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洋洋同志事迹
文章来源:盘锦市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4-03-29
刘洋洋,女,朝鲜族,198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市纪委监委机关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二级监察官。
政治立场坚定,始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长期工作在案件审查调查一线,秉持着公正、严谨、负责的态度,全身心投入到每一个案件当中。多年来查办中央、省、市纪委监委重大案件40余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在东郭苇场、供销系统、水务集团、辽河油田、教育系统等大要案查办和金融领域反腐、医药反腐、医保专项整治等重要专项工作中承担重要职责,凭借突出的业务能力和吃苦耐劳、敢于担当的精神,勇挑重担,成功完成了一次次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为人正派,严于律己,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曾荣获辽宁省纪委监委、盘锦市纪委监委嘉奖,荣获辽宁省金融反腐工作先进个人,市五一劳动奖章、盘锦市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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