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盘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文章来源:盘锦市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0-09-10
中共盘锦市纪律检查委员2019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盘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盘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盘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盘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中共盘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纪委)由党的盘锦市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盘锦市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监委)由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与其常务委员会选举产生。市纪委与市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市纪委在市委和省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市监委对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市纪委监委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
  (二)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3)负责全市监察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修改本室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参与起草本室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管企业高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单位内设19科室,分别是市纪委监委机关由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第九纪检监察室、第十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构成。
  所属事业单位情况:
  中共盘锦市纪委监委保障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盘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中共盘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2.中共盘锦市纪委监委保障中心

第二部分  中共盘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中共盘锦市纪律检查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中共盘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235.3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970.3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70.3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265.0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9%。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425.65万元,增加16.72%,主要原因:一是执纪审查调查案件数量增加,二是新增人员。
  (二)支出总计3,235.3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4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2.4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43.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5.12万元。
  2.项目支出892.3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7.58%。主要包括执纪监督审查调查费等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638.67万元,增长24.59%,主要原因:一是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数量增加,二是新增人员。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今年没有结转和结余,与同期比减少265.05万元,主要是本年项目都在当年结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3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3万元,项目支出892.3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38.67万元,增长24.59%,主要原因:一是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数量增加,二是新增人员。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8.8%,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65.86%。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35.3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9.42万元,占85.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61万元,占7.8%;卫生健康支出80.39万元,占2.48%;住房保障支出132.97万元,占4.1%,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9.42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1817.11万元,主要是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0.9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新增加人员。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9.76万元,主要是执纪监督审查调查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1.7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办案专用设备未购置。
  (3)事业运行59.92万元,主要是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有新增加人员。
  (4)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432.63万元。
  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61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3.6万元,主要是离休工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8.74万元,主要是交纳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2.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80.39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76.73万元,主要是交纳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0.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
  (2)事业单位医疗2.97万元,主要是交纳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32.97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32.97万元,主要是交纳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0.5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节约经费。与上年相比,今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0.07万元,降低0.1%,主要原因:一是加强管理;二是节约开支。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3.0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万元。
  2.公务接待费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央纪委、省纪委检查、考核、办案人员,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46批次,450人,5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1.4万元,增加38.8%,主要是接待中央纪委、省纪委来盘审查调查人数增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3.03万元,比上年减少13.07万元,下降17.71%,主要是加强管理,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03万元,主要用于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6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56.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86.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6.15万元,比上年增加10.84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新增加人员。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办公费15.34万元;印刷费4.75万元;手续费0.033万元;电费6.81万元;邮电费12.6万元;差旅费12.53万元;维护费0.19万元;租赁费0.39万元;会议费0.36万元;培训费1.64万元;公务接待费5.0万元;劳务费1.17万元;委托业务费1.49万元;工会经费26.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99万元;其他交通费13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5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0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60.45万元,其中: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面积0平方米,价值0元;
  2.车辆。共有16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辆1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3.通用设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4.专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市纪委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7个,涉及资金1354.96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绩效管理观念进一步加强;二是资金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二是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三是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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