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化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9-29

盘山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持续深化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县监察委员会向本次会议报告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化监察监督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18年以来,在市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县监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不懈正风反腐,持续释放特约监察员监督效能,有力推动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向善。

(一)立足国之大者,持续强化政治监督。找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切入点、关键点,确保政治监督真正取得实效。一是合力攻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发力营商环境专项监督“不松劲”,按照2022年省纪委监委“一号文件”精神要求,紧紧围绕三个基本定位、四个行动目标、八个监督重点和六项整治措施,以“联企清风行”“营商环境大暗访”“座谈面对面”等系列活动为抓手,强化“室组地”联动监督,深入企业开展实地调研247次,明察暗访412次。发现问题387个,处置问题线索23件,立案23个,结案23个,处理处分27人,移送检察机关3人,办结率达到100%。针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制发监察建议20份,推动清偿违约欠款7059.82万元,纠正司法领域不当执行问题27个,拨付逾期执行款53.8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08万元。二是开展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监督。对3419个重点场所、单位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1073次,发现问题101个,处置问题线索15个,处理处分15人,通报典型案例3批31人。制发工作提示5个,推动整改问题101个。成立防汛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定期对各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防汛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和完善等情况开展随机抽检,压实责任,筑牢监督防线。处理处分3人,通报曝光1批。发现问题12个,“点题”制发工作提示36个,已全部立行立改。三是开展扶贫政策落实监督。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着力增强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全县共处置相关问题线索9个,处理处分9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四是开展国有企业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县属国有企业大额资产处置、重大项目投资等8方面,着力解决影响国企改革发展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和精准问责。立案1件,处分1人,制发监察建议2份,推动相关企业整改问题3个,建立制度机制12项。五是开展停车场收费“微腐败”专项整治。处置问题线索1个,组织处理1人,督促县交警大队、县综合执法大队清理非法占用停车位173个,有力解决“停车难”问题。

(二)净化政治生态,持续夯实基层基础。一是全面推行“阳光三务”。压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项目。目前,全县174个村(社区)录入常住人口99833人,注册用户数99833人,注册率100%。公开信息36507条,活跃度20%以上的村(社区)达112个。二是全力推动信访减量退位。加强与信访部门协作配合,持续深化监委和信访联动,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双向移送机制,合力推动信访问题化解。目前,推动化解信访问题6个。三是集中开展“微腐败”大清扫。认真践行“末端工作法”,严肃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化解一批信访举报、通报一批典型问题。目前,第一轮“微腐败”交办案件已全部办结,立案4件,处理处分4人,移送检察机关2人,收缴违法所得110.5万元。第二轮“微腐败”大清扫已立案1件,处理处分2人。第三轮“微腐败”大清扫7件案件正有序推进。四是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建立与政法部门高效、快捷的通报、会商、线索移送双向“通道”,实现信息共享、同频共振。全县监察机关针对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查处背后工作推动不力、失职失责问题线索9件,处分9人,下发监察建议20个。五是坚决整治“四风”顽瘴痼疾。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专项整治,处置问题线索53件,处分处理30人。制定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变异、反弹回潮。六是加速推进“大数据”监督+办案“双轮驱动”。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违规发放专项监督”模型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监督”模型,收集数据信息606742条,对比筛查发现问题线索17个,处分4人,涉及金额2万余元。利用“数战宝”平台优势,拓宽办案资源,破解效能难题。累计开展“数战宝”推广应用培训13次487人(次),申请授权案件24个,申请授权人员22人。七是以典型示范引领担当作为。会同县委组织部门制定《关于2022年度盘山县选树“清风干部”的实施方案》,积极开展选树“清风干部”活动。目前,已选树清风干部33名。八是廉洁文化建设。立足监察监督职责定位,切实将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要求贯穿于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中。以“一基地四中心“为抓手,持续加大廉洁文化传播力度,291批次9280余名公职人员在“一基地四中心”接受廉政教育,切实推动“廉”文化活起来、实起来、强起来。

(三)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专项监督。一是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处置问题线索47件,处理处分47人。查处张铁军、周凤山等社会关注、性质恶劣、影响较大案件,受到群众好评。二是开展教育领域“微腐败”侵害学生权益、损害教育公平问题专项整治。以典型案件整改为抓手,围绕典型案件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开展整治。处置问题线索11件,处理处分9人,制发监察建议2份。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整改在职教师师德师风失范、招生管理不规范等方面问题86个,建立“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学校校务公开等方面制度9项。三是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监督。紧盯破坏耕地,导致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督促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围绕耕地流出图斑,开展清查整治,推动整改问题图斑44个、涉及面积129.65亩。处置问题线索9件,处理处分3人。四是开展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专项整治。紧盯养老机构供养政策、管理制度落实特别是资金、资产管理等方面问题,联动财政、审计部门等职能部门,发现养老机构违反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等方面问题27个,立案2件,处分2人,制发监察建议书7份,推动建章立制14项,督促相关地区、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2场(次),自查自纠廉政风险点13个。

