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大数据赋能守护群众利益

文章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发布日期:2023-03-01

  盘锦市盘山县纪委监委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全会关于“大数据办案降维打击优势”的部署,不断创新方法路径,成领域、成体系推进全县大数据监督建模工作,深入推动大数据监督和大数据办案“双轮驱动”,全力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监督模式,监督治理效能稳步提升。

  数据采集规范化。县纪委监委成立第一纪检监察室(大数据监督室),全面负责大数据分析、大数据监督、大数据统筹协调等工作,参照省、市大数据建设模式,科学制定大数据发展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数据信息工作机制建设,畅通民政、卫健等部门的数据链,实现信息融合,以“线上”高效发现问题助推“线下”精准快速处置,共收集数据信息606742条。

  管理监督动态化。突出对残联、教育等部门的数据网上监督,逐步完善资金发放互斥规则,实时关注各类民生资金发放情况与死亡人口、房产车辆登记、工商注册等信息的数据比对,发现异常数据及时交办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核查、反馈。聚焦违规领取民生资金、民生资金发放不精准及监管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建立“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监督”的工作机制,提升监督保障执行的精准度,核查反馈率达100%。据统计,共立案11件,处理处分46人,挽回资金12万余元。

  运行信息一体化。深化运用“基础数据录入—互斥模型比对—异常数据—核查整改问题”四步走大数据监督模式,通过规则比对和群众反映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动态化、及时化、有效化的“智慧”监督,紧盯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相关部门对民生数据进行公开公示,实现了信息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拓宽了监督渠道,提升了发现问题的能力和速度。及时梳理监督问题清单,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2份,督促相关单位规范制度1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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