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省委第十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全部公开
经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十二届省委第十二轮常规巡视和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的党组织陆续向社会公开整改进展情况。根据工作安排,现向社会集中公布十二届省委第十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相关单位如下。
中共辽宁省政协机关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1年3月12日至6月9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政协机关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8月18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政协机关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省委巡视组对省政协机关党组开展常规巡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省政协机关党组开展的一次例行“政治体检”。巡视反馈意见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明确了整改要求,省政协机关党组坚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按照省政协党组和周波主席的指示要求,坚决认领问题,深刻查摆反思,压实工作责任,狠抓整改落实,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强化政治引领,统一思想行动。8月18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政协机关党组反馈巡视意见后,机关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巡视反馈意见,研究讨论巡视整改工作,并第一时间向省政协党组和周波主席作了汇报。8月23日,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省政协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以巡视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8月26日,召开机关巡视整改工作动员大会,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纪委赵乐际书记、省委张国清书记、省政协周波主席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和指示精神,省政协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王德佳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动员部署,引导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整改工作中来。巡视整改以来,机关党组先后10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协调会、汇报会、推进会,定期研判形势,及时纠偏正向,持续激励士气,不断浓厚机关全员抓整改、自觉抓整改的思想和工作氛围。
(二)细化分解任务,推动整改落实。研究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将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分解到每名党组成员、每个具体处室。8月30日,召开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推进会,机关党组成员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认真研究审议各部门巡视整改措施,逐条逐项进行再完善再分解再细化,做到每个问题都有所回应、每条措施都切实可行、每项工作都责任到人,列出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形成了《巡视整改工作台账》,逐项工作推动落实。机关各部门按照机关党组部署,主动认领问题,一项一项“挂账销号”,限期办结。在整改巡视指出问题的基础上,注重追根溯源、举一反三,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思想认识、工作机制、制度建设等层面延伸。8月27日,机关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析出机关党组表率作用发挥不好、政治站位不够高、执行力不够强、“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等深层次矛盾问题;机关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出自身存在的其他问题,一并纳入巡视整改。
(三)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机关党组承担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落实监督责任,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具体责任,层层压实巡视整改责任。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协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王德佳任组长,机关党组成员张连波、李东、张军、赵永清、宫洪波任副组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机关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各负其责,分兵把口,共同抓好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机关精干力量组成统筹组、推进组和综合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和文字综合等工作。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采取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的方式,坚持日调度、周推进,加强工作统筹、强力督促整改,确保巡视整改全程尺度不变、力度不减。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巡视整改落细落实落地
省政协机关党组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4个方面、37项具体问题,细化分解为65个具体表现,研究制定了140条整改措施,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将巡视组提出的4个方面意见建议,全部融入问题整改具体措施,切实以巡视意见建议指导问题整改,以问题整改贯彻落实意见建议。截止10月18日,37项具体问题中已完成整改36项,需进一步整改1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协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和省政协党组要求不够到位,履行职能责任存在短板弱项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论述有差距。
一是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形成了《省政协机关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方案》。二是召开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三是形成了《关于举办政协委员专题培训班的工作方案》,举办了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专题报告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四是举办了市县政协干部专题培训班,指导各市县政协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五是形成了《关于在省政协机关开展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印发机关各部门和机关各处级单位。六是形成了《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委员会协商工作规则〉的通知》《省政协机关党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印发〈政协辽宁省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办法〉的通知》《政协辽宁省委员会走访港澳委员和特邀列席人士实施办法》《辽宁省政协港澳委员和特邀列席人士学习培训工作制度》《政协辽宁省委员会协商议政质量评价工作办法》等6项制度,印发机关各部门并督促贯彻执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学习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机关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若干意见》。二是将党中央2018年批准印发的政协系统党建工作文件纳入《2021年第三季度省政协机关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中。三是党日活动安排集中学习了《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四是申请成立省政协党建工作处,加挂“党组办公室”牌子,明确工作职能。五是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六是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召开专题会议,对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全面,职责虚化、作用弱化问题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七是由相关专门委员会分党组秘书与有关领导同志联系,向其传达省委第一巡视组的整改意见以及省政协机关党组的具体整改措施。八是及时将有关同志组织关系转到相关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今后对不在原单位任职的分党组成员,及时接转组织关系。九是推进省政协市县联络委员会和民族宗教委员会成立分党组。目前已经向省委组织部请示成立省政协市县联络委员会和民族宗教委员会成立分党组,待批复。十是建立了省政协党员委员台账和各界别组党员委员台账。十一是继续做好在省政协全会、省政协常委会和组织委员视察调研活动期间,成立在省政协委员党员中成立临时党组织工作。十二是成立委员党的工作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界别组党支部等23个界别组党支部。十三是在机关选派10名处级党员干部到民进等10个不具备成立党支部的界别组任党建工作指导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是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不扎实”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协辽宁省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实施意见〉的通知》。二是督促机关各部门对所承担的任务进行细化分解。三是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督办,推动工作落实。四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纳入《2021年第三季度省政协机关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中,并于党日活动安排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五是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查找出的问题整改具体举措〉的通知》。六是印发了《关于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开展督察督办工作的通知》,并抓好督查督办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履行职责不够全面,抓大事议大事工作机制不完善。
一是关于“议事决策内容缺失”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充实完善议事决策内容,修订印发了《中共政协辽宁省委员会机关党组工作规则》。二是按照修订后的《中共政协辽宁省委员会机关党组工作规则》,制定了《机关党组会议议事办法》。三是每次机关党组会议前列出议事决策具体清单。四是对年度机关党组会议研究事项进行合理统筹。五是省委、省政协党组作出重要决策部署、召开重要会议、下发重要文件通知,机关党组及时跟进,召开机关党组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并抓好工作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统筹推动制度建设不够”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对尚未建立的21项制度进行梳理,建立相关制度,其中15项制度正常建立;《党员教育管理条例》因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规定比较细化,不再另行制定;《省政协党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推迟制定,待全国政协相关制度出台后,再形成正式文件;《调研申报选题制度》和《调查研究质量的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两个文件相关内容分别纳入《政协辽宁省委员会调研成果转化落实办法》《政协辽宁省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调研视察考察工作提高调研视察考察实效的实施办法》中;政协主席、秘书长座谈会制度一分为三,分别形成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委员会省市政协主席座谈会工作规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座谈会工作规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委员会秘书长工作会议工作规则》。二是印发了《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对2012年7月以来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该修订的修订、该废止的废止。三是各部门对印发的制度执行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四是形成了《省政协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报告》。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是关于“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形成了《关于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开展督查督办工作的通知》印发机关各部门和机关各处级单位。二是形成了《省政协机关督查督办工作规则》。三是形成了《关于开展督查督办工作的通知》印发机关各部门和机关各处级单位,对机关落实《中共政协辽宁省委员会党组2021年工作要点》、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查找出的问题整改措施和省政协主要领导批示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对新时代政协机关的职能定位新内涵认识不深刻,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一是关于“服务协商民主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形成了《制定省政协年度重点协商和重点视察计划的工作办法》(草案)、《2022年省政协重点协商和重点视察计划制定工作推进表》。二是形成了《辽宁省政协网络视频会议工作规程》。三是形成了《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协网络视频会议工作规程〉的通知》印发省政协各部门和机关各处级单位。四是形成了《关于明确省政协重点协商活动中远程协商比例的建议》。五是形成了《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委员会协商工作规则〉的通知》印发省政协各部门和机关各处级单位。六是形成了《政协辽宁省委员会协商议政质量评价工作办法(试行)》(草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对政协委员履职的管理服务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形成了《关于成立省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保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通知》印发省政协各部门和机关各处级单位,成立省政协委员履职管理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员工作委员会。二是建立委员工作委员会与各专门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管理服务委员履职整体合力。三是拟于11月中旬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研究管理服务履职委员有关问题。四是研究制定邀请委员参加协商会议、调研视察等活动的实施办法,避免出现老面孔问题,突出界别特色和委员的覆盖面。五是加强对政协委员履职工作培训和考核。形成了《关于做好委员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通知》印发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是关于“指导市、县(市、区)政协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形成了《关于加强对〈政协辽宁省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市、县(市、区)政协工作指导的意见〉督查督办和整改措施的通知》。二是形成了《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开展对市、县(市、区)政协业务培训工作办法(试行)》,各专门委员会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各类培训。三是统筹安排年度培训计划,形成了《关于省政协机关统筹安排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印发机关各部门和各处(室)。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机关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扎实。
一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推动不够有力”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组织召开机关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二是形成半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报送省纪委监委和省政协党组。三是严格落实《辽宁省政协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事实细则(试行)》,召开机关党组会议,专题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四是形成了《省政协机关党组2021年度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对2021年下半年机关党组廉政建设工作作出了部署安排。五是形成了《关于认真整改落实〈省政协促进全面振兴发展全面从严治党三年工作计划(2018-2020)〉的通知》印发机关各部门。六是形成了《关于印发〈2021年省政协机关党委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印发〈2021年省政协机关纪委工作要点〉的通知》印发各党支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存在‘清水衙门’的麻痹思想,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以机关各处室(部门)为单位对廉政风险点特别是利用政协机关影响力和政协委员资源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进行排查,建立处室(部门)廉政风险点台账。二是召开机关党组会议讨论机关党组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报告,通过《关于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洁风险管控工作的意见》,听取机关各处室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汇报,审议通过省政协机关各处室(部门)廉政风险点台账并印发。三是各处室负责建立个人廉政风险点台账,并报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备案。四是召开省管干部违法违纪处理情况通报会议,通报处理意见,开展警示教育。五是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建立机关干部心理思想警戒线。六是印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汇编》。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召开了机关纪委委员会议,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进行认领,要求机关纪委委员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机关纪委委员作用。二是在机关党委加挂机关纪委牌子。三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积极争取将机关纪委机构、职数纳入部门“三定”方案,选优配强工作力量。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关于“赴外省调研缺乏统筹,不注重实效&rdqrdquo;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修订印发《政协辽宁省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调研视察考察工作,提高调研视察考察实效的实施办法》。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研视察考察工作,提高调研视察考察实效的通知》,进一步强调机关各部门要按照巡视整改要求和《办法》要求,加强和改进调研视察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三是严格规范外出调研视察考察工作,加大对赴外省调研方案和调研报告的审查把关力度,从制度和审核等环节做好规范把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有的专项活动流于形式”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召开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动员大会,印发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创建活动,将提质增效年未开展的活动内容纳入实践活动中。二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结合“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组织机关相关部门开展了系列活动。三是利用省委巡视机关、机关巡视整改、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和机关重要调研等工作契机,抽调一批年轻干部,立足岗位,开展岗位练兵,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针对机关年轻干部文字综合能力、调研能力相对薄弱问题,围绕加强公文写作和提高调研能力为机关青年干部举办专题辅导讲座。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是关于“慵懒散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开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实践活动。二是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摒弃“二线”错误思想,增强“一线”思维,提高履职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三是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在实践工作中增强一线机关认识,提高履职服务的工作能力。四是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考勤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日常考核,对迟到早退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五是制定并印发了《省政协机关选拔任用处级干部确定考察对象初步人选的办法》,结合评先选优,激发政协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的饱满精神状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四是关于“对解决‘辽宁省政协企业家联盟’违规运行问题作为不够”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通知该联盟停止活动。二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审批流程,对“辽宁省政协委员企业家协会”的成立运行进行规范。三是相关党支部围绕上述问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深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进一步开展调查,严肃问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五是关于“省政协文史馆(书画院)运行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协调申请辽宁政协文史馆机构编制,明确“三定”问题。二是加大面向省政协委员的开放,做好培训服务保障工作。三是适时举办省政协委员书画作品展。四是调整文史馆、书画院2021年第四季度及制定了2022年全年工作计划,增添完善了政协委员在文史馆、书画院的活动内容,明确健全了坚持以服务政协委员、服务政协组织、服务统一战线工作的服务宗旨和工作职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六是关于“执行会议费、培训费标准不够严格”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责成相关党支部在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认真分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落实主办部门责任,组织机关各部门学习会议和培训相关经费制度,提高主办部门经费政策标准意识,加强事前预算审批,通过会议、培训预算审批,加强事前审批。三是强化事中经费控制,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标准,严禁超标和扩大范围支出。四是加强事后结算把控,会议、培训费用结算,以实到人数和工作人员数依据相关标准测算费用控制数,超标准支出不予报销。五是强化监督问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4.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
一是关于“规避政府采购”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起草了《辽宁省政协机关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对机关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方法程序、款项结算等做出明确规范,于2021年9月26日印发执行。二是印发《关于省政协机关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管控的意见》,把政府采购领域作为一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督。三是进一步开展调查,严肃问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省政协机关与原政协会馆的资产使用界限不清晰”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机关将原政协会馆管理使用的房产设施收回,不对外出租和经营。二是向省委编办报送《关于调整友报社隶属关系的请示》,利用原政协会馆腾退的场地和设施,进一步做好委员履职服务。三是参照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模式,机关食堂向干部职工有偿提供用餐服务。四是制定《省政协机关游泳洗浴管理办法》,原政协会馆游泳、洗浴对职工有偿开放。五是责成辽勤集团对游泳馆等经营场所的收费情况进行调查,待调查结束后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巡视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深入,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不够严谨扎实
1.领导班子建设不够到位。
一是关于“大额资金使用审批权限不清”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在原来财务审批制度基础上,出台《辽宁省政协机关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大额资金界定标准和支出审议规程。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召开省政协机关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机关党组成员主动认领问题,突出“辣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形成了《省政协机关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省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二是形成了《省政协机关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梳理未到位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省政协机关党组年度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梳理未到位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是关于“执行‘四必’审核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补齐相关同志党风廉政情况说明。二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廉政审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一是关于“干部任免事项表决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制定了机关党组会议研究人事事项主持词(模板),对涉及人事事项的会议内容表态发言及表决形式进行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存在超职数配备问题”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形成了干部调整方案,将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岗位交流等进行岗位调整,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配备干部。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整改,11月初完成。
三是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齐全”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对相关材料进行补齐、确认。二是主动自查,对发现问题进行集中专项审核。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
一是关于“推动各类党组织有效衔接运转不够”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9个分党组全部召开分党组会议,对《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共政协辽宁省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工作规则(试行)》进行了专题学习,厘清机关党组与专委会分党组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明确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和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的工作职责。二是将《中共政协辽宁省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工作规则(试行)》逐条对应,进行修改和完善,经中共政协辽宁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党组第八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执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党的组织和工作没有覆盖到所辖社会组织”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形成了《辽宁政协之友联谊会改革方案》,明确“建议辽宁政协之友联谊会在民政部门注销”。二是在省文化交流协会和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成立功能型党支部,配齐党支部书记实现组织工作全覆盖。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是关于“机关党建有的制度规定存在缺陷”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结合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将有关文件予以废止。二是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三会一课”的有关规定。三是编印《党支部工作实用手册》,对省政协机关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作出更为具体细致要求。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四是关于“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走过场”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2021年度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五是关于“机关党建集体活动缺席严重”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由机关党委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督导,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二是结合党支部书记工作会议,就加强参加党建集体活动进行了专门部署强调。三是将各支部参加集体活动情况作为年底支部书记考核评议内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4.基层党建工作比较薄弱。
一是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形成《省政协机关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存在的主要问题情况通报》,下发各党支部对照整改。二是机关各党支部结合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三是编印《党支部工作实用手册》,进一步规范和严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四是对相关党支部存在问题进行通报,责成认真对照剖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情况报告。五是结合实际情况调整相关同志所在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六是各党支部举一反三,加强集体活动统筹,确保每次党员参加人数符合规定。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认真”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责成相关党支部,结合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问题,查摆反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二是进一步巩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活动成果,严格执行《党支部工作实用手册》。三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备案工作审查管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是关于“党支部换届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机关各党支部结合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深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二是组织党支部换届选举示范观摩会。三是机关党委加强对文电机要处、离退休干部2个任期届满党支部换届工作的指导,并指定专人列席相关会议。四是责成相关党支部结合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查摆反思,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情况报告。五是认真落实换届程序,召开党员大会,组织支部换届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四)巡视、审计指出的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1.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落得不实。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机关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进行认领,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印发《关于认真梳理整改2016年(上一轮)省委巡视政协机关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任务的通知》,组织对上一轮巡视整改“回头看”,进一步梳理整改落实情况清单。三是制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创建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实践活动方案》,将上一轮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列入实践活动中。四是对10项未落实的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落实台账,列出问题清单、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持续推动整改落实到位,目前涉及到上轮巡视的任务已经全部落实。五是制定印发《关于省政协机关党内政治生活标准化的实施意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审计整改不彻底。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责成相关党支部结合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认真查摆反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情况报告。二是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台账,并于9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三是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车辆管理使用、驾驶员管理及机关车队处罚等规定,加强对机关车辆运行经费的事前计划,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针对性不够强。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机关党组形成了《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针对性不强整改落实方案》,下发了《关于省政协机关党组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针对性不强的整改落实通知》,各部门于对照《方案》和《通知》要求,形成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二是结合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将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作为检视问题之一,对照查摆,制定措施。三是研究制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创建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实践活动方案》,建立长效机制,重点整治履行政治领导责任作用不够、参政成果跟进不到位、思想政治工作实效性不强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为推动巡视整改走深走实,省政协机关党组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目的,以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实践活动为载体,着力解决制约机关建设发展的重难点问题,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推动机关履职服务有新成效、建设发展有新气象。
(一)建设党建引领、政治过硬的政治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准“政协机关是政治机关”的性质定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政协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组织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搭建更加完善的党组织体系,明晰党建工作责任,强化各级党组织功能,实现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健全巡视整改长效机制,确保整改落细落实落地。
(二)建设以学为先、提质塑能的学习机关。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完善以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引领的学习制度体系,推动理论学习跟紧时代发展要求、融入机关全面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激发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和爱国情怀,坚定投身人民政协事业的荣誉感使命感。持续开展“书香政协”读书活动,倡导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风尚,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维度的读书交流活动,推动机关干部在思想、能力、行动上紧跟党中央要求、紧跟时代前进步伐、紧跟政协事业发展需求。
(三)建设运行有序、落实有力的服务机关。巩固深化“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成果,把服务履职的着力点聚焦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部署要求上来,谋划机关履职服务新思路新举措。把调查研究作为政协机关发挥职能的基本功,聚焦助力“十四五”,紧扣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省政协党组工作安排,进一步提升调研质量实效、推动调研成果转化落实。不断提高机关干部办文、办会、办事能力,形成“文经我手无差错、事交我办请放心”的目标导向。进一步完善机关制度体系建设,建立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提高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建设正气充盈、团结奋进的和谐机关。认真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拓宽民主意愿表达途径,引导党员干部增强主人翁意识、增强党内民主团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干部选、育、管、用等工作,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大力营造公道正派、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充分调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深化机关作风改进,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克服“二线”思维,强化“一线”意识。发挥机关群团组织功能,真心实意为干部群众做好事、办实事,最大限度提振干部职工精神士气。
(五)建设守正创新、精业笃行的创新机关。探索推进“互联网+”履职方式,优化整合履职手段,构建统分结合、一机通达的“数智政协”新模式。推动“互联网+党建”全覆盖,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深挖政协优势资源,积极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打造具有辽宁政协特色的协商品牌、红色教育品牌、文化交流品牌、理论宣讲品牌。强化政协系统“一盘棋”思想,探索省市县三级政协联动的思路办法,构建“大政协、大统战”工作格局,提升全省政协工作整体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4-86293926;邮政信箱: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5号辽宁省政协机关党委;电子邮箱:lnzxjgjw@126.com。
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1年3月11日至6月9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委省政府信访局进行了常规巡视。8月18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向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工作总体情况
省委省政府信访局领导班子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发扬斗争精神,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巡视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领导带头抓整改。省委巡视反馈后,时任省委副秘书长、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局长刘宏代表省委省政府信访局领导班子作表态发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关于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具体要求上来。8月18日下午巡视反馈后,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立即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我局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局领导班子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认真分析,深入研究,并进行热烈讨论,一致认为巡视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发人深思、令人警醒,每名同志都对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坚持立行立改,对确有困难的,制定整改时间表,限时完成。刘宏同志强调局领导班子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出发,将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班子成员要坚持以身示范,亲力亲为,在抓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务必从严从细从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抓整改。为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调度,省委省政府信访局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刘宏同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坚决整改落实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9月8日,局领导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严格对照反馈意见,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举一反三,从局部看整体,从细节看大局,以上率下抓整改。局领导班子认真研究审议并通过《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指出问题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聚焦反馈意见指出的主要问题,制定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处室、责任处室、整改时限,把任务分解到岗,把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见实效。
三是强化跟踪调度,坚决稳妥抓整改。省委省政府信访局认真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坚持定期调度、检查指导,确保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召开整改落实动员部署会、工作专题会、推进调度会和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会议,有力保障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对照《整改方案》及整改责任清单,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对账整改、按期报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局领导班子逐项研究审定整改措施的具体内容和实施办法,形成了整改落实工作清晰完整的责任状、时间表、路线图,在全局形成了深刻认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认真落实整改工作的浓厚氛围。局领导班子成员多次听取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就做好巡视整改落实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分管局领导带领分管处室,逐项研究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协调解决整改落实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精准发力,推动整改落实;带队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起草巡视整改指出的重点问题工作报告。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标本兼治抓整改。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准症结所在,研究治本之策,着力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认真学习研究国家信访局《“十四五”时期信访工作发展规划》,结合巡视反馈意见及我省信访工作实际,积极研究谋划“十四五”时期我省信访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关于落实﹤“十四五”时期信访工作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坚持举一反三,对照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局机关各处室认真检视各自工作领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强化思想认识,增强内生动力,做到标本兼治。
二、整改落实工作具体情况
截至10月20日,省委巡视组指出37个具体问题70项具体表现,已完成整改落实58项,其余整改事项和长期任务均已作出具体安排,正在扎实有序推进中。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够深入,履行职能责任存在短板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将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落细。
一是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先后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在辽宁考察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等,开展集中学习和研讨,有效带动机关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通过专题党课、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教育培训方式,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突出工作重点,改进工作举措,聚焦“三到位一处理”要求,深入了解各地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排查,制定改进措施。全面梳理“三到位”落实效果不好的重点信访案件,组建专门台账,重新对信访人的诉求和处理情况进行研判,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重新制定化解方案。
二是以国家信访局《“十四五”时期信访工作发展规划》为指导,统筹规划全省信访工作,明确阶段工作目标,并结合辽宁信访工作实际,编制《关于落实〈“十四五”时期信访工作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重复信访专项治理,建立“1+14+N”的工作模式,消化矛盾存量,按时完成重复访治理任务目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访、信访矛盾联调等长效工作机制,把矛盾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制定下发《领导干部包案工作规范》,认真梳理重点案件,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包案,发挥领导干部包案示范带头作用。围绕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加强信访基础业务培训辅导和检查通报,提高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水平。加强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领域和群体稳定工作,查找问题原因,提出下步工作措施。开展专题调研,做好对重点领域和群体分析研判,提出解决问题工作建议。
三是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信访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按照政治机关建设要求,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变化和我省信访工作实际,制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信访工作的责任分工方案,开展对涉疫信访案件“回头看”,对尚未化解的案件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组织开展全省涉疫利益受损群体信访问题调研,对化解“疫后综合征”提出意见建议。修改《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信访工作的工作安排》,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提醒相关责任处(室)、网投中心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适应当前形势需要。
2.严格执行“三到位一处理”,加强初访案件和信访矛盾减存控增案件办理质量,统筹做好“三跨三分离”案件甄别工作,健全完善预警处置信访风险防控协同机制,做好复查复核工作,提升信访信息系统开发利用质效,全面夯实信访业务基础工作。
一是全面加强对初次信访事项的办理力度,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和“三率”考核要求进行办理,在按期办结的基础上更加注重问题解决,以解决信访群众诉求为目标积极推动初次信访化解率。对初次走访案件严格落实首接、首转、首督工作责任,强化初访案件“闭环管理”,切实提升省内和省本级实质化解能力水平。
二是重新对信访矛盾减存控增工作进行梳理和核验,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办理流程正确完整、严格按照“三到位”标准执行、符合相关化解标准的,才能视为真正息访。对已息访又重复信访案件组织开展重新梳理,重新审核复访原因,结合信访人提出的诉求、解决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内容,重新建立台账,针对不同情况分别制定可行性化解措施,全面整改工作不扎实问题。
三是深入学习《信访条例》,修订和完善我省“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甄别认定办法,规范报送的案件范围、条件、要求,对具体报送材料提出明确意见,明确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建立常态化办理机制,全面加强“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的统筹协调工作。
四是健全完善超前预警、快速响应、联动处置的信访风险防控协同机制,做好全省信访稳定形势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加强对重点群体、重点领域有关情况深度研判分析,指导相关地区、部门做好防范化解工作,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五是深入研究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要求,及时掌握中央和省委关于信访复查复核工作新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积极做好我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的修订工作。通过基层调研、座谈等方式了解我省复查复核工作短板,加强对基层复查复核工作业务指导及培训,全面做好我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六是将全省信访信息系统开发利用与安可替代国产化、信访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共同部署推进,将智能辅助系统建设和信访问题台账纳入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内容,2022年信访信息系统上线后,能够实现信访信息系统筛查台账与数据自动生成功能。
七是进一步明确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和标准,完善在信访信息系统中告知书及处理意见书模板的修改。统筹做好基础业务培训工作,形成培训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截止目前,已就信访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的工作流程和信访基础业务工作开展培训,共计培训300余人。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提升政治机关属性。
一是全面加强理论学习。组织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辽委发〔2015〕14号)和我局下发《辽宁省信访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两个责任”的深入落实,明确局领导班子、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各党支部书记责任,形成各级责任主体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增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的强大合力。定期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听取机关党建纪检情况汇报;机关党委听取各党支部书记履行“一岗双责”述职;定期开展党风廉政谈心谈话等,紧扣重要时间节点,突出重点把好党风廉政关口。
二是对涉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领导班子会议,指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负责沟通驻厅纪检组,积极主动接受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建立纪检监察组列席局领导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制度,认真登记接受监督情况。梳理确定2020年纪检监察组指出的6个问题,交由相关责任处室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是组织局理论中心组认真学习《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辽委发〔2015〕14号)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监督责任。结合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明确机关纪委委员分工,形成各负其责分工合作的履职机制。按照相关规定定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地向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2.自觉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坚决抵制“四风”,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一是局领导班子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以及我局有关制度规定,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深刻理解和领悟规定的要义,做到不越底线,不触红线。梳理2016年省委巡视移交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问题,通报给各党支部,要求向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传达学习,引以为戒。通过集中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明确纪律要求,做到警钟长鸣。下发通知,组织机关6个处室和网投中心重新排查廉政风险点,组建党风廉政风险台帐,提高廉政风险排查质量。
二是开展台账案件进行重新梳理,对日常工作中容易造成增加基层负担的风险点进行排查和研判。完成对建立重点台账案件梳理工作,重新对案件进行定性,拿出切实可行的化解措施,一案一案研究推进化解,对案件化解时间及进度提出明确要求。
三是及时修订信访代理考核指标,随机抽查信访代理案件办理质量,对不规范的代理案件及时指出,对存在问题较大的两个基层单位由分管局领导带队赴基层专项调研,查找问题症结所在,并对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四是组织开展浪费问题专项清理,对于超额配备办公电话问题,已与联通公司进行核对清理,重新明确局机关电话使用分配原则,保留必要办公电话。
五是全面加强局机关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辽宁省信访局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辽宁省信访局差旅费管理办法》,列明公务接待费报销要件,明确接待清单内容,严格执行加班用餐审批制度和出差管理制度。
六是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避免发生因采购业务不熟或故意规避政府采购的问题。制定项目变更管理规定,修订了《辽宁省信访局重大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从制度上避免发生违反政府采购问题。完善办公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及时收集办公用品需求,集体研究采购计划,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和突击采购问题发生。针对提出的采买后因仓库漏水,库房面积小等问题造成的到货不及时的问题,调整仓库地点,解决办公用品安全存储问题。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机关党建工作,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为全面提升信访工作质量与效率做好组织保障。
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厘清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及议事清单,明确相关工作标准要求,结合相关标准要求和信访部门工作实际,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规定,制定《省信访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省信访局局务会议事规则》,分别明确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议议事清单。明确规定请示、报告、部署重要工作类文件在上报或下发前,必须经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讨论通过后才能上报。
二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民主生会有关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质量,由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审核把关。建立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函询情况台账,全面掌握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组织函询情况。围绕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本次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形成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清单,定期研究个人整改清单落实情况,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指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负责提示提醒,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三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辽宁省信访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标准及流程,坚决杜绝主要领导先表态问题。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加强纪委监督,指定机关纪委书记列席干部人事议题班子会议。