(四)一体推进“三不腐”,持续提升监督综合效能。立足监督职能,坚定不移持续正风,深入推进全县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常以案促教。制作《以案促改工作导图》,围绕11件侵害群众利益违法典型案件,督促相关单位开展警示教育7次,491名公职人员从中受教。如,督促县高级中学组织开展周凤山严重违法案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督促县教育局召开教育系统以案促改大会,深入剖析案件成因,教育引导全县教职工镜鉴常照、警钟长鸣。二是抓实以案促改。督促发案单位列清问题症结,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清单化”推动问题整改。同时,将问题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点,严禁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针对监督发现问题累计制发监察建议125份。三是抓细以案促建。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短板,推动健全完善内控机制,确保案后治理深入深化。通过监察建议推动建章立制126项。如,针对石新镇石山村“张铁军案”暴露的问题,督促石山种畜场制定《石山种畜场利费收缴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土地利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行为。

二、工作中的初步体会

取得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成效,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得益于市监委和县委的高度重视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以及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切地体会和认识到“四个必须”。

(一)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领域开展监察监督把准方向。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指示,为工作开展提供根本遵循。我们必须一以贯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贯穿监察工作全过程,确保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必须站稳人民立场,末端终结形成群众监督合力。人民至上是监察监督工作的根本立场,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工作中,依靠群众是重要方法。我们始终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采取“末端工作法”,推动监督下沉,发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形成群众监督强大力量。强化终结意识,推动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整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赢得群众信任支持。

(三)必须善用系统思维,靶向施策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监察监督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系统工程,必须运用系统思维,发挥系统优势。坚持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依托网格管理机制和基层监督员监督机制,构建全面覆盖、以上率下、贯通协同、运行高效的基层监督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因时因势调整工作重点,精准施策,以小切口入手,通过一次次监督、一项项整治、一个个案件,实现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

(四)必须一体推进“三不腐”,保持高压态势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是关键。必须坚持以“三不腐”一体推进的理念和思路深化正风反腐,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把“不敢”作为前提、把“不能”作为关键、把“不想”作为根本。紧盯“重点事”,看牢“关键人”,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发生就专项治理什么问题,释放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强化“九个专班”工作效能,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县监委成立以来,立足监督机关职能职责,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微腐败”点多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尚未得到彻底根治,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仍有发生;二是工作推进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依然存在,个别专项整治成效不明显;三是“大数据”手段在监督和办案中的运用还不够,监督办案效能有待提升;四是基层监察队伍“精兵强将”建设仍需加强,监察干部精准发现和处置问题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强监督推进整治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旗帜鲜明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监察工作方向正确、行稳致远。二是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基层治理,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同贯通。用好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以及村(社区)换届后“一肩挑”干部的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监督,滥权必追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进一步推动监察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全面转化。

(二)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法治化不断加强和改进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监察监督。一是加强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沟通,及时通报重要情况,反映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办理代表议案提议,建立多层次听取群众意见、多渠道解决群众诉求的工作机制,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二是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问题导向,构建有力有效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健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治理机制,切实把监督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实现监督与治理同频共振。三是依托人大监督资源,定期对基层政治生态进行廉政风险分析和动态监测预警。坚持依法依规,加强法法衔接,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持续提高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三)坚持加快推动数据赋能,以大数据助力做实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精准智控。一是积极探索数据赋能监督的有效途径,瞄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发现的监督盲点、治理漏洞,依托大数据技术构建多因素分析模型。让大数据监督嵌入日常项目、资金、决策全过程,真正推动“四项监督”成为一个有机整体,让监督实现效率倍增和质量倍增。二是依托“数战宝”应用,抓取信息数据,推动实现面上共享共用、过程全域对接、工作机制落实,进行办案数据的碰撞与融合分析,实现“数据+办案”的融会贯通、有效促进。三是持续推进“阳光三务”工作,完善“三务”信息数据录入,找准日常监督中的“扣分点”,加强工作的“薄弱项”,主动前移关口,切实提高基层监督精准度和实效性。

(四)坚持加大监督问责力度,以点线面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体共进。一是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托信访筛查、起底排查等方式,主动发现分类处置问题线索,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基层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予以痛击。持续整治群众急难愁盼“点”,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二是强化“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将问题线索以“点”串“线”,完善条块结合、上下贯通、协作联动机制,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从严从快查处,对重大案件查深查透。三是注重问题归集治理,从具体案例出发,深入剖析查找共性问题、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全面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有针对性地补齐制度短板,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点、线、面共进不断激发正风反腐新动能。

(五)坚持不断优化队伍建设,以自身硬提升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治理效能。一是强化“四个意识”,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做到政治过硬。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实施的组织落实,切实提高政治能力、业务素质和斗争本领。二是强化责任担当,狠抓作风建设。用好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健全完善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常态化开展内部督查,把监督“探头”架设到监督执法的各个环节,开门整风坚决防止和严查“灯下黑”。做到作风过硬,争做“雷锋式”监察干部。三是树牢为民情怀,完善“信、访、电、网”受理体系,深化走访活动,主动收集民情信息,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县监委在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将继续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担当作为、守正创新,着力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更大成效,为加快推进盘山高质量冲刺全国百强县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全力打造清风盘山升级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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