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兴隆台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文章来源:兴隆台区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0-12-26

中国共产党兴隆台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次全体会议公报

 

  中国共产党兴隆台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20年6月30日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区纪委委员、监委委员共有18人。

  区委书记戚宇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耿敏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高新区及区法院、区检察院领导出席会议。

   全会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委陈求发书记在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付忠伟书记在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原所杰代表区纪委常委会所作的《砥砺初心使命 忠诚履职担当 为兴隆台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一致认为,戚宇同志的讲话,深刻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充分肯定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效,明确提出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坚定不移推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全会指出2019年,在市纪委和区委坚强领导下,区纪委监委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净化政治生态,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政治监督,加强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情况监督检查,协助区委压紧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把选人用人、评先评优廉洁关;持之以恒抓作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加强对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窗口单位“办事难”甚至吃拿卡要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开展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对工作纪律松弛等问题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一系列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强化党内监督,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和正风肃纪监督作用,全面启动巡察工作,有效开展正风肃纪监督工作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推进反腐倡廉治本工作深入开展,强化教育提高,强化挺纪在前;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加强学习培训,强化基层队伍建设,强化内部制约。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分析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全会提出,2020年是我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起步之年,是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之年,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扛起维护核心、捍卫权威的政治责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区委的中心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全面加强党内监督,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兴隆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要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协助党委压紧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思想大解放引领纪检监察工作,牢牢抓住党的纪律和纪律建设不放松,全面履行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职责。

  第二,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问题,对照违反政治纪律负面清单,逐项开展监督检查。聚焦区委“1+8+2”系列文件贯彻落实情况,重点针对财税征收管理、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政策落实等开展专项整治。

  第三,要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四风”,持续推进干部作风转变。聚焦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套取经费滥发补贴津贴、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以及弄虚作假、不讲诚信、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持续加大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力度。

  第四,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拓宽案源渠道,加强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紧盯重大项目、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重点查处在行政审批、财政资金使用、税收征管以及工程项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损害营商环境案件。扎实做好执纪执法“后半篇文章”。

  第五,要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扎实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问题,重点查处教育乱收费、教师乱补课、土地管理乱象、群众办事难等案件。持续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严肃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以及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深化纪检监察干部大走访。

  第六,要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和派驻“探头”作用,全面强化党内监督。进一步深化政治巡察定位,全年开展四轮巡察工作。全面推进派驻工作,实现区纪委监委派驻工作全覆盖。

  第七,要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带头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发扬认真精神,加强自我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全会号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无私无畏、忠诚担当,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兴隆台区高质量发展、打造全省一流城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