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莉,中共党员,胜利街道滨河社区党委副书记,2021年6月为其女儿操办“升学宴”,收受礼金人民币2,000.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孙操,中共党员,陆家镇新农村村民,2021年7月,为其女儿操办“升学宴”,收受礼金人民币10,000.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