四是对于原事业单位网投中心工作人员混岗在局机关的9名同志,按规定全部返回原单位工作岗位,彻底解决“混岗”问题。
五是深入学习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两项法规”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核查工作,及时查处发现漏报、瞒报问题。
2.全力做好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工作,全面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抓实抓细机关党建工作。
一是组织局领导班子和各党支部深入学习省委“党建+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围绕“党建+营商环境建设”部署要求,结合信访部门实际,调整修改原实施方案。围绕信访部门主责主业,建立影响营商环境信访问题线索台账,加强协调化解力度,将案件纳入到局联调工作机制解决。
二是结合各党支部书记在述职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明确相关工作要求,统一述职格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讲党建工作模糊和脱离中心任务讲党建”问题。
三是制定机关党委议事清单和议事规则,合理安排党委委员分工,积极发挥机关党委会议和机关党委委员作用。认真学习关于实施共产党员先锋工程和基层党建设制度落实年文件要求,制定了《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实施共产党员先锋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开展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活动方案》。
四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支部组织生活标准要求。按照《关于全面推进省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厘清支部组织生活界限,明确各类组织生活内容,完善优化格式载体。加大定期指导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组织生活存在的各类问题。修订完善《辽宁省信访局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组织生活会各个环节工作流程和标准要求。严格落实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保证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数量及质量。
(四)关于“巡视、审计指出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领导班子和各党支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落实的新部署新要求,真正领悟巡视工作的重大意义。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将上次中央巡视、上轮省委巡视、主题教育、审计等监督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与本次巡视发现的问题一起纳入整改,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三、下步工作打算
通过近两个月的整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巡视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下步,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实,确保巡视反馈意见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一是巩固整改成果,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持续跟踪问效,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提升工作水平。推动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面提高领导班子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和信访工作水平的实际成效,进一步加强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堵塞制度漏洞,着力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以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推动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严格尊崇党规,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职责,以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落实“两个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梳理和归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切实解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入研究,不仅要完成规定动作,还要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的工作,不断提升机关干部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党员意识。以“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活动为载体,继续健全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报告工作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各党支部组织生活,在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交流、创先争优等方面下功夫,推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打造一支组织放心、群众拥护、业绩突出的信访干部队伍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严格执行纪律,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制定竞聘方案,既要尊重民意,又要避免以票取人。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在执行纪律和制度上不讲条件,对违反原则的人和事不留情面,对工作不力和作风不正的干部绝不姑息迁就,对出现问题的干部绝不包庇袒护,让不作为的人“坐”不稳,让不守纪律的人没前途。不断完善保障权力事项公开运行和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加强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领导班子与机关干部之间的思想交流沟通,经常开展谈心活动,及时了解掌握机关干部的思想动态,帮助机关干部解决思想工作生活中的问题。
四是扩大整改成效,全面提升全省信访工作水平。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从局部看整体,积极查找信访矛盾减存控增不扎实、解决基层信访业务基础薄弱问题不力等方面的问题,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着力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着力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上有新突破,进一步推动全省信访工作提质增效。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切实抓好《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落地执行,对不作为、不担当、乱作为造成的信访积案和新增信访案件,坚决落实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不稳定风险预警防控,完善信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完善处置突发事件预案,更好地履行环京“护城河”职责,坚决防止发生有影响的信访问题。继续推动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进一步掌握实情、了解民意,推动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和实际困难,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4-23866883;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四马路92号,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信访局,邮政编码:110003;电子邮箱:sxfjjgdb@163.com。
省委省政府信访局
2022年1月24日
中共辽宁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1年3月11日至6月9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体育产业集团进行了常规巡视。8月19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体育产业集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集团党委认真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改,并于10月20日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11月6日至12月5日,省委第一专项检查组对集团党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2022年1月10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集团党委反馈了专项检查情况,并要求集团党委做好巡视整改情况公开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总体工作情况
省体育产业集团党委班子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集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扎实实完成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以对党的忠诚之心做好巡视整改的后半篇文章,确保巡视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后,集团党委书记张伟代表集团党委班子作表态发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具体要求上来。8月19日反馈意见当天,即组织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张国清书记在听取省委第十二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巡视领导小组对集团党委落实巡视整改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力量。充分用好“第一议题”制度,在巡视反馈后召开的10次党委会议上,对照巡视反馈提出的学习方面的不足,就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论述进行学习,逐步缩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的差距,切实增强用新思想新精神指导企业发展的能力。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8月19日反馈意见当天,召开集团党委会,学习传达《巡视反馈意见》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选人用人情况报告》,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集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集团巡视整改工作,张伟同志任组长承担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确保组织有力、协调有方、推进有序。8月20日,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对集团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切实提高集团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9月7日,召开党委会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行专门研究;9月10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制定《省体育产业集团党委关于省委第十二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聚焦反馈意见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要求,针对35个具体问题,61项具体表现,细化188条具体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项清单,明确整改类型和完成时限,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一项一项“挂账销号”,推动整改工作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9月16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集团党委班子及成员严格对照反馈意见,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举一反三,从局部看整体,以上率下抓整改。
(三)强化跟踪调度,推进整改落实。集团党委严格履行抓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牵头抓总,党委成员分工负责,带头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指导监督、推动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主动认领问题、倒排计划、挂图作战,对即知即改问题,雷厉风行马上改;对需要时间解决的,明确时限有序改;对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深入改,一项一项落实措施,一项一项对账销号,形成了推动问题整改的强大合力,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扎实推进。张伟同志多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就做好巡视整改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在推进整改落实中,加强督查督导,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确保整改方向不偏离、整改任务不落空,使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建立周调度工作机制,9月3日、9月8日、9月10日、9月18日和9月26日,先后组织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和调度会,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精准发力推动整改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账整改、按周报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10月14日召开了巡视整改评估验收会,对标对表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具体要求,逐项梳理整改落实工作是否达标,是否符合巡视整改的要求,是否做到了“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督促各部门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提高整改成效。截至1月10日,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个方面35个具体问题,61个具体表现,已完成整改27个具体问题52个具体表现,正在推进整改8个具体问题9个具体表现,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具体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的责任感紧迫感不强,履行省委赋予的领军辽宁体育产业发展职责差距较大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用新思想、新精神指导企业发展不够的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体育消费需求’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对省委省政府赋予的功能定位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以集团党委会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体育精神”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深刻领会精神要义,认真开展交流讨论,结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主动查找差距不足,进一步找准、明确省委省政府赋予集团功能定位,并自觉用新思想新精神武装头脑、推动工作。二是指导推动各子公司积极开展各类体育俱乐部、体育幼儿园、游泳培训、体育素质专项技能类培训、电子竞技培训、辽体运动食品、体育文化项目孵化等项目经营。三是根据集团“十四五”规划,建立子公司重要经营项目推进台账,明确集团总部、各子公司权责和相关任务负责人以及完成期限,以此形成了总部对子公司重要项目的督办机制。四是推进与华侨城集团的央地企业协作,力争实现文旅体项目落地。目前,集团已与华侨城文化集团建立了工作实施方案和人才培训计划,明确了双方开展协作行动的主要方向,并报省国资委。通过以上措施实现集团紧密围绕体育产业主业,实现多元化、多领域发展,不断扩大营收规模。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长期推进,2022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冰雪运动加快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以集团党委会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冰雪运动加快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交流讨论,提高思想认识水平,研究讨论集团发展冰雪产业的优势及方向。二是制定集团冰雪IP运营方案。完成了冰雪赛事运营方案储备,探讨建立冰雪商业赛事标准。三是紧紧把握北京承办冬奥会这一重要产业发展窗口期、机遇期,充分利用辽宁冰雪资源禀赋,在“十四五”时期规划集团冰雪产业发展方向,将冰雪运动纳入承办体育赛事、体育表演等经营范围。已完成集团“十四五”规划制定,明确了发展冰雪产业的方向和具体任务。四是了解省、市体育局等冰雪赛事活动开展情况,积极参与赛事组织运营工作。五是争取在省内滑雪场(怪坡、东北亚)组织滑雪赛事活动等。已签订两项冰雪赛事意向合作协议,明确了在防疫工作允许情况下力争2021年-2022年冬季实现冰雪赛事活动落地的合作意向。六是参与运营2021-2022沈阳奥体中心冰雪嘉年华项目。已签订合作意向书,在防疫工作允许情况下,力争实现项目落地。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到位,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未充分发挥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以集团党委会形式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做好党员大会前期准备工作,加强与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省纪委的沟通汇报,将党委、纪委成立与深化国企改革统筹起来,按上述部门工作指示进一步推进。三是完成相关二级子公司、三级子公司章程的修改。四是调整2个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的独立法人子公司党支部《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范围和内容,并由党支部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关于“集团党委和董事会、经理层之间权责不清”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以集团党委会形式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二是修订集团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清单,明确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决策事项范围,厘清各自权责边界。三是修订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明晰议事程序,严格执行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议事制度,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关于“民主管理制度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集团工会人员认真学习《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二是制定《辽宁省体育产业集团民主管理实施办法》,提交集团党委会审议通过。三是梳理形成需要审议的重大事项清单。四是于9月28日召开职工大会,审议和听取了《辽宁省体育产业集团民主管理实施办法》,集团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职工薪酬调整等重大事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勇担当、善作为的创业激情不足,企业缺乏活力。
(1)关于“克难奋进意识不强,存在看摊守业倾向”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审视班子成员在勇担当、善作为方面的差距不足,不断激发创业激情。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各类培训,提升集团凝聚力,激发员工干事创业、服务集团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三是根据现实情况,积极克服困难、理清思路、分类处置,着力破解资产接收难题,以制定划转资产处置方案作为内部工作的遵循,并将根据政策环境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力争从根本上解决集团组建的核心问题。四是立足集团发展现实,深入挖掘集团发展优势,紧密围绕我省中心工作和体育强省战略部署,制定集团“十四五”发展规划。五是培育新兴产业,开展电子竞技培训、赛事运营等。2021年6月,集团下属场馆运营管理公司承办了“TGA全国巡回赛沈阳站活动”。2021年12月10日、11日,集团与辽宁省体育局、辽宁省体育总会、TGA腾讯电竞赛事联合会以及辽宁省电竞协会共同举办了“TGA腾讯电竞运动会辽宁省队体育交流日”系列活动,其中包含电竞助力冰雪——TGA腾讯电竞运动会辽宁省队挑战赛等冰雪活动。六是集团领导不定期组织集团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走出去,对标先进,到全国体育产业发展较快地区和先进企业开展学习交流,学习经验,找不足、想办法、明思路。七是围绕体育健康食品、体育文化、体育培训教育、体育商业综合体开发、体育器材等领域推进多元化经营。目前,围绕体育健康食品板块,场馆公司下属好食餐饮公司已开始运营,为驻馆体育幼儿园进行配餐并实现盈利。实业公司下属辽体运动食品公司恢复生产经营并实现盈利,“辽体大院香肠”这一知名品牌产品回归市场,并逐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八是发挥集团平台作用,准确把握市场机遇,围绕体育产业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建立合作方项目库,积极推进“体育+”模式,实现体育产业多元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集团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长期推进,2022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关于“开拓精神不足,体育市场占有份额低”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了解省体育局等赛事活动计划,积极争取有经济收益的赛事活动,参与赛事投标。二是充分利用集团场馆场地优势,成立文体产业孵化基地,整合沈阳市篮协等运动协会及文化演艺企业资源,不断拓展资源渠道和经营空间,举办、承接和培育更多赛事活动项目,形成合力抢占市场空间。目前,辽宁体育文化产业孵化基地已经成立,吸引入孵协会、企业共8户,其中体育运动协会5户,企业3户,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受疫情影响,相关合作项目暂未开展。三是建立集团领导牵头跑市场、要项目的工作机制。四是推动各子公司建立项目奖励制度,目前场馆公司、实业公司已建立相关制度。五是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积极策划城市马拉松运营方案,并积极整合布局我省马拉松等赛事运营,争取与更多城市开展项目合作,实现集团赛事品牌省域内输出。目前,马拉松运营方案已制定完成,并分别与相关城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并形成初步合作意向,防疫工作允许及当地政府具备办赛条件情况下,将积极推动项目落地。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长期推进,2021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3)关于“担当勇气不够,回避历史遗留问题”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全面梳理集团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台账,定期汇总问题部门、单位信息,跟踪销号。二是建立督办工作机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及时跟踪监管落实情况。三是通过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会、问题协调会,梳理研究奥林公司、锅炉房等问题,积极寻找处置办法。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长期推进,2022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4.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够到位,存在风险隐患问题。
(1)关于“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要求召开会议,共召开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生产例会会议9次。二是招聘1名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人员担任安全生产部副部长。三是修订完成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个,新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个;明确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中的检查形式、检查频次和检查标准。四是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完成集团负责的51项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整改。五是根据集团实际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根据教育计划排期开展集团员工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集团员工安全意识有所提升,能够主动发现安全隐患,上报并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关于“体育彩票运输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从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按照巡视要求,全面自查体彩中心安全生产风险点,杜绝安全生产隐患。二是持续强化体育彩票运输管理,不再委托沈阳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等2家运输企业以普通快递件运送即开型彩票,确保即开型彩票运输为专车运输,并有押运人员。三是选取新的物流公司,在不能达到整车和零散专车运输量的情况下,以小型专车形式运输即开型彩票。四是通过对各市即开市场的分析,优化即开票物流运输节奏和数量,较少件变更成专车运输后,既确保运输的安全性,又保证了市场的供应。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关于“场馆出租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以责任单位场馆公司为主体进行整改,场馆公司以总经理办公会形式对该项巡视整改问题进行责任分工并实施整改;二是针对公司所管辖的各承租单位下发安全隐患排查通知,并要求各驻馆单位在指定日期前完成相关场地的全面安全检查;三是组成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对各出租场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记录的同时针对所排查出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四是建立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印发《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实施办法》《驻馆单位安全管理细则》,并要求各部门遵照执行;五是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积极做《安全生产法》的传播者和践行者,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活动。六是协调有关部门帮助承租方尽快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长期推进,2022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履行“两个责任”不够扎实问题。
(1)关于“党委组织领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以集团党委会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论述。二是印发《辽宁省体育产业集团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制定《集团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三是在签订《2021年度党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的基础上,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廉政风险,建立集团中层管理人员廉政档案。四是结合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特点修订《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由各党支部与集团党员干部重新签订,并跟踪落实。五是参照省国资委党委对省属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赋分,在不改变集团整体考核项目情况下,对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量化考核细则进行调整,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占比提升为13分,并下发各党支部予以执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关于“内部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印发《辽宁省体育产业集团纪委与相关单位(部门)沟通通报工作制度》,加强纪委与各单位、各部门的协同配合。二是结合集团“制度建设年”,对集团内控制度进行梳理,并形成对集团内控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实施方案。三是把制度执行情况与日常工作落实相结合,纳入督查督办,跟踪督查问效,发挥制度刚性约束,提升执行力。四是修订集团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清单。五是印发《关于加强廉政和经营风险排查防控的通知》,完成经营和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工作。六是确定1名专职审计人员,加强审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建设,配合省审计厅对集团开展应收账款专项审计工作,并已完成反馈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长期推进,2022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3)关于“纪检监察力量薄弱”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整合现有人员力量。在集团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过程中,集团党委下属4个党支部均设立了纪检委员或纪检监察员,由集团纪委统一调配,整合力量,充实到纪检监察工作中来。在案件办理、日常监督、教育培训等工作较为集中期间,抽调上来的纪检委员和纪检监察员及时补充了纪检监察力量,保证完成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4)关于“集团纪委监督执纪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第一时间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的相关论述,重点学习习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九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巡视要求对反馈意见照单全收,有针对性的研究整改思路,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巡视意见反馈后,纪委书记在集团党委常委会和集团党委扩大会上,先后两次开展自我批评,对巡视组提出纪委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做深刻检讨。三是在省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和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来集团监督调研中,主动汇报巡视意见中提出集团纪委的问题,并作检讨,同时对集团纪委整改措施和改进下一步工作作出了汇报。四是在监督执纪方面加大力度,建章立制。印发《辽宁省体育产业集团纪委与相关单位(部门)沟通通报工作制度》,加强了集团日常监督工作和纪委与各单位、各部门的协同配合。严格监督执纪,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妥善处理。五是印发《辽宁省体育产业集团日常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加强集团日常监督工作。六是掌握集团管理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情况,将述职述廉报告装入本人廉政档案。七是对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等问题进行检查抽查。对检查抽查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印发《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和《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政提示函》,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集团纪委将进行随机抽查,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对于违规违纪问题,特别是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集团纪委将从严把握执纪尺度,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八是集团纪委对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九是建立完善集团管理中层干部个人廉政档案18份,并动态更新。十是提出工作建议函。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向被监督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函。十一是对巡视反馈意见中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形成了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十二是督促跟踪问题整改。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跟踪督促整改,对巡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力度不够问题。
(1)关于“领导班子以上率下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集团党委会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重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继续开展集中整治,组织集团党委班子及成员,集团总部各部门围绕4个方面20项整改内容重新进行查摆,形成整治清单。三是继续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党委班子和集团总部各部门按照方案内容重新进行查摆,形成整治报告。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关于“贯彻上级部署重方案制定、轻推动落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以集团党委会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二是实行月调度机制,提高贯彻落实措施的操作性和实效。三是落实集团督查督办制度,将有关意见安排逐项督办。四是调整集团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工作领导小组及四个工作组成员,印发《集团进一步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四个机制、一个平台”实施方案(议题)》,并跟踪督促落实。五是根据集团发展实际和集团“十四五”发展规划,结合目前集团实际与集团“十四五”规划明确的重点任务等重新修订高质量发展方案,重新梳理了在资产未完成过户的发展基础上,集团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内容,明确分工,压实责任。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由集团纪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调查报告。二是对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发出工作建议函,提出整改建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目前车辆已归还,并支付产生的费用,已整改完毕。三是对执行公务接待不严格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任人员进行书面检讨。修订《辽宁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务、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严格公务(商务)接待规定审批和报销流程,已整改完毕。四是对违规购置车辆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任单位进行书面检讨,并对相关车辆进行封存处理,已整改完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采购、招标等领域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1)关于“有的招标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执行集团招标相关制度,落实相关采购规定,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工作,完善违规违纪追责相关规定,避免产生招标采购主观倾向及廉洁风险。二是强化意识,积极宣贯《辽宁省体育产业集团招标管理制度(试行)》。三是严格执行《辽宁省体育产业集团招标管理制度(试行)》,强化制度约束,从源头上完善防范措施,补齐短板。建立招标审批、备案管理长效机制,完善违规违纪追责相关规定,严格防范,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四是严格落实归口管理各项要求,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抓好制度的落实落地,并将招标管理纳入子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按规矩办事处事成事。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关于“有的大额货物询价采购存在主观倾向”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积极宣贯《辽宁省体育产业集团招标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大额货物采购招标相关制度执行,各子公司均开展了相关学习,相关工作负责人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流程及规范。二是认真查摆、举一反三,严格执行《辽宁省体育产业集团招标管理办法(试行)》,完善违规违纪追责相关规定,针对子公司大额货物询价采购项目逐一排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立即整改。三是建立了调度督办工作机制,要求有关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台账,明确集团总部、各单位权责和整改推进、执行、监督等工作负责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关于“有的工程项目无预、决算及竣工验收报告”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修订《辽宁省体育产业集团招标管理制度(试行)》,在制度中规定工程项目预、决算及竣工验收报告,需报企业管理部备案,财务部要审核工程项目预、决算报告,完善违规违纪追责相关规定。二是强化《辽宁省体育产业集团招标管理制度(试行)》执行,积极开展制度宣贯。三是建立调度督办工作机制,要求有关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台账,明确集团总部、各单位权责和整改推进、执行、监督等工作负责人。四是完善相关验收流程,工程项目必须履行决算及竣工验收程序。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4)关于“有的违规处置报废国有资产”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集团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办法,完善违规违纪追责相关规定。二是积极宣贯集团固定资产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三是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选人用人工作和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1.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问题。
(1)关于“党委常委会决策重大事项论证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工作交流,促进集团整体工作的融合交流,提升班子建设水平。二是结合集团制度建设年,修订集团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清单,明确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决策事项范围,厘清各自权责边界,进一步筑牢党委会决策重大事项的制度保障。三是制定《辽宁省体育产业集团投资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规范项目立项要件及审批流程等。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关于“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以集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形式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持续提升对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认识。二是于9月16日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在会上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关于“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经常”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组织党支部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二是以党史学习教育为重点,党委常委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三是统计党委常委2021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四是各党支部提前向党委常委报告组织生活安排,党委常委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日常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
(1)关于“考察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按照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对试用期满考核不胜任不再聘任的同志不再进行延伸考核,完成对试用期满考核胜任的同志的延伸考核。二是在今后工作中,做到按照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相关干部进行延伸考察,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关于“研究干部任免事项表决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二是进一步规范表决程序和会议记录工作,加强党务人员专业技能学习,开展党务人员培训,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关于“考察材料有缺项”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对2019年6月以来干部考察材料进行自查,对缺少民主推荐情况、主要缺点和不足的考察材料,按照归档的干部选拔工作纪实材料进行梳理,对相关情况进行补充,并在今后工作中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4)关于“个别人员档案信息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梳理某同志入党材料,对该同志党员身份予以认定,对原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召开集团党委会对该同志按期转正进行了补充审批。二是依据某同志入党材料预备党员期间内容,集团党委向发展其入党单位发函调研相关证明材料,并重新认定预备期间情况。三是在干部档案审核工作中,认真开展自查,没有发现类似情况,并在今后工作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1)关于“存在“两张皮”现象”。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以集团党委会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二是召开集团党委会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三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考核结果赋分纳入对子公司年度绩效中,与子公司班子成员薪酬挂钩。四是将党建考核结果赋分纳入集团总部部门绩效考核中,与集团总部薪酬挂钩。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关于“党建工作保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党务部门人员业务能力学习,社会化招聘1名主管,选派1名主管参加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提高统筹协调能力。二是于9月24日至27日开展了集团党支部书记任职培训和党务工作人员集中培训,有效提升了集团党建工作水平。三是按每名党员200元/年标准设定党员教育管理经费,用于党支部开展党员教育管理,严格按照党费使用规定进行支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关于“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实效性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2020年各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进行自查,对不谈问题的述职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做到书记述职必谈问题和举措。三是结合年度党建考核情况,对集团各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逐一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综合评价要求。四是将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绩效薪酬考核、年度考核挂钩。五是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将充分征求纪委意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4)关于“党支部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党支部补充开展,对没有及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的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指导,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持续推进党员突击队、责任区、先锋岗建设,加强考核管理,及时评估党员履岗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四)审计指出的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1.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辽宁省省属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向省国资委报送贯彻落实情况报告。二是建立审计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对审计问题进行整改销号。三是目前尚有4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2个问题同为资产划转内容,1个问题为资产计提折旧内容,集团党委于9月28日审议通过了《集团划转资产处置方案》,探索多路径解决方式;1个问题为某公司接手管理内容,已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会采取七项措施推进整改。四是按照省编委《关于调整某中心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中“某行中心不再纳入转企改制范围,重新划归省体育局管理”内容,不再将某中心纳入集团激励约束机制。六是停止执行2020年下发的《某中心薪酬体系方案》《某中心奖励金管理(暂行)办法》。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长期推进,2022年6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抓得不实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印发《辽宁省体育产业集团投资管理办法(试行)》,下一步将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从源头上规范项目立项及审批等决策机制,并严格贯彻执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下一步巩固深化巡视整改工作安排
根据集团巡视整改工作实际,为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常抓不懈、巩固深化,下一步计划做好如下工作:
(一)坚持举旗铸魂,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对“国之大者”了然于胸,经常对表对标,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推动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思想理论走深走实。三是坚持党的领导。深刻领会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发挥好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创新方法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效融合,坚持聚焦主业发展,做强、做优、做大主导产业,围绕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和“体育强省”“数字辽宁”“制造强省”核心任务,进一步理清企业发展思路,落实集团战略,优化经营机制,稳步拓展企业经营范围,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开拓进取的崭新面貌做大做强企业,推动体育产业集团在辽宁振兴发展大局中贡献力量。
(二)强化“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关于加强省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持续完善集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压实集团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四责协同、合力运行的责任落实体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汇报和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压实集团纪委监督责任,把监督挺在前面,紧盯“关键少数”,健全内部运行监督机制,集中精力堵漏点、补短板。做实日常监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日常监督,把谈心谈话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抓手,提高谈心谈话质量,发现问题,做到抓早抓小。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培育廉洁文化,持续改进文风会风、改进调查研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坚持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回潮。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解决宽松软问题。四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围绕采购、招标、资金拨付、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各项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堵塞廉政漏洞。利用正反典型开展教育警示,以从严纠治的韧劲,层层压实责任,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三)落实组织路线,推动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一是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全国国企党建会议重点任务情况 “回头看”,持续实施“强党建兴国企”行动,严格落实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签订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破解抓党建“两张皮”问题,不断提高集团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促进党建与生产经营相融合。以抓基层党建促业务发展为目标,找准基层党组织服务生产经营的着力点,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继续实施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五个一”工程,谋划重点任务注重突出党建引领作用,部署党建工作注重强化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善于从业务的薄弱环节背后查找党建工作的短板,从补齐拉长党建工作短板入手推动业务工作上水平。三是持续建设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加大年轻干部使用力度。强化领导人员激励考核力度,健全管理人员综合考评体系,倡导积极的正向风气,大胆选拔使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为集团发展提供源源动力和组织保障。
(四)强化标本兼治,深化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紧盯不放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组织“回头看”,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审视整改结果,巩固整改成果,提升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推进的整改事项,加大落实力度,强化督查督办,不见成效不收手,不达目的不收兵。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机制。把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强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用制度约束坚决防止回潮反弹,用制度固定和扩大巡视整改工作成果,以整改新成效推动集团新发展。三是统筹谋划、协同推进。集团党委继续团结全体党员干部,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主动适应新阶段,贯彻新理念,落实新要求,把巡视整改与实施集团“十四五”发展规划、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三项制度改革、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提高执政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统筹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通起来,以巡视整改新进展推动集团新发展,以实践工作成效检验巡视整改工作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30393027;邮政信箱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辽宁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邮编110179;电子邮箱:tyjtdqgz@126.com。
中共辽宁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2年1月19日
中共辽宁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1年3月9日至6月9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辽旅集团党委进行了常规巡视。8月19日,省委巡视组向辽旅集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巡视整改工作部署,确保整改措施切实有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辽旅集团党委在听取巡视反馈意见后,虚心认领自身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到落实好巡视整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明确了必须要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最重要政治任务。经集团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于8月24日成立了辽旅集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组员,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同时,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建立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协调统一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体系,为巡视整改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确保巡视整改各项具体工作有领导、有部署、有协调、有落实、有监督,推动巡视整改工作高标准起步,高质量推进。
二是纠正思想错误。面对巡视反馈问题,面对辽旅集团目前的状况,党委班子成员深刻反思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根源,立行立改。按照巡视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集团党委于9月14日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谈心谈话、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委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到了以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方面存在的差距,在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和国资国企改革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方面存在的差距,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政治意识方面存在的不足,坚持刀刃向内,切实摆查问题、分析原因。9月24日和10月12日,集团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2018年8月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文件,通过强化学习,党委领导班子进一步提高了政治意识和思想认识,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方向与重点。
三是制定工作方案。本着对党负责、对企业负责、对职工负责的态度,集团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在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巡视反馈出的各项问题,并分别于9月13日和9月18日制定并上报《辽旅集团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辽旅集团党委巡视反馈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改原则和整改目标,确定了整改步骤和整改要求,并对巡视组提出的四个方面38项65条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整改措施122条。同时,对每项落实措施都明确了具体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以及整改期限,所有整改措施分工到部门、责任到个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集团党委书记主持召开6次党委常委会和5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按照省委巡视工作要求,亲自牵头对每项整改措施逐一进行了交流讨论,就重点问题多次与整改责任人深入沟通,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确保问题样样有抓手、个个能落实。集团班子成员也均按照方案中的分工,切实做到抓严抓实抓到位,与具体落实部门就整改措施的落实进行研讨,确保整改措施按期推进。
二、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措施逐项逐条落实到位
辽旅集团党委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为四个方面三十八项六十六条,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用新思想新精神指导企业发展不够。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缺乏领军辽宁旅游产业发展的责任担当。
整改进展情况:
(1)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相关部门对集团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的研讨,我们进一步解放了思想,一要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找坐标、找思路、找方法、找动力,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目标追求、更有力的举措,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真正依据时代要求、针对发展难题,从根本上解决观念上的自我束缚、相互束缚的问题;三要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强化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市场意识、进取意识、诚信意识,进一步提振精气神,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2)按照省国资委对集团管理的要求,根据集团现状,已对集团子公司及其主责主业进行了梳理,着重发展轻资产运营项目,对集团子公司归并整理为5家二级子公司,对业务进行了压缩,机构得到了精简。
(3)已向主管单位申请,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完善资产相关手续;通过学习省政府《关于组建辽宁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对辽旅集团承担的使命和任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领会,为下一步集团发展战略规划的修订奠定了基础。
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有偏差,存在债务违约隐患。
整改进展情况:
(1)对集团债务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集团现有债务情况报告。
(2)完成审计与风险控制详细的工作细则制度制定。
(3)完成银行贷款借新还旧和展期业务,化解了债务风险。
(4)启动了违规责任追究.
