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 “酒杯中的奢靡之风”典型案例

文章来源:盘锦市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2-09-22

为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现将3起“酒杯中的奢靡之风”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提名人选张允违规收受高档酒等问题。2017年春节、2021年春节,张允收受企业给予的高档酒。张允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张允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盘山县贝类增殖管理站原站长王立凯违规购买酒水用于公务招待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王立凯批准各食堂先后多次用公款购买白酒、啤酒,用于公务招待等。王立凯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7月,王立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兴隆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市场监察大队大队长佟雁冰违规收受高档酒等问题。2021年6月和2022年春节,佟雁冰先后两次收受某公司经理给予的高档白酒。佟雁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6月,佟雁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3起案例,充分暴露出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在高压态势下仍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沉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甚至背后存在腐败问题。

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对照涉酒腐败问题表现形式,将整治“酒杯中的奢靡之风”与酒驾醉驾一并实施,认真查纠整改。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既要带头严守纪律,又要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坚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坚决纠正把喝点酒、吃点饭、酒后驾车当成小事小节的错误认识,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坚守重要节点、突出重点领域、紧盯薄弱环节、聚焦“关键少数”,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坚决防范“酒杯中的奢靡之风”等隐形变异行为,严肃纠治酒驾醉驾及背后的“四风”问题,警惕风腐一体,坚持风腐同查,狠刹舌尖上的歪风,以作风建设新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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