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一案“三跟进” 筑牢乡村振兴廉洁堤坝

文章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发布日期:2023-05-22

近日,盘锦市盘山县纪委监委在侦办案件时发现,涉案人在未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的前提下,以给村书记好处费的方式为其违规占地建设通讯基站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好处费全部用于村书记个人消费。对此,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并以此案为切口,重拳出击,进一步筑牢乡村振兴堤坝。
瞄定“三资”靶向发力,跟进找准监督切入点。县纪委监委准确把握基层实际,聚焦重点、瞄准关键,着重对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落实情况、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保障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地见效。同时,紧盯村书记、村委会主任等“一肩挑”重点人员,确保其高效、合理、规范用好“三资”。
“阳光三务”晾晒家底,跟进跑出监督加速度。认真梳理出群众反响强烈、重点关注的各项事宜,督促镇、村(社区)及时公开,切实让群众由“旁观者”变为政务、财务的“监管者”。同时,督促镇(街)纪(工)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阳光三务”监督信息网络平台受理的群众反映事项,即收即办并及时反馈,对于超过一定期限未办结或办结后群众不满意的,由县纪委监委亲自督办。确保做到清集体“家底”、亮干部“箱底”、明群众“心底”,让“糊涂账”变成“明白账”,实现家底清、账目明、民心顺,让“微腐败”无处遁形。
深化“室组地”联动,跟进提升监督执纪质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协作区协同作用,从“单兵作战”向“协同作战”转变,实现“室组地”力量联动。围绕协作区对应的派驻部门、镇(街)及村(社区)、相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根据不同的监督任务和问题线索,以协作区“静态管理”与工作专班“动态运行”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协作的机动性和有效性,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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