(5)在省国资委支持下,已协调其它贷款银行进行展期或借新还旧,化解了债务违约隐患。
3、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没有学懂弄通做实。
整改进展情况:
(1)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集团党委班子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必须学懂弄通做实,充分认识到了必须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筑牢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企业的发展才能持续健康。
(2)通过对集团党委下属党组织的合并调整,重新任命支部书记、选举支部委员等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党的基层组织工作,促进了集团党的建设工作;集团党委完成召开党员大会筹备准备工作,为下一步召开党员大会奠定了基础。
(3)已对集团子公司章程进行全面的排查,对排查出的7家公司章程进行梳理完善。
(二)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4、违反国家禁令开展融资性贸易。
整改进展情况:
通过学习,集团领导班子对开展融资性贸易的危害有了充分的认识,进一步提升了集团领导班子依法依规经营的意识,避免了今后再次出现此类问题;及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确保质押物覆盖投入成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定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方案,正按方案推进工作。
5、收购从事违规贸易的企业。
整改进展情况:
公司已召开股东会,各股东方已同意清算,省国资委已同意清算。预计2022年3月完成。
6、在抗疫形势最严峻阶段挪用下属酒店专项贷款。
整改进展情况:
已偿还贷款;通过学习提高了合法合规经营意识;辽宁宾馆、玉龙会议中心分别于9月22日、23日出具反馈意见没有损失,集团为减轻基层公司负担,对1000万元贷款利息全部由集团公司承担;集团党委书记对财务部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7、虚增收入、利润造假。
整改进展情况:
集团召开专题会议,对虚增收入、利润失真一事进行深刻反省、认真剖析,统一思想,严禁今后工作中发生此类问题;财务部已进行科目调整,还原经营的本来面目。
(三)现代企业制度不健全,新企业走老路
8、党委常委会、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不清。
整改进展情况:
会议召开时,严格执行党委常委会决策前置清单及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会议制度,保证董事会会议高效高质。
9、盲目进人、无序扩张
整改进展情况:
(1)集团党委按照省国资委相关要求,通过组织谈心谈话、会议等多种方式开展员工思想工作,在确保稳定基础上,积极推动对调入和招聘人员进行劝退、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工作。
(2)按照国资监管要求,2021年1月,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调整了集团组建后调转、招聘的人员工资标准。
(3)根据集团现状,已对集团子公司及其主责主业进行了梳理,对集团非优势的子公司归并整理为5家二级子公司,对业务进行了压缩、机构得到了精简。
10、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机制尚未形成。
整改进展情况:
(1)2020年根据集团经营情况,并结合集团收入、利润等经营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降低职工人均工资水平,控制工资总额;根据集团整改方案及集团相关文件精神,对集团调入和招聘人员进行劝退,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2)已按实际得分核定总部部门负责人绩效薪酬。
(四)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扎实
11、全面从严治党与企业经营发展结合不紧密
整改进展情况:
(1)通过组织相关部门从全面从严治党与企业经营发展紧密结合方面就集团发展战略规划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大家深刻认识到应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集团创业根基全盘谋划。
(2)按照《辽旅集团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要求,党委书记陆续听取集团下属各支部党支部书记汇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推进集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深入基层,与经营紧密结合。
12、以上率下作用发挥得不好
整改进展情况:
(1)通过不断的学习,深刻反思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了集团领导班子依法合规经营的认识,对如何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有了科学的程序,为今后集团依法合规经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绝不会再出现类似决策。
(2)通过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集团班子成员已经充分认识到违法违规经营的危害性,并在9月14日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深入剖析、深刻反思和自我批评,并保证在今后工作中紧绷合法合规经营这个弦,防止再出现类似问题。
13、主体责任落得不实
整改进展情况:
(1)集团党委下属党支部按照调整后的党支部实际情况,按照岗位实际情况制定了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切实加强了集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使集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企业经营工作和谐统一。
(2)通过完善制度,梳理流程,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改变过去流于形式,做不做一个样,做好做坏一个样的现象,加强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4、监督责任传导不到底
整改进展情况:
制定了《辽旅集团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使纪检委员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有章可循。集团纪委采取借调纪检委员参与执纪审查调查工作,组织纪检委员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等方式,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提高纪检委员履职能力。下一步,将继续通过组织纪检委员开展联动监督、加强纪检委员履职监督等方式,强化对纪检委员履职情况的督导,形成上下联动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
(五)集团内部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虚化
15、党委对内控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进展情况:
通过完善集团内控制度,为集团下一步内控工作奠定了基础。待省国资对辽旅集团工作方案确定后,按照完善后内控制度实施。
16、职工民主监督缺失
整改进展情况:
完成集团召开职工大会的前期材料准备,为下一步会议及时召开做好了铺垫。待省国资委对辽旅集团工作方案确定后,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召开集团职工代表大会。
17、部门监督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1)纪检监察部积极与集团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部门开展工作协作协调。在开展疫情防控日常监督中,及时向党群工作部通报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督促落实疫苗接种、疫情防控等工作任务;在落实日常监督、查办问题线索等工作中,与集团党群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部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了集团内部监管部门的责任意识,不断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2)调整审计机构设置,并制定年度审计计划,确保了今后集团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待省国资委对辽旅集团工作方案确定后,按照《2021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严格开展审计工作。
18、监事作用未发挥
整改进展情况:
目前,省国资委对辽旅集团工作方案暂未确定,鉴于巡视整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的工作要求,集团党委决定快速推进兼职人员调整工作。制定下发《辽宁省旅游投资集团监事会制度》及《辽宁省旅游投资集团监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部门,强化监督考核。
19、排查廉洁风险不严肃
整改进展情况:
结合集团主营业务及经营管理工作,集中梳理国有企业廉洁从业主要风险点12项105个,组织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以对照认领方式开展廉洁从业风险排查,建立风险台账和排查整改清单,增强了廉洁风险排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经各部门、各子公司认真梳理和对照检视,共排查出廉洁从业风险点59个,发现问题30个,制定整改措施37条,修改完善制度6项。下一步,将根据集团经营管理实际,通过调研督导方式,推动各部门、各单位深入排查廉洁从业风险,建立常态化廉洁风险排查防控机制。
(六)“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时有发生
20、脱离实际,急于求成。
整改进展情况:
(1)通过召开集团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央关于四风问题及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提高了班子全体成员的思想认识,并对以往投资决策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思和总结,对已投资项目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出了项目后续工作意见,为集团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2)通过反思和总结以往投资决策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对已投资的项目进行的评估、投资管理办法的完善,使集团项目的后续工作有据可依。
21、人员招聘铺张浪费
整改进展情况:
集团党委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集团领导班子及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再次认真学习《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八项规定》,通过学习,与会人员结合集团现状谈了学习体会,做了表态发言,进一步提升了对加强成本管控和厉行勤俭节约的认识。自2020年开始,集团已自行组织招聘。未来,集团将严格按照辽国资人才〔2021〕60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本着节约成本和厉行勤俭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
22、违规在风景区组织拓展训练
整改进展情况:
集团党委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集团领导班子及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再次认真学习《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八项规定》。通过学习,与会人员结合集团现状谈了学习体会,做了表态发言,进一步提升了对八项规定实质和内涵的认识,坚决贯彻执行。
23、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
完善修订集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接待清单填制项目,未入帐的费用,财务部门已和相关部门确认后入账。
(七)领导班子建设不严不实
24、党委常委会没有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
整改进展情况:
在巡视反馈后,集团自第16次党委常委会起,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会议第一议题,促进了集团党委班子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使领导班子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增强了“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5、有些重大事项议而不决
整改进展情况:
会议召开时,严格执行党委常委会决策前置清单及会议制度。
26、民主生活会搞一团和气
整改进展情况:
通过学习,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对如何民主生活会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坚决做到实事求是,不搞一团和气,该批评批评,该提意见提意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集团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常态,在集团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有了明显的表现。
27、班子成员不足额缴纳党费
整改进展情况:
班子成员已全部缴清所欠党费,并提升了规范缴纳党费的意识,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缴纳党费。
(八)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28、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
(1)党委组织部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辽宁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岗位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对制度执行的严肃性提高了认识。集团分管领导与党委组织部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要求严格履行选人用人工作相关制度,强化业务能力,严肃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2)规范集团党委常委会关于干部任免事项表决程序,集团党委班子严格按照表决程序依次发言,党委书记最后表态发言。
(3)2021年5月,集团制定下发了《辽宁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岗位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对管理岗位人员任职试用期考核实施进行了具体明确,党委组织部相关人员通过认真学习,对制度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提高了认识。
29、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1)2021年5月,集团制定下发了《辽宁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岗位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对管理岗位人员年度考核实施进行了具体明确,党委组织部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除资产公司暂缓考核,适时开展外,已于2021年7月完成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工作。
(2)成立干部人事档案临时工作组,集团分管领导组织召开干部人事档案专题工作会议,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部署,提出整改工作要求。组织工作组成员开展培训,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进行整理分类,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30、干部选拔任用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进展情况:
(1)党群工作部、党委组织部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对制度进一步理解领会,明确党委组织部为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工作相关人员按照要求做好记录和归档保管。
(2)党委组织部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辽宁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岗位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大家结合集团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通过学习,对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材料提高了认识,并明确专人负责纪实材料整理归档。
(九)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得不实
31、集团党委未将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程
整改进展情况:
通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及党中央、省委党建工作重大部署的学习,集团党委班子充分认识到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将党建工作作为集团党委常委会工作的重要内容,集团党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对党建工作进行一次研究,切实加强集团党的建设工作。
32、落实强党建兴国企要求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1)在集团专题民主生活上,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对此进行了深刻反思,自我批评和检讨,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从政治上、思想上认识到要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组织的文件精神,不能流于形式,确保组织意图落实到位。
(2)通过学习省国资委会议精神,集团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从政治的高度提升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并按照省国资委会议精神推进四项工作落实,目前正在有序推进。
33、子公司党组织不健全
整改进展情况:
通过调整集团下属党支部,重新任命党支部书记,进一步加强了集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党的组织实现全覆盖。
34、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流于形式。
整改进展情况:
(1)通过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了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使该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将评估定级工作落到实处。
(2)通过学习、约谈等工作,相关同志从思想上、政治上进行深刻反思,充分认识到其错误所在,并进行深刻检讨。
35、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认真。
整改进展情况:
(1)通过认真学习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定,集团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到了组织工作的严肃性,并明确要求今后党的组织生活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组织工作踏实有效。
(2)通过完善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支部书记上党课的数量,并对党课的质量提出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同时定期不定期检查组织生活记录本做到了有布置有检查有奖惩,使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36、党建带团建要求不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
已提前做好召开集团第一届团员大会准备工作,为团组织的建立和团员大会的召开做好了铺垫。
(十)审计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进展情况:
(1)11项内容中:有2项重合;有5项可自行整改,其中3项已完成整改,其余2项正在整改;另外需省国资委或其他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4项内容也做了相应的准备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2)集团每月召开一次对审计未完成的11个整改事项的专题会议,由相关责任部门汇报当月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需要协调解决事项,切实推进整改工作。
(3)已将集团各处资产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协助解决的事项列出了清单,报送省国资委审阅;明确了专人办理资产权证事项,积极与各有关部门协调全力推进权证办理工作。
(4)已全部清收周转期超过1个月备用金;集团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相关制度规定,提高了认识;完善备用金制度。集团于9月22日下发《关于加强个人借款管理的通知》,并附《辽旅集团现金收付管理规定》文件;对周转期超过一个月的借款人,进行谈话16人次;对财务人员进行谈话4人次;集团党委书记对财务负责人进行约谈。
(十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避实就虚
整改进展情况:
(1)通过开展工作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改变了集团工作作风,让“说实话,办实事,见实效”成为集团工作的基本准则,营造以工作业绩为标准的工作氛围。
(2)通过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完善了集团制度体系建设,让集团经营工作有章可循,依章办事。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经过近两个月的集中整改,问题类短期整改事项基本完成,制度类中期整改事项进展顺利,机制类长期整改事项正在有力推进。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还有很大差距,对标省委、省委巡视组的要求还有一些不足。下一步,辽旅集团党委将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行动、更扎实的措施、更严格的要求,坚决彻底地抓好后续整改,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是增强政治意识。集团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和国资国企改革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重点是结合集团、集团领导班子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开展学习,切实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带着工作学、带着问题学,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理论联系实践、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同时,继续将提高政治站位、树牢政治意识放在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检视自身在思想上存在的差距不足,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对辽旅集团的重大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刻认识被赋予的振兴辽宁旅游的重大使命,坚决克服以往贪大求全、盲目扩张、风险意识缺乏的落后发展思想,对犯下的错误作更进一步的深刻反省,对目前的局面做到勇于承担责任,主动作为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将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到工作中,将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要求落实到行动上,缓解企业困境、维护企业形象、保障职工权益,树立求真务实、踏实稳健的工作作风,沉下心、扑下身,认真探索出一条符合发展目标、适应企业实际的道路,将集团搞好。
二是持续推进整改。在集团的努力下,目前整改工作已经取得了部分阶段性成果,但集团党委将继续保持这股拼劲干劲,绝不会出现松口气、歇歇脚的懈怠情绪,深刻发扬斗争精神,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实行挂图作战、动态管理,任务完成一个销号一个,问题不解决不罢休、整改不到位不收兵,直至全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领导干部积极发挥带头作用,紧盯分管领域和主管部门(单位),率先垂范、靠前指挥,树立真抓实干的作风和榜样,在集团上下形成整改落实工作合力。严格落实好巡视整改工作任务,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进一步巩固成果,对于短期内预计能够解决的将积极采取措施,动用一切资源予以落实,对于困难较大、解决条件尚不具备的问题要做好先期工作,认真研究整改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待时机成熟后立即推进整改,对于有责任、有问题的干部将依规依纪处理,确保全部问题一一得到解决。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此次巡视工作暴露出了集团在干部队伍能力和体制机制建设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对此,集团党委将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新的开始,充分运用整改工作成果,不仅要解决眼前的、表面的、短期的问题,更要学会“举一反三”,认真思考造成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循着这一思路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本着为发展创造条件、为将来打好基础的原则,深入分析集团各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在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上下功夫、在体制机制建设上寻求创新和突破,统筹兼顾当下与未来,多从有利于长远发展的角度想问题,对于干部能力不足的及时进行岗位培训,提升本领,对于工作作风不端正、不作为的严肃追责处理,对于体制机制不健全、有漏洞的及时堵塞缺口、不断完善,对于执行制度不规范、不到位的进一步组织对制度条例的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克服类似问题,将此次巡视整改工作成果作为企业下一步良好发展的重要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13940567778;电子邮箱:zhangchang@lngwlt.cn。
中共辽宁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
中共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1年3月8日至6月8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8月19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组织抓好巡视整改的工作情况
在省委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切实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检验政治意识、考验政治担当的“试金石”,作为锤炼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磨刀石”,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不断走深走实,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重要精神和有关要求上来
一是迅速开展行动,广泛深入动员。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扛起主体责任,确保高位推进、落细落实。8月19日上午,机关党组召开巡视情况反馈会议,机关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代表机关党组作表态发言,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抓好省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8月19日下午,机关党组及时组织召开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党组成员交流发言、深入讨论,决心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8月20日上午,机关党组召开由各委办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协调推进会,对落实巡视反馈意见进行“预热”动员、任务分解。9月1日下午,机关党组召开常委会机关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议,机关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代表机关党组就如何贯彻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进行广泛深入动员,统一思想认识,部署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
二是增强政治自觉,主动汇报工作。为增强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提高工作主动性,在整改前期,机关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就巡视反馈意见重点问题整改情况和机关党组巡视整改工作方案等重要工作,及时主动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汇报,切实将强化政治意识落实到整改工作中。8月26日、10月19日,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基础上,机关党组分别就巡视整改工作方案、重点问题专项报告、巡视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和巡视整改工作报告,向常委会党组进行专题汇报,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领导。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带头引领。常委会党组对巡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党组成员对所分管和联系的委办室亲自指导,并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明确要求支部党员要深刻学习领会中央及省委有关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机关党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成立机关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机关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委办室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认真研究审查机关党组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巡视整改工作报告、省委第二巡视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等,全面领导组织机关巡视整改工作。机关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求机关党组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认领整改问题,全力投入整改工作,作为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巡视整改方案、计划、报告等亲自把关,分析研究解决问题,推动整改工作。集中整改期间,机关党组书记先后主持召开9次机关党组会议、3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办公厅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坚持每周2次听取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有序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其他党组成员各司其职、分兵把口,主动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任务。机关各委办室主要负责同志自觉扛起职责,亲力亲为、加班加点、从严要求,及时了解掌握本支部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有效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做好责任传递和压力传导,形成整改落实合力。
四是发扬斗争精神,直面解决问题。机关党组切实把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突破口。8月23日,机关党组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率先发言,直指问题、“刺刀见红”。所有党组成员都能围绕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检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相互批评,努力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真正达到了开出“辣味”、红脸出汗、增进团结、推动工作的目的,并以此为引领,带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以抓好整改落实的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体现责任担当、兑现郑重承诺。
(二)强化责任担当,科学安排部署,确保巡视整改走深走实
一是周密制定方案,织密整改措施。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紧密结合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内容特点,逐条逐项研究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方向不偏、整改责任落实明确、整改措施扎实有效、整改进度科学有序。8月24日上午,机关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省委巡视办征求对整改工作方案的意见,并及时进行修改完善。8月24日下午,机关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方案及巡视反馈重点问题专项报告进行认真研究。8月25日,征求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的意见和建议。8月26日,将整改工作方案及巡视反馈重点问题专项报告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经过多次修改、逐级把关,将修改完善后的整改工作方案在机关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议上及时印发给各党支部。
二是注重严格要求,提高整改实效。为高质量、高水准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在完成省委要求的巡视整改“规定动作”外,机关党组还自加压力、提升标准,做好巡视整改“自选动作”,要求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召开一次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制定组织生活会方案,经机关党组书记审核后,精心组织开展、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明确整改责任;按照机关党组巡视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制定本支部整改计划;在每周调度会上,及时上报支部整改工作台账。同时,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党支部整改计划汇编成册,为各党支部提供借鉴,形成了指挥作业、调度跟进、动态管控、督促落实、及时总结,全方位、全领域开展巡视整改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是坚持多措并举,统筹有序推进。建立周调度、周例会工作机制,机关党组书记每周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巡视整改工作调度会,听取各党支部整改进展情况,研究巡视整改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具体情况;坚持每周编发巡视整改工作综述,通报整改情况、总结经验做法、部署下步工作;及时印发会议纪要,如实记录会议情况、传达会议精神、用于存档备查。在集中整改期间,共召开巡视整改工作调度会7次,编发巡视整改工作综述9期、印发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纪要3期、专题会议纪要2期,通过省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和机关电子显示屏等载体专题宣传巡视整改工作20余条次。
(三)坚持分类施策,注重常态长效,充分利用巡视整改契机推动人大工作全面提升
一是工作精准得力,立行立改效果明显。机关党组明确要求,要充分利用集中整改契机,有力推动问题解决,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到整改完成一件,及时研究评估一件,及时销号一件。注重从深层次上查找问题根源,创新思路举措,推动共性个性一并考量、新老问题一体解决。坚持把巡视整改与理论学习相结合,充分利用党史学习教育、机关“周五大讲堂”等活动载体,引领带动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9月28日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七个必须”具体要求,进一步强化了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把巡视整改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在9月8日机关党组(暨机关党委)会议上,机关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专门就“组织生活会应开未开问题”对相关党支部进行集体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识,规范党支部建设。同时,机关党组书记带头、其他党组成员跟进,开展与各专门委员会加强联系谈心谈话工作,推动解决各类实际问题。
二是注重建章立制,打好管长远基础。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做到举一反三,实现分阶段推进、有重点突破,确保在集中整改期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集中整改期间,机关党组会议相继审议出台了15项规章制度,在意识形态、智库建设、保障服务、财物管理、日常监督、人员聘用、干部管理等各方面建章立制、做深做细,实现用制度管思想、管人员、管财物、管工作、管作风,切实以制度成果保障巡视整改效果。紧盯加强党的建设,制定机关党组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围绕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制定印章使用管理办法、财务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等;针对解决干部人事工作存在问题,制定因私出国(境)教育管理措施、机关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聘用办法等。注重通过整改提升业务工作质量,聚焦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等省委中心工作,坚持用整改手段“倒逼”工作流程优化、工作效率提升、工作难题破解,不断提升服务保障立法、监督、代表等履职工作质量水平。集中整改期间,出台了《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多部落实省委要求、体现时代特征、满足群众期盼的地方性法规;与此同时,《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辽宁省城市更新条例》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辽宁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已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三是强化监督约束,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效应,支持机关纪委发挥“前哨”作用,狠抓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和党性修养,大力提倡廉政文化教育,注重强化廉政风险点监督教育,通过参观辽宁省反腐倡廉教育警示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和人大代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不碰“高压线”。
二、关于具体整改情况
在省委巡视办和省委第二巡视组指导下,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3大类、12项、29个问题,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同时,各党支部根据具体整改措施,制定了详细的整改计划,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不够到位,履行服务保障职能职责尚有不足
1.理论学习不够扎实,履职尽责的思想基础筑得不够牢。
问题1:对标全国人大学习制度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在机关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反思。8月23日,机关党组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反思存在问题教训,提出要在常委会党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推动机关各部门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穿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二是机关党委要求各支部利用9月份主题党日、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机会,深挖思想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动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并用其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2: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措施及成效:注重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学习的统筹,确保机关党组除参加两级党组集中学习外,还认真执行《中共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按照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安排,专门组织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3:理论学习针对性不够强。
整改措施及成效:3月份巡视组指出该问题后,机关党组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一是通过民主生活会深挖原因。机关党组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原因教训,反思存在问题。二是通过领读领学,开展系统学习。召开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认真研学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论述摘编》、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这里走来》等书目精神。此外,对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机关党组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传达学习。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发挥省人大常委会的参谋助手作用不够充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贡献智慧和力量不够。
问题4:推动落实上级党组织交办事项不够及时。
整改措施及成效: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认真进行核查。人选委党支部在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认真反思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辽宁省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的意见》,提请10月14日机关党组会议审议后,提请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同时制定《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关于代表聚力监督重点问题工作办法》,确保代表聚力监督提质增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5:协调解决机关内设机构人员力量不足问题内部挖潜不够。
整改措施及成效:坚持立行立改,为增加机构工作职能职责和重要会议保障部门工作力量,根据机关党组会议决定,为相关部门补充人员力量。人员调入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组织程序进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6:智库作用发挥不够好。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认真进行核查。研究室党支部在支部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认真反思存在问题,深刻汲取教训,细化整改措施。二是健全智库选聘工作。机关党组会议审议通过《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理论与实践智库成员选聘和考评办法(试行)》和第三批智库特约研究员,优化人员结构。三是研究确定智库研究基地。机关党组会议审议通过《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理论与实践智库研究基地设立和运行规范(试行)》,分别在辽宁大学、省委党校和东北大学举行授牌仪式,设立智库研究基地,签订合作协议,召开座谈会和恳谈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四是汇编智库成果。汇编2020年度智库课题研究成果24篇,印制《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理论与实践智库成果专辑(第二辑)》,及时汇总成果。五是推动立项工作。完成2021年度智库特约研究员课题立项16项、研究基地委托课题立项6项。六是推动年度重大课题研究。向省委宣传部提出《2021年辽宁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建议清单》,提出3项选题建议,其中有1项被纳入“2021年辽宁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研究选题清单”,有2项被纳入“2021年度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课题指南”。七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大工作研究》2021年第18期刊发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智库特约研究员撰写的《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与思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服务立法工作质量有差距,推动法治辽宁建设仍需持续用力。
问题7:协调和推动发挥立法工作主导作用尚有不足。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科学安排立法计划。印发了《关于征集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侧重根据立法需求合理增加省人大主导起草论证的立法项目比例。二是注重提前介入。监察司法委提前介入《辽宁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立法论证工作,7月份会同省公安厅到大连等市开展立法调研;财经委在《辽宁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初审工作中,坚持提前介入,主导开展立法调研及论证;民侨外委主导论证了《辽宁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并于3月、8月组织委员会去广东等地调研;环资城建委在开展《辽宁城市更新条例(草案)》《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草案)》的立法调研过程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系,赴沈阳、大连等市开展立法调研。社会委采取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开展座谈会、邀请专家辅导授课等形式,开展《辽宁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修订)》《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立法调研和立法论证工作,赴丹东、铁岭、阜新等地实地调研。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8:服务立法的工作水平有待提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明确立法方向。印发《关于征集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围绕实现高质量发展抓好高质量立法,持续加快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立法、修法进程,推进“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二是推动新法出台。教科文卫委围绕《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做大量调研,多次提出修改意见,目前两条例已经7月27日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10月1日起实施。三是组织开展初审。由财经委认真开展《辽宁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初审工作,该条例已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四是严格落实立法法和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在下步立法工作中,按照立法法、省立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立法实际情况,综合运用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法规草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及时召开听证会;立法座谈会需要深入听取相对人意见的,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会人选,参会发表意见。9月24日,召开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立法专家论证会,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辽宁省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草案)》进行论证;9月29日,将《辽宁省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草案)》通过辽宁日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制定《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过程中,多次邀请辽宁大学专家团队成员召开立法评估会,就法规实施社会风险及制度设计可行性等进行评估论证;在制定《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过程中,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开展立法评估论证,10月12日,召开了专家评估论证会,根据评估结果对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五是对今年年初确定的9家新的立法联系点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并签订委托合同,指导各联系点建立日常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各联系点已全部开展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4.服务依法监督的针对性不够,执法检查的“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够好。
问题9:聚力辽宁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依法监督有差距。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开展了辽宁省“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制度建设评估工作,形成评估结果报告,7月26日-27日,常委会党组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审议,报省委决策参考,并已纳入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二是围绕助力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9月份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我省“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国务院和我省的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于11月份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的专项工作报告、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报告。三是向各市人大、省直各单位、各专委会委员征集2022年监督题目,努力把关系科学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四是按照省委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带队赴沈阳、大连、鞍山等8个市实地调研,与相关部门、代表和同志座谈交流,形成《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公交公司运营情况的调研报告》,从科学规划、深化改革、降低成本、争取政策、关爱员工等方面提出建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10:助力充分彰显依法监督权威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省政府提出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已对常委会组成员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及时认真归纳、整理,形成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政府<关于2020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函,就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开展碳达峰行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6月11日,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反馈了关于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二是切实提出突出问题。在7月至9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及专题询问中,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及相关法律责任落实,指出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效举措,助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三是强化执法检查。在固废法执法检查过程中,成立执法检查小组,奔赴鞍山等4市开展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其他10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实现全省14个市“全覆盖”。四是扎实开展专题询问工作。专程赴全国人大环资委汇报衔接固废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工作;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联组会议上,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及相关法律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依法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五是明确监督原则,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在调研、执法检查及询问工作中,坚持把省委要求贯穿人大监督工作始终,坚持以听取企业家、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为主,以听取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为辅,紧盯具体问题不放手,更加注重解决问题的成效。六是不断改进监督方法,综合运用监督“组合拳”方式,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中,进一步增强随机抽查、明察暗访、面对面访谈等方式的运用。比如,民侨外委在专题调研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实施办法贯彻情况时,采取实地考察走访等方式;监察司法委开展我省“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专题调研时,采取面对面访谈的方式,共访谈各类人员代表22人;在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时,教科文卫委采取面对面访谈、现场调查、随机抽取查等多种方式,实地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康养中心、医疗健康企业15家,暗访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店、血站、公共场所5家单位;在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情况施执法检查时,省、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共邀请人大代表170人,实地查看单位和项目97个,随机抽查点位34个,问卷调查1380人。七是采取典型引路方式,遴选相关文稿65篇,编印《省、市、县(区、市)人大工作和建设做法经验案例选编》,深入总结省、市、县三级人大监督工作经验做法,推广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预算审查监督实效、持续监督中小学生减负、监督推动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等经验做法,为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性提供参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11: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持续用力不够。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认真进行核查原因。各相关党支部在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对执法检查后相关部门未报送处理情况、监督专题调研成果转化率不高等问题进行认真反思,研究整改举措。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及时向省政府反馈执法检查报告及常委会审议意见,密切跟踪省政府对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切实加强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效性。二是深入贯彻8月12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上提出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6项具体要求,按照“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营商环境建设目标,结合目前我省实际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综合运用执法检查、调查、跟踪监督等手段,着力推动影响营商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三是结合季度经济运行监督,10月9日至15日,赴沈阳等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前期调研工作。四是在11月份开展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中,通过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形成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常委会审议,并按照监督法要求将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反馈省政府,推动各项意见建议落实。五是继续推动代表参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提高监督专题调研成果转化为代表议案建议比例。比如,8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将教科文卫委在对校园欺凌防治工作调研时提出的“适时制定《辽宁省校园欺凌防治条例》建议”送省政府办理,并要求责成有关部门做好前期立法论证、待时机成熟时启动相应立法程序;监察司法委将我省“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专题调研报告送省人大代表,供代表建议素材参考。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不断增强调研成果含金量,推动调研成果及时转化为立法项目和决议决定素材。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5.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不够到位,代表主体作用发挥的不够充分。
问题12:推进“双联系”制度常态化长效化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认真进行核查。人选委党支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刻反思问题根源,认真研究整改举措。二是加强横向沟通。注重加强与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以及代表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代表的政治表现和负面问题,9月份会同省委组织部赴各市开展了换届工作调研检查。三是跟踪督促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加强与所联系代表的沟通联系,对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名单进行梳理,并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所联系的代表名单。10月19日前已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市发送通知,进一步明确联系代表名单。四是建立健全代表档案工作,强化代表联系群众信息登记工作。9月16日,在代表履职平台建立省人大代表履职档案。9月24日,提出22条平台完善需求,与平台技术公司初步对接,进一步推动档案信息更为完备、清晰可查;进一步加强代表联系群众信息登记审核工作,并通过平台能随时反映代表联系群众情况。五是掌握代表联系群众信息。9月27日,给各市、机关各委办室、省人大代表等发出信息,及时上报有关履职信息。截至目前,已记录省人大代表开展的联系群众工作情况44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13:服务代表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认真进行核查。相关党支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刻反思问题根源,认真研究整改举措。二是起草相关实施方案。按照《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工作条例》,已着手起草《加强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审核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各相关委员会对代表议案的案由、案据、方案三要件进行严格把关。三是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和引导。鼓励代表提出案由清晰、案据充分、方案详实的高质量代表议案,拟于11月组织召开提高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质量工作座谈会。四是根据年度立法计划安排,各专委会加强与代表联系,提高相关领域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比例。比如,9月9日,财经委在组织《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立法专班征求意见座谈会中,邀请提出该立法议案的省人大代表参加会议并参与讨论;比如,环资城建委在开展《辽宁省城市更新条例(草案)》《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草案)》的立法调研过程中,邀请除省人大机关代表以外的19名省、市人大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或座谈,广泛征求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比如,人选委梳理各专委会联系代表名单,9月29日已起草《关于调整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联系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名单的函》的通知并下发各专委会。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14:对重点议案建议督办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认真进行核查。人选委党支部在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认真反思存在问题,认真研究整改举措。二是加强议案督办工作,提高督办时效,下一步工作中,按照省委要求,在立法时机、条件成熟时,及时列入立法论证或立法计划项目,不断提高重点议案督办力度。9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省政府关于〈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审查处理意见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起草和准备情况的汇报。9月28日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有关办理单位《关于〈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审查处理意见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三是加强建议督办工作。8月17日至9月17日开展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系列调研检查,分10次共组织33名代表赴8家办理单位开展了调研检查。加强了代表与办理单位的沟通联系,推动了建议的办理进度。采取现场督办、跟踪督办、会议督办等形式,对代表多年提出的代表建议予以重点督办,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结率。加强横向沟通,9月24日,会同省政府办公厅召开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就加强建议督办工作作出安排,确保代表建议满意度落实落地。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深入,压力传导不够到底
