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纪委监委关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文章来源:盘山县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1-05-24

  1.王文屹,中共党员,任盘山县农业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太平水利服务站站长,2021年2月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公务用车到市殡仪馆参加吊唁。王文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王忠仁,中共党员,沙岭镇热河台村党员,于2020年12月26日,在沙岭镇高家鑫盛源饭店为子女操办乔迁宴三桌。王忠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3000元违纪款。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努力争做让党放心、群众信赖、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保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过程中不走样,扎实开展好集中整治工作,不断巩固和提升盘山县良好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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