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组反馈第十四轮巡察情况

文章来源:市委巡察办发布日期:2021-08-1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2日至7月2日,七届市委第十四轮巡察派出3个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海洋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3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8月11日,巡察组分别召开反馈会议,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反馈指出,自上次巡察以来,被巡察党组织政治建设不断加强,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整体提升,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但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市公安局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落实法治公安建设新要求有差距,在构建良好社会治安环境上发力不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为民服务主动作为意识不强;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严格,组织生活制度落得不实,党建引领功能和作用发挥不充分。

  市自然资源局(市海洋局)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和履行自然资源管理核心职能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洁风险防控不到位;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服务“三农”工作大局有差距,综合改革突破不够,对社有资产监管不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洁风险较大;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求不严格,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精准对标对表,举一反三,查找差距不足,补齐短板弱项,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按照“四个融入”要求,统筹抓整改,以巡察整改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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