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聚焦“监督的再监督” 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

文章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发布日期:2023-02-15

  盘锦市盘山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专项督查行动,督促全县上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生产落实到岗、到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与发展同步。

  提高政治站位,跟进压实责任。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第一时间传达中央纪委,省、市纪委文件和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召开全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题推进会议,要求全县上下严明纪律,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召开由各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参加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专题会议,督促全县上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强化“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压实压紧责任。

  找准监督切口,加强监督检查。立足职能保障执行推进落实,聚焦危险化学品、交通、渔业船舶、城镇燃气、建筑施工和消防六大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成立工作专班,形成工作方案。县纪委监委成立8个检查组,明确“室组地”任务,以提升职能部门监管履责能力为切入点,聚焦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日常隐患排查整治等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通过随机抽查、重点必查、实地调查及紧急情况即时督查等方式,采取座谈了解、查阅台账、实地走访等手段,深入全县13个镇(街道)、园区推进联合督查,全面准确掌握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履职尽责情况,避免事故发生,筑牢安全防线。为确保事故隐患整改销号,县纪委监委及时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彻底、安全生产意识松懈、安全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督促县应急局等职能部门和属地党(工)委研究建立整改落实台账,下发整改清单,倒排整改时限,推进整改落地见效。同时,建立监督台账,强化督账、对账、销账,确保问题解决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以纪检监察“硬约束”提升安全生产环境“软实力”。截至目前,已督促县应急局等单位开展全县各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累计出动人员600多人次,检查企业500多家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43项,立行整改55项。

  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执纪问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原则,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危险化学品等六大领域主管部门“一把手”开展谈话提醒,对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一把手”,各镇(街道)、经济区“一把手”,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等80人开展工作提醒谈话。针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打折扣、作风漂浮等问题,县纪委监委通过对有关人员谈话提醒和通报批评等方式,压紧压实责任链。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28个,谈话提醒30人,通报批评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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