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机关优化机关管理简化工作流程办法(试行)

文章来源:盘锦市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2-12-01
市纪委监委机关优化机关管理简化工作流程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刘奇凡同志相关讲话精神,优化市纪委监委机关管理,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结合委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此办法(试行)。
  一、公文制发
  1.以市纪委、市监委名义印发的公文,由承办起草部门分管副书记审签后,报市纪委书记审批签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已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的,直报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审批签发。
  3.以市纪委监委机关、市纪委办公室、市监委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由承办起草部门分管副书记审签后,报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审批签发。
  4.便笺和白头文由承办起草部门的分管副书记审批签发。
  5.业务部门统一编号印发的公文和已经进行相关业务呈批的公文(函询通知书等),向办公室提供相关业务审批文书复印件(附于正文前),由办公室文秘人员对格式和内容进行审核后印发用印,不再履行公文制发审批程序。
  6.公文用印不再另行履行印章使用审批程序。
  二、公文办理
  7.公文拟办意见经市纪委书记或副书记批示同意后,即进入相关部门承办环节,与协管常委(委员)阅办同步。
  8.公文承办部门明确的,交承办部门先行阅办,公文批办同步进行,领导批示意见随时传达。
  对拟办意见中要求阅知的单位不再进行传阅签字确认,由文书根据密级和介质情况灵活安排阅知事宜,并在阅办单进行备注。
  9.拟办意见和领导意见不一致的,领导直接批示并以领导批示意见为准,不再重新形成拟办意见。
  10.答复反馈原则上由承办部门完成。明确要求或领导批示由办公室答复反馈的,办公室按照意见完成。
  三、印章管理
  11.对常规上报的财务统计表格、人事劳资表格、审查调查统计表格,协助分管的常委(委员)签字后即可用印,无需审批。
  12.合同类文书经常委会研究讨论通过后,由承办部门负责完成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后,办公室直接用印。
  表彰类证书凭文件或常委会会议记录直接用印。
  13.非公文类应用文书(报告、请示、函)属于全局性工作的,由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审批用印;属于部门性工作或者单项工作的,由分管副书记审批后用印。附有文件呈批单的,按文件呈批领导批示意见用印。
  14.案件文书类由案件监督管理室专用印章押盖后即可用印。
  案件材料类加盖印章,须经审查调查单位(室、组)负责同志审签,报分管案件副书记签批后用印。
  四、档案管理
  15.查阅本部门档案,经部门负责同志审批即可。
  16.查阅其他部门档案,经双方部门负责同志审批即可。
  17.复制档案,经部门(审查调查组)负责同志签字后(复制其他部门档案须经双方部门负责同志签字),由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审批。
  18.复制常委会会议记录,经分管副书记签字后,由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审批。
  五、车辆管理
  19.本市公务用车直派,无需审批。
  20.市外公务用车,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即可。
  21.原则上不派省外公务用车,特殊情况需经分管副书记签字后,由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审批。
  22.车辆保养修理根据预算费用,经管理人员和会计审签后,分别由办公室主任、协管办公室常委和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按照核销权限审批。
  六、财务管理
  23.一般性财务核销(带有文件通知的非审查调查类差旅费、托幼费、报刊费)和带有事前审批凭证的财务核销(车辆维修保养、一万元以内办公用品购买),有经手人(核销人)、部门(审查调查组)负责人、财务会计签字后,即可由办公室主任、协管办公室常委和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按照核销权限各自审批签字,不再层签。
  24.大额财务核销(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和特殊项目财务核销(书籍费、燃油费、印刷费、会议费、接待费、车辆租赁费、劳务费等),需经手人(核销人)、部门(审查调查组)负责人、分管副书记、财务会计签字后,附相关文件、审批文书、常委会议题,由办公室主任、协管常委(委员)和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按照核销权限各自审批签字,不再层签。
  七、请假休假管理
  25.请假休假均由组织部统一管理,按照先休后请的原则,累计时间达到休假天数后,再履行请假程序。休假实行年计划制度,年初报休假计划,组织部汇总经领导审批后按照计划执行;如时间调整在当月内的无需审批,报组织部备案即可,时间调整至其他月份的按照层级报批。
  26.请假程序按照层级进行简化,即一般工作人员2天以内的由室部负责同志审批,2天以上的由协管常委(委员)和分管副书记审批;副主任、主任(含调研员)由协管常委(委员)和分管副书记审批,出市的由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审批,2天以上的须经市纪委书记同意;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请假需经市纪委书记同意。
  27.疫情防控期间出市或者请假出市的须执行机关党委办公室的审批制度。未经审批的,不允许出市。
  28.疫情期间询问等走读式谈话进入机关办公楼实行备案制度,由室部负责同志审签后报办公室主任签批,送物业公司管理备案。
  八、相关工作时间管理
  29.由办公室、组织部、机关党委办公室等室部承办的有关审批事宜,须集中承接并在每周一、三上午办理,非特殊情况避免个人分散办理。其中,一般性公文(不含廉政意见回复、检举控告、线索处置、函询、初核、立案、审理、复查申诉和审查调查期间各类应用文书)签发履行完文件审签程序后统一交至办公室文秘人员,由其负责集中送审签发;档案查询类、印章使用类、购买需求类审批履行完审签程序后统一交至办公室档案人员,由其负责集中送审报批;公文办理工作由文书执行一日两签和急件催办,公文印制后对常委会监委会成员呈送工作由文书统一负责。
  30.相关制度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意见为准。本意见未尽事宜,请执行各自制度规定或者按照党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请各单位按照办法,严格予以落实,并对现有制度进行调整。办法如有调整,以后续通知为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