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文章来源:盘锦市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1-02-05
盘锦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盘山县胡家镇敬老院原院长郑际岩违规发放补助问题
  郑际岩任胡家镇敬老院院长期间,于2015年为敬老院22名干部职工违规发放值班、加班补助,共计44400元。2020年5月,郑际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双台子区胜利街道团结社区新兴支部党员耿笑飞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
  2020年8月1日,耿笑飞在双台子区桃源饭店为其儿子操办“升学宴”,现场共3桌,收受礼金1400元。2020年8月,耿笑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兴隆台区区委党校原副校长石宝莹违规发放补助问题
  石宝莹任区委党校副校长期间,于2013年教师节在无相关文件依据的情况下,决定给区委党校6名教职工每人发放500元节日慰问金,2013年至2014年,石宝莹违反财务规定套取公款为教职工发放讲课费或代班费5100元。2020年7月,石宝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4.大洼区王家学校校长朱启发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2019年9月,朱启发将2019年上半学期收取学生浴资中的17220元用于给教职员工发放中秋福利。2020年11月,朱启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上述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党纪党规意识淡薄,顶风违纪,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心存侥幸,必须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抵制享乐奢靡歪风。
  2021年春节将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必须寸步不让、久久为功。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筑牢反“四风”坚固防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时刻保持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尚俭戒奢,作出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常态化推进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严防“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形式主义问题,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深挖彻查,紧盯薄弱环节正风肃纪,对违规收送节礼、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不正之风严肃执纪问责,为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证。


盘锦市纪委监委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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