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区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原主任王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文章来源:大洼区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1-08-18

  2020年8月底,经盘锦市大洼区委批准,盘锦市大洼区纪委监委对盘锦市大洼区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原主任王丛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丛违反组织纪律,违规录用人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财政法规,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

  王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违反群众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多种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丛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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