兴隆台区:深化“三务”公开 让群众“心明眼亮”

文章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发布日期:2022-04-25

  “低保、残疾人补贴,有哪些人在领取?党费缴纳标准是多少?民生服务事项怎么办理?现在这些我们老百姓都可以看到。党务、居务、财务公开了,政策公平了,我们心里就有底了。”正在兴隆台区振兴街道幸福社区办事的杨阿姨开心地说,“现在我不仅从公开栏能够看到,而且还能从办事大厅触摸屏上看到,每一项公开内容都看得到、看得懂。”

  年初以来,盘锦市兴隆台区纪委监委多点发力、多措并举,实现“三务”公开在基层无死角全覆盖,不断提高群众对“三务”公开工作的知晓率与参与度,有力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效遏制了基层“微腐败”。

  明晰责任抓规范。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阳光三务”工作实施方案》,对公开目录、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限等事项统一进行明确。成立区“阳光三务”领导小组,下设了“一办四组”。建立了“领导小组统筹抓总、办公室督导协调、工作组牵头指导、街道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监督。

  围绕内容抓创新。注重运用系统思维统筹谋划,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在“三务”公开“+”上下功夫。督促推动11个街道、114个社区(村)在区本级下发的目录基础上,聚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进一步细化公开目录。同时,搭建固定公开栏、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广播“四位一体”立体公开模式,力争实现“线上+线下”公开全面覆盖、监督同步推进。

  强化监督抓落实。聚焦“三务”公开重点任务,制发了《区纪委监委推进基层“三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及配套相关统计表,组建2个检查组,紧扣制度建设情况、责任落实情况、“三务”公开情况三方面10项内容,采取明察暗访、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社区(村)监督检查12次,并以街道纪工委、正风肃纪监督员为主体,组建了11个“阳光行动”监督小分队开展检查48次,累计发现问题22个,已全部立行立改完成。

  “只有真正晒集体‘家底’,才能明群众‘心底’,对‘三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督查不仅能促进基层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转变,更让群众对基层‘三务’情况有了监督机会,进而有效规范基层干部行为,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兴隆台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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