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初心使命 忠诚履职担当 为兴隆台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砥砺初心使命 忠诚履职担当
为兴隆台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盘锦市兴隆台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20年6月30日)
原所杰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盘锦市兴隆台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区委八届十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回顾总结2019年以来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下半年任务。
一、2019年以来工作回顾
2019年以来,在市纪委和区委坚强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扎实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持之以恒加强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结合职责落实具体措施。全力协助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兴隆台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加大问责力度,强化结果运用,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主体责任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6家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统筹做好全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整改工作,梳理各类问题606个,制定整治措施274个,建立完善长效机制105个。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利益问题和违建别墅、大棚房等专项清查整治,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诫勉谈话1人。年初以来,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立案2件,给予政务处分1人,问责3人,组织处理14人,对典型案例进行全区通报2起6人。全力配合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兴隆台区工作,高质量完成区纪委监委牵头的整改事项并长效推进落实,移交的11个问题线索和10件信访举报处置率、结案率均达到100%,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组织处理5人。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2019年以来,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7批229人次。
(二)驰而不息深化整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
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监督执纪重点,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纪检监察干部大走访”为载体,深入开展低保领域专项整治,共停保6人、组织处理4人。与教育、卫生、环保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整改机制,立案3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采取部门联动、逐案筛查、以案促改等有力举措,推动“打伞”与“破网”同频共振。2019年以来,共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41件,立案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10人。按照省市纪委要求,组织开展涉农资金涉农项目和民生资金民生项目大排查大起底,立案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组织处理13人。
(三)锲而不舍纠治“四风”,落实落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立足整治顽疾、巩固成果,持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紧盯年节假日和子女升学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明察暗访、交叉互检、利用大数据平台等多种方式开展集中检查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32个,下发监察建议书24份,问责6人,围绕“四风”问题开展廉政约谈35人次。集中开展“吃空饷”、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立案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精准聚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以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2019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9起12人,以强有力的执纪问责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围绕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重点工作等4个方面22项内容,督导全区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42个,建立完善相关制度136项。
(四)完善体制机制,做深做实监督职责
着眼监督第一职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健全“四项监督”相互贯通的工作机制。落实落细“三个为主”,理顺区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职能,强化区纪委监委对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领导小组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审判和审计等机关的统筹协调,健全完善信息共享和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完善案件审理工作机制,深入落实“街案区审”,不断提高基层执纪审查调查水平。扎实推进正风肃纪监督,制定《关于强化纪检监察协作区职能作用的意见》,优化4个纪检监察协作区职能,提升街道纪工委敢办案、能办案、办成案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强化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注重保护好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2019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8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24人次,占58.6%;第二种形态113人次,占29.6%;第三种形态30人次,占7.9%;第四种形态15人次,占3.9%。
(五)强化统一管理,扎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
按照省市纪委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研究制定《关于兴隆台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撤销区直部门纪检组织机构,成立5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赋予纪检、监察职能,对60家区级党和国家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国企进行综合监督,实现区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全覆盖。制定《兴隆台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试行)》,建立健全区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督促指导派驻机构健全工作制度、理顺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不断压实派驻机构纪检监察责任,努力提高派驻监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坚持把派驻干部学习培训、实践锻炼与区纪委监委机关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不断提升派驻干部能力素质。截止目前,5个派驻纪检组共发现问题线索20个,立案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
(六)聚焦政治定位,着力提升巡察规范化水平
注重强化巡察政治监督作用,坚持以“六个围绕、一个加强”、“三个聚焦”为重点,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精准发力。2019年以来,完成了四轮巡察,对26家区直单位和17家街道及所辖社区(村)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和延伸巡察,发现问题389个,移交问题线索105件,立案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调整充实区委巡察机构力量,选优配强巡察组组长和业务骨干,强化巡察队伍专业能力。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关于建设巡察工作人才库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巡察借调干部管理的办法》,实现巡察工作人才和制度保障双到位。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整改落实日常监督责任,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推动整改落实见效。
(七)保持惩腐高压,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标本兼治作用
