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一巡察组提级巡察兴隆台区纪委监委机关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文章来源:兴隆台区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5-10-23

按照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10月2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提级巡察兴隆台区纪委监委机关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王丹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对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原所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一巡察组成员,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区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区委巡察办副主任,委机关各室负责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主任、副主任,各街道纪工委书记参加会议。

王丹强调,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本轮巡察的重要意义。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巡察任务。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四个坚持”的重要论述,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贯彻落实,努力把新一轮巡察做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王丹指出,兴隆台区纪委监委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准确理解开展政治巡察的重要意义,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要充分认识到,巡察发现问题、查找不足,并不是否定成绩,更不是故意找茬,而是为了帮助兴隆台区纪委监委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找准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方向和重点。

原所杰表示,区纪委监委将严格落实市委巡察部署安排,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对待本次巡察工作,真正把接受巡察作为一次加强党性锻炼、改善工作作风、提高履职质效的难得机会。要主动做好配合,以虚心诚恳的态度正确对待巡察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主动配合,全力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原所杰强调,区纪委监委机关全体同志要统一思想,深刻领会巡察工作的意义,准确把握巡察要求,增强接受巡察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纪律性。要把握好此次巡察的机会,认真听取巡察组的意见建议,坚决抓好整改落实,把巡察工作的成效充分体现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以问题整改成效确保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10月24日至12月20日左右对兴隆台区纪委监委机关开展提级巡察。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信访联系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和征求意见箱,主要受理反映区纪委监委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信访联系电话:16642771581。

邮政信箱:盘锦市第A018号专用信箱。

电子邮箱:16642771581@163.com。

征求意见箱:兴隆台区创新街道市府大街16号兴隆台区纪委监委正门西侧10米。

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8:30-17:00(工作日)。

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日期:2025年12月13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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