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盘锦市委第十三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完成进驻

文章来源:盘锦市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0-12-10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截至12月4日,七届盘锦市委第十三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完成进驻。

    市委第四巡察组将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大洼区检察院两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巡察组将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切实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重点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检查推进政治建设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检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检查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情况。特别是加强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各项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扎实推进盘锦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一个半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专门邮箱等,并通过被巡察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受理信访举报时间截至撤点前3天。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