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文章来源:兴隆台区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1-04-28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强化重要节点警示教育,现对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兴隆农场农业水利站原站长王长灵、水利站工人李野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兴隆农场农业水利站站长王长灵、水利站工人李野,利用单位公车核销油料的机会,将私家车加油发票混入公车油料发票中核销。2020年12月,王长灵、李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兴隆台区康桥学校原校长李在伟、兴隆台区康桥学校校长姚景文、副校长韩雄文、王辉等4人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8年10月至2020年7月,康桥学校副校长韩雄文经李在伟、姚景文同意,先后四次以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现金用于给兴隆台区康桥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发放福利。2020年12月,李在伟、姚景文、韩雄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兴隆台区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职业技术培训办公室科员孙朋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1年春节前夕,孙朋在单位办公楼门前收受管理对象兴隆台区某教育培训学校赠送的礼品。2021年3月,孙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案例,充分暴露出强力正风肃纪之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触碰纪法红线,受到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五一、端午将至,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严明纪律红线,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款旅游、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超标准超范围违规接待;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高档酒水、有价证券、电子红包、购物卡等礼品礼金;严禁违规使用和配备公务用车,或向下属单位及服务对象违规借用车辆;严禁借换届之机收送礼品礼金或接受吃请;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隐形变异“四风”等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围绕重要节点、关键环节,聚焦“关键少数”、重点岗位,紧盯隐形变异的“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提升监督质效。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一律快查快办、严肃处理,形成震慑,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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