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文章来源:盘锦市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1-06-14

  端午假期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盘锦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辽东湾运营分公司副经理、党支部纪检委员杨宏违规操办丧事问题。2021年5月,杨宏外祖父去世,公司通勤小组长帮助在各自通勤工作小组微信群发布通知,杨宏收受单位44人礼金1.61万元。李岸标作为经理、党支部书记,对杨宏违规操办丧事问题未及时教育、引导和劝阻,并通过微信转账给杨宏礼金500元。在初核、立案审查期间,杨宏、李岸标能够主动、如实反映问题,配合审查,2021年6月,杨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李岸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时给予该分公司送礼金的3名党员通报批评,给予帮助微信通知的6名小组长批评教育。

  2.兴隆台区沈采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街工委主任李权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20年3月至12月,李权多次因公前往沈采街道沈采服务中心指导工作,工作结束后分别接受沈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某等人的宴请并饮酒。李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大洼区平安镇党委委员王翠英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20年10月5日,王翠英与丈夫郑某(另案处理)借乔迁之机,在大洼区小桃源饭店违规操办乔迁宴,王翠英违规收取31人礼金1.09万元。王翠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上述3起典型案例充分说明“四风”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和隐蔽性,必须在长和常、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拿出切实管用的措施,抓出成效、化风成俗。

  “端午”期间是走亲访友、外出游玩、操办婚庆事宜的好时节,也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准确把握新时代作风建设新任务、新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四风”,带头树立新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基本职责,运用有效管用的经验做法,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通过明察暗访、交叉互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和群众的举报,要严查快处、以儆效尤,确保节日风清气正,以优良作风迎接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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