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监督敲警钟 防患于“未燃”

文章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发布日期:2024-07-02

  “该饭店存在违规使用瓶装燃气问题,反映出自查工作不细不实。”近日,盘锦市盘山县纪委监委在开展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隐患多问题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属地管理部门在问题隐患自查方面存在疏漏,立即督促相关部门作出书面说明。

  燃气安全关乎千家万户。为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开展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隐患多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各有关单位上紧“责任锁”、守好“人员关”、压实“责任链”,推动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走深走实,以铁的纪律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县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压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要求各镇(街道)纪(工)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跟进监督、全过程监督,督促县住建局等职能部门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建立燃气管网及设施基础信息台账和风险隐患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紧盯薄弱环节,对标对表找差距,落实整改补短板,抓紧抓实各项整治任务。截至目前,燃气企业首轮已完成2466公里燃气管道排查,完成率100%,发现隐患39处,全部完成整改。

  “燃气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后果往往不堪设想。我们将继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持续给责任部门吹‘耳边风’、敲‘警示钟’,适时开展‘回头看’,对重大风险视而不见、一查了之、拒不履职的单位和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坚决守牢燃气安全底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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