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盘锦市大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

文章来源:大洼区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1-02-05

中共盘锦市大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盘锦市大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盘锦市大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 2021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 2021年度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 2021年度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 2021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 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中共盘锦市大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盘锦市大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主管全区党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大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一)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区政府颁发的决定、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区委、区政府机关各部门、各镇党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八)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基层纪委和区直派驻纪检组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任免。

    (九)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设机构如下:

中共盘锦市大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现有11个内设部室: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纪检监察四室、纪检监察五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盘锦市大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中共盘锦市大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中共盘锦市大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该部分内容祥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中共盘锦市大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1年中共盘锦市大洼纪律检查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637.8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7.8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10.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637.8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97.81万元;

2.项目支出40万元。

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1年预算同2020年比较,收入增加63.15增加10.99%;支出增加63.15增加10.99%。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安排17.5万元,2020年度增加了7万元,增加了66.6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增长/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5万元,2020年度增加了7万元,增加了66.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费17.5万元,2020年度增加了7万元,增加了66.67%增减变化原因是新增侦查办案用车指标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96.7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了25.74万元,增加28.98%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包括:办公费29.95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41.46万元、培训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维修费0.35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共盘锦市大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724,095.46元,其中,流动资产941,203.51元,固定资产782,891.95元。固定资产中共有车辆5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其他用车0辆),价值920,614.88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盘锦市大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4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4个,涉及资金4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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