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立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文章来源:盘锦市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2-11-22

  日前,经盘锦市委批准,盘锦市纪委监委对盘山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立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立佳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个人决定单位重大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在土地证办理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陈立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立佳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