6.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问题15: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得不够实。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在配合巡视过程中发现问题后,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机关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会后印发《关于调整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的通知》。二是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反思问题,吸取教训,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质量。三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报告上报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16:优化政治生态仍需持续用力。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入剖析原因教训,把辽宁系统拉票贿选案作为党风廉政教育的重点内容,经常性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法规制度规定,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机关廉政风险意识。同时,要求相关党支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刻反思问题根源,认真研究整改举措。二是明确代表团团长人选。2021年1月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按照省委要求,省人代会各市代表团团长由各市市委书记担任。下一步,要持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确保我省各级人代会代表团团长由同级党委书记担任。三是狠抓机关廉政教育。7月6日,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观看换届选举方面的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牢记辽宁系统性拉票贿选案沉痛教训,持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力戒麻痹松懈思想和与己无关思想;9月17日,组织机关干部参观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四是发挥机关纪委作用。9月17日召开机关纪委会议,组织机关纪委委员认真学习《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相关人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并明确要把防范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中拉票贿选风险列入每年机关纪委工作要点中。修改完善了《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委工作规则》。五是强化代表廉政教育。把廉政教育作为代表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每年省人代会、全国人代会前,认真组织代表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会风会纪要求等形式,增强代表廉政风险意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17: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认真进行核查。办公厅行政财务处党支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刻反思问题根源,认真研究整改举措,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二是成立机关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搭建内控组织架构,明确责任分工,着手开展内控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并达到试运行状态。三是制定管理规定。制定并经9月27日机关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了《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控制管理规定(试行)》,健全内控组织机制的管理基础。四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报销审核关,全面提升后勤保障水平。五是在前期固定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报机关事务管理局分类做报废、划拨等处理,依据审批结果及时做销账处理,确保资产人均占有率达到规定标准以内。六是做好登记入账。办公厅行政财务处已将相关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登记入账。七是制定《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定期清理、配置、变更固定资产。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18:对审计监督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认真进行核查。办公厅行政财务处党支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刻反思问题根源,认真研究整改举措。二是外聘中介机构审计。进一步强化审计意识,聘请有资质、经验丰富的辽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机关2021年前三季度财务管理及账务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发现问题,已及时整改,以后每年结合内控工作,定期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进行内部审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7.履行监督责任有缺失。
问题19:机关纪委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机关纪委深刻反思存在问题。9月17日召开机关纪委会议,组织机关纪委委员认真学习《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升相关人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二是明确工作规矩。要求机关纪委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任务进行综合分析,向机关党委提出工作建议,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坚持每年至少向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汇报一次工作建议。2021年9月8日,召开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暨机关党委)会议,会上机关纪委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任务综合分析情况进行汇报,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8.作风建设仍然在路上。
问题20:制定下发文件针对性不够强。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认真进行核查。相关党支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刻反思问题根源,认真研究整改举措。二是及时强化业务学习。组织相关责任处室召开会议,认真集中学习省委《关于印发省委文件印制格式标准和改版样式的通知》,专题研究行文规范。会后安排相关责任处室积极与省委办公厅文电处对接学习,起草并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来文办理工作的措施》。三是重新下发相关文件。召开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会议,学习并审议《省人大机关党组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修订稿)》,按照机关党组会议意见修改后,已将新修订的自身建设意见重新下发。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21:服务主动性和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在机关党组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原因教训,研究整改举措。二是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认真进行核查。各相关党支部在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围绕“服务有关机构不够主动”等问题,深刻反思问题根源,并征求各专委会意见建议。三是相关单位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进一步优化明传电报审批程序和避免扎堆调研的具体措施,对各部门调研工作进行统筹协调,避免同一时间到同一地方扎堆调研。四是机关党组成员开展与各专门委员会加强联系谈心谈话。五是办公厅行政财务处对办公用品领取程序进行优化,调整库管人员,充实工作力量,提高办公用品申领效率;六是办公厅秘书处制定《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印章使用管理办法》,对印章使用进行分类审批,严格规范印章使用和审批程序,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七是开放申控工作接待室。2021年3月29日开始开放申控工作接待室,配备了疫情防控物品,增设疫情防控人员力量,严格按照全国人大、省委、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执行申控工作接待室开放、关闭时间,购置接访人员录音电话,抽查监督电话受理情况。八是加强接访值班人员管理。坚持接访人员值班带班制度,工作人员一律启用来电转移功能,确保工作期间信访电话始终有人接听。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9.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
问题2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机关党组于4月12日召开会议,调整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文件精神,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坚持每年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向省委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三是9月18日机关党组会议通过《中共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印发执行。《细则》对机关党组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规范,健全了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阵地管理,并抓好落实。四是在省人大官网显著位置增设时政要闻栏目,并在官网首页设置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国家宪法日”等栏目,并对标全国人大官网栏目设置对省人大官网板块设置进行及时更新;五是9月18日机关党组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官方微信公众号升级方案,并积极推进试运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差距,选人用人和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10.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问题23: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每年向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二是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送主体部门及范围,对机关党组报送省委和常委会党组的文件,认真研究发放范围,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或分工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向省委进行报告。三是2021年初,机关党组已经向省委报告了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下一步,对于需要上报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文件,要逐一明确发放范围,给机关党组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24:“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机关党组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反思存在问题,提出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二是9月18日机关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资产管理规定》《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25:民主生活会质量有待提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机关党组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入剖析原因教训,反思存在问题,提出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武器,增强辣味,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达到“红脸出汗”、统一思想、增进团结的目的。8月23日机关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互批意见“辣味”明显增强。二是党组成员切实提高党性修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4月29日机关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中共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机关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仍需加强。
问题26: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8月底前将2020年7月以来新调入的1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和新提拔的1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及新调入的其他人员向公安机关办理了备案登记。二是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对被抽查的65本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逐人逐项、重点审核,补充了部分缺少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年度考核登记表、考察材料等;同时举一反三,对机关党组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查核,查找文书档案,进行补充和完善,提高干部档案规范化、制度化水平。9月27日经机关党组第158次会议,对机关党组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中个别存在“三龄两历”问题,进行规范性认定。三是按照干部档案专项审核有关规定,机关党组会议对相关同志的出生时间进行了规范性认定。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27: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材料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要求办公厅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党支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刻反思问题根源,认真研究整改举措。二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干部管理的系列文件;坚持将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专业素养、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作为必要方面进行规范,对部分考察对象缺少考察谈话记录进行归档整理。三是对巡视中指出的3名同志的干部档案考察材料内容不完整,就当时考察中了解的情况,对缺点和不足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四是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对干部在德、能、勤、绩、廉等、缺点和不足在考察材料作为必要内容进行规范。在干部考察材料中,既要体现干部优点,也要注重缺点和不足的书写,确保对干部考察更加全面、细致、详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2.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问题28: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9月8日召开机关党组(暨机关党委)会议,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机关各支部进行集体提醒谈话,要求各支部深刻反思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加强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识,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各相关党支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刻反思问题根源,认真研究整改举措。三是在2021年9月份党日活动学习内容中,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并对各党支部落实上级重要文件精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四是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2021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纠正。五是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更加详细具体地做好评议记录,严格评议程序,严格把握“优秀”等次不超过1/3的要求。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29:机关党建工作考核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机关党委对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二是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下一步巩固深化巡视整改的工作安排
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将借助巡视整改有利契机,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确保用整改成果推动机关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第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时刻把政治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自觉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9月28日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七个必须”具体要求,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要求得到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努力打造让党委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第二,强化从严治党,提高机关党建质量。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坚持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支部书记述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持续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建设,引领带动机关党员干部不断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切实把机关各党支部打造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推动人大工作的坚强战斗堡垒。
第三,严抓自身建设,振奋干部精神状态。进一步解放思想,紧跟时代步伐,增强各项工作的时代感,强化工作作风养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缩短“说了”和“做了”、“发文了”和“落实了”、“开会研究了”和“问题解决了”、“任务分解了”和“工作完成了”之间的距离。始终敬畏事物本来面目,勇于直面问题、解决问题、决不“绕道”。大兴调研之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主动“沾土气”“接地气”。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健全完善选人用人和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识别仪”作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公认度,不断完善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不断优化干部梯队建设。
第四,压实主体责任,狠抓机关纪律规矩。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做到机关党组班子负责“不松手”、班子成员担责“不放手”、机关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作用“不缩手”。注重抓早抓小、教育在先、警示在前,把牢机关各类廉政风险点,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提早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组织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始终牢记辽宁系统性拉票贿选案沉痛教训,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抵制诱惑、拒腐防变能力,切实严守规矩、不逾底线,做山清水秀政治生态的“建设者”“护林员”。
第五,注重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履职水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全面提升基础工作、切实提高履职水平的重要契机,突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密围绕省委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重要活动安排,聚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维护国家“五大安全”、补齐“四个短板”、做好“六项重点工作”、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以及抓好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这个最突出、最紧迫的任务,“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等重要要求,全面提升立法、监督、代表等履职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落地落实。坚持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工作实绩考核,注重问题导向、提升服务效能,梳理省人大机关在思想观念、服务能力、体制机制、工作手段、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短板,积极调整完善工作思路、工作制度、工作布局、工作方式,落实整改措施,健全制度规范,增强服务能力,推进服务进一步精细化、精准化、专业化、标准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024—86681542;邮政信箱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9号 中共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 lnrdxxzx@lnrd.gov.cn。
中共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1年3月8日至6月8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能源集团党委进行了常规巡视。8月17日,省委巡视组向能源集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11月5日至12月6日,省委巡视整改落实专项检查组对能源集团党委的巡视整改落实开展了专项检查,2022年1月10日向能源集团党委反馈了专项检查的反馈意见。
按照《关于做好十二届省委第十二轮巡视整改情况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能源集团党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坚持目标导向,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集团党委始终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省委书记张国清在听取巡视综合情况报告时的讲话精神,统一到省委和省委巡视办的意见和要求上来。充分认识这次巡视是对集团党委的“政治体检”,也是对集团发展的“健康扫描”,更是促进集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
一是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巡视指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客观中肯、令人警醒,具体深刻、实事求是,所提出的意见具有建设性、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为推进集团改革发展送来了一剂良方。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结束后,集团党委以最鲜明的政治态度、最强烈的责任担当、最坚强的组织领导和最有效的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亲自安排、亲自研究、亲自督办,8月17日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巡视反馈专项会议,迅速安排部署巡视整改工作;8月23日下午,组织召开全集团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推进动员部署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强调,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9月17日,集团党委召开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提高站位、凝心聚力,主动认领问题,不回避、不遮掩,深刻进行党性分析,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答好这张“政治考卷”,打赢这场“政治练兵”,集团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着力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8月19日,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董事长为组长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纪检监察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所属企业党委书记为副组长,集团总部各部室和所属企业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班子成员担任,负责协调和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任务分解、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促检查等具体工作,确保整改目标不动摇,整改标准不降低,整改力度不减弱。集团各级领导干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司其职、分兵把守,按照任务分解、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集团从上到下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上下联动、全面铺开、紧张有序的整改态势。
三是精心组织,制定整改方案。集团党委锚定目标、统筹安排、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推动落实。8月23日,集团党委常委会议研究、讨论、审议通过整改落实方案,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重点任务、阶段任务和长期任务,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整改措施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问题清单把巡视反馈情况细化为43项98条具体问题,任务清单把整改措施细分为“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3方面内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完成时限。集团各部室及所属企业对照整改方案,做到盯住问题不放过、扫清盲区不漏过,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四是全程督导,推动整改落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坚持“思想认识不提高不放过、查摆问题不聚焦不放过、自我剖析不深刻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干部职工不满意不放过”的“五不放过”原则,坚持周汇报、月调度,先后召开党委常委会议6次、整改工作专题会议4次,听取集团总部各牵头部室推进巡视整改进展和完成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实际问题。9月28日,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集团所属各企业党委组织推进巡视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及时跟踪问效,促进督导落实。集团党委成立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督导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班子成员担任,督导工作小组与领导小组办公室一道对巡视整改工作组织开展督促检查,从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到集中整改各个环节入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主动监督、靠前监督。10月中旬,督导工作小组利用一周时间对省委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整改及移交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开展工作调研,确保整改方向不偏离、整改任务不落空、整改督查全覆盖。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逐条逐项进行整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等重要论述不够到位,推动辽宁能源产业做强做优做大不够有力
1.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思想基础筑得不够牢
一是关于“理论学习针对性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持续强化理论学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印发了《能源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和《关于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工作机制》,坚持每月都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化、常态化、制度化。系统学习了中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省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及“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推动党委班子政治素养和领导能力双提升,督导集团所属各企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上述制度文件学习情况进行自查,确保无遗漏、不缺项。
二是关于“理论学习效果不够好”的问题
整改措施:强化自检自查和督促检查,每半年对集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抽查检查。采取领学原文、专家授课、外出研学、观看视频、撰写体会等多种形式组织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其中外请专家授课2次、观看教学视频1次、开展专题研讨3次,中心组成员撰写心得体会14篇。对集团所属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督导检查,保证了各企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上述制度文件的学习无遗漏、不缺项。
2.对企业高质量发展谋划得不够深入,创新发展明显不足
一是关于“企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措施:制定出台《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加强对中央及省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有关政策的学习研究,针对“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实施数字化转型工程”相关内容召开会议、专题调研,修订《能源集团深化改革三年行动计划》。
二是关于“对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统筹推动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科技创新统筹。制定《能源集团加强科技创新工作指导意见(草案)》,定期调度所属企业科技创新项目和科技创新成果,及时掌握信息,立即停止沈煤集团小型盾构机研发项目。加大研发投入,指导所属企业制定研发投入计划并将“研发投入强度”纳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项目。加大考核交流力度,集团对所属二级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经营业绩责任书中增加“研发投入强度”考核项目,研发投入强度完成目标值的,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3分;未完成指标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减0.5分,最多减3分。取得创新成果的,根据实际情况加1至3分。下发《关于定期报送科技创新信息的通知》,各企业每季度报送科技创新信息,集团定期将收集到的科技创新信息分享给所属企业,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换。
三是关于“智慧能源建设的着力点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措施:编制《能源集团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从数字化矿山、数字化装备制造、数字化电厂、数字化管网建设等方面开展转型,筹备建设“辽宁能源数据平台”。对标国家能源集团,围绕基础建设、科技投入、系统建设等方面补齐短板、提质升级,重点推进晓南矿、鸡西盛隆碱厂矿和鑫岩煤矿3个矿井智能化煤矿示范矿井建设,加强与华为等国家重点高科技企业联系,全面提升智慧能源建设水平。
3.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作用发挥不够好,开展投资融资和引领社会资本投资的方向不够清晰
一是关于“对二级企业投资缺少统筹管理”的问题
整改措施:抓住央地百企合作契机,学习借鉴央企成熟的投资和项目管理经验;严格执行《能源集团投资管理办法(试行)》,重新修订《能源集团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认真落实《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项目评审流程》,对于集团层面的重大项目,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专家论证,形成调研报告,切实提高投资项目的风险防控意识,不断提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
二是关于“对发挥证券市场融资功能重视不够”的问题
制定相应整改措施,积极推进整改。具体内容及完成时间涉及上市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规定,适时公布相关内容。
三是关于“分类推进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措施:精准推进混改工作,制定《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动项目会审流程》,加强对11户已混改企业管理,对“一企一策”方案进行评估;起草《能源集团对所属各级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进行研究评估的报告》,加强对拟混改企业方案审核及意向方审查,充分做好混改事前调查,严格审批制度,严控审批程序。加强民营资本管控,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审批民营资本进出涉及股权变动事项。
4.做好能源产业“三篇大文章”的举措不够扎实,构建新能源与传统能源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仍需持续用力
一是关于“改造提升‘老字号’的着力点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管理,改造提升“老字号”。坚持“一企一策”原则,制定《提高煤矿工效指导意见》《能源集团2021—2025年煤矿工效目标任务分解统计表》,指导各煤炭企业制定提高工效的减员提效方案,努力提高人均工效;对照集团煤矿智能化建设目标,指导督促符合条件的煤矿加快“四化”建设,重点推进固定场所、固定地点以及符合条件采掘工作面的智能化建设,促进减员提效。围绕“气化辽宁”战略,加强对所属企业地下煤气化项目深入研究,推动相关企业建立煤气化项目或煤层气技术推进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学习先进企业及集团内部铁法能源公司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经验,加强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情况的督导检查,促进煤矿瓦斯科学合理利用。
二是关于“对‘原字号’由‘短’拉‘长’用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拉长链条,深度开发“原字号”。建立引入技术、人才机制,以“带土培植”方式,解决产业链条短、效益差瓶颈;制定页岩油炼化项目减亏方案,成立技术攻关小组,研究探索适合页岩油特殊性的加工方案,降低加工费用,生产高附加值产品;推动抚矿集团成立国家产业政策研究小组,在减税降费、资金扶持等方面积极争取国家产业政策。加强与省发改委和当地政府沟通,对火电企业逐个论证,落实相关政策,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电力事业总部的统筹协调作用,发挥集团煤电联营的优势,建立煤炭内部长协采购机制,通过技改、掺烧劣质燃料等方式,增强企业盈利能力,降低资产负债率。
三是关于“对‘新字号’由小做大做强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速推进,培育壮大“新字号”。加快推进南票、义成功等新能源建设项目。加强与省发改委沟通,将充分利用内部火电关停指标,积极争取辽宁省2023-2024年新能源建设份额,继续扩大新能源装机。所属能源投资集团与航发燃机公司合资注册成立“辽宁辽能航发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完成“国家轻型燃气轮机试验及示范应用电站项目”立项申请报告的编制,并向沈阳市发改委提交了项目申请报告,争取沈阳市发改委立项,积极申请政策补贴,尽快推动试验电站投入商业试运行。
5.破解难点堵点招法不够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仍然在路上
一是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措施:改善经济运行质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制定出台《能源集团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实施方案(2021年—2023年)》,进一步优化“统分结合”集团财务运行模式,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证存量信贷资金正常接续,防范化解流动性风险;强化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资金预算管理,不断提高效率,改善经济运行质量,努力提高自身盈利能力;盘活闲置资产,加强贸易业务管理,补充流动性,防止所属企业因融资性贸易业务损失引发重大债务风险。督促所属企业结合实际制定《清欠清收管理办法》,制定应收款项降低目标,严控新增欠款,采取措施逐步清理呆死账款,五年以上呆死账总额逐年降低。针对沈煤集团内部借贷问题,沈煤集团成立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通过法律援助、第三方清欠等手段,加大清欠力度,狠抓资金回笼;发挥集团优势,重新定位沈煤,力争在“十四五”期末,把沈煤集团从一个能源类生产企业逐步转型为以服务业为主导的新型产业集团,彻底走出财务困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健全和严格执行担保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和压降对外担保,加强企业成本费用对标和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和资产流动性。制定下发《关于修改<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业务管理规定(暂行)>部分条款的通知》,进一步健全担保管理制度,盘活闲置资产,取得流动资金,偿还内部债务。
二是关于“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隐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压实责任强化管理,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隐患。编制、签订《2021年度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制度安排;制定安全生产检查流于形式问题专项整改方案,举办三期专题安全培训班,重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安排,组织所属企业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专题学习;严格执行“五落实”原则,针对2019年度20次未对隐患复查验收问题,责成所属企业安排专人复查验收,建立《能源集团检查问题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反馈表》制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是关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积极推进分类处置,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梳理66户僵尸企业和133户厂办大集体情况,建立台账,分类管理。特别针对大集体企业,充分了解掌握企业现状,包括资产负债、未能注销原因等,责成各主管企业制定收尾工作清单,明确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加大集团及所属企业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信访稳定工作力度。下发了《关于对各级子企业“僵尸企业”处置问题的通知》,要求报送“僵尸企业”处置进展情况、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各企业已按照制定的政策措施分批分类、一企一策、积极推进。加强信访维稳工作,认真落实防控应对工作措施,坚决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确保企业和社会秩序平稳。加强涉企舆情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切实做好舆情导控工作。
四是关于“退出不具备发展优势的非主营业务不够积极”的问题
整改措施:坚持“一企一策”,考核清理不具备发展优势的非主营业务。制定减亏增盈方案,按照工效联动原则严控亏损企业工资总额和领导班子薪酬总额,清理非主业、扭亏无望的连续亏损企业,大力推进铁法能源公司、抚矿集团房地产去库存工作,严控新增房地产项目,“一企一策”制定房地产业务退出方案,积极促进资金回笼。贯彻非主业逐步剥离相关要求,重新核定企业主责主业清单;抚矿集团对息山公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提出租赁或转让具体方案,能源投资集团对四方国贸公司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进行资产处置。
(二)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不够到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深入。
1.建立健全现代化企业制度有短板
一是关于“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措施:完善制度安排,制定《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草案)》《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草案)》,完善《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制定完善各治理主体权责清单及议事规则,组织集团外部董事先后到抚矿集团、铁法能源公司进行工作调研,更好地发挥外部董事决策建议作用。
二是关于“构建现代化管理体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2019年《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能源集团授权放权事项清单方案》。根据集团总部功能定位和工作需要,确定集团组织架构,编制集团总部部门职能汇编,建立组织架构的动态调整和人员正常流动机制。撤销党建工作部,成立党委组织部和党委宣传(统战)部;撤销财务审计部,成立财务管理部和审计部。针对管理链条长的问题,坚决落实张国清书记“三级是常态、四级是例外”的工作要求,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制定《能源集团“压缩管理层级”清单》,成立了工作专班,目前已完成总量的49%,2022年12月末前完成总量的51%,2023年12月末基本实现所属子企业三级以内管理。消除机关化思维,制定下发《关于能源集团及所属企业去“机关化、行政化”规范职级称谓的通知》,重新修订《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集团总部费用报销审批办法》,不再使用“集团机关”以及具有行政化色彩的“局”“处”“科”等称谓表述。
2.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关于“主体责任落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压实责任,完成集团党委上半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并报送省国资委党委,与所属8户二级企业党委签订《2021年度能源集团所属企业党委党建工作责任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所属企业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听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情况报告。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参加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子成员人均下基层调研15次以上,多种渠道加强对安全生产技术干部的熟悉了解。制定《能源集团领导人员交流轮岗与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加大能源集团与所属企业干部交流力度。
3.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一是关于“监督责任落得不够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制定《能源集团纪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委巡视整改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若干措施》,下发集团纪委工作要点,对所属企业2018年以来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制定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检排查,做到了立行立改。通过上派下挂、以干代训、参加培训等多种方式,提升集团总部纪检人员的监督执纪水平;严格落实“三为主”,既紧紧依靠上级纪委开展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又强化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同时加强与企业巡察、财务、审计、组织人事、信访、法务等相关部门的横向沟通协作,用好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内网、检举举报平台、央地协查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助力工作提质增效。按照《能源集团纪检监察机构、巡察机构改革和设置实施方案》,结合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和企业发展实际,研究逐步增加集团总部纪检监察部人员配备相关事宜。
二是关于“查办案件力度不够大”的问题
整改措施:制定《能源集团党委关于构建“五责联动”格局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若干措施》《能源集团纪委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集团各级纪委信访举报和线索处置工作。向省纪委监委申请金融资产、公安大数据等信息查询2次、15人次,申请指定管辖、与地方纪委监委联合办案1件、涉及2人;在上级纪委的支持下,追回涉案有关方面欠款1055万元。开展了国企反腐专项工作,采取提级办理、交叉办理等方式,严肃查处典型案件8件。做好了98件省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的处置,开展信访举报“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专项整治,对集团2020年以来的259件“三多”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建立了问题及整治工作情况台账,目前已息访并报请销号93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争做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要求,筛选10余件销售、采购等重点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举报进行集中办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个,处分2人。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扩大纪律审查工作覆盖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制定了问题线索专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采取量化评估方式,对集团2019年以来的186件信访举报件进行了系统筛查。集中清理了存量问题线索。组织集团各级纪委集中清理以暂存待查和直接了结方式处置的问题线索,对处置不规范、选择性办案、有案不查的提出纠正建议。
三是关于“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制定《能源集团党委开展林守信等系列案件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组织二、三级企业党委同步开展林守信、魏刚、张兴东案件集中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制定《能源集团纪委典型案件通报制度》,指导所属企业纪委运用发生在本单位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微腐败”、“小官巨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职务违法犯罪等典型案件,按案件性质、分教育受众、在不同时间节点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抓好以案释纪示警,以蒋凤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素材拍摄了警示教育片《贪欲之祸》,印发《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涉嫌行贿犯罪典型案件的通报》,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廉政警示教育。
4.对下属企业监督管理缺失
一是关于“企业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体系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措施:制定《能源集团所属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所属企业监督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制定出台《能源集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能源集团法治工作检查考核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辽宁能源集团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质量考核细则(试行)》《能源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确保及时开展监督评价。制定《能源集团数字化平台建设方案》,年底前制定出台《能源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积极推进HR、OA等系统建设。落实“党管保密”责任,调整集团保密委员会成员,制定《能源集团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能源集团手机保密管理制度》,开展保密大检查大清理专项行动,全面清理计算机、U盘及WPS云端文件。召开保密工作会议,落实集团总部各部室、所属企业保密自检自查工作,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传达上级保密资料等形式,提高涉密人员保密意识。
二是关于“二级企业及其下属企业擅自决策重大事项情况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所属企业向省能源产业集团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工作制度(试行)》要求,督促所属企业严格履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督促落实《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办法》《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办法》等一批管理制度,加强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及预决算管理,完善管理流程,形成工作闭环;对沈煤集团和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三是关于“对企业招投标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组建能源集团市场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下设内部市场协调办公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负责指导、监督、监察、评估下属企业采购行为,实现集团集约化管理。各企业修改及完善招标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对所属企业招标采购进行监管,掌控重大物资采购信息,督促所属企业制定完善招标管理制度,规范二级企业自主招采项目。对抚矿集团对工作疏忽造成误报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由抚矿集团领导对其进行谈心谈话教育。
四是关于“对企业资产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督促所属企业制定完善资产管理制度,集中盘点、摸清家底。制定《能源集团闲置资产管理办法(草案)》,加快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压减各项费用支出,提高资产流动性。抚矿集团加强了与市国资委沟通,积极与政府部门研究资产置换方案。抚矿集团房地产公司成立了研发中心大楼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大楼评审,做好大楼日常维护,及时与沟通,督促政府相关部门推进合同履行等工作,争取尽快盘活研发大楼。
五是关于“内部审计制度尚未建立”的问题
整改措施:完善内部审计工作领导体制,由集团书记、董事长直接负责审计工作。修订《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暂行办法》,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严格审计计划的组织实施,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目前,已全部完成未接受离任审计40人的离任审计。
六是关于“企业文化建设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措施:深入挖掘集团深厚文化底蕴,聘请专业公司设计了能源集团logo。申请注册并开通能源集团官方微信公众号,委托铁法能源大数据公司设计制作能源集团官网(内网)。制定《能源集团新媒体管理制度》《信息稿件审查制度》等制度,加强对集团内部网站(账号)的监督管理和抽查检查,对影响力弱、缺少运维管理力量、长期不刊发信息处于僵尸状态的官方网站(账号),坚决予以注销等方式处理,降低网络舆情和网络意识形态风险。
七是关于“对域外企业监管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措施:制定《关于加强省外企业管理的指导意见(草案)》,按照“科学管控、分级负责、监督审计、考核激励”的原则,对省外企业实施管理。加强管控力度,及时统计省外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对省外企业的利润总额、经营性现金流作为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权重;对于出现亏损的企业,将对亏损原因进行分析调查,对企业负责人严肃考核。集团所属各企业结合实际制定《省外企业管理办法》。加强产权登记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做好省属企业产权登记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重新梳理产权登记最新情况,充分掌握所属企业产权情况,制作集团股权结构图。制定《能源集团投资管理办法(试行)》,对所属企业新设立公司进行严格掌控。
5.作风建设不够扎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
一是关于“日常管理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明确集团总部职能定位和集团实际情况撤销党建工作部,成立党委组织部和党委宣传(统战)部。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工作的通知》,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提升记录工作质量;按照国家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有关规定,会议记录统一管理、妥善保存、及时归档、以备查考。
二是关于“干部队伍慢作为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沈煤集团制定下发《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清欠工作实施方案》,调整了债权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清欠工作办公室成员。与债务方沟通,明确国源物流与债务方之间债权金额,要求提供有效资产或担保人担保,与专业清欠机构进行洽谈,将针对债务方债权清收项目制定整体清收方案。在全集团开展干部队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使广大干部职工政治更清醒、政令更畅通、精神更集中、作为更务实、措施更有力、工作更有效,进一步促进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是关于“议事决策机构重形式、轻管理”的问题
整改措施:制定下发《核查清理规范临时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对集团2019年以来成立临时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核查清理,实行规范管理,明确临时议事协调机构均应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切实履行相关职能,做好会议记录。
四是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够牢”的问题
整改措施:能源集团及所属企业各级工会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辽宁省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做到落实制度到位、审议事项到位、保障职工权益到位。对2018年11月以来集团没有提请职代会审议的20个涉及职工利益的制度文件,及时向职工群众进行通报。对未召开职代会的企业和涉及职工利益制度文件没有提请职代会的企业,其所属上级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联合对其进行集体谈话。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铁法能源公司制定《建设公司职工住房公积金返还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排查公积金返还情况,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开展。制定下发《进一步规范能源集团党员领导干部定期深入基层党建联系点开展工作的通知》,对党员领导干部建立联系点相关工作进行规范。目前,8户二级企业61名领导班子成员、711名分子公司领导干部共建立联系点771个,除一名援疆干部外,全部达到了应建尽建。
五是关于“整治办公用房超标现象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措施:2021年4月12日,集团纪委已督促责任单位(能源投资集团)和2名相关班子成员对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问题进行了即知即改,对两名同志进行诫勉谈话,能源投资集团党委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本单位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存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失管失察问题,向集团党委作出深刻检查。集团纪委制定了《能源集团领导人员“十严禁”“十不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集团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和廉洁从业行为,建立了长效机制;印发了《能源集团纪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委巡视整改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若干措施》,督促所属企业结合各自实际,继续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在推动“当下改”的同时,形成“长久立”的机制。
六是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禁而未绝”的问题
整改措施:印发《能源集团所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相关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问题排查整治,持续对责任单位党委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铁法能源公司5户企业,52名班子成员,退回超标车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针对抚矿博大公司巧立名目给领导层发奖金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组织处理,对博大公司8名班子成员违规领取奖金予以收缴。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差距,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1.党管干部和市场化用人结合不够紧密
