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

文章来源:市委巡察办发布日期:2022-01-06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0月8日至11月20日,市委派出1个巡察组,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粮库有限责任公司等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12月22日,巡察组分别召开反馈会议,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的领导,履行职能责任,在保障区域性粮食安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安排不到位,做好粮油保供常态化工作有差距,防范粮食安全风险责任压得不实;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政治担当不够强,履行涉粮管理监督职能有缺失;防范粮食购销领域廉政风险用力不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

  市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贯彻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安排不到位,落实粮食安全政策不彻底,防范化解风险意识树得不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不到位,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不充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不够有力,财务管理不规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落实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要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和督查督办,切实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确保做到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以巡察整改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机关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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