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文章来源:盘锦市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3-09-27

  2023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净化节日风气,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盘锦市生态综合行政执法队原五级职员刘忠良违规借用企业车辆、收受礼品礼金、核销餐费问题。2015年至2019年,刘忠良任辽东湾环保局局长期间,违规向辖区内某企业借用车辆归个人使用,违规收受他人所送礼品礼金、违规核销餐费。刘忠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至7月,刘忠良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盘锦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孙福明违规收受礼品、超额配备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至2018年,孙福明收受下属赠送的白酒等礼品;2018年10月至2021年5月,为单位超额配备公务用车。孙福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2月,孙福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盘山县古城子学校校长李兴波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8年7月,李兴波任陈家学校校长期间,在其提议下,学校班子成员共同研究决定使用校车照管员工资给班子成员发放值班补助。2023年6月,李兴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3起案例反映出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不强、纪律观念淡薄、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有的由风及腐,不守小节酿成大错,有的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均受到了严肃处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吸取教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接受监督,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底。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反复性顽固性问题,紧盯快递送礼等改头换面、隐形变异问题,紧盯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大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力度,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持纠树并举,不断巩固提升我市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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