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聚焦“微权力大腐败” 深入推进以案促改

文章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发布日期:2023-10-26

“看见自己的同事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在感到震惊的同时也非常惋惜,我们要引以为戒,坚决管好手中的权力。”参加全县警示教育大会后,盘锦市盘山县自然资源局的干部们感慨道。
为从严惩治“微权力大腐败”,防止“好人”变“坏人”,盘山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为介推动“三不腐”有效贯通。选取近年来纪委监委查办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拍摄完成首部警示教育片,运用身边事对身边人进行警示教育,推动“身边教训”变为“心中敬畏”,真正把以案促改工作落到实处。
县纪委监委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统筹做好查办案件“前后半篇文章”。每个案件从立案起就前置思考,统筹设计以案促改,构建从案件查处、专项整治到健全完善制度的整体工作机制。在案件查办阶段,纪检监察室与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等建立案情沟通衔接机制,及时跟进审查调查进度,同步收集忏悔书等资料;在案件审理阶段,审理室及时反馈进度,并在审理报告中明确以案促改工作的典型案例,党风政风监督室协调联动派驻纪检监察组,把“改”的要求、“建”的任务、“治”的责任明确到位,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改”“建”“治”全过程开展跟进监督。截至目前,已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2场次,警示教育1400多人次。
针对县直重点单位体量大、资金多等实际情况,县纪委监委深化系统施治,由委主要领导带队,对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等9家县直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大资金和重要环节监督情况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开展走访、个别谈心谈话,深入了解案发单位落实“两个责任”、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等情况,举一反三研判系统性、行业性、领域性问题。目前,已推动县水利局等单位完善相关制度43项。
“查办案件本身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通过案件剖析、深挖根源,堵塞管理监督制度机制的漏洞,系统推进廉洁风险防范。接下来,我们将扎实做好查处案件‘后半篇文章’,用活用好案件查办成果,持续推动以案促改。”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