一是关于“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辽宁省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精神及行业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对相关制度要求进行系统梳理、消化吸收,结合能源集团实际,制定下发《能源集团所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全面加强领导人员管理,切实防范选人用人制度化、规范化方面存在的风险和隐患。2021年7月以来,集团调整交流所属企业及集团中层管理人员共43人,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做到用制度管人。
二是关于“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制定下发《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基本程序》,选拔任用基本程序包括适用范围、主要程序、具体内容及要求三个方面内容,对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进行了明确。严格按照征求纪检机关意见相关规定,征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确定了谈话范围和延伸谈话范围,明确能源集团选拔任用领导人员的任职时间以党委常委会议召开时间为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申领、使用省委组织部统一的干部任免事项专用记录本,并参考制作所属企业党委的干部任免事项专用记录本,统一所属企业选人用人纪实材料;明确选拔任用谈话中要重点询问存在缺点和不足,考察材料中由考核组客观评价存在的缺点和不足。2021年7月以来,新提职的13名领导人员,下发文件及确定任职时间以党委常委会议召开时间为准。
三是关于“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所属企业领导人员兼职(任职)的意见》,对领导人员内部兼职和社会兼职进行了规定,明确提出领导人员在所任职企业和出资企业兼职数量不超过3个、在社会团体兼职不超过1个的硬约束,对超数量兼职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时清理整改完毕。对沈煤集团党委下发《关于重新认定年度考核结果的函》,沈煤集团党委在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反思问题存在的原因,全面排查2019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评定情况,对相关人员2019年度考核结果重新认定为称职等次,对5名责任人进行责令检查。及时更正有关人员学历信息。下发《关于补充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加强档案日常管理的通知》,对干部任免审批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受处分材料、考察材料和学历情况等进行明确要求,目前集团总部对管理范围内的干部补充档案材料共计177份。
四是关于“市场化选聘与契约化管理结合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下发《关于印发能源集团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规范的暂行通知》《职业经理人选聘制度(试行)》《任期激励等中长期激励制度(试行)》等制度文件,分层分类全面推广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定能源集团《员工招聘管理办法》《关于三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明确各所属企业集团总部管理人员编制和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严把员工入口关,所属企业员工招录有计划、有审批。沈煤集团信诚房地产公司已将2名工作人员派至辽宁工贸学校从事服务员工作,岗位由原来的职员调整为服务员。
2.党的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关于“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认真组织所属企业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提高思想认识。下发《关于重申推进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经过规范、查核,48家企业中33户企业已经将党建写入公司章程,15户企业报送了破产清算及相关情况说明。
二是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下发《关于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问题整改的通知》,组织能源集团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等相关内容,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坚持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积极推进换届工作。针对党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下发《关于做好“部分党委未建党费专用账户”问题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组织能源集团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辽宁省党费收缴工作细则》《关于单独设立党费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提高党费收缴相关业务水平。对未建立党费专用账户情况进行了集体谈话,要求提高思想认识,立即建立党费专用账户。28个未建立党费专门账户的党委中,有13个党委已经撤销,13个党委已完成党费账户建立,2个党委目前不具备建立党费专门账户的条件,并已作出情况说明。加强了党费账户和党费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掌握,集团所属各党委建立《党费专用账户信息表及汇总表》《党费管理人员汇总表》,信息发生变动及时更新,逐级备案,切实加强党费日常管理工作。
三是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措施:制定印发《能源集团民主评议党员实施细则》,规范了评议内容、评议程序步骤、参加人员和优秀率等内容。对违反规定比例确定优秀党员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督促其规范落实。能源投资集团对各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并进行集体谈话,引导其规范工作,明确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优秀比例不超过30%。对优秀率过高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批评谈话。
(四)落实巡视整改责任有差距,推动整改落实省委巡视发现问题不够彻底。
整改措施:高度重视,成立能源集团党委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回头看”反馈意见工作专班,由集团总部党委巡察办主任和所属五家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所属五家企业巡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员。明确措施,针对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5项,需要长期推进整改的问题12项,结合企业实际,全部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工作目标。目前已经整改完成1项,其他工作仍需长期推进。定期督导,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实地督导等方式,定期监督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对达到验收标准、符合销号条件的,及时向省委巡视办报送销号申请及相关材料。
三、坚持成果导向,巩固扩大成效,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两个月的集中整改,集团上下齐抓共管、同频共振、精准发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一些复杂问题还需要深入推进解决,一些深层次矛盾及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逐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书记张国清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部署,牢牢把握整改工作方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上下联动,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按照省委和省委巡视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一是扛起政治责任,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责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紧绷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对纪律规矩要真学真懂真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推动责任逐级压实,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善于把握政治大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组织体系建设;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为自觉;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落实干部选任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把组织和群众需要的好干部精心培养起来、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充分发挥纪委监督责任,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形成管党治党各方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对违反纪律、违反原则的事,敢于说不、敢于碰硬,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特别是要时刻以反面典型为镜鉴,深刻反思林守信等人违法违纪的现实危害,认真汲取违法违纪案件的深刻教训,保持清醒头脑,真正做到在政治方向上把得更严、政治立场上站得更稳、政治定力上守得更牢。
二是强化整改攻坚,持续破解深层次瓶颈难题。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每一个整改事项一个不落,见底清零。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有问题的拾遗补缺、有不足的补火加温、有遗憾的回炉返工;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聚焦问题、精准发力、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持续跟踪督办,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不达标准绝不销号;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单位,帮助分析原因,协助解决困难,确保巡视反馈问题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特别要持续抓好整改成果巩固,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坚持自查自纠常态化,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集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在继续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及时剖析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加快形成完备管用的制度体系,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从源头堵塞腐败漏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狠抓标本兼治,净化干事环境,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切实管出习惯、化风成俗。在日常监督上见实效,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有关规定,加强腐败治理,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更好地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运用“四种形态”上动真格,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特别是多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定时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完善廉政谈话制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四是注重成果运用,持续放大整改效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要论述,切实将巡视成果落实到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努力把整改的过程变成加强党的建设、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变成保障和改善民生、广泛凝聚合力的过程,变成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的过程。将整改工作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密切结合,与深入整治“四风”和侵害职工群众利益问题相结合、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和干部作风转变密切结合,团结带领集团广大干部职工,按照集团“十四五”规划和长远发展,聚焦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紧扣“数字辽宁、智能强省”,围绕“煤、电、油、气、装备制造”五大业务板块和辽宁能源上市公司一个资本平台的产融并举、多元发展格局,扎实推进生产方式、利用方式变革,推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推动资源扩储扩能,打造完备供应链、创新生态链、循环经济产业链,用敢于担当、扎实作为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4-86210159;电子邮箱:lnnyzzb@163.com。
中共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22年1月21日
中共辽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省委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1年3月8日至6月8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辽控集团党委进行了巡视。8月17日,省委巡视组向辽控集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11月5日至12月6日,省委巡视整改落实专项检查组对辽控集团党委的巡视整改落实开展了专项检查。2022年1月11日,中共辽宁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辽控集团党委反馈了专项检查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强化领导,坚决扛起巡视整改责任
省委巡视组巡视辽控集团党委,体现了省委对辽控集团的高度重视,是对辽控集团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是推进辽控集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进辽控集团实现“十四五”高质量开局的强大动力。
辽控集团党委认为,巡视反馈意见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我们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准深刻、切中要害、发人警醒,针对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非常中肯、切合实际,对于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巡视整改当作一次自我纠偏、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良好契机,以巡视整改推动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各项工作的提升。
(一)深化学习教育,提高政治站位。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后,辽控集团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逐条学习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逐项落实整改责任。8月20日,辽控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要求,切实提升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8月25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思想根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为抓紧抓实巡视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和政治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8月17日,辽控集团党委会议研究成立了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所属企业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的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书记为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分管领域整改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巡视整改的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促检查等工作。各所属企业党委也相继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1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对接集团党委巡视整改相关安排部署,推动形成层层负责、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整改落实。在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多次会议研究讨论的基础上,8月30日召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了《辽控集团党委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列出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34项具体问题细化分解为72项整改任务,提出157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到位。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步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和整改进展周调度周报告机制,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全程跟踪、定期梳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把关、层层审批整改任务销号申请,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扎实推进。
二、刀刃向内、精准发力,全面落实巡视整改任务
辽控集团党委围绕省委第二巡视组指出的4个方面34项具体问题,逐个推进整改落实。截至目前,34项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5个,完成率73.5%。剩余问题均明确了完成时限及整改措施,予以长期推进。省委第二巡视组移交的7件问题线索,现已全部办结,处理处分5人。
(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等重要论述不够扎实,履行中央及省委赋予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职能职责有差距方面
1.针对“理论学习学深悟透不够,开展国有资本运营的思想基础筑得不够牢”问题
一是中心组深入学习研讨了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11月在中办回访调研报告上的重要批示精神和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党的建设和辽宁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是修订《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对所属企业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5个二级企业党委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7个二级企业党委学习了辽宁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5个二级企业党委制定了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
2.针对“履行资本运营职能不够到位,实现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存在明显差距”问题
一是启动了所属企业资产清查工作,各企业已聘请审计机构并成立工作小组,正在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下一步,将核实汇总各二级企业资产清查数据,实行动态管理,摸清资产底数。全面梳理闲置房产,已完成部分房产盘活。制定了《“两非两资”处置管理办法》,将加强对非主业投资、低效无效企业及资产的处置退出工作。成立了沈阳假日大厦债权项目专项处置工作组,制定了《假日债权项目处置计划》,向省国资报送了请示积极推动债权项目司法程序。同时作为非持牌资产经营公司,将立足差异化经营战略,稳步开展特殊资产经营管理业务。
二是制定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非公开协议转让、无偿划转、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受让上市公司股份、发行证券、资产重组等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事项的决策权限及流程,管理机制及有关报告事项。
三是制定了《股权价值管理办法》,重新调整了2021年度投资计划,设立辽宁省乌科新材料产业研究有限公司,轻科院牵头与行业企业、省内高校开展技术交流并寻求合作,待辽宁乌科正式运营后,将相关项目交辽宁乌科运营。启动“两非两资”专项整治,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股权转让等工作。
四是暂缓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和军民融合产业基金投资组建计划,参与设立辽宁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培育基金。下一步,通过设立不同领域的产业基金,有效形成投资基金规模效应。新动能基金对中蓝电子等5个项目投资6.1亿元,基金撬动社会资本近7倍,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填补辽宁在相关行业的短板。
3.针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斗争精神不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对辽展饭店及地下工程巡视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辽展集团制定了《“两大工程”历史遗留问题辽展集团巡视整改方案》。下一步,将持续跟踪督导,推动“两大工程”落地落实。辽投集团进行了消防验收,凤凰饭店已完成整改,已于11月30日试营业。
二是对时代万恒集团党委班子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完成时代万恒集团9月份续贷续保工作,积极推进时代万恒集团混改,加大分块处置可变现资产力度,积极开展债务重组和引战工作,以从根本上化解时代万恒集团债务危机。归集全集团可用资金,有效化解国资公司到期债务风险,制定了《中期票据违约风险防范预案》《债务逾期风险防范预案》,建立了《资金管理办法》《融资管理办法》《担保管理办法》,完善防范资金管理风险的制度体系。
三是制定了《“两非两资”处置管理办法》,启动列入“两非两资”专项整治范围企业的处置工作,处置退出非主营业务企业及低效无效企业。下一步,持续推进“两非两资”专项整治,实现“两非两资”企业应出尽出。
(二)在贯彻“两个一以贯之”要求存在短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1.针对“推动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结合不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仍需持续用力”问题
一是制定了《“三议一报告一执行”决策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董事会定期会议管理,制定年度董事会定期会议计划,保证每名董事针对每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制定了《决策事项权限清单》和《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试行)》,充分保障经理层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作用。
二是建立机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工作需求撤销了资产经营部。积极构建适应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的组织机构,将集团总部组织架构确定为八个职能部门,并明确了各自职责。组建了资产经营事业部,搭建了“精干总部—专业运营平台—控股参股企业”的管理架构。制定了《股权层级管理办法》,推进“两非两资”专项整治,压缩管理层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效率。下一步,持续控制和压缩管理层级,加强股权层级管理,努力实现股权层级控制在三级以内。
2.针对“履行‘两个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委会议,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印发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暂行办法》。在国资国企系统选拔纪检监察人员,完成集团公司总部纪检监察队伍组建工作。对辽投集团党委、纪委负责人进行了个别提醒谈话,辽投集团成立了收缴工作专项小组,已收缴大部分违规领取奖金。下一步,督促按规定时限完成追缴,实现应收尽收。
二是相关企业党委调整领导班子分工,明确纪委书记专职负责纪检工作,明确纪委书记专设专职,不再分管其他工作。对辽展集团党委、纪委负责人进行了个别提醒谈话,辽展集团党委给予相关人员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集团公司党委作出书面检讨,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完成调查报告及事实材料的补充工作。
三是召开了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印发了《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切实担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责成5个二级企业党委对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总结,通过抽查、督查等方式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检查。
3.针对“对所属企业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任命了辽展集团、辽宁利盟董事长,辽展集团和辽宁利盟联系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履行更换法人代表的工商变更登记程序。制定了《派出董事监事管理办法》,印发了《关于加强子企业董事会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督办相关企业有针对性地做好整改。
二是集团层面识别重大风险,并印发重大风险预警指标设定及风险防范预案。印发了《信息管理办法》《关于授予二级公司国有资产处置相关权利事项的通知》《总部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资公司编制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披露信息事务管理制度,并在上海清算所官方网站上进行了公告。建立了债券信息披露督导机制,指导所属企业做好信息披露。
三是对时代万恒集团党委班子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印发了《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督办时代万恒集团制定了清退方案。下一步,持续督办时代万恒按照方案清退超发工资额度,确保整改到位。对辽投集团党委、纪委负责人进行了个别提醒谈话,辽投集团全面梳理凤凰大厦装修工程,对装修工程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补充完善了相关制度,规范工程管理。
四是对辽展集团党委、纪委负责人进行了个别提醒谈话,辽展集团制定了《食堂福利费管理办法》《食堂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完成对所属企业会计信息质量问题整治和自查工作情况的集中复核,初步建立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的督导机制,规范所属企业财务管理。责成辽展集团党委对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
4.针对“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集团公司领导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检讨,印发了《公文处理办法(试行)》,举办了公文管理工作培训会议,明确了公文受理条件、处理流程等,推进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制定了《领导班子调研工作实施办法》,印发了《党委领导班子2021年调研工作计划》。6月份以来,班子同志深入基层和联系点开展了调研工作。
(三)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针对“领导班子作用发挥有短板”问题
一是印发了《辽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聘请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对集团公司进行系统评估,组织研究《推进“两类公司”试点分析报告》。落实《党委领导班子2021年调研工作计划》,深入基层开展了调研。
二是及时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将党委会研究讨论的前置程序以党委文件形式予以制度化。在涉及调集资金、提供担保等重大事项上,坚持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发挥了党委把关定向作用。
三是组织学习了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班子成员不再兼任所属企业职务。制定了《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对所属企业领导干部兼职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督办完成干部退出兼职程序。
四是召开了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相互提出了批评意见,防止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制定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健全了民主生活会督导机制,责成时代万恒党委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解决“辣味不足”问题。
2.针对“党管干部和市场化用人结合不够紧密”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了《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严格制度落实,在选拔任用所属企业专职党委副书记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认真做好动议、民主推荐、人选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公示和工作纪实等工作。
二是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了以书面形式征求纪检监察部意见,认真落实了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要求,规定了领导职务的任职时间按照集团公司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时间计算,实现了研究干部任免使用专用记录本进行记录,实事求是补充完善了推荐考察情况。印发了《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辽投集团认真核查岗位竞聘过程中的问题,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三是明确了填报人员范围为省委管理的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按照规定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信息。在对领导干部拟任人选考察审核时,按照权限不再查核比对个人有关事项。制定了《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做到应备尽备、应收尽收。
四是完成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存在问题的档案进行重新审核认定,补充完善缺少材料。对干部“三龄两历”进行了审核认定,对巡视反馈指出两名领导干部出生时间、学历问题进行了组织认定。
五是集团公司党委作出书面检讨,对当时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印发了《用工管理和员工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强化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公开招聘工作程序,充分发挥纪委监督作用,确保公开招聘全过程都在纪委监督下进行。
3.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制定了《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试行)》,召开了集团公司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了《推进所属企业党委换届工作方案》,进行党组织设置和领导班子调整,召开所属企业党组织换届和组建工作会议,目前,按照规定,各基层党组织已完成换届工作;召开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培训会议,修订《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定期对《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准确度和完整度进行检查,保证党建工作基础数据的准确率和可靠性。
二是对所属企业党委负责人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印发了提示函,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党支部工作规范》要求。督办相关二级企业党委做好存在问题党支部的工作整改,对党支部记录本等基础工作进行审查,认真查摆问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整改。开展党建工作检查,加强集团各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是修订《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印发《关于开展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对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检,现场进行业务指导。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和规范评选表彰工作的意见》,督办联合资产党委认真完成专项问题的整改工作。
(四)在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到位方面
1.针对“省委巡视指出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
对所属企业党委负责人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对部分所属企业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了补充和调整,相关企业对领导班子进行了重新分工,认真落实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工作要求。制定了《辽控集团党委推进所属企业党委换届工作方案》,进行党组织设置和领导班子调整,召开所属企业党组织换届和组建工作会议,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强化督导,目前,按照规定,各基层党组织已完成换届工作。
2.针对“审计整改仍需持续用力”问题
对所属企业党委负责人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坚持分类推进,集中攻关集团公司组建后审计发现的问题,完成了阶段性整改目标。下一步,对于历史遗留的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将积极推进整改工作,持续跟进整改进展情况。
三、统筹兼顾、持续用力,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集中整改阶段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辽控集团党委将始终保持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政治定力,毫不放松、绝不松懈,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一)抓好理论武装,进一步落实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党的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巡视整改工作放在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发展大局中思考定位、推进落实。
(二)弘扬斗争精神,进一步强化巡视整改的担当作为。永葆直面矛盾、较真碰硬、担当尽责的精神状态,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工作,高标准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集中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加强跟踪督查,抓好巩固深化。对分步骤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紧盯、一抓到底,推进巡视整改按时高质量完成。认真履行“两个责任”,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用好问责利器,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反馈问题见底清零,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三)坚持统筹兼顾,进一步推动巡视整改的成果转化。增强系统观念,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实施集团“十四五”规划、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结合起来,与聚焦主业、推进混改等当前改革发展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提出的新要求,统筹协调推进,一体贯彻落实,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全面彻底整改到位,真正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完善制度、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的强大动能,转化为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的浓厚氛围,努力打造一流的具有辽宁特色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24-31517698;
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
凤凰国际大厦A座17楼辽控集团;
电子邮箱:lnkgjtsw@163.com。
中共辽宁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1年3月8日至6月8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担保集团党委进行了常规巡视。8月1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担保集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巡视发现问题后,集团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特别是政治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四个融入”要求,强化统筹推进和跟踪问效,切实抓好集中整改,确保一体整改、全面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行动自觉。先后召开党委常委会和理论中心组专题会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部署有关要求,围绕巡视整改主题开展专题研讨,谈体会、谈认识,明确整改方向;2021年8月20日,以党内文件形式印发了巡视组组长的巡视反馈意见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委巡视办负责同志讲话,以及集团党委书记表态讲话,组织各党支部及全体职工深入开展学习;8月27日,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入进行原因剖析。针对查摆出的问题,严肃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问题及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达到了统一思想认识、找准问题根源、明确整改任务的目的,为推动整改落实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增强了整改行动自觉。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召开党委常委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及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常委为副组长,各部门及所属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集团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集中两天时间,研究制定了巡视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4个方面、32项具体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列出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通过传达学习和动员部署,集团上下进一步提升了政治站位、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整改任务、标准和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员整改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统筹调度,推进整改落实到位。在集中整改期间,党委书记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先后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和巡视整改专题推进会,带领班子成员及相关责任部门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党委班子成员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分管领域问题,以身作则,带头抓、亲自管,坚持整改工作调度常态化,通过召开调度会、座谈会、听汇报等形式,带领分管部门推进具体整改措施落实。同时,坚持举一反三,边巡边改,针对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反思,逐一制定整改措施,与巡视反馈的问题一体推进,同步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跟踪调度作用,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全面督导,通过召开调度会、发出调度单的形式,每周开展调度督查,定期了解掌握巡视整改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做到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按整改时限有序推进。
二、聚焦突出问题动真碰硬整改,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的32项问题,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26项,正在整改6项,整改完成率81.3%,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等重要论述不够深入,履行融资担保机构职能不够到位。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引领融资担保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思想基础筑得不牢。
(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修订集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集体学习研讨。二是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先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2020年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三是党委班子成员面向所在党支部和党员职工讲授专题党课。四是邀请专家就国企党建、国企改革等进行辅导授课。五是组建“辽担青年讲师团”,深入开展宣讲活动。六是建立国企党建应知应会学习测试题库,并组织开展了集中答题测试,测试结果良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坚持边巡边改,把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从2021年7月13日起,每次召开党委常委会都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国企、金融、东北振兴等重要论述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共计集体学习24次;修订《集团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在议事程序中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进行明确规定。二是修订集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规定“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集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党员中层干部参加”。巡视整改以来,召开的理论中心组学习均严格按制度执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职能有差距,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效果不够明显。
(1)关于“服务对象范围界定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深入学习省委〔2018〕63号文件内容,准确理解服务范围规定,严格规范转贷业务操作。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转贷扶持资金业务服务范围的通知》,严格规定集团转贷扶持资金业务具体范围。三是2019年为56名自然人办理的2.5亿元转贷资金均按期安全收回;2020年至今未再向自然人发放转贷扶持资金。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关于“服务辽宁高质量发展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印发再担保体系风险补偿及保费补贴操作规程,组织各合作机构积极开展保费补贴申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再担保项目给予适当担保费补贴,并继续免收省级再担保费。二是制定聚焦主业、合规经营指导意见,引导合作机构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三是与大连市财政局签订资金托管协议的补充协议,落实大连地区省市两级保费补贴机制。四是制定进一步服务小微企业工作措施,就逐步降低融资担保收费标准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巡视整改以来,受理国担基金再担保风险补偿业务平均担保费率同比有较大下降。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3)关于“担保业务市场化运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业务收入情况的跟踪督导,对前三季度各项收入进行调度,拓展批量化担保、转贷业务、非融担保等新增业务收入渠道,增加业务收入占比。巡视整改以来,集团利息收入占比不断降低。二是通过实地走访、培训会等方式宣传推介“辽贸贷”,联合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中信辽宁分公司召开“辽贸贷”产品培训会,向省内74家外贸企业推介产品。三是扩大“辽贸贷”业务合作银行范围,将中信银行沈阳分行纳入集团“辽贸贷”业务合作银行,并与中信保辽宁分公司、中信银行沈阳分行签订了三方合作协议。四是通过电话咨询、现场解答再担保体系成员关于客户筛选条件、合同签订等业务事项的问询,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形成《“辽贸贷”业务统计表》。巡视整改以来,“辽贸贷”业务增长较快。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4)关于“担保服务能力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接协商4家没有授信及开展业务的银行,推进其加大对体系合作机构的授信力度,扩大授信规模。巡视整改期间,4家银行均给予合作机构授信,并开展业务。二是推动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省联社等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作,通过业务产品带动落实分险政策。三是主动请示汇报,参加“银政担”进园区融资对接会,宣介全省再担保体系建设、政策支持及银担“总对总”“辽贸贷”等合作标准化再担保产品,推动银担授信合作和分险。巡视整改以来,全省上报国担基金再担保业务中,银行分险业务规模占比大幅提升。四是基于内部与外部数据资源整合,形成包括市场拓展、业务评审、财务管理、内控管理等全覆盖的智慧担保整体工作方案。五是加快集团信息化系统建设,再担保业务、在保业务保后管理、非融电子保函业务系统实现上线试运行,已基本满足集团业务开展需求,形成了高效快捷的业务处理模式;完成办公系统(内网OA)初验并正式运行;建立可视化数据分析模型,实时、动态、多维度的分离、关联和展示数据,为业务绩效评价、风险研判提供分析工具。六是建立信息发布台账,成立通讯员工作群,安排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内容的收集编审和维护上传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推动完善全省担保、再担保体系建设有差距,实现国家和省内再担保体系机构高效联动仍需持续用力。
(1)关于“推动各市县加强再担保机构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聚焦主业、合规经营指导意见,通过完善代偿补偿、保费补贴政策,引导体系合作机构聚焦支小支农主业,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80%。二是对2020年体系内“零申报”及上报业务较少的合作机构发出督促函,设置机构业务申报观察期,制定调减授信额度、暂停合作、终止合作等措施。三是编制并发放再担保体系风险补偿业务服务手册,明确合作机构申报业务流程、解答业务申报常见问题、增加再担保体系建设服务联系方式,全方位为合作机构建立服务保障。四是加强对再担保合作机构业务指导,每月编发再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简报,每季度编发再担保体系业务通报。自接受巡视以来,通过上述措施,再担保业务“零申报”机构逐步减少。五是制定聚焦主业、合规经营指导意见,引导规范再担保体系建设合作机构专注主业、合规经营。六是修订再担保体系建设合作机构管理办法,将失信、违规、合规经营等情况、行业监管部门信息纳入授信准入考核体系,严格遴选把关和评分标准。七是主动汇报再担保体系建设及合作机构经营情况,及时获取合作机构行业监管信息,对4家未取得融资担保经营许可证的机构予以清退。八是实地走访存在问题的机构,指导合作机构进行整改,帮助个别机构解决失信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2)关于“配合推动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覆盖范围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全省首批名单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相关国有出资融资担保机构进行专题调研,形成《辽宁省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调研报告》,提出了完善机构自身建设等5项解决措施和政策建议。二是向有关部门汇报2021年上半年再担保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为制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白名单提供参考。三是进一步加大体系内市县合作机构的覆盖范围,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中未纳入体系且符合条件的机构纳入再担保体系。四是牵头组建“辽宁再担保发展联盟”,召开联盟启动大会暨再担保发展联盟第一次会议,12家首批联盟成员机构共同签署章程,研究讨论批量担保业务产品方案,进一步推动市县级骨干机构发挥,提升融资担保、再担保增信服务能力。巡视整改以来,在集团推动下,我省又公布了两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名单,名单内担保机构由原来的15家增至25家,其中市级机构从原来覆盖7个市增至9个市,县级机构从原来覆盖3个市的3个县新增至5个市的7个县,推动市级覆盖、县区延伸取得新成效。五是通过座谈沟通、运用第三方信息平台数据等多种渠道,针对重点机构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辽宁省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调研报告》,重点对省内国有出资融资担保机构的分布情况、资本金规模、人员配备、盈利能力等自身经营情况和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并提出进一步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工作建议。六是对再担保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政策支持情况、体系成员业务开展情况以及再担保体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进行分析汇总,形成《2020年辽宁再担保体系建设发展报告》,发送至体系成员及相关合作银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关于“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接合作力度不够大”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向体系合作机构发出聚焦主业、合规经营指导意见和倡议书,引导机构聚焦支小支农主业,扩大申报业务规模。二是推动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省联社等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作。三是印发再担保风险补偿业务保费补贴操作规程,对单户500万元及以下符合条件的担保业务给予风险补偿、保费补贴,以政策资金支持助力合作机构扩大业务规模。四是召开再担保风险补偿及保费补贴政策线上宣讲会,宣介再担保业务风险补偿及保费补贴政策,确保扶持政策知晓到位。巡视整改以来,全省上报国担基金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单户500万元及以下”业务规模及占比均有较快增长。五是召开辽宁省再担保发展联盟启动大会暨再担保发展联盟第一次会议,宣讲国担基金股权投资申请条件、投资方式、工作流程等有关情况,明确下步工作安排,动员合作机构开展股权投资筹备工作。六是与国担基金沟通了解国担基金股权投资方案及工作安排,汇报我省申报股权投资情况及工作方案;预选骨干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为省级股权投资对象进行分梯次培育。七是将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股权投资支持工作纳入集团“十四五”规划和集团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作为每年重点工作持续推进。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4.化解历史存量业务风险不够有力,资产处置效果不够好。
(1)关于“解决存量业务风险问题的力度不够大”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全面梳理追偿项目情况,形成代偿与追偿项目情况表。二是召开代理律师调度会,采取一案一策的方式,研究确定追偿工作措施;加快推进追偿项目进程,实地走访追偿项目企业,深挖财产线索,争取更大限度追偿收回资金。三是增加追偿工作人员数量,充实追偿工作力量。经过努力,巡视整改以来收回的资产现金均有所增加,追偿率有较大提高。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力争2022年6月超过行业平均水平。
(2)关于“抵债资产处置不够得当”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在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推介集团抵债资产,在集团网站和公众号对外公布,并筹备召开资产推介会,不断加大资产推介力度。二是扩大产权交易机构合作范围,拓宽资产处置渠道,与北京、深圳、广州等产权交易机构开展合作洽谈,并实现美程在线项目抵债设备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三是制定抵债资产处置方案,以挂牌方式推进处置。四是争取资产所在地政府支持,推动抵债资产盘活。巡视整改以来,承接的10个抵债资产中,部分项目的处置已取得新进展。五是争取资产所在地政府支持,积极寻求意向购买方或租赁对象。六是加强抵债资产现场监管和维护,及时修缮破损设施,实行台账式管理。七是采购远程监控设备,实现抵债资产现场监管与远程监控有机结合。八是对意外风险相对较大项目的抵债资产办理财产保险,分担风险,减少财产损失。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持续推进资产盘活。
(二)贯彻“两个一以贯之”存在短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
5.推动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结合不够,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有短板。
(1)关于“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修订集团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党委常委会议事决策或前置研究讨论以及执行督办等各环节进行细化规定,确保“三议一报告一执行”决策机制有效落实。二是结合修订集团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对常委会议事范围即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和前置研究讨论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进行调整,同时在集团原有“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制定了《集团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确保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进行决策。三是召开党委常委会议,逐一听取19个事项梳理情况,形成了事项清单及说明和有关问题的报告。四是组成专项内审工作组,对19个事项是否造成损失进行审计评估,评估结果为未造成损失。五是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对19个事项的决策过程、决策结果、目前状态进行逐项研判,对正在进行的事项补充党委会议程序。六是认真反思存在问题的原因,形成情况报告,呈报上级党组织。七是修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制定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将巡视指出的“19个事项”分类全部纳入,实现了全覆盖。八是修订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工作制度,细化议题审核程序,明确责任部门,确保党委前置讨论事项应上会尽上会,防止出现疏漏。九是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集中整改期间集团业务运营中发生的与19个事项同类问题,均报党委常委会议前置研究后由董事会决策。十是制定集团党委班子及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设置方案,呈报上级党委;分别拟制党委常委会、董事会会议计划单,严格执行党委常委会、董事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职权、决议内容和范围。十一是修订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将“常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应当分别召开,不得联席套开”作为议事纪律。十二是严格执行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程序,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经党委常委会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作出决策,杜绝“一个会议两个记录问题”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关于“构建现代化管理体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经理层市场化选聘工作方案》,并呈报上级党委批准。二是修订《“首席合规官”岗位职责相关规定》,明确首席合规官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并调整了首席合规官审核程序。同时,相应调整印鉴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合规性审核环节的现有制度,并在合规性审核中严格执行。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3)关于“对五市公司从严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研究制定五市科技担保公司管理办法,以制度形式确定了集团与科技担保公司的权责界限。二是严格把关五市科技担保公司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股东会。三是有效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完成五市科技担保公司经营绩效考核。四是加强对科技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拟定五市科技担保公司授权清单和负面清单。五是印发《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区域化经营工作方案》,指导五市科技担保公司形成差异化、区域化的经营策略。六是形成《科技融资担保公司股权多元化研究报告》,在全面梳理科技担保公司股权结构及公司治理等情况的基础上,明确开展股权多元化的具体方向和思路。七是印发《关于五市科技担保董事长工资发放情况的通知》,明确从2021年9月起五市科技担保公司董事长工资由科技担保公司负责发放。八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服务科技型企业质效的通知》,明确要求科技担保公司专注服务科技型企业主业,不断提升科技型企业占比。九是组织五市科技担保公司深入园区、企业进行产品宣讲和政策推介,提升对科技企业服务效果。巡视整改以来,五市科技担保公司共走访259家企业,开展55次进园区活动。十是制定《“聚焦主业、提升服务”专项行动方案》,组织五市科技担保公司制定行动执行方案,建立五市科技担保公司周报机制,每周调度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巡视整改以来,五市公司新增科技型业务规模及占比均有较大提升,服务科技企业成效显著。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6.履行“两个责任”不够有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1)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召开党委党委会,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常委任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修订集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分别在党委领导班子责任、党委书记责任、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3个部分新增16项内容,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三是制定廉政风险排查方案,以工作环节为重点,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针对梳理发现的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并形成分部门分环节廉政风险流程图。四是制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明确重点对象、适用情形和处理方式,以制度形式确保“第一种形态”规范化运用,形成震慑力。五是根据适用情形,运用“第一种形态”对重点对象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形成谈话记录和台账。巡视整改期间,针对巡视发现问题,党委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分别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得不够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坚持立行立改,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常委任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且明确了小组的工作职责,建立了专题研究和分析研判工作机制。2021年9月23日,集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深入分析研判当前意识形态工作形势,梳理意识形态领域需要关注的问题和风险点,明确下一步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为抓实抓细年底前集团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奠定基础。二是成立专项工作组,对集团网站、公众号、内刊已发布稿件进行逐篇梳理,对稿件进行政治审查,形成《集团公众号、网站、内刊发布文章政治审查表》;经审查,集团对内对外发布的稿件未出现导向性、原则性问题。三是对标对表人民日报、辽宁日报,对《辽担人》进行改版,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内容放在头版头条。同时,对往期已刊发的《辽担人》内刊进行了回收、封存和销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7.企业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体系存在薄弱环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1)关于“日常事务管理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针对1名中层干部兼任两部门负责人管理5枚印章的问题,进行人员调整,由战略经营部部长代管综合管理部,实现财务章与其他印章分别管理。二是分别对已经注销的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和辽宁政融担保中心的单位公章和法人章进行封存。三是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做出检查,要求其充分认识到错误,严格按照规定办事。同时,对现职保密岗位人员、保密要害部门人员进行培训教育,进一步规范保密工作,确保保密文件管理的严肃性。四是修订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借用领取条件和审批流程。五是下发《关于收缴因私出国(境)证照的通知》,按照规定的人员范围,对持有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进行排查、收缴,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备案,严格实行台账管理。六是组织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专题培训。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关于“财务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针对财务核算不规范,未按标准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的问题,按照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将有关项目追偿资金分别调整追偿收入和担保赔偿准备金。二是针对冲减已经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金的问题,对2019、2020年担保业务余额和担保责任余额进行详细测算,补提了2019、2020年再担保业务担保赔偿准备金。三是认真梳理相关会计凭证,与开户银行沟通,补充完善司法冻结资金银行凭证;对未附会议通知的出差事项,补充完善相关会议通知。四是规范凭证摘要填写和审核程序,巡视整改期间,补充和更正相关凭证、附件和摘要。五是对集团成立至2020年末的会计凭证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一并整改。六是下发《关于加强成本费用报销和会计凭证管理通知》,明确规范成本费用报销和会计凭证管理的具体要求。七是开展成本费用报销和会计凭证管理专题培训。八是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分批次修订成本费用支付(报销)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九是严格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注销管理,建立并及时更新银行账户管理台账,全面反映银行账户情况。十是注销9个长期闲置银行账户。十一是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的内部控制和稽核,实现会计与出纳人员对账户的相互稽核,保证银行账户信息的真实、完整。十二是修订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完善和细化了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台账管理相关规定,健全内部控制程序。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关于“全过程风险管理控制亟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涉及业务流程的制度进行排查,修订项目立项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设置立项审批小组,实现多部门共同参与业务事前审核把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尽职调查的工作机制,强化业务操作流程中的监督制约。二是修订再担保体系建设合作机构管理办法,提升保后调查频率,明确具体要求,根据申报业务情况采取差异化方式,确保抽查覆盖面。开展巡视以来,完成体系内合作机构进场调查,并完成相关项目抽查。三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巡视整改以来,共进行各类项目保后监管89次,全年共计开展各类项目保后监管239次并形成报告。四是建立在保项目保后监管统计台账,实现了对保后监管总体情况精准掌握。五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关联担保风险防控的通知》,对集团在保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分析研判存量代偿项目关联担保情况以及相关风险因素,形成《关于关联担保问题的分析报告》。六是修订项目立项管理办法,增加了对客户关联关系的审查要求,并作为重点风险关注事项。七是与瀚华担保签订补充协议,提前解除担保责任,有效规避了关联担保风险,同时该类业务已停止受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4)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根据整改工作方案,将已发放的加班费在员工月度工资中予以退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作风建设有待加强。
