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省委第十二轮巡视完成反馈

文章来源:辽宁日报发布日期:2021-08-26

  8月20日,十二届省委第十二轮巡视完成反馈,这标志着十二届省委巡视全覆盖任务全面完成。

  经省委批准,3月8日至6月8日,10个省委巡视组分别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省政协机关、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等3个省直单位,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等5个省管企业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对省人防办等126个巡视过的党组织开展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

  常规巡视组坚决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认真落实政治巡视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视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履职尽责情况,着力发现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巡视组,按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的整改验收标准,全面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积极推动立行立改,促进被巡视党组织整改完成率提高到95.54%。

  常规巡视反馈采取会议形式进行。首先向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要求。省委巡视组指出,十二届省委以来,有关省直单位、省管企业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有所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呈现向好态势,政治生态持续改善,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反馈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意见指出,被巡视党组织能够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成果运用,取得了整改实效。

  反馈中,省委巡视组指出了被巡视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有的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有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作风建设还需持续用力,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还有差距,“四风”问题仍有发生,部分领域存在廉洁风险;有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建和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领导班子建设存在差距,执行选人用人制度规定不严格,抓基层党建不够扎实;有的推动巡视、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措施不精准,整改成效不明显,举一反三不够,同类问题仍然存在。常规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进行处理。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纪委监委有关室负责同志出席巡视反馈会,并对巡视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强化政治担当,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准确把握巡视整改的政治要求,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出发,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巡视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压紧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巡视整改的方法路径要求,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巡视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要强化统筹推进,切实抓好集中整改,定期调度、及时研究整改工作。要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以及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工作,推动巡视整改清仓见底。要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各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巡视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按有关规范要求组织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将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转化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工作实绩。

  巡视反馈情况将在辽宁纪检监察网、被巡视单位官网向社会公布。(记者 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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