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系列报道之四】一体推进“三不”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文章来源:盘锦市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1-02-26

  党中央明确要求,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2020年,盘锦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不敢”这个前提,严抓“不能”这个关键,做实“不想”这个根本,把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有机结合,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落实一严到底,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2020年,市纪委监委成功办结了上级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的涉及辽河油田有关人员的“10·11”专案,移交司法机关11人,一审全部作有罪判决,其中6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一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精准监督,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黑恶势力“保护伞”腐败问题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等,高效推进涉农和民生资金项目大排查大起底专项整治整改,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专项监督检查等。全年全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700余人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2批67起。

  深化以案促改,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深入实施“一案一整治”,督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运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查找问题症结,贯通案件剖析、警示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监督检查、推动形成从案件查办到促进治理的闭环链条。一年来,共督促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00余次,制发《纪律监察建议书》《监察建议书》212份,建立健全制度机制321个,从源头上把“不能腐”的笼子编牢、扎紧。

  强化警示教育,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是最有力、最震撼的警示教育。2020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党委宣传部门加强协作配合,不断拓展工作思路,丰富活动载体,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分层次、分领域开展“以案四释”警示教育。组织处级领导干部学习《遗忘的初心》、“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召开发案单位党员干部观看庭审现场和警示教育专题片、开展廉政宣讲和廉政惠民演出等活动,受教育党员干部达20981人次。与此同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还着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通过树典型、创精品、塑品牌等方式,不断丰富和创新廉政文化活动载体,切实推动市本级、各县区廉政教育基地和廉政教育中心等阵地资源共享。

  站在新起点、迈上新征程。2021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勠力同心、锐意进取,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谱写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盘锦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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