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区:“三同联动”强化办组融合 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发布日期:2023-01-09
2022年以来,盘锦市大洼区委巡察办、各巡察组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始终坚持分工不分家,强化“巡前、巡中、巡后”三个环节深度协作和优势互补,促进“前线”“后方”相互照应,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同心谋划”做足巡前准备。建立健全《区委巡察机构“办组联动”“组组联动”工作制度》《区委巡察机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不断完善融合机制,打破办组边界。由巡察办班子成员及内设科室与相应巡察组结对开展工作,充分发挥“1+1>2”叠加效应。每轮巡察前,聚焦巡察监督重点和被巡察单位职责特点,双方共同研究制定巡察进驻工作方案,协同收集巡前信息资料,做细做足“巡前功课”,强化组办在思想、工作上的融合,确保进驻各项工作有的放矢。
“同向发力”做好巡中衔接。巡察期间,巡察办认真落实指导督导职责,不定期深入各巡察组开展调研督导,了解巡察进度,传达最新部署要求,总结各组经验做法,与巡察组面对面就巡察发现问题的分类、定性以及报告框架搭建等重点内容补充进行探讨,推动组办携手并进、同向发力。强化巡察办后台支撑和跟踪服务职能,积极商请有关单位为巡察组提供业务咨询、技术支持,实现组办“台前”“幕后”无缝衔接,助推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开展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中督导2次、巡察办现场会商6次,印发工作函4份,推动解决问题10余个。
“同步会商”做实巡后成果。坚持巡察报告组办会商机制,巡察结束后组办共同“把脉问诊”巡察报告,重点围绕巡察报告是否体现政治巡察要求、是否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问题定性是否准确、“画像”是否精准、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进行审核,反复推敲修改,共同把好巡察报告政治关、结构关、文字关、质量关,形成统一意见提交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目前,通过组办会商对二届区委第二轮巡察报告提出修改意见20余条,确保巡察报告客观、真实、精准。
“同心谋划”做足巡前准备。建立健全《区委巡察机构“办组联动”“组组联动”工作制度》《区委巡察机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不断完善融合机制,打破办组边界。由巡察办班子成员及内设科室与相应巡察组结对开展工作,充分发挥“1+1>2”叠加效应。每轮巡察前,聚焦巡察监督重点和被巡察单位职责特点,双方共同研究制定巡察进驻工作方案,协同收集巡前信息资料,做细做足“巡前功课”,强化组办在思想、工作上的融合,确保进驻各项工作有的放矢。
“同向发力”做好巡中衔接。巡察期间,巡察办认真落实指导督导职责,不定期深入各巡察组开展调研督导,了解巡察进度,传达最新部署要求,总结各组经验做法,与巡察组面对面就巡察发现问题的分类、定性以及报告框架搭建等重点内容补充进行探讨,推动组办携手并进、同向发力。强化巡察办后台支撑和跟踪服务职能,积极商请有关单位为巡察组提供业务咨询、技术支持,实现组办“台前”“幕后”无缝衔接,助推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开展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中督导2次、巡察办现场会商6次,印发工作函4份,推动解决问题10余个。
“同步会商”做实巡后成果。坚持巡察报告组办会商机制,巡察结束后组办共同“把脉问诊”巡察报告,重点围绕巡察报告是否体现政治巡察要求、是否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问题定性是否准确、“画像”是否精准、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进行审核,反复推敲修改,共同把好巡察报告政治关、结构关、文字关、质量关,形成统一意见提交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目前,通过组办会商对二届区委第二轮巡察报告提出修改意见20余条,确保巡察报告客观、真实、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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