8.关于“领导班子作用发挥有短板”的问题。
(1)关于“对企业发展顶层设计谋划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集团“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了集团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设定集团“235”三步走的阶段性战略发展目标,确立争创“三个标杆”、打造“五个平台”的战略措施。二是制定集团全面深化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改革目标任务、时间表、路线图,按照突出集团党委领导作用、尊重董事会法人主体地位、保证经理层充分行使经营权的思路,制定改革措施并推动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够好”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修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建立集团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进一步细化“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健全规范议事程序。二是指导五市科技担保公司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并严把审核关,督促严格执行。目前,五市科技担保公司已全部制定完成。三是对五市科技担保公司班子考核,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进行指导和检查。四是修订相关评审制度,改进业务流程,删去“集团董事长可在业务流程的任一环节中止或中止后恢复项目操作”的规定,并删去总经理可对评审委员会否决项目的复议权。五是调整分工,分管担保业务班子成员不再代管财务工作。六是每季度向主管部门汇报全面工作情况;七是每季度向省金融监管局报送业务经营情况报告;八是重大问题随时向主管部门汇报。通过积极整改,至2021年12月末,集团共计向主管部门全面汇报5次,报送业务经营情况11次,重大问题汇报46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9.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1)关于“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从任职条件、职数和任期、选拔任用方式、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规范,为推进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供制度依据。二是认真落实《辽宁省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将政治素质考察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要环节,在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中,将干部政治表现作为民主测评的专项内容,形成《干部政治表现考核测评表》样表。三是坚持立行立改,在2021年8月开展的对集团5市科技担保公司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中,将干部政治表现考核测评表作为会议测评的专项内容,突出政治导向,对政治表现不合格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四是制作完善民主测评票(票样)。测评票中包含姓名、工作单位(部门)及职务、“同意、不同意”和“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栏目。五是制定谈话考察提纲,明确考察谈话时首先征求被谈话人是否同意考察对象任职的意见,并将考察谈话征求意见情况作为考察材料重要内容。六是制定《辽宁省融资担保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任前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式内容包括公示对象的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拟任职务等基本情况。七是在《辽宁省融资担保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中层领导职务的任职时间,由党委决定之日起计算;任职文件发文时间为讨论决定其任职的党委常委会议时间。八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材料清单,根据选拔任用环节,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切实规范完善基础材料,及时整理存档,做到不错、不缺、不漏。九是建立集团党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专用记录本。十是规范干部考察材料,根据当时得票和记录情况,在原考察材料的基础上增加了推荐考察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再核查,召开党委常委会对认定不准确的档案信息进行重新认定,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并存入人事档案。二是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并对填写不准确的信息进行更正,存入人事档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0.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时重点对巡视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会前广泛征求各部门(公司)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四必谈”要求认真开展谈心谈话。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四必谈”制度的通知》,明确和细化了开展谈话的具体要求。三是对民主生活会有关材料及时整理并归档。四是针对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辣味”不足的问题,严把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制定关,严格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标准和要求。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自我批评态度诚恳、问题查摆到位,相互批评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开诚布公地指出问题。“辣味”较足,达到了触动思想、促进工作的目的。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立行立改,2021年6月11日下发《关于撤销集团第二党支部的通知》,将原第二党支部党员调整到第一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二是制作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图,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台账,下发至各党支部。三是结合2021年10月主题党日,组织各党支部专题学习集团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各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要求。四是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党支部量化考核重点内容,推动制度落实到位。五是下发《关于印发发展党员档案清单的通知》,对发展党员过程中4个方面、35个小项进行明确。六是对发展党员档案进行梳理,建立党员档案管理台账。七是对在集团转正的7名党员安排了1次谈心谈话,并存入党员档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关于“党建考核工作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下发《关于开展五市科技担保公司202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将党建工作纳入科技担保公司经营绩效考核。2021年8月-9月,集团成立考核组完成了党建工作与经营业绩同步考核。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1.作风建设走心走实不够。
(1)关于机关化作风有所表现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协调北约客置地广场写字楼物业,签订来人来访服务约定。二是制定员工文明服务行为规范,明确规定员工行为规范和文明服务标准。三是通过集团网站和公众号对外发布业务授理热线。四是组织业务人员主动深入园区、企业开展政策宣讲和业务推介。五是印制集团宣传册、宣传彩页,向园区、企业、担保机构发放。六是向合作机构发出提升服务质效的函,及时受理咨询,公布相关联系人的电话、微信、邮箱等联系方式,建立多渠道沟通服务机制。七是在辽宁省政采网及大连市政采网公布业务咨询电话。八是下发集中排查整治的通知,在原有整治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全面深入排查,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形成排查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整治时限。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关于“过紧日子的思想树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下发《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力打造节约型队伍的通知》,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厉行节约、勤俭办公进行部署。二是组织“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集中视频培训,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思想,打造节约型队伍。三是举一反三,对五市科技担保公司办公场所装修改造建设中的项目审批、资金管理、成本控制进行严格管控,对办公资产及设备管理倡导合理利旧,规范预算安排及财务支出管理,大力压减办公及后勤支出。四是充分利旧,对原省中心存量家具进行盘点,就可利旧固定资产进行整体评估,根据集团办公场所家具配置需求,进行了可利旧家具在部分独立办公室的合理配置。五是对办公用品及耗材等易耗品加强动态管理,巡视整改以来,办公用品及耗材月均费用比前7个月平均水平下降27.5%。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关于“业务数据不够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标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现有业务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再担保业务指标统计体系,按季度通报全省再担保业务情况,将业务通报分别发送给各地区金融发展局及再担保体系建设合作机构。二是对各项担保业务统计数据进行了重新梳理,根据担保行业统计规则,调整相关业务统计口径。三是下发《关于加强代偿项目动态管理和建立定期对账机制的通知》。四是建立存量项目代偿追偿管理台账,定期核对,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存量代偿项目情况。五是根据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代偿项目出具的咨询报告,将代偿项目余额纳入财务报表核算。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四)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够。
12.关于“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仍需持续用力”的问题。
(1)关于“审计发现的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持续强化存量项目风险控制,加强保后监管和贷款催收工作力度,对部分风险较高的存量项目逐一制定风险化解工作方案,根据项目特征分类施策,采取展期续作、分期还款、有序压缩与退出相结合的方式,不断优化存量业务结构,持续压缩存量业务规模。巡视整改以来,风险较高存量项目在保余额均得到大幅度压降,存量项目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关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建立未纳入应收代偿款核算存量代偿项目管理台账,定期对追偿情况进行核对,及时、准确、全面反映未纳入应收代偿款核算代偿项目追偿情况和债权情况。二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存量代偿项目会计核算问题出具咨询报告。三是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咨询报告,将存量代偿项目全部纳入财务报表核算,全面反映资产全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下一步巩固深化巡视整改工作安排
根据集团巡视整改工作实际,为确保巡视整改常抓不懈、巩固深化,集团党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保持政治定力,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标本兼治,以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成效,推动集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1.强化理论武装,持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一是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普惠金融政策,把准职责定位,加快再担保体系建设,加强政银担合作,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推动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行业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服务能力。三是坚持“两个一以贯之”要求,充分发挥集团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斗争精神,筑牢监督防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党建工作述职、定期报告、专项检查、失职问责等多种方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形成更加有效的压力传导机制,不断提高集团党委履职尽责的政治性和有效性,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2.坚持目标导向,持续高标准抓好整改任务落实。以巡视整改为动力,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工作成果。一是对在集中整改期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长期坚持,不断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复出现;二是对正在推进或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责任人、完成时限和要求,及时调度,坚决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对涉及集团改革发展、扩大业务规模等需要长期推进的整改事项,落实集中整改形成的制度、举措,按照序时进度持续推进,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定期检查整改情况,并定期报送整改进展情况,直至全部完成整改,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各项问题最终清零销号。
3.以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持续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履行职能责任结合起来,与推动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对标对表先进担保机构,深入总结反思,创新思路举措,不断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二是坚持举一反三,着眼管长远、见长效,不断加强系统谋划,在完成整改的基础上,根据集团“十四五”规划,以公司治理、风险防控、考核监督、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对集团现有规章制度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提升制度约束力、执行力;三是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切实解决制约集团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严格执行《集团全面深化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狠抓制度机制的执行落实和监督,真正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服务辽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4-81807012;邮政信箱: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72号省担保集团党委办公室;电子邮箱:lndb81570010@163.com。
中共辽宁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2年1月18日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十二届省委第十一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2月21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委办公厅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2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委办公厅反馈了巡视意见。2021年3月至6月,省委巡视组对省委办公厅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回头看”,2021年8月反馈了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
省委办公厅始终站在对党绝对忠诚的高度,把抓好巡视整改落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检验政治意识、考验政治担当的“试金石”,作为锤炼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磨刀石”,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和勇气向省委交出一份合格政治答卷。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定行动自觉
2021年2月23日,召开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省委办公厅情况反馈会议,当日下午,省委办公厅召开厅务会会议,专题听取整改落实工作安排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2月25日,省委办公厅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中央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3月5日,召开省委办公厅系统整改落实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全面铺开巡视整改落实工作。3月25日,省委办公厅领导班子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对号入座,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围绕推进巡视整改落实进行了传达学习和思想动员。通过自上而下、层层深入的学习动员,全厅上下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以抓好整改落实的实际行动,践行绝对忠诚,体现责任担当。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成立省委办公厅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王健担任组长,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办公厅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于沈波担任副组长,省委副秘书长和厅领导班子成员及厅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一名厅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从有关处室抽调10余名精干人员充实到办公室当中,形成了有力有效的整改落实工作体系。召开领导小组暨厅务会会议4次,整改办会议17次,建立日报告、周汇总、事事跟踪、全程督导和集中办公的工作机制,倒排时间、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王健同志主持研究整改方案,带头认领整改任务,统筹调度整改工作;于沈波同志统筹推进全厅整改任务,对整改难度大的“硬骨头”任务,直接组织研究解决;其他副秘书长和厅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责任、领任务,抓好分管领域整改任务;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自觉扛起责任,上下联动、共同攻坚,凝聚形成整改落实的强大合力。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任务措施
制定《省委办公厅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整改目标、整改步骤、保障措施和整改任务,列出全厅整改落实工作的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制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清单》,对巡视反馈指出的30个问题,细化分解为52项具体表现,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制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逐项确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进展清单。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集中攻坚、立即解决,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明确节点、压实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明显成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四)强化标本兼治,抓好建章立制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点对点、一对一地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查病因、寻病根,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长久立”的机制,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坚决从根子上“破顽疾”、在要害处“堵漏洞”,有效巩固和深化整改落实成果。共制定修订《省委办公厅厅务会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省委办公厅财务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20余个,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完善依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织密扎紧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达到了标本兼治的整改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
(一)融会贯通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公厅(室)工作重要论述不够到位,发挥省委运转中枢作用尚有不足
1.理论学习不够扎实,履职尽责的思想基础筑得不够牢。
一是严格执行集体理论学习制度。完善《省委办公厅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学习内容、学习形式、请假审批等作出进一步规范。向每位厅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发出提示单,明确提出每次集中学习要按时出席。合理安排集中学习时间,统筹考虑中心组成员工作安排,确保出勤率。安排专人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记录,并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审核把关,今年以来的学习记录内容要件全部规范齐全。
二是增强理论学习针对性。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5·8”重要讲话精神,2020年10月27日和2021年5月8日两次召开全厅干部大会,进行再学习、再贯彻,王健同志在会上讲话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三是强化理论学习系统性。修订完善《省委办公厅厅务会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将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及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全国党委秘书长会议精神作为厅务会会议第一议题。结合厅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定机关干部读书班制度,邀请省委党史研究室有关领导同志就党史学习教育作辅导报告,进一步拓展了理论学习的深度和广度。
2.发挥运转核心作用不够到位,承上启下、协调左右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提高文件办理效率。收到涉及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重点工作等重要文件电报后第一时间组织注办、审核、报批、印发;建立完善急件、要件报送工作机制。
二是提高党内法规工作水平。将党内法规工作摆在省委办公厅重要议事日程,确定厅务会会议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内法规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4月12日厅务会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工作。将党内法规工作纳入厅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对党中央新出台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认真执行《省委文件前置审核工作细则》及秘书处、文电处、法规处三处并联审查工作机制,严格进行审核。今年以来,共计并联前置审核省委文件稿68件,提出重要修改意见400余条。
三是主动服务保障省委常委会。印发《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省委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厅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各位省委副秘书长根据工作分工,带领有关综合处与服务的省委常委及所在部门主动沟通对接,努力为省委常委提供精准、优质服务。及时提出省委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分工建议,安排专人做好文稿起草及相关服务工作。
四是发挥省委办公厅“牵头抓总、上下协同”作用。召开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秘书长联席会议6次,推动形成省四大机关办公厅协同联动、狠抓落实的强大合力。
3.服务省委决策的能力有待提高,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不够好。
一是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省委办公厅调查研究工作的具体措施》,对调研主体、调研计划、调研方式、调研成果、调研纪律等方面进行规范。厅内具有调研职责的处室,确定了12个调研题目,形成了年度调研计划,正在按计划展开调研。
二是强化收发文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省委总值班室值班记录本的日常管理,并将值班记录本纳入档案管理,按规定及时归档。对文件进行集中梳理,进一步规范文件审核、签发、编号工作。
三是严格督促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组织相关省委部门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及省委相关文件要求,对报送请示报告文件存在不准确、不规范的进行指导,对请示报告不及时、漏报重大事项的通报相关部门。
4.督查工作较真碰硬不够,保障省委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仍需持续用力。
一是加强对督查情况的分析研判。对督查报告中的重要情况、重要数据开展点对点复核,力求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对今年以来形成的督查专报,全部进行了点对点复核。
二是扎实开展督查工作。采取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决策督查、专项查办,进一步加大点穴式、突击式、暗访式督查力度,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实地督查。
三是加大督查督办落实力度。加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督查督办,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有关地区、部门,持续抓好跟踪问效,推动责任落实。今年以来,针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牵头组织并参与开展督查。
四是梳理调整督查职能。及时对省委办公厅内设机构工作职责进行梳理调整,将其他处室的督查职能合并至省委督查室。
5.对直属(管理)单位工作督促指导不够有力,有的单位履职尽责不够到位。
一是加强省委机要局内部规范化管理。对本单位“三定”规定进行梳理,提出具体修订意见。
二是提高档案服务水平。健全完善驻辽中直及省属破产企业档案寄存服务管理办法,对档案寄存标准、流程、场地进行规范重整,在辽宁省档案馆官网发布开展电子档案寄存服务公告。
三是加强保密管理。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检查和抽查,推动各单位落实责任。
四是推进有关项目建设。完善项目进度计划,成立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小组,项目主体工程计划在今年年底完成建设。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深入,压力传导不够到底
1.履行“两个责任”不够有力。
一是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印发《2021年省委办公厅机关党的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召开厅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厅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报告提醒机制,并严格执行。
二是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警示教育,印发《省委办公厅机关经常性提醒和批评制度》,实事求是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
三是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修订完善《省委办公厅财务审计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对厅机关和厅属二级预算单位及其主要负责同志(厅管)的审计频次和时限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审计工作。制定《省委办公厅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按《管理办法》开展审计工作。
2.对直属(管理)单位部分重点领域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督促直属(管理)单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印发《关于省委办公厅机关采购审查工作小组组成人员调整的通知》,指导厅属各单位对本单位《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加强厅机关及厅属单位政府采购管理。今年以来,共召开11次厅机关采购审查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审议采购事项。督促厅属单位严格履行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实行两级采购审核小组审核把关,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各项政府采购程序。加强对工程项目验收、支付等关键环节的管理。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差距,机关党建和选人用人工作不够扎实
1.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压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定印发《2021年省委办公厅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召开厅务会会议专题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对厅机关各处党组织书记、厅属(管理)各单位专职党务工作者就抓好党建工作进行专题培训。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将党中央及省委有关重要工作纳入《工作要点》,开展“强化‘主人翁’意识,打造‘三服务’精品,‘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行动”。
二是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定期对各支部组织生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厅属单位党支部建设的指导,帮助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三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印发《省委办公厅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厅机关党委委员对部分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列席指导,逐一审查各党组织报送的年度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定期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进行抽查检查,安排厅机关党委委员按分工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党建工作实绩考核。
四是规范党组织关系管理。建立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机制,安排党员信息管理组织员,按照规定及时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督促厅属单位规范管理党组织关系。
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仍需加强。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范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制定《省委办公厅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动态将干部相关材料补充到干部人事档案中。
(四)对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到位
1.十一届省委巡视指出问题有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严格落实省委办公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定期对厅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自查,要求厅属各单位每年12月中旬前报告当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已对厅属各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按时向省委报送了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
2.审计整改不够到位。
加强对厅属各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对其整改措施论证核实,督促整改落实。规范有关资金、资产、合同、办公用房管理,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持续深化整改,做到久久为功,不断巩固和拓展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成果
在省委巡视组和省委巡视办的指导下,省委办公厅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把抓好巡视整改落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进一步压紧压实监督责任,扎实有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第一,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把政治属性作为第一属性,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把践行“两个维护”融化到血液里、体现在行动上,贯穿办文、办会、办事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提高履职尽责的政治性,养成并不断强化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办公厅工作的自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做到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
第二,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既全面系统学又突出重点学,特别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委办公系统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坚持以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以党支部为基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集中研讨和个人自学结合起来,有计划、分层次抓好理论学习,推动干部职工学思想、悟思想、用思想,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作好示范。
第三,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做到既全面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又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统筹用好各年龄段干部,不断改善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突出政治功能,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坚持不懈反“四风”、转作风、树新风,深化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进一步在省委办公厅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四,持续用力推进后续整改,推动整改落实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继续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间节点深入推进整改落实,绷紧工作体系,加强过程控制,实现组织穿透,不松劲、不歇气、不停步,扎扎实实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不断巩固和提升整改效果。对需要继续推进的建设项目,持续跟踪问效,确保任务、责任和进度三落实,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综合施策,以制度固化整改成效,用实践检验整改举措。注重抓好现有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尤其是对巡视集中整改期间制定出台的一系列制度规定,严格督促落实,更好发挥制度效力。
第五,狠抓基础工作提升,推动办公厅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全面提升基础工作、大幅提升工作水平的重大契机,着力在转变思想观念、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服务能力上下功夫,全面提升重要会议活动安排、发文办理、信息报送、审核把关、督查督办、以文辅政等工作水平,切实履行好推动省委决策部署落实、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工作、服务保障省委高效运行等工作职责,为“十四五”辽宁振兴发展取得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24-23128531;邮政信箱: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辽宁省委办公厅机关党委,邮政编码:110006;电子信箱:swbgtjw@126.com。
中共辽宁省委政策研究室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0年9月25日至12月21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委政研室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巡视。2021年2月24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向室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意见。2021年3月至6月,省委巡视组对省委政研室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回头看”,2021年8月反馈了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省委政研室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向社会通报如下。
此次省委巡视是对省委政研室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对全室党员干部履职情况的一次监督检查,是对全室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有力推动我们更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党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委工作要求,有力推动我们更加及时地改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力推动我们更加彻底地转变作风、改进文风、提升能力,对于我们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政研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政研队伍的严管厚爱。
为全面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我室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与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远近结合、上下联动原则,制定了《中共辽宁省委政策研究室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整改原则、整改步骤、整改任务、组织保障,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29个问题、50个具体表现,制定了66项整改措施,并逐条逐项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建立巡视整改工作台账并实行动态化管理,定期汇总、更新每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建立整改督查制度,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梳理总结,督促各责任处室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扎实做好整改。建立整改问责制度,对整改工作中存在懈怠畏难、消极对待、不担当不负责、对问题视而不见、高举轻放的干部,严格按照省委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经过为期2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室共修订完善制度6条、改进工作方式26项,印发室文件17个,巡视反馈问题均取得重要进展,45个具体表现已整改落实到位,5个具体表现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整改完成率90%。具体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如下: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履行省委赋予的政策研究工作职能不够到位
1.理论武装不够扎实,履职尽责的思想基础筑得不够牢。
(1)关于“传达学习中央部署及省委要求重留痕轻内容”的问题。
整改措施:从严从实传达学习中央部署及省委要求,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全文传达,中央及省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传达主要内容,室主要领导结合实际提出工作要求和部署。
整改成效:室领导班子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今年以来,共召开4次室务会会议,及时传达学习,结合政研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举措。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关于“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每年年初制定学习计划,保证每季度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1次;坚持规范学习流程,会前一周确定学习主题、下发学习通知,安排中心组成员结合学习内容开展自学,撰写发言提纲,注重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工作举措,推动政研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会后及时将会议记录、学习材料、个人发言提纲等整理归档,每年11月30日前将全年学习情况综合汇总,报省直机关工委。三是从严从实做好室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会议记录,会议秘书根据纪实稿形成会议记录后存档。
整改成效:我室聚焦理论学习中心组政治学习定位,围绕《2021年省委政研室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确定的14个重点内容,在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上下功夫,在提升学习思想性、理论性上下功夫,持续抓好理论学习。今年以来,室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围绕“学习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部署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个专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做到会前有安排、会上有讨论、会后有存档,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开展调查研究的实效性不够明显,以文辅政的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好。
(3)关于“统筹安排调查研究不够系统”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系统观念和大局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制约辽宁振兴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科学谋划,统筹开展有政治高度、理论深度、实践厚度的综合调研,避免畸轻畸重,不断提高调研对象的广泛性、调研内容的针对性、调研方法的科学性和调研成果的有效性。二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制定年度调研和咨询课题时,增加对民生社会领域的选题,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关切。
整改成效:我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十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我省“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聚焦省委部署的“大事要事”、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急事难事”,确定了2021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和咨询课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4)关于“开展调查研究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坚守人民情怀,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把调查研究作为体民情、察民意、解民忧的重要载体,带着感情、带着温度走到群众中间,与群众打成一片,让群众感受到党员就在身边,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升调研成果的质量。二是将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调研,发现并总结省内各地区各部门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向省委推荐。三是把调查研究作为政策研究的基础性、根本性工作,精心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工作统筹和协调调度,通过随机调研、蹲点调研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确保调研频次每年不少于10次。
整改成效:我室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政策研究的基础性、根本性工作,将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作为坚守人民情怀、践行服务宗旨的思想淬炼和政治历练,作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的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去年,我室围绕高质量起草省委“十四五”规划建议,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28次,累计调研天数49天。今年以来,我室聚焦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三进”系列活动,分别围绕“数字辽宁、智造强省”、“石化产业链”,赴沈阳新松集团、沈阳化工大学开展调研。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5)关于“调研成果转化质量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调研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树牢精品意识,强化求解性思维,求实求新求优,努力形成具有前瞻性、战略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富有时代感的高质量调研成果。二是做好分析总结工作,对获得肯定性批示的调研文稿要认真总结经验;对未获得批示的调研文稿要及时分析原因,并查找不足。三是严把调研选题关,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成效:我室坚持把调研文稿批示率、调研成果转化率作为衡量调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准,把精益求精、追求卓越贯穿于调研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参在点子上、谋在关键处。2020年,我室《调研报告》共获省领导批示7人次。2021年2月20日,《关于发展冰雪经济引育辽宁振兴发展新动能的调查与建议》(《调研报告》第1期)获省委主要领导批示。反馈意见中指出调研报告重新“包装”的问题,有关处室及时召开组织生活会深刻反思,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6)关于“全省党委政研系统工作合力仍未形成”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着力提升政策研究的组织力,充分发挥市县政研力量作用,吸收相关人员共同开展调查研究,促进全省政研系统资源整合。二是创新上下协调机制,在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建议”等重大政策中,加强对各市委政研室业务指导。通过组织召开政研室主任座谈会、片区会等形式,加强省、市委政研室工作联系,每年年初通报省市委政研室年度重点调研课题,整理汇总上一年度省市委政研室优秀调研报告,充分运用研究成果。
整改成效:我室以提高政研工作组织力为牵引,注重吸收和借鉴其他工作部门和领域的先进经验、优秀成果,健全内外互动机制,充分发挥政研室的组织力,用足内力,借助外力,形成合力。2021年初通报省、市委政研室年度重点调研课题,整理汇总上一年度省、市委政研室优秀调研报告,发各市委政研室。去年,与丹东市、葫芦岛市有关地区、部门开展联合调研,完成了2篇调研报告。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对全省中长期发展思路研究不够深入,负责规划建议起草工作有差距。
(7)关于“规划建议起草前期工作起步早、推进慢”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省委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建议的具体要求,按照《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筹备工作方案》,组织精干力量,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完成《建议》的起草工作。二是今后在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建议”等省委重大政策、起草省委重要文稿时,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注重提高工作效率。
整改成效:我室把高质量起草省委“十四五”规划建议作为2020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要有突破的要求,集中室内业务骨干,紧密结合辽宁实际,深入研究全省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在充分吸纳调研、咨询成果,认真倾听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围绕做好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文稿服务,高质量完成了《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制定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省委主要领导关于《建议》的说明和在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全会公报,获得省委主要领导肯定和与会同志的高度评价。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8)关于“规划建议起草的基础性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起草省委“十四五”规划建议相关重点领域调研任务的分工方案》,围绕“十四五”时期建设制造强省、区域协调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等10个重要内容开展专题调研,并将研究成果纳入《建议》。二是在撰写调研报告时,注重定性定量分析,以及同其他省份的横向比较,确保提出的对策建议更有针对性和指导性。三是向省咨询委员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十四五”规划建议专项课题研究的通知》,邀请部分省咨询委员、省级重点智库专家对27个重点课题进行研究,并将研究成果纳入《建议》。四是组织召开专家企业家座谈会、基层代表座谈会和党外人士座谈会,并通过网络和新闻媒体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在认真梳理汇总后,按照能收尽收原则,充实到省委《建议》当中。五是今后在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建议”等省委重大政策时,坚持发扬民主、开门纳谏、集思广益,确保各方意见建议得到科学有效吸纳。六是今后在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建议”等省委重大政策时,注重组织相关人员赴发达地区学习借鉴规划编制经验。七是今后在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建议”等省委重大政策时,注重引入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机构、邀请省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引导省咨询委员和省级重点新型智库参与省委重大政策的制定,切实提高和扩大集思广益的层次和范围,充分发挥“外脑”作用。
整改成效:我室围绕科学谋划我省“十四五”规划,聚焦“十四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确定了10个调研课题、27个咨询研究课题。其中,《全面增强工业核心竞争力,全力建设制造强省》调研报告获多位省领导肯定性批示,相关建议已转化为省委、省政府文件。同时,我们坚持发扬民主、开门纳谏、集思广益,通过召开座谈会、网络征集等方式,采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并悉数充实到省委《建议》中。2020年年底,我室围绕“发展我省冰雪经济”组织省内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调研。2021年3月19日,我室制定印发《关于公开征集辽宁省2021年决策咨询和新型智库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并在东北新闻网进行公开征集15个重点和一般研究课题,切实提高和扩大集思广益的层次和范围,充分发挥“外脑”作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9)关于“前期起草工作结合辽宁省情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在《建议》中对做好“三篇大文章”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举措。二是着眼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在《建议》中对我省“十四五”时期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举措。三是在《建议》中确定我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提出具体任务举措,做到紧密结合省情实际,并一定程度奋发向上。
整改成效:我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辽宁实际,在起草《建议》过程中,对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明确了具体实施路径,并提出了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等有突破性的目标任务和以沈阳、大连“双核”为牵引的“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建议》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任务举措,总体上是奋发向上的。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4.统筹协调社会资源不够广泛,决策咨询和新型智库的“外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0)关于“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保障作用发挥不够好”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全省决策咨询工作会议,加强对全省决策咨询工作的指导。二是鉴于网络安全、经费缩减、工作人员少,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精简会议等因素,修改《章程》有关内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整改成效:去年,我室在盘锦市组织召开全省决策咨询工作座谈会,计划今年第三季度召开本年度会议。对《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章程》进行修订,目前已完成初稿,待2022年年初正式换届时通过。
整改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2022年完成。
(11)关于“咨询委员‘智囊团’作用发挥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启动2022年省决策咨询委员会换届筹备工作,增加省内院士、长江学者、百千万人才、“万人计划”人才等有影响力的咨询委员和省外籍的咨询委员比例,加强日常沟通联系,进一步发挥其作用。二是积极调动各专业咨询委员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作用,杜绝专业委员会零刊文现象。