坚持削减存量、遏制增量,坚持精准发现、精准打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不收敛不收手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坚决从严查处。2019年,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问题线索279件,同比增长25.1%;立案145件,同比增长16%;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5人(其中科级干部19人),组织处理45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收缴违纪违法款335万元。2020年1-6月份,共处置问题线索140件,同比增长9.4%;立案59件,同比增长18%;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强化“走读式”谈话安全监管,实现执纪审查安全“零事故”。坚持以查促改、以案促改,打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教育整改等环节,督促案发单位、涉案单位、关联单位及时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持续提升标本兼治综合效应。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专项检查,实现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全覆盖。组织全区近三年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到省、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编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对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曝光,督促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引导公职人员遵规守纪。
(八)强化自身建设,纪检监察队伍战斗力明显增强
坚持正人必先正己,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强化区纪委常委班子自身建设,制定实施《区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调整细化班子分工,明确目标责任,促进协调配合。优化实化双重领导体制,坚决做好向市纪委和区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规范各项执纪执法工作流程,促进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持续深化“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岗位练兵,全面提升队伍素质能力。认真落实赵乐际同志到辽宁调研指示要求,着力解决空编制、空职数问题,落实落细“两专三兼”,配齐配强街道纪工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2019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调整干部21人次,其中提拔重用11人。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监督,顺利完成首届特约监察员受聘上岗履职工作。集中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七警”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潘福忠、刘兴波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坚决防止“灯下黑”。从严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对2名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2019年以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与党中央和省市区委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很多差距和不足:部分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主动性、自觉性还不够,部分党员干部仍然不习惯在被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开展工作,部分公职人员政治意识、纪律观念淡薄;监督还有短板,主动监督不够,政治监督不聚焦不具体,日常监督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下半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市纪委全会和区委的安排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兴隆台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一)强化政治监督,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
“两个维护”是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拓展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用力,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具体行动中。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以及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坚决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执行过程中存在认识模糊、内容笼统、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精准追责问责。严肃查处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打折扣、搞变通,做表面文章等问题,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安排要求落地见效。贯通落实“两个责任”。立足纪检监察机关主责主业,一体贯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助区委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委(党组)书记真正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推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2020年政治监督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失职失责者严肃追责问责,保证各级党组织正确履行职能、发挥领导作用。
(二)聚焦重点领域,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满意的事情抓起。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大走访”常态化,持续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对教育、医疗、住房及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对2019年涉农资金涉农项目和民生资金民生项目等有关问题进行全面核查。深入整治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推进对村居基层组织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加强和规范集体“三资”监管,做好政务、村务、财务公开,把权力运行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坚决惩处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始终保持深挖彻查的强大攻势,持续推进打“伞”破“网”。加大对涉黑涉恶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彻底斩断黑恶势力的利益链、关系网。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查找问题症结,堵塞制度漏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开展。
(三)坚决纠治“四风”,持续推进干部作风转变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纠治“四风”,保持定力,寸步不让,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常治。从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入手,从工作纪律、作风建设抓起,全面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着力整治 “吃空饷”、“出工不出力”、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加强统筹联动和日常监管,以查处问责推动整改落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把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当前纠正“四风”工作的重中之重,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着力治理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重点工作表态多、调门高,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问题。推动解决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工作过度留痕等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松绑减负。深入治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重点查处公款收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坚持露头就打,从严惩处,对典型问题一律“一案双查”、通报曝光。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真正化风成俗,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四)发挥专责作用,不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保证公权力不被滥用是国家治理的关键环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让监督的利剑始终高悬,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探索日常监督有效途径,综合运用列席党委(党组)会议、建立廉政档案、专项检查、专项治理、以案促改等方式,不断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工作程序,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进一步明确问责主体,形成同向发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决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提升派驻监督质效。完善派驻监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派驻机构与区纪委监委机关、驻在部门、巡察机构之间的协同配合,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工作衔接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健全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效贯通、形成合力。
