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盘山“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文章来源:盘山县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1-05-21

全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盘山“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盘山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谢兴龙

同志们:

     我代表盘山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总结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刚才,县委书记葛立军发表了讲话,就学习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推进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作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一以贯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县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一以贯之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五项改革”成果显著,全省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在我县成功召开,形成了“盘山模式”“盘山样板”;一以贯之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反腐败压倒性胜利得到巩固发展,达到惩治同步、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良好效果;一以贯之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突出抓好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建设,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朝着高质量发展目标迈出坚实步伐、取得新的成绩。

    (一)坚持不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两个维护”责任进一步落实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部工作的主题主线,县纪委常委会召开4次常委会会议、13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围绕大局加强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县委“工作落实年”、人防领域腐败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任务,加强日常监督、精准监督和专项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担当。

     (二)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镇街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提升

      突出重点抓巩固提升。将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号工程”,形成“1+7”制度体系。各镇(街)纪(工)委均实现独立区域办公,按照“三专两兼”要求配齐配强镇(街)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健全协作区、案件初审等工作机制,不断强化监督员监督与培训,探索大数据监督,有效解决“无人干”“不会干”“不愿干”等问题。太平街道纪工委被省纪委监委作为基层纪委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先进经验和主要做法得到了省纪委监委领导充分肯定,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进行推广。

     (三)扎实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主责,“严”的主基调进一步夯实

      协助县委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动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8次。统一印制了《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强化对党委(党组)班子、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全过程监督。建立廉情报告制度,定期向县四大班子领导报告分管领域政治生态情况,全年编发《廉情报告单》27份。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对新交流、提拔、职级晋升的县管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209人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762人次。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组织召开全县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专题会议,深入整治“四风”顽疾。全年共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组织处理4人;处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组织处理3人。

       创新基层监督方式。将正风肃纪监督融入全县“党建引领、智慧治理”体系,实现了基层社会治理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着力发现并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全县175名监督员共发现问题2407件,全部办结。持续开展纪检干部大走访活动,共收集各类问题线索23件。

     (四)围绕群众利益强化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三不”成效进一步显现

       始终保持高压惩治态势。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264人次,结案264人,给予党纪处分211人、政务处分41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723人次,前两种形态占比超94%。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2份,达到了惩治“极少数”、管住“大多数”的良好效果。

       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全年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32起,党纪政务处分27人,组织处理5人。开展低保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排查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16人。开展国有和集体土地违规占用承包、租赁问题专项整治,收集问题线索11件,立案4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

      强化廉政宣传教育。围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开展广泛宣传,监督员主动发现问题、镇(街)纪(工)委规范化建设等经验做法被中国纪检监察报、辽宁电视台、学习强国等主流媒体宣传推介。深入推进“一基地两中心”建设,新建太平街道和羊圈子镇廉政教育中心,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组织开展定制式廉政教育培训,编发《盘山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发挥治本作用。

     (五)坚持巡察与整改并重,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

       扎实推进政治巡察。紧扣“三个聚焦”及县委中心工作开展政治巡察工作,对3个经济区,33个县直单位,5个镇(街)及4个国企开展了常规巡察;对2个医院开展专项巡察;对3个县直单位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实现了十三届县委任期内的巡察全覆盖。配合市委完成对胡家镇、得胜街道提级巡察及太平街道、吴家镇交叉巡察。制定《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细则(试行)》,推动整改问题984个,整改完成率达100%,建立各项规章制56项。

      (六)深化改革创新与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按照省、市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整合现有力量,组建了纪检监察五室和六室,调整后纪检监察室人员占人员总数64.7%,人员力量最大限度向执纪执法一线倾斜。实行“协作区总承包”工作制,全面实行派驻机构与纪检监察室合署,采取“镇(街)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的模式,重新组建4个纪检监察协作区,实行“6+10+5”工作布局,形成配套制度12项,协作区成为全面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战场”,各协作区全年牵头查办案件247件,占全部查处案件数量93.6%。

       镇(街)纪(工)委规范化建设成果突出。各镇(街)纪(工)委在硬件上达到机构名称、标识、信访接待场所、办公场所、谈话场所“五统一”;在软件上设置日常监督、专项监督、谈话函询、立案审查等7个工作档案板块,对协作区、监督员、走读式谈话、党风政风监督清单等15项制度“规范上墙”,实现了办公模式系统化制度化。

     (七)切实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突出思想教育与业务培训。强化党的建设,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投入到“抗疫战争”中,积极发挥共产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全员培训,采取“线下+线上”培训模式,共组织开展培训36班次,累计培训3500余人次,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31次;针对各镇(街)“三专两兼”人员,分期分批开展“以干代训”“一帮二”“上挂下派”实战练兵,干部队伍的精气神全面提升。强化自我监督,集中开展全系统警示教育活动,深刻汲取潘福忠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坚决防治“灯下黑”;制定《盘山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聘请5名特约监察员,彰显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强化自我约束的鲜明态度。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有的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使命认识不深不准,对作风建设和干部管理不重视、宽松软,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到位;有的镇(街)、村(社区)“四风”问题屡禁不止,违规操办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问题时有发生;有的部门、行业、岗位仍然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不强,导致严重违纪违法;有的纪检监察机构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意识不强、办法不多,对党纪国法学习不透、尺度把握不当,纪检监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对这些问题,我们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研判,认真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七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部署安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拓展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着力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为盘山“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常态化疫情防控、我市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我县持续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走在全市前列等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供销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严明换届纪律,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加强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大力推进清廉盘山建设,对各镇(街)各部门进行政治生态预警评价,开展“一镇(街)一品”清廉文化创建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二)保持高压惩治腐败态势,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

       坚决查处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盯住公共资金、项目、物资,严肃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加大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综合运用“四种形态”, 深化标本兼治,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建立监督、执纪、问责与整改、治理、警示互相贯通衔接的工作机制。

      (三)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

      常态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正“四风”,开展大数据监督公务加油卡使用专项工作,深化机关单位作风、纪律、制度建设,监督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严肃纠治违规吃喝、公务接待和商务招待不分等行为,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加强问责追责,严肃整治层层“责任甩锅”、把“说了”当“做了”、把“下文件了”当“落实了”、把“开会研究了”当“问题解决了”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保护激励,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四)拓展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深入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五项改革”,制定《关于深化拓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在监督方式上持续创新,将政治监督、正风肃纪、两个责任、专项监督、巡察整改等监督内容逐步融入我县“党建引领、智慧治理”大数据平台;在审查调查上持续发力,以协作区为重要载体,围绕惠民富民、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执法司法等群众关心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保护伞”和腐败问题,着力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制度保障上持续提升,全力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建设,狠抓镇(街)纪(工)委初信初访办理,不断建立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用制度管长远。

      (五)构建规范精准高效监督体系,有效推动各类监督融合贯通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县乡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协作区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使纪委监委机关、协作区、镇(街)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正风肃纪监督员系统集成、协同联动,切实形成监督合力。构建“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工作机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考核,制定《盘山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工作办法》,完善派驻监督清单,充分释放派驻机构与纪检监察室合署优势。加强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执法部门在线索移交、调查措施使用、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调衔接,进一步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全面启动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深化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

     (六)加强自我监督约束,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高质量做好换届工作,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提高专业化水平。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综合素质、廉洁素质和办案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持续整治“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锐意进取、奋发有为,持续用力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谱写“十四五”时期盘山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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