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2023年度预算公开
文章来源:盘锦市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3-01-31
盘锦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2023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盘锦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2023年度预算(本级)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锦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盘锦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新2023年度预算公开表
一、2023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度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2023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一)参与研究、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大数据和网络应用工作规则、制服、标准规范,参与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大数据综合分析、推广应用大数据监督;
(二)承担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含市委巡察办)的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维护与管理;
(三)负责开展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含市委巡察办)大数据应用业务工作,运用电子取证、数据采集服务及分析对比技术,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四)承担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盘锦市留置中心的信息化保障;
(五)承担盘锦市留置中心维护管理、运行保障和对外协调工作;
(六)承担盘锦市廉政加评语基地维护管理工作和反腐倡廉教育事务性工作,协助制作反腐倡廉教育音像材料;
(七)承担市纪委监委机关和市委巡察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盘锦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盘锦市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数据中心)设6个内设机构(正科级):综合办公室、综合保障科、数据监督科、信息查询科、数据调查科、巡察工作科。
(二)分支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盘锦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盘锦市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数据中心)设分支机构1个(正科级):盘锦市留置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盘锦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2023年度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盘锦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3年盘锦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收入预算3983.3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83.3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10.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3983.3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91.81万元;
2.项目支出3284.58万元。
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支出2814.58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3年预算同上年比较,收入增加3902.66万元,与上年比较上涨4834.21%;支出增加3902.66万元,与上年比较上涨4834.2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盘锦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职能调整,编制扩充,增设分支机构,资金上涨幅度较大。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安排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与上年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2022年度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814.58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事业单位不得作为购买服务主体)。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盘锦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资产总额92154.67元,其中:流动资产203.50元,固定资产91951.17元。固定资产中主要为办公类通用设备,无车辆。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盘锦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2023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6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6个,涉及资金3284.58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24.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2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6.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附件:2023盘锦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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