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纪委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文章来源:大洼区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1-08-18
  为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强化警示教育效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决刹住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满月宴”、公款旅游等歪风,现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鞠丙恩,男,中共党员,原大洼公安局新开派出所民警,2019年10月退休。2021年1月18日,违规操办孙女“满月宴”并收取礼金。鞠丙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李建祥,男,中共党员,大洼区田家街道何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21年5月5日违规操办儿子“满月宴”并收取礼金。李建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从上述2起案例看,党的十九大之后,仍有极个别党员干部存有侥幸心理,不收手、不收敛。这充分表明“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以案为鉴,时刻自省自律,防止行差踏错,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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