整改成效:目前,我室已启动筹备新一届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换届工作,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安排部署相关课题研究的基础上,吸纳更多有影响力的专家人才。今年以来,我室先后赴辽宁大学、辽宁社科院和东北大学开展决策咨询和新型智库建设工作调研,并与江苏籍院士委员取得联系,对辽宁振兴发展重大决策咨询问题进行沟通对接。2020年,共有18名咨询委员刊发《咨询文摘》23篇。目前,社会治理委员会、专业技术委员会、生态建设专业委员会中的部分委员已报送咨询建议,我室将择优刊登。
整改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2022年完成。
(12)关于“负责全省新型智库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出台《辽宁省决策咨询和新型智库专项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做好全省新型智库的宏观指导和组织管理。二是适时组织重点智库参与中国智库索引评选,努力提升全国排名及东北三省位次。三是组织召开省咨询委员和新型智库建设工作座谈会;督促省级重点新型智库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加强运行管理和工作指导。四是开展第二批省级重点新型智库遴选,组织各市咨询办和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等做好申报工作,督促大连市委咨询办将大连市委党校推荐参评,力争使我省新型智库入围“中国智库学术成果奖”“中国智库创新人才奖”等重点奖项。
整改成效:2021年3月12日,我室制定印发了《辽宁省决策咨询和新型智库专项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12月19日,省级重点新型智库“中国东北振兴研究院”被由南京大学和光明日报共同主办的中国智库索引(CTTI)评为“2020年CCTI来源智库年度优秀成果奖”,为我省重点新型智库建设赢得荣誉。2021年3月15日,我室与CTTI负责同志取得联系,年底将组织我省智库参评。目前,我室正在积极动员各智库筹备参评准备工作。2020年12月15日、12月24日,召开2次决策咨询和新型智库建设工作学习暨征集2021年重点研究课题会议;2020年12月28日,召开决策咨询课题咨询论证会议;2021年4月下旬,计划召开2021年省级重点新型智库建设工作学习交流座谈会议。目前,已做好智库遴选的前期准备工作,计划今年第三季度开展第二批遴选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2021年底完成。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深入,压力传导不够到位
1.“两个责任”仍需进一步夯实。
(13)关于“履行主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领导班子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实事求是撰写年度述职报告。二是按照《中共辽宁省委政策研究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各党支部在室领导班子统一领导下,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抓实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年度“一岗双责”述职述廉报告制度。
整改成效:今年以来,室领导班子成员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均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纳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2月4日,我室召开2020年度党支部书记(处长)履行“一岗双责”述职评议暨评先选优会议,各处(办)负责同志进行述职述廉报告,并接受全室党员评议。4月1日,我室召开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0年度考核工作会议,会前将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发全室党员干部,会后报省委组织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4)关于“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室务会会议拟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将会议议题、时间、地点报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沟通确定是否派员列席旁听;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及时报备。
整改成效:今年以来,我室召开的室务会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前均及时将会议议题、时间、地点报驻厅纪检监察组,并沟通确定是否派员列席旁听。机关印发文件、工作进展情况均及时报驻厅纪检监察组。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5)关于“廉政风险防控需进一步强化”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各处(办)每年填报新修订的《廉政风险排查表》,确保风险管控要求落实到岗位、人员。二是机关纪委按照重要时间节点,对各处(办)廉政风险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对廉政风险岗位进行提示提醒。三是室领导对分管处(办)党员干部、各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党员,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
整改成效:去年以来,我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紧盯重要节点、岗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印发廉政提醒、工作提示6次。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前,室领导、各党支部书记均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面对面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和愿望诉求,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做好教育引导、理顺情绪、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凝聚力量工作。3月22日,机关党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工作的提示》,推动各处室靶向查准廉政风险点,确保梳理到人、排查到岗,对潜在的廉政风险进行准确识别、对显性的廉政风险进行有效评估,及时梳理和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财务管理不够严格。
(16)关于“经费支出审核把关不够严,党费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审核把关经费支出,采购大件商品均需签订合同,确保财务报销要件完整合规。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党费管理使用相关规定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审核把关党费支出,确保财务报销要件完整合规。
整改成效:2020年7月15日至20日,驻厅纪检监察组对我室进行了巡视前的调研检查工作,指出我室在物品采购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我室立即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并于当年9月修订完善《省委政研室办公用品采购和领取管理规定》《省委政研室财务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4月,我室召开机关党的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机关党委书记在报告中向全室党员通报上一年度党费使用情况。机关党委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党费的使用管理,严把审批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17)关于“文稿起草工作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文稿“三校”制度,对每篇文稿逐字逐句进行认真校对,确保不出现常识性错误,杜绝错字漏字问题。二是在时间允许情况下,代省委起草的重要文稿送省委印刷厂进行校对。
整改成效:2020年,我室起草省委重要文件11个,协助省委主要领导起草讲话提纲30篇,每篇文稿均认真校对,没有出现任何错漏。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8)关于“树立‘短实新’文风不够鲜明”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坚决落实中央有关要求,代省委起草的综合报告不超过5000字,专项报告不超过3000字。二是树牢“短实新”文风,讲新话、讲实话、讲接地气的话,用尽可能短小精悍的篇幅把问题说清、说深、说透,做到言之有据、言之有物、言之有序,坚决杜绝“穿靴戴帽”、空洞冗长。
整改成效:今年以来,我室起草的省委文稿、省委主要领导讲话提纲均以“短实新”为标准,坚决杜绝“穿靴戴帽”、空洞冗长,大幅度缩减篇幅。其中,上报党中央的报告,均严格落实字数规定,控制报告篇幅。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机关党建和选人用人工作不够扎实
1.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
(19)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执行《省委政研室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二是加强机关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具体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出台相关制度措施。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室务会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四是今后在制定制度措施、工作方案时,要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责任界限划分。
整改成效:2020年9月以来,室领导班子认真贯彻执行《省委政研室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按要求,主动接受驻厅纪检监察组监督。进一步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制定出台10个制度。今年3月12日,室务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省委政研室室务会议议事规则》《省委政研室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印发全室遵照执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0)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自我批评要开门见山,不遮遮掩掩、不避重就轻;相互批评要真点问题、点真问题,既指出差距不足,又提出整改意见,防止以工作希望代替批评意见,决不能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相互批评变成相互吹捧。
整改成效:室领导班子成员在2月7日召开的年度民主生活会、3月12日召开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列席会议的督导组、纪检组领导同志给予了充分肯定。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1)关于“执行回避制度有疏漏”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整改成效:今年以来,我室召开室务会研究有关干部事项,均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22)关于“对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考核不够细致”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认真开展党支部书记履行“一岗双责”述职评议工作,机关党委定期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辽宁省省直机关党支部工作细则(试行)》,机关党委每季度对各党支部、党员干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考核评价,及时向室领导班子、省直机关工委报告有关情况。三是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党支部相关档案,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归档管理,保存期5年,记录本不得随意涂改,不能缺少页码。
整改成效:2月4日,召开2020年度党支部书记(处长)履行“一岗双责”述职评议暨评先选优会议,对各党支部书记开展评议。3月30日,机关党委对室内6个党支部一季度党建工作进行考核,并在支部记录本中记录评价。在2020年度档案归档工作中,对各党支部记录本进行归档管理,保管期限5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3)关于“机关党务干部调整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及时征得省直机关工委同意。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选举结果经机关党委审核批准后,新当选党支部书记正式履职。
整改成效:2020年7月31日,我室召开机关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2021年1月,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党支部进行了支委会改选工作,按时履行了报告及批复程序。今年,我室共有5个党支部书记届满,机关党委已印发换届提示,届时将按时组织做好换届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4)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一团和气’”的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要求,召开党员大会,采用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整改成效:我室各党支部于3月底前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全室共有8名党员被评为“优秀”等次,其余23名党员均被评为“合格”等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仍需加强。
(25)关于“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三定”规定,对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主任(处长)进行重新任职。二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认真履行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将干部政治表现作为民主测评的专项内容。三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认真履行干部考察工作各项程序,确保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作为领导干部考察工作的重要依据。
整改成效:2月26日,经室务会会议研究决定,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兼任人事处处长。3月12日,室务会会议审议通过《中共辽宁省委政策研究室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方案》,对干部政治素质作出明确规定。3月19日,召开全体机关干部会议,严格履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程序,对4名同志晋升职级。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6)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对全室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进行整理分类,确保全室干部人事档案规范整理装订。
整改成效:3月30日,对全室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规范整理装订和专项审核。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四)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彻底
(27)关于“上轮省委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本轮巡视再次发现”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条对照反馈意见,落实责任抓整改、聚焦问题抓整改、健全机制抓整改,细化具体化整改措施,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确保巡视反馈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二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不断巩固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进一步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整改成效:3月12日,制定印发《中共辽宁省委政策研究室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整改原则、整改步骤、整改任务、组织保障,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29个问题、50个具体表现,确定了66项整改措施,并逐条逐项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3月4日,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3月12日,制定印发《在全室党员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突出政研特色,以“政研讲坛”、“三进”“三为”为主要载体,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巡视发现问题是手段,用好巡视成果推动问题解决,加强班子建设、机关建设,提升工作效能、提高工作质量才是目的。省委政研室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政治机关意识,守正创新,推动政研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24-23128139
通信地址:中共辽宁省委政策研究室机关委员会(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邮政编码:110822)
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十二届省委第十一轮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通报
按照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0年9月25日至12月21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中共辽宁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常规巡视。2021年2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意见。此后,省直机关工委认真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改。2021年3月至6月,省委巡视组对省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省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把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政治检验,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坚持以主动认领的自觉、即知即改的态度、勇于担当的勇气、扎实有力的举措,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落实责任到位、整改行动到位。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抓整改。工委领导班子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省委关于巡视整改落实的部署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上来。工委班子以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为主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工委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会议,强调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以过硬的巡视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工委各党支部分别召开组织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措施,为聚精会神抓整改、抓好整改促提升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期间,省直机关工委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积极配合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抓好有关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注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工委巡视整改工作,强化阶段调度部署、推动整改任务逐项落实,形成巡视整改专项工作档案,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有专责机构谋划推进、有实时动态反映、有全程工作纪实,确保各项巡视整改任务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落细落实落地。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期间,及时召开有关专题会议,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三是强化压实责任抓整改。工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层层压紧压实各项责任,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在深入学习巡视反馈意见、反复研究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明确集中整改阶段时间节点要求,将巡视反馈意见问题细化为具体表现,并逐项确定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期间,形成提供补充材料任务清单,逐项抓好补充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巩固完善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四是强化标本兼治抓整改。工委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既着力解决巡视发现的具体问题,也注重解决体制机制问题,充分发挥巡视标本兼治战略作用。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的共性问题和机制体制问题,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巡视发现的问题,又透过现象看本质,举一反三,推动建立“长久立”机制,切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尚有差距,负责统一领导省直机关党的工作不够到位。建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
1.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扎实问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7月9日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关于理论学习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继续巩固深化。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与党的建设有关重要讲话,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
(2)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省直机关工委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截至2021年7月31日,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中学习、研讨10次,举办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2期,不断推动学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
二是关于学习效果不够好的有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继续巩固深化。
整改措施及成效:
(1)修订《关于省直机关工委机关党员干部加强学习的规定》,完善健全学习制度,提升学习质量。
(2)为全体党员购买党史学习教育指定材料,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
(3)通过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工委党员干部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此基础上,对机关全体党员进行了知识测试。
(4)制定《省直机关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规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体,应积极参加学习,保证参学人数,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2.统筹谋划省直机关党建工作有差距,对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不够到位问题。要加强对省直机关党的工作的统筹指导,科学确定任务和责任分工,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贯彻落实中的难题。
一是关于未拟订省直机关党的建设、省直机关群团工作等规划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继续巩固深化。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制发《加强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三年规划(2021-2023年)》,从中长期层面加强顶层设计,推动省直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2)制发《省直机关群团工作三年工作规划(2021-2023年)》,从中长期层面加强顶层设计,推动省直机关党的群团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3)成立省(中)直单位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推动省(中)单位机关建设工作。
二是关于分类指导机关党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印发《关于建立省(中)直单位党建工作分类指导机制的通知》,分成6个指导联系组开展指导联系。
(2)统筹做好指导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党的建设等相关工作。
(3)在《公仆》杂志专栏中刊发各市直机关工作情况。
(4)在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过程中,区分省直单位和中直单位不同情况,巡回指导省直机关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
(5)形成《关于同中直单位加强工作指导联系的暂行办法》,进一步抓实抓好中直单位党建工作,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推动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3.指导推动省直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深入,党建和业务“两张皮”问题仍然存在问题。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找准机关党建工作定位,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要注重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党务干部队伍。
一是关于负责省直部门机关党委换届审批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
(1)系统梳理了机关党委的换届选举工作流程,起草完成了《省(中)直单位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审批工作程序》,指导省(中)直各单位做好换届工作。
(2)对省(中)直各单位机关党委换届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建立《省(中)直单位机关党委换届工作台账》。
二是关于督促省直部门直属机关党委换届工作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
(1)起草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中)直机关党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对做好年度机关党组织换届工作提出要求。
(2)省直机关工委主要领导约谈了省直有关单位党组、机关党委负责人,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直属机关党委的换届选举工作。
三是关于对省直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对上报的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请示、届中调整的机关党务干部的请示进行认真审核,从严把关,严格按时限进行研究审批。
(2)明确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的条件和资格,规范机关党务干部调整工作程序。
(3)举办省直单位党务工作者培训班,进一步提升省直机关党务干部业务能力。
四是关于“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不够扎实有效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召开“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省直机关在行动专题经验交流会,交流工作成果,着力营造浓厚氛围。
(2)举办“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机关服务效能”专题培训班。
(3)将“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工委机关在行动工作作为重点任务纳入《2021年省直机关工委机关党委工作要点》。
(4)在做好省委组织部对工委2020年年度考核工作中,将“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工作内容融入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
(5)利用辽宁机关党建网“党建+营商环境建设”专栏,展示机关党建工作好经验、好做法。
五是关于“互联网+党建”的信息化载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中)直机关辽沈智慧党建云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就推动辽沈智慧党建云平台在省(中)直机关的推广使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举办省直机关“辽沈智慧党建云平台”推广使用培训班。
(2)截至今年3月底,工委各部门在“辽宁机关党建网”推送文章51篇,宣传省直机关党的工作经验。
(3)在“旗帜网”上发表《辽宁省直机关工委多措并举动员部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等文章。
4.督促检查省直机关党建工作“斗争精神”不够强,党建考核“指挥棒”作用没有充分发挥问题。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找准机关党建工作定位,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一是关于落实监督检查党建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已在今年向省委报送有关报告中报告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相关情况。
(2)每年年底前,收集汇总并向省委报送有关报告中汇报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有关情况。
二是关于对省直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督促检查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
(1)省直机关工委下发《2021年省直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规定学习书目、明确学习内容。
(2)在对各单位上报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基础上,形成《2020年度省直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报告》。
(3)增加2021年工委派员列席旁听省(中)直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次数,突出重点了解各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
三是关于党建工作考核较真碰硬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继续巩固深化。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切实考出差异。在2020年度机关党建考核中,认真落实相关要求,考核扣分项分布在整个考核链条中,避免了扣分项集中在某一个方面的现象发生。同时,坚持较真碰硬,严格标准,考核分数拉大距离,考核档次真正拉开。
(2)完善相关制度。根据考核工作新变化,完善形成了《省直部门和单位党的建设考核实施办法》,并在考核工作中严格执行。
(3)研究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拓宽考核渠道,形成年度指标考核、日常工作考核相结合的考核体系,注重考核由查记录过程向重实效结果转变。
四是关于对驻辽中直单位党建工作考核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及时反馈综合评价意见。对中直单位2020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结合机关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结果逐一向中直单位进行书面反馈。
(2)积极推进中直单位考核工作。对中直单位相关考核情况进行调研,积极反映中直单位参加工作实绩考核的意愿,形成意见建议。制定与中直单位加强工作指导联系的暂行办法,抓实抓好中直单位党建工作。
五是关于利用省委巡视成果指导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召开了2021年省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总结2020年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省直机关党的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础上,就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提出要求。
(2)省直机关工委印发2021年省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已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纳入其中,并已列入党建考核指标。
(3)省直机关工委与省委巡视办召开了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协商会议,形成了对省委巡视省直机关发现问题普遍进行整改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发现问题整改。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深入,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建议强化政治担当,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1.履行主体责任仍有差距问题。要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领导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增强“一岗双责”意识,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要认真组织廉政风险的排查。
一是关于主体责任尚未完全压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工委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进行分析研究。
(2)省直机关工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及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工委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
(3)制定省直机关工委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工委委员会及各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关于廉政风险排查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制定省直机关工委开展廉政风险防控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工委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及本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2)坚持“即巡即改”,全面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
(3)排查工作着重抓关键岗位,从具体的业务工作流程入手,重点查找制度机制缺陷,切实做到及时发现潜在的廉政风险和管理薄弱环节,在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上下功夫。
(4)建立长效机制,每年持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2.履行监督责任尚有不足。要强化对省直部门机关纪委的领导,提高对派驻纪检监察组送审案件的审查效率。
一是关于领导省直机关纪委工作机制(机关纪委书记由机关党委副书记担任规定)有待进一步落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除个别省直单位党组被撤销、目前尚不能研究机关纪委书记职务调整事宜外,其他单位均已完成整改任务。
整改措施及成效:
(1)省直机关工委在年初召开的省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重点部署,并召开由相关单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参加的专题会议,加强分类指导,积极推动“机关纪委书记由机关党委副书记担任”规定的落实。
(2)严格任前考核,认真落实 “机关纪委书记由机关党委副书记担任”的规定,并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机关纪委书记履职能力。
二是关于案件审理前置审核工作有待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继续巩固深化。
整改措施及成效:
(1)依据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了案件移送审理前沟通协调工作流程,明确有关时限要求,推动审查调查和审理工作有效衔接。
(2)严格审核把关,案件正式受理前,及时按照规定完成形式审核,并提出移送审理要件补充建议,以确保案件符合移送标准。
三是关于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继续巩固深化。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强化以案促教,做到警钟长鸣。积极组织开展“以案释纪明纪、严守纪律规矩”警示教育活动,及时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加强督促指导,积极推动各单位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杜绝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活动,起到了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的作用。坚持在工委机关组织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纪律。
(2)强化以案促改,推进标本兼治。结合近年来省直机关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围绕规范选人用人、财务管理、物资采购、考核评选等方面的权力运行,集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健全了长效机制。
3.形式主义问题仍有表现问题。要坚决纠正形式主义问题。切实推动干部作风转变。
一是关于调查研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继续巩固深化。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印发《关于省直机关工委务实调研推动成果转化的意见》,对工委开展务实调研特别是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作了进一步规范。
(2)结合全国党建研究会机关专委会确定的年度研究课题或省直机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确定重点研究方向,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用于指导和推动机关党建工作。
二是关于推动省直机关文化建设形式比较单一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联合举办美术书法摄影优秀作品展。
(2)引导各单位自行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自娱自乐的文艺活动。
(3)将基层工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纳入2021年省直机关党的建设考核指标。
三是关于发文数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继续巩固深化。
整改措施及成效:
(1)针对精简文件目标落细落实,紧盯整改进度,定期落实调度提醒制度。
(2)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省直机关工委有关大力精简文件会议为基层减负的制度。
(3)今年把工委及各部门向省直机关发文数量做好统计,明确压减文件范围,明年将以此为基数制定精简文件计划,进一步做好为基层减负有关工作。
4.财务管理工作仍需规范。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一是关于执行财务制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
(1)严格执行工委各项财务制度,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派遣人员相关费用。
(2)加强对工委组织有关培训经费支出预算的财务审核,进一步完善有关财务制度。
(3)加强省直机关党费资金管理,督促省(中)直各单位严格执行《关于单独设立党费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
(4)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财务分管领导、经费财务负责人、业务处室负责人严把审批关,层层负责,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一律禁止列支,确保经费收支合法合规。
二是关于工会经费、团费管理使用仍需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在编制年度省直机关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过程中,按照省总工会预算编制要求,分列各项支出预算明细。
(2)及时与财务沟通,明确缺少的票据,按照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补开相关票据。
(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履行报销经办人、审核人、部门负责人签字责任,确保财务核销票据无遗漏。
(4)将省直机关团费上交省直机关工委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机关党建和选人用人工作不够扎实。建议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高组织建设水平。
1.领导班子建设有待加强问题。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完善议事决策规则。
一是关于决策组织形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
按照《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相关要求对工委决策组织形式、程序进行整改规范,截至2021年8月3日,工委已经召开26次委员会会议,均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相关要求。
二是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在组织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期间,工委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开展谈话,明确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认真查找问题,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问题部分要占主要篇幅。
(2)召开工委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及要求,工委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认真查找问题、主动认领问题,对照检查确保问题查找深入全面、整改措施详实具体。
(3)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省委《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进一步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2.工委自身党建工作抓得不够实问题。要认真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一是关于执行党支部工作制度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继续巩固深化。
整改措施及成效:
(1)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精神,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
(2)围绕“建设战斗堡垒,提升政治功能、服务功能和治理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主题, 工委机关各党支部全部召开了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
(3)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认真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组织工委机关各党支部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二是关于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继续巩固深化。
整改措施及成效:
(1)修订完善《省直机关工委机关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明确“好”等次的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
(2)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保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关于党支部活动记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对工委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部党支部均已按照要求安排组织生活记录人员。组织记录人员参加培训,确保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完整真实、准确规范。
(2)对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要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着力解决选拔任用干部程序不规范问题。充分发挥好老同志“传帮带”作用,大力选拔培养年轻干部。
一是关于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
(1)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辽宁省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试行)》,明确严格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程序和工作环节。
(2)科学设计民主测评票,增加干部评定综合素质能力部分,并细化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项。
(3)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纪实材料,将会议推荐的领导讲话、档案审核意见、公示结果报告等纪实材料,纳入纪实档案之中归档保存。
(4)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在工委委员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逐人记录与会人员发表意见情况,妥善保存,及时归档,记录人员变更时,做好交接工作。
(5)制定《省直机关工委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实施办法(试行)》,发挥老同志“传帮带”作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历练。
二是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
制定《省直机关工委深入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以工委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四)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到位。建议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加强整改落实。
1.上轮省委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本轮巡视再次发现。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继续巩固深化。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对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分析,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2)修订完善《省直机关工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组织观看酒驾警示教育专题片,传达《关于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的通报》,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推动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4)严格实行工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下一步巩固深化巡视整改的工作安排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决做好 “后半篇文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按照省委部署及省委巡视组具体安排,聚焦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工作纪律,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着力做好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各项工作。
(二)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到位。围绕巩固深化整改成果,聚焦需要推进整改落实问题,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继续保持定力、保持韧劲,发扬“钉钉子”精神,严格把控标准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针对已经完成整改问题,坚持以基层群众满意、防止问题反弹为导向,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强化结合运用,全面提升党的工作质量。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把巩固深化巡视整改工作,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庆祝建党100周年各项庆祝活动相结合,与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全面提高省直机关党的建设质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4-23215762;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电子邮箱:lngwbgs@163.com。
中共辽宁省人民政府机关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0年9月27日至12月21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政府机关党组(以下简称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1年2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2021年3月至6月,省委巡视组对省人民政府机关党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回头看”,2021年8月反馈了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
省政府机关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迅速研究贯彻落实省委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立即成立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全力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切实担起政治责任,层层传导整改压力,坚持以上率下、亲力亲为,从政治上找差距、从思想上找症结、从工作中找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推进整改,全力以赴、真改实改,改彻底改到位。一是深入学习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认真真、逐段逐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审议中央巡视工作规划和听取十九届中央近几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用好巡视成果,统筹抓好整改”的指示要求,贯彻落实张国清书记在听取十二届省委第十一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作的重要部署和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主动接受监督,认真抓好整改”的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党组的要求上来,切实在巡视整改的生动实践中提升政治能力。二是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省政府机关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把推进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全厅党员干部从上到下个个亲力亲为,人人都是推动者、落实者,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提升整改主动性。三是严肃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省政府机关党组逐个剖析拆分,认真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坚持把落实巡视整改与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相结合;与落实好“五个坚持”,提升“三服务”水平相结合;与推进“三落实”专项行动相结合;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结合;与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相结合,统筹兼顾形成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逐项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在落实具体整改过程中,针对情况变化及时对方案进行了2次补充和完善,始终坚持用实招、用硬招。以极端负责的作风整体推进各项整改措施,对抓手明显、便于整改的问题,在巡视反馈后1个月内全部整改完成。需要横向协调多个部门的问题,大部分在2个月内取得了明显成效。需要长期推进的问题,也都定好“时间表”、拉紧“进度条”,坚决做到能解决的问题决不拖延,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也时刻保持关注,持续跟踪问效、扩大巩固整改成果。
二、狠抓问题解决,全力完成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要求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政治机关建设有差距”问题。
一是机关党组及时制定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0年9月28日、9月30日、11月3日,2021年以来多次分别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组成员认真撰写学习体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是机关党组及时印发《省政府办公厅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补充方案》;2021年4月1日,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各党支部按要求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4月9日,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积极建言献策。
三是机关党组按月印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明确党日活动内容及落实方法,对省委省政府的新部署、新要求,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学习贯彻;开展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规范党支部建设和日常工作管理;建立党支部联系人工作机制,列席党支部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等事项,督促检查各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
四是机关党组及时召开2020年度省政府办公厅党支部书记述职会议,全面听取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等情况汇报,指出存在问题、明确工作要求。
五是机关党组及时将原有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栏调整到省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持续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补充完善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信息内容;省政府门户网站增设专栏,公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信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公开信息。
六是机关党组于2021年3月11日,组织召开全省政府秘书长和办公室主任视频会议,进一步加强与省直各部门和各市政府办公系统的工作对接,定期参加省委、省人大、省政协等四大机关秘书长联席会议,主动加强与省委、省人大、省政协办公厅相关处室沟通衔接,不断强化协作工作机制。
七是机关党组于2020年10月15日、10月16日,2021年3月19日,分别召开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坚持”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张国清书记批示和省政府党组会议精神。制定《落实“五个坚持”工作措施》和《落实“五个坚持”要求实施方案》。2021年4月9日,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检视查摆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成员主动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开展个别谈话,指出存在问题,明确工作要求。
八是机关党组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规矩意识,坚决做到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及时调整省政府办公厅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分析意识形态工作,审议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印发《2021年度省政府机关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及时总结报告工作情况,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2.关于“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不够充分,履行职能职责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机关党组按照办公厅“三服务”工作职能,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提升服务意识,制定调研计划,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不断提高以文辅政服务决策能力和水平。
二是机关党组及时制定《2021年度省政府办公厅调研工作安排》,确定15项重点调研选题;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督促调度;党组成员主动开展调研,已形成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三是机关党组按照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的要求,采取“四不两直”等调研方式,坚持以“小切口、针对性”为导向,务实开展调查研究,《我省医药产业发展情况及问题建议》《我省规上工业企业开复工面临的问题及建议》等调研报告得到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肯定,服务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明显提升。
四是机关党组在信息工作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法,深入基层一线,加大信息收集力度,关注社会焦点,严把质量关口,2020年信息工作有较大幅度提升。
五是机关党组积极推进政务外网接入端设备的安装更换,加强支撑省级自建系统与省一体化平台对接;全力推进与国家垂管系统对接,目前已完成与国家相关部委的系统对接工作。
六是机关党组积极为省营商环境分析评估系统、政务服务智能审批系统等平台的建设和改造提供支持,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建设,并将全省营商环境督查纳入《2021年省政府系统督查检查考核计划》,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对各市及部分县(市、区)实行督帮一体实地督查,着力为基层减轻负担、解决难题,不断提高督查效能。
七是机关党组持续加强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工作的监管,定期组织对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内容准确、站点运行安全。
3.关于“推进作风转变持续用力不够,提升履职效能还有差距”问题。
一是机关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及时研究审议驻外相关单位重点工作和年度考核结果认定。省政府机关党组会议专门听取驻外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工作汇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并就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机关党组及时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地方志编撰工作,志书和年鉴“两全目标”如期完成,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致信省委、省政府表示祝贺。
三是机关党组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干部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工作台账,制定“三个清单”,强化流转管理,明确专人督办,确保文稿规范有序、安全可靠。
四是机关党组积极组织协调工作力量,及时完成会议室观众席灯光改造、光端传输设备的安装等,做好组织召开各类会议的视频、音频服务和保障工作。
五是机关党组及时跟进国家相关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情况,加强对我省政务公开工作文件排查,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及时有序开展。
六是机关党组进一步规范上会议题程序,明确会议材料审核标准和印制规范,坚决防止上会材料不规范等现象。及时修订相关工作规程和要求,健全会议日常联系机制和平台,科学制定会议方案,根据会议议题内容精准确定参会人员数量。
七是机关党组进一步强化计划管理,着力为基层减负、解难题,严禁重复督查、多头督查以及越权督查,严格执行“四不两直”督查暗访制度,不断提高督查效能。