(五)深化政治巡察,切实发挥利剑作用
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持续释放巡察震慑力,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效。深化政治巡察。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持续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加强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监督检查,坚定不移将政治巡察引向深入。提升巡察质量。重点围绕“三个聚焦”开展巡察工作,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确保巡察实效。强化巡察成果运用,落实整改督查制度,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2020年,全面完成八届区委三年巡察工作计划,实现巡察全覆盖。
(六)保持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突出重点,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严肃处置大额行贿、多次行贿等行为。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严肃查处靠企吃企等问题。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问题,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完善制度,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监督,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督促推动相关部门填补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监督盲点,用严明的纪律推动制度执行。牢记使命,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注重廉政文化建设,在基层打造廉政教育阵地,营造更接地气的廉政文化氛围,推进廉洁意识和廉政文化入脑入心。深化以案促改,做实警示教育,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落实好省委即将出台的《关于运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办法(试行)》,推进剖析案件、警示教育、廉政提示、监察建议制度化规范化,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有效运用 “四种形态”。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准确运用第二、第三种形态,对党纪政务重处分的,要同步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对涉嫌严重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保护担当者、支持干事者、宽容失误者,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七)提升履职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机关是监督专责机关,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加强政治建设。坚守纪委监委的政治机关定位,一以贯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守初心使命,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在对党忠诚、勇于担当、谦虚谨慎上作表率。加强组织建设。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注重在办案一线培养锻炼、发现识别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聚焦全面履行纪检、监察双重职责,推进更高水平的“三转”。加强纪检监察协作区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协作区协作办案、联合审查职能。推进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增强基层审查调查能力水平,持续配齐配强“两专三兼” 并保持人员稳定。加强纪律建设。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健全内控机制,强化程序制约。持续强化队伍建设,下更大气力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同志们,初心如磐,使命在肩!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开拓进取,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兴隆台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国共产党盘锦市兴隆台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名词解释
1.“两个维护”
报告中出现位置:第2页第2行。
名词解释:是指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四风”
报告中出现位置:第3页倒数第10行。
名词解释:是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3.“两个一律”
报告中出现位置:第3页第7行。
名词解释:是指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4.“一案三查”
报告中出现位置:第3页第8行。
名词解释:是指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5.“三项改革”
报告中出现位置:第4页第10行。
名词解释:是指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
6.“三个为主”
报告中出现位置:第4页第11行。
名词解释:是指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为主,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为主,考核考绩以上级纪委监委为主。
7.“街案区审”
报告中出现位置:第4页倒数第9行。
名词解释:是指各街道纪工委立案调查的案件,需要给予被调查人党纪政务处分的,在作出处理决定前报送区纪委监委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审核意见,再由街道纪工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的业务指导方式。
8.“六个围绕、一个加强”
报告中出现位置:第5页倒数第6行。
名词解释:是指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9.“两专三兼”
报告中出现位置:第7页倒数第10行。
名词解释:是指1名专职纪工委书记和1名专职纪工委委员,3名兼职纪工委委员。
10.“七警”
报告中出现位置:第7页倒数第6行。
名词解释:是指召开教育大会“敲警钟”、学习党纪法规“强警觉”、个人查摆剖析“自警醒”、参加组织生活“互警勉”、彻查类似线索“鸣警笛”、进行签字承诺“作警示”、完善制度机制“常警戒”。
11.“灯下黑”
报告中出现位置:第7页倒数第5行。
名词解释:是指纪委监委系统内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12.“微腐败”
报告中出现位置:第10页第4行。
名词解释:是指一种公权乱用的行为,其典型特点有三:一是小,指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如接待群众态度冷漠、在下基层时会接受一点土特产、一盒香烟等,小到人们容易忽视它的存在;二是多,这种乱用公权行为比较普遍,如接受服务单位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物品,群众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三是社会公众对其态度暧昧,大家认为这些行为很小,生活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处理起来未免“上纲上线”,不近人情,对这种行为放之任之,也会效仿这种行为“方便”行事。
13.“小微权力”
报告中出现位置:第10页第10行。
名词解释:是指村级组织及村干部依法依规享有的村级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大项目以及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村务管理服务权力。
14.“三资”
报告中出现位置:第10页第10行。
名词解释:是指农村集体经济中的资金、资产、资源。
15.“一案双查”
报告中出现位置:第11页倒数第11行。
名词解释:是指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16.“三个区分开来”
报告中出现位置:第14页第6行。
名词解释:是指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的有规不依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
17.“三转”
报告中出现位置:第14页倒数第6行。
名词解释:是指十八大后中央纪委部署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