(二)关于“推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机关党组及时组织召开省政府办公厅党建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职责岗位带来的廉政风险意识,定期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的通知》,开展廉政谈话,全面排查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二是机关党组专题组织学习《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修改完善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认真组织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机关党组按照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文件要求,及时调整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全面加强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四是机关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伟大斗争的重要论述,增强斗争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及时组织召开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党建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印发《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严格监督执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树立“有岗必有责、履责必尽责、误责必追责”的鲜明导向。
五是机关党组及时组织全厅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引导全厅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要求上来,发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作用。
六是机关党组及党组成员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切实增强“一岗双责”意识,采取谈心谈话和廉政提醒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分管处室人员的监管,做到苗头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
2.关于“机关纪委职能作用发挥不足”问题。
机关党组按照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及时制定出台《省政府办公厅机关纪委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机关纪委运行机制,确定机关纪委开展监督检查的时机、内容、范围、流程和反馈结果运用等内容。制定《机关纪委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主要工作、重点活动,确定廉政教育的部署、实施等内容。
(三)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党组工作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机关党组及时修订完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要任务和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明确非党组成员列席党组会议无表决权,并严格执行。
二是机关党组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部署要求和省委的工作安排,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之间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意见针对性强,辣味很足。
2.关于“执行干部工作政策规定不够严格”问题。
机关党组全面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梳理公务员管理制度,编印《省政府办公厅公务员管理工作文件汇编》,收集整理2017年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归入纪实文书档案,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
3.关于“对抓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机关党组及时召开支部书记述职大会,听取党支部建设工作汇报。党组会议对党支部建设提出具体要求,认真审议《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党建工作要点》,要求机关党委加强对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培训和督导,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是机关党组开展党支部书记培训,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面梳理党支部重要事项清单,并提出按时间节点完成的严肃要求,建立省政府办公厅党支部活动联系人机制,明确列席党支部重要活动、重要会议和党课教育联系人,督促检查各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
三是机关党组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精神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指导监督全厅各党支部认真开好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确定了评议等次。
(四)关于“巡视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抓巡视整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机关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门听取驻外相关单位的情况汇报,积极协调省直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措施办法,强力推进整改落实,目前整改已取得明显的成果。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成果
坚持长效和常态相结合、从严和从实相统一、深耕和细研并重,通过进一步强化“五个坚持”,开展“三落实”专项行动,强化政治担当,履行政治责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政治根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做到真信笃行、知行合一,切实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转化为辽宁振兴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扎实推进“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专项行动,主动适应新时代新阶段新要求,打破思维定势、克服路径依赖,根除观念误区,全力缩短“说了”和“做了”、“发文了”和“落实了”、“开会研究了”和“问题解决了”、“任务分解了”和“工作完成了”之间的距离,让崇尚实干、狠抓落实成为新时期办公厅工作的鲜明特征。
(二)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政治机关。不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加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各处(室)履职尽责,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形成以干成事论英雄、以解决实际问题论能力、以高质量发展项目和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论业绩的鲜明导向。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改进调查研究,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切实打造过硬政治机关。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刻认识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始终保持战略定力,不断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方法,探索建立巡视常态工作机制,坚持一边治理一边常态化,不断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提升整改效果,既解决问题,同时标本兼治,查找体制机制上的漏洞,建立相关的制度和规范,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892380;电子邮箱zhaozhiye1980@163.com。
中共辽宁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0年9月27日至12月21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政府研究室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1年2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政府研究室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2021年3月至6月,省委巡视组对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回头看”,2021年8月反馈了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意见。省政府研究室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学习动员,全力攻坚整改。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书记张国清同志在本轮巡视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切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提升认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全面认领问题,坚决整改落实。召开全室巡视整改落实动员大会,主要领导深入进行整改动员;各党支部和发展研究中心党委也召开会议学习动员,引导全室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抓好巡视整改落实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巡视整改要求上来,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室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视整改的具体组织落实。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为22项36条,提出85条整改措施,建立了责任清单、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整改到位。党组先后召开8次会议研究解决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办公室先后两次督导基层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突出整改重点,坚持领导带头。室党组全面认领问题,认真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反思责任,剖析原因教训,表明整改决心,拿出整改措施。落实“一岗双责”,党组书记3次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跟踪问效抓落实;党组其他成员自觉抓好自身问题整改和分管处室、领域整改工作。机关各党支部和发展研究中心党委同步跟进党组整改,都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实施销号管理,逐项抓好整改。创新政策措施,做到标本兼治。注重“当下改”,巡视反馈的22个具体问题立行立改11个。注重把巡视整改与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做好以文辅政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注重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机制统一起来,改建并举,建立健全了一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截止目前,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9个主要问题、22个具体问题已全部解决,整改完成率达100%。按照省委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推动理论学习不够到位问题
关于“党组对机关各处室理论学习缺少有效监督指导,存在上热下冷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研究室党组进一步强化了年度理论学习的安排部署,制定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按照省委“两学一做”要求,每季度对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进行具体部署。进一步强化对机关处室理论学习的督导,责成机关党委抓好经常性检查,强化党组成员“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加强分管处室理论学习的具体指导。
(2)研究室党组指导基层党支部认真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抓好问题整改。党组成员分别参加分管处室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工作指导上的责任和差距,搞好面对面指导。各党支部组织重学了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今年的形势任务和工作职责谈了认识体会,研讨具体工作措施,明确今后在起草综合文稿和调研报告过程中,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更加关注基层调研对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情况,重点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9.28”讲话提出的六个方面主要工作。
(3)研究室党组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通知》,增强了调查研究意识。坚持把深入全面掌握第一手材料作为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自觉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坚持实事求是反映情况,讲真话、道实情,提高研究水平,形成正确结论;坚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务实高效,轻车简从,深入实地,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不影响调研对象单位正常工作。各处室制定今年具体调研计划,坚持“一人一主题、每人有侧重”,聚焦新发展阶段辽宁振兴发展的重点问题,确定调研选题。
(4)研究室党组指导各党支部结合当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专项行动、“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省直机关在行动等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再次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讨论,把解放思想贯彻到振兴发展的各项具体工作中。
2.围绕中心调研缺少统筹谋划问题
一是关于“对调研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5)研究室党组制定《省政府研究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职能,提高综合服务保障能力的若干举措》,进一步加强调研统筹,整合调研力量,发挥发展研究中心在调研方面的主导作用。党组先后2次分别听取发展研究中心和参事室调研工作汇报,统筹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和参事室调研工作,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确定今后室党组每年统筹研究部署3家单位调研工作,加大调研工作力度。
二是关于“聚焦振兴发展开展调研不充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6)研究室党组深入分析研究,明确了2021年调研工作把握的重点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党中央提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聚集振兴发展重点热点问题,紧盯省政府正在抓的重点工作,确定了推动改革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经济社会发展、辽宁产业振兴发展、“三篇大文章”、绿色经济、沈阳都市圈建设、辽宁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等7个重点研究领域,进一步提高调研的聚焦度,并就开展好调研落实了课题责任,提出具体要求,确保调研深入充分。
三是关于“调研成果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7)研究室党组继续在研究室和发展研究中心深入开展“四个一流”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业务能力素质。邀请专家理论授课,并形成常态化。目前已开展了“关于我省发展航空产业的总体思考”的专题讲座。努力提升调研报告质量,一季度起草的有关调查研究报告已经得到省领导的批示,下一步抓好批示报告的跟踪反馈,推动调研报告进入决策和工作指导。
3.党组落实具体职责有差距问题
一是关于“内设机构力量配备与调研工作职责不协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8)研究室党组研究,加大省政府研究室和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两个单位人员的内部交流使用力度。多给年轻干部压担子,调整充实相关处室力量,分管领导加强处室工作指导,确保处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二是关于“政府智库建设关注度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9)研究室党组研究制定《辽宁省人民政府参事馆员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参事馆员人才储备库。根据参事队伍目前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研究并形成了参事选聘两年计划,今明两年将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选聘工作,尽量保持参事队伍人员稳定、结构合理、作用发挥良好。去年11月份以来,已选聘2批共4名参事。
(10)室党组指导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委研究,围绕加强人才选拔,确定今年下半年参加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人员标准和名额;积极向市县选调干部,目前已调入3名干部。
(11)制定《关于组建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队伍实施意见(试行)》,聘用12名特邀研究员。3月份召开特邀研究员会议并颁发了聘书,研讨确定“优化辽宁金融环境问题研究”“交通强国辽宁试点地区问题研究”两个课题作为今年重点研究课题,目前课题研究工作已展开。
(12)研究室党组坚持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聚焦辽宁振兴发展重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年度调研课题计划,推进课题研究向决策靠拢、研究成果向以文辅政转化,确定了2021年目标课题;加强正向激励,拟结合绩效考核,对研究工作表现突出的同志给予表彰;积极发挥作用,为国务院领导和国家有关部委来辽宁调研,提供辽宁经济发展相关情况、需要国家支持辽宁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政策建议,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肯定。
三是关于“对所属单位的领导指导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3)研究室党组修订完善了《中共辽宁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工作规则》和《中共辽宁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重大议事规则》,加强对发展研究中心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建立加强党建、业务工作指导的有效工作机制,坚持每年听取一次专题汇报,提出工作要求。室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听取了发展研究中心2020年工作汇报,统筹研究了研究室和发展研究中心调研工作,审议通过了省政府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2021年绩效考核指标》;发展研究中心加强工作的请示汇报,按要求向研究室党组呈报有关文件。
4.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4)研究室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意识形态领导小组调整不及时的问题,深刻反思剖析,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并确定今后凡是党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调整,1个月内完成各类领导小组调整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办发〔2020〕22号),修订了《省政府研究室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党组成员、省管干部落实整改要求,认真起草2020年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充分体现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党组成员更加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增强阵地意识和保密意识,分工负责把好各类文稿的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
二是关于“《辽宁经济》杂志存在隐患”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5)研究室党组指导发展研究中心2020年11月24日成立了《辽宁经济》杂志回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清算草案;12月1日与原委托承办人签订了《解约协议》,12月20日在杂志刊登了终止合作关系的声明;2021年1月5日省委宣传部同意休刊备案;1月21日原委托承办人签订了《补充协议》;3月23日党委听取了杂志回收情况汇报,回收工作结束。下一步要认真研究该杂志运营管理办法,充分管好用好这个平台。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
一是关于“压力传导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6)研究室党组专题听取了《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委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研究部署了2021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17)研究室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省政府研究室党组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省政府研究室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研究部署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成相关党支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深刻反思发生该问题的根源,根据研究室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制定了落实措施;长期坚持落实好机关纪委对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导,确保分解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18)研究室党组指导机关纪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的通知》,明确要求将“人情稿”风险列入廉政风险范围,完善防范措施,并开展集中排查,落实6个单位风险点和17条防控措施,137个个人风险点和161条防范措施。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同期排查,落实8个单位风险点和15条防控措施,246个个人风险点和365条防范措施。
二是关于“‘一岗双责’压得不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9)研究室党组成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自觉认领没有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的问题,增强落实“一岗双责”意识,并结合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研,详细了解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和履行情况,与党员干部深入交流,听取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警惕“清水衙门”思想的侵袭,持续深化内部风险防控,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室党组责成省管干部在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作对照检查,自觉认领没有报告履行“一岗双责”的问题,明确今后整改方向。全体党组成员、省管干部落实整改要求,在 2020年述职述廉报告中充分体现了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三是关于“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0)研究室党组会议再次传达学习了《党委(党组)运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办法(试行)》,部署机关纪委组织加强警示教育;党组成员每人到分管党支部讲1次党课,其中党组书记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给全室党员讲了题为《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坚定“四个自信”的精神力量》专题党课;及时利用身边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机关纪委向党员干部通报了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21)进一步拓宽警示教育方式、渠道。组织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副处长以上领导干部阅读我省部分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进一步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分批组织全体党员到抗美援朝烈士陵园开展祭扫活动,倡导线上观看《跨越鸭绿江》电视片,激励大家不忘初心、保持本色。
四是关于“机关纪委办理信访件过程中把握政策依据不准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2)研究室党组责成机关纪委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室党组整改方案,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机关纪委职责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了依规履责意识;制定了《2021年机关纪委工作要点》,深入开展“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岗位练兵活动,加强针对性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机关纪委书记参加了省直机关纪委书记专题培训,接受了《监督检查工作的理念、任务和方法》视频教学。
2.作风建设仍需要加强问题
一是关于“深入实际了解实情未成为经常性工作”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3)研究室党组修订完善《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实施细则》,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提出“避免脱离实际搞研究”的工作要求;制定实施《省政府研究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职能,提高综合服务保障能力的工作方案》,统筹好研究室和发展研究中心调研力量,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提升调研质量;向省政府上报《2021年绩效考核指标》,明确今年调研工作重点课题,有计划推进调研工作;继续推动机关“作风一流”建设,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察实情、报真数,聚民智、听民意,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二是关于“决策落实有时存在‘空转’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4)研究室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共识,进一步强化党组决策落实,提升执行力,凡是党组已经做出的正确决策,必须严格认真落实。党组坚持每年定期听取处室年度调研安排汇报,结合年度综合文稿任务,统筹安排处室开展调研工作,坚持以深入充分的调研支撑综合文稿。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关于“‘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5)研究室党组责成相关党支部抓好整改。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认真认领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并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落实制度的观念;组织深入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相关条款规定,从政治角度强化思想认识;制定完善支部“三会一课”全年学习计划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项学习计划。
二是关于“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存在偏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6)研究室党组责成相关党支部认真学习《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等制度文件,提高对开展民主评议党员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规定的等次比例评议党员。
2.执行干部管理等党内法规不严格问题
一是关于“选用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7)研究室党组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一步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纪律规矩;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规定;落实省委“1+6”文件细则要求,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28)研究室党组责成组织人事干部在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干部档案工作文件选编》,进一步提升业务理论水平;对近几年干部纪实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检查,查漏补缺。
二是关于“个别干部人事档案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9)研究室党组责成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学历认证相关文件和干部档案相关规定,对党组管理的所有干部档案进行再复查再审核,对个别同志的学历进行重新审核认定;机关党委对个别同志入党材料进行全面复核,依据事实补充完整相关材料。
三是关于“党组工作规则个别条款不严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30)研究室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中共辽宁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工作规则》《中共辽宁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修订稿,完善了相关规定。
(四)关于“巡视监督发现的党建经费管理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
(31)研究室党组责成机关党委召开会议,针对问题进行反思,查摆责任,明确整改决心,并研究制定《省政府研究室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办法》,进一步规范党建经费管理。
下一步,研究室党组将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突出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理论思维水平;切实发扬斗争精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持续改进作风,以深入调研支撑文稿服务和决策咨询,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具体要求迅速有效落实,全面提升以文辅政和决策咨询工作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4-86893229;邮政信箱: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7,邮编110032;电子信箱:zwgk.szfyjs@ln.gov.cn。
中共辽宁省辽勤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7日至12月21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辽勤集团党委进行了巡视。2021年2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辽勤集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2021年3月至6月,省委巡视组对辽勤集团党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回头看”,2021年8月反馈了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这次省委巡视,是辽勤集团成立以来接受的首轮政治巡视,充分体现了省委对集团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是对集团的一次全面“把脉会诊”和“政治体检”,也是对集团全体党员干部一次深刻的政治教育和党性淬炼。集团上下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最重要、最紧迫、最严肃的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有关工作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作风,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切实让省委放心,让职工群众满意。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
2021年2月25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第二天,集团党委迅速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暨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对做好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会上,认真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张国清在省委书记专题会议提出的关于巡视整改的具体要求和《在十二届省委第十一轮巡视反馈会上的讲话提纲》,学习领会《省委第二巡视组关于巡视辽勤集团党委的反馈意见》《关于巡视检查辽勤集团党委选人用人情况的报告》,以党委名义向各基层党组织转发《省委第二巡视组向辽勤集团党委反馈巡视情况》,并在集团官网发布新闻通稿,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省委巡视部署要求在辽勤落地生根、开花结果。3月12日至21日,集团及下属8家二级公司领导班子相继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视反馈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以案释纪明纪、不忘初心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任务要求,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带头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2月24日开始,集团党委集中组织为期2个月的学习活动,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这一主题主线,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上下联动学习研讨、撰写心得体会、调研报告等多种方式,开展了集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涵盖25个学习专题,各二级公司同步开展学习,为集团上下自觉整改、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和思想基础。4月1日召开辽勤集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党委书记温建萍代表集团党委就2020年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总结,就抓好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部署;各二级公司党组织书记汇报本级党委(党总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推动集团各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制度化、规范化。4月8日召开集团2021年党建工作会议,传达全省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从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建设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人才队伍等方面统筹推进2021年党建重点工作。同时通过开展警示教育、谈心谈话、下发调查问卷、实地走访调研的方式,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我为群众办实事促振兴等方面,举一反三,深刻反思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集团上下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增强了政治自觉,形成了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强烈共识。
(二)坚持领导带头,层层落实责任
集团党委班子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从班子改起,从自身做起,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动真格、见真章、求真效。成立由集团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常委为成员的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6个职能工作组,其中包括四大类问题专项整改组、综合组、督导检查组(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直接回应巡视整改落实要求,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巡视整改工作责任的通知》,形成覆盖全面的整改工作责任机制,为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组织保障。集团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在巡视反馈意见当晚,亲自主持起草集团党委巡视整改方案,坚持每周主持召开至少一次领导小组会议,详细听取汇报、统筹调度工作、督导整改落实。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分头把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与集团各部室和二级公司班子共同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积极破解整改落实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形成了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局面。集中整改期间,集团共召开18次党委会会议、11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9次专题调度会议、9次专题研讨会议,有力推动和确保了巡视整改工作进度和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任务措施
集团党委在深刻查摆和深入研究基础上,根据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的主要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巡视期间和巡视结束后移交的问题线索,按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的整改标准,逐字逐句研究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制定整改举措,形成了“1+3+14”整改落实方案体系。“1”即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3”即选人用人专项整改落实方案、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问题整改方案;“14”即集团6个部室及8家二级子公司落实整改子方案。按照“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整改到位”原则,针对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制定了《辽勤集团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清单》,实现了整改任务量化、细化、具体化,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了巡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整改工作无盲区、无死角。
(四)真督细核严考,务求取得实效
成立由集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督导组,先后3次深入二级公司,盯着任务督进度,盯着问题督责任,盯着措施督成果,切实把真督实查贯穿始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进行真点名、真批评,倒逼整改任务取得实效。集中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三方面16个具体表象问题,推动集团作风建设水平提升。集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部署,研究制定了可检查、可评估的8项验收标准,为整改任务完成提供了更加明确具体的指导和遵循。各牵头单位比照验收标准,逐条逐项自查自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评估验收、对账销号,以整改成果检验巡视成效,不辜负省委的重托和希望。
在巡视整改工作期间,集团制定或修订各类管理制度43项;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诫勉谈话4人、通报4人、批评教育48人、谈话提醒2人,降级处分(降低工资档次)1人。同时,落实边巡边改和立行立改,对2名违纪党员分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和党内警告处分并通报,对1名领导干部给予诫勉谈话。
在持续深入抓好巡视整改的同时,集团围绕企业发展大局,以强化管理为导向,以三项制度改革为抓手,努力克服1-2月份疫情的影响,生产经营呈现出较好发展态势,酒店、幼教板块全面复苏,有效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为集团“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注重解决问题,全力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见底见效
集团党委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为4大类13项主要问题28项具体问题57个具体表现问题,制定307项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目前,28项具体问题涉及的57个具体表现问题已完成整改53个,完成率93%。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学习质量不高、理论武装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和完善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第一议题制度,从增强学习主题的贯通联系、强化工作指导和实践成果转化、开展研讨式学习、坚持“以讲促学”等方面入手,确保及时、全面、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再学习再认识再提高。集团党委示范引领,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史学习教育、巡视工作要求、国企改革等重要内容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印发《辽勤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3月25日,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十九届三中全会公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进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公告》。3月22日-26日,召开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上下联动理论学习研讨会,集团班子成员带头到各二级公司宣讲,就深化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等内容与集团各部门正副职、二级公司班子成员进行深入交流,并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对标对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和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方案,围绕集团“十四五”规划“一大目标、两大使命、三大任务、四大举措、五大产业”总体战略目标,推动集团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三是全面深入开展自检自查。成立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领导小组,印发《辽勤集团党委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实施方案》,组织集团各级党组织开展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自检自查工作,制定整改意见清单,形成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总结材料。对2家二级公司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提出整改意见。四是多维度多载体宣传。利用集团门户网站、大屏幕等多种载体,宣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2)针对“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不够认真,解决思想观念问题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一是深挖思想根源,凝聚发展共识。采取上下联动学习的方式,集团班子成员分别与各二级公司班子成员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张国清书记在辽宁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集团在当前改革发展中遇到的瓶颈和制约发展的难题开展交流研讨。二是对照检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重新梳理当年集团“大讨论”任务落实成果和自检自查情况,最终形成总结报告及自检自查报告。三是积极整改落实,强化跟踪督办。集团督导组先后3次到未形成梳理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台账的3家二级公司党组织进行整改落实检查,提出指导意见。3家单位根据当时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的组织实施情况、工作记录或总结材料,实事求是补齐问题清单和整改工作台账。四是开展批评教育,提高思想认识。集团班子成员在主动认领责任、开展自我批评的同时,分别对3家公司党组织书记进行教育批评谈话。五是加强思想指引,做好政策宣导。集团党委把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部署要求,作为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的固定安排,开展专题学习,编制“事转企”及“三项制度”改革政策文件汇编。进一步强化二级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分层分类分级细化核算单元,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思想转变。8家二级公司制定“事转企”、“三项制度”改革政策宣导工作方案,通过培训座谈、现场交流、调查问卷等形式,进一步加大事转企改革政策及成果的宣传力度,收回调查问卷568份,职工“事转企”及“三项制度”改革思想转变初见成效。
2.落实全面深化企业改革要求有差距问题。
(1)针对“落实党组织在国有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论述及有关文件,提高“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重要性的认识,巩固和强化了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二是修订《辽宁省辽勤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三是加强对各二级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指导检查,印发《辽勤集团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试行)》并要求二级公司制定上述清单,同时规范各二级公司公文管理。四是要求二级和三级公司全面自查公司章程,及时进行重新修订和健全完善,明确将“党组织领导班子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列入章程中。五是对二级、三级公司的《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进行集中验收;各二级、三级公司的《公司章程》均已达到整改要求,并经集团党委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时,集团要求各二级、三级公司迅速启动《公司章程》工商管理局备案程序,确保此项整改内容有效解决,落实落地。
(2)针对“落实法人治理结构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集团和二级公司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三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二是集团于2020年12月底进驻两名外部董事,2021年2月再次申请继续向集团派驻3名外部董事,以便于有效解决党委会与董事会高度重叠的问题。三是集团党委聘请专家研究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并认真组织学习,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中各层级的职责权限。四是2020年11月16日起集团党委会和董事会分离,进一步明确党委会和董事会的权责边界,有效发挥董事会决策职能,完善集团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全面深化企业改革要求。五是集团党委于2020年两次集中研究《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相关议题,2021年1月党委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此议题。2021年2月7日至4月21日,已召开6次总经理办公会,明确了总经理的权责边界,实现总经理对集团生产经营工作的有效管理。六是集团制定完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七是辽勤集团是国有独资企业,未设立股东会,集团已就派驻监事事宜进行沟通,以便尽快设立集团监事会,补齐管理短板,完善治理结构,让“三会一层”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作。八是要求各二级公司制定党组织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自2021年3月起,各二级公司党委会(党总支会)与总经理办公会也实现分离。
3.对深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视不够问题。
(1)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树得不牢”的问题。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树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和《下好先手棋 打好主动仗——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综述》《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内容,树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二是切实摸清集团办理结构性存款和理财产品的底数,提高金融政策水平,明确风险系数和整改方向。重新梳理集团资金池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和理财产品情况,全面排查风险点。三是完善报告事项,规范报告程序,以坚决的态度做好立行立改。集团党委会专题研究购买理财和结构性存款事宜,制定《辽勤集团总部银行账户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一步,集团将严格按照《辽宁省国资委权责清单》及相关要求规范执行。四是建立健全集团投资管理体系,全面提升防范投资风险能力。制定《辽宁省辽勤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辽宁省辽勤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构建上下贯通、权责清晰、管控有序、风险可控的全面投资管理体系。五是举一反三深入整改,强化集团在财务、审计、风控、纪检等领域管理,筑牢安全防火墙。全面强化财务系统风险防控,推动各二级公司制定投资管理、资产处置管理、银行账户管理、资金管理4项制度,完善了7项制度;强化审计情况梳理,成立审计部门,提高督导检查能力;制定《辽勤集团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推进方案》,深化集团风险管控体系建设。
(2)针对“风险防控体系不完善,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一是党委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学习教育重要内容之一。学习《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二是聚焦重点问题,全力防范化解风险。调整有关同志工作岗位,免去相关职务,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起草《辽宁省辽勤集团有限公司中层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兼职数量、程序等有关要求。三是排查集团本部中层领导人员在二级公司兼职取酬情况。共排查17人,不存在兼职取酬情况。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到位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1)针对“集团党委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有偏差,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履行主体责任、改进工作作风、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精神,把握从严治党正确方向,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主动认领,纠正偏差。有关责任人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认领问题,严肃认真地开展自我批评。三是集团党委组织修订《辽勤集团党委议事规则》。明确了议事范围、议题确定、议事规则等具体内容,落实党委对重大事项前置研究讨论的要求及党委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程序。四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印发《辽勤集团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通报5起违纪违法问题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五是强化集体讨论研究。重新完善并印发《辽勤集团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清单》等四个清单,组织层层签订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党员全覆盖。六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辽勤集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2)针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缺失”的问题。一是切实将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层层传导压力责任。召开2021年辽勤集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党委书记代表集团党委作《辽勤集团党委2020年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报告》,研究部署今年工作重点,提出工作要求。班子成员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进行述职,二级公司党委(党总支)书记对履行本级党委(党总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汇报。二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印发《辽勤集团党委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明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点任务,推动集团各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集团党委主体责任,突出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具体内容,压实职能部门职责,明确集团各级党委(党总支)成员应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逐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四是集团党委成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各级党组织沟通协调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并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目标奖励等挂钩,推动集团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监督管理。五是深刻反思督导排查。在集团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中补充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内容,对集团八家二级公司2019和2020年度班子总结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19名二级公司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审核,对涉及整改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谈话。六是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集团领导班子深入二级公司党委(党总支)进行座谈交流,围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形成我为群众办实事促振兴调查问卷1154份。
2.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力量薄弱”的问题。一是强化政治意识,着力解决履职力量不足问题。在集团内部公开选聘素质好的党员,集中对3名同志进行面试考核,有1名同志补充到纪检监察部工作。目前空缺3名,将扩大选才视野,优化知识结构,积极配备。二是坚持制度执行,做到立行立改。集团在设立党委的3家二级公司,分别任命纪委书记,并组建党群纪检部,配齐专职干部。其他5家二级公司由领导班子成员兼任纪检委员,并配备兼职纪检干部。目前,集团二级公司纪委书记、纪检委员配备率已达100%。同时,通过基层党组织按照组织工作程序,通过换届选举,产生纪检委员,并将名单报送集团纪委。三是树立责任观念,提高专业化能力。集团纪委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深化全员培训,研究制定了《辽勤集团2021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四是推进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制定《辽勤集团纪委2021年度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全体纪检干部学习《全员培训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题库部分内容并进行在线测试,邀请省纪委专业能力突出的干部为集团纪检干部授课,进一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专业性。五是坚持长期整改。制定《加强纪检干部学习培训专项整改方案》,加强“四种形态”的运用、常用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的培训。强化岗位实战练兵,不断提升审查调查、监督执纪能力。
(2)针对“问题线索查处不及时”的问题。一是规范履职,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监察派驻作用,提高办案质效。加强对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制定处置方案。二是准确把握纪检监察证据标准,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该问题线索立案后,法院迟迟未进行判决。2020年末省委巡视期间,集团纪委提高认识,克服等待思想,多次了解进展情况。2021年2月20日,集团纪委收到判决书,根据管理权限,监督指导集团所属某二级公司办理,现已给予该责任人(政治面貌:群众)降级处分,工资标准由中级工降为初级工,自2021年3月16日起留职察看一年,停发留职期间绩效工资,扣发拘役期间所领取的工资薪酬,并在集团进行通报,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增强政治自觉,对反馈问题立行立改。集团某党员2019年9月即将临产。集团纪委于2020年9月21日,开展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经集团纪委综合分析研判,该问题不属实,已于2021年1月12日澄清了结。四是跟踪督办,强化制度执行。对正在办理、尚未完成的问题线索根据工作实际,依规依纪依法办理。15件未办完问题线索已办结13件,因需上级纪检机关和法院协助办理,现有2件未办完,暂存率为0。五是加强业务指导,推进案件质量提升。集团纪委将按照监督执纪规则等要求,督导二级公司纪委(纪检部门)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处置要求,做到件件有着落。
(3)针对“执纪问责‘宽松软’”的问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集团纪委书记认真反思,深刻领会从严治党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集团纪委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精准用好问责利器。二是立行立改,做到敢抓真管。集团纪委对3起案件再次分析研判,提出处理意见,已对2名党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1名职工(政治面貌:群众)给予记大过行政处分,并进行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强化制度意识,完善制度建设。印发《辽勤集团党委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增强制度意识,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提高专业化水平。
(4)针对“警示教育作用未充分发挥”的问题。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集团党委、纪委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强化把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发挥案件查办问责的治本功能。二是强化以案说法,以案释纪。4月1日,集团纪委对本集团5起违纪违法案例,在集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上公开通报。同时在集团二级公司领导班子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党员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3.工作作风存在差距,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1)针对“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的问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思想、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杨晓渡在辽宁调研时提出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新阶段作风建设的要求。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制定《辽勤集团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推进作风专项整治落实,健全完善作风建设方面的督导考评机制和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不断强化整治工作成效。三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辽勤集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改进文风会风。学习先进办文制度,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切实解决管理链条长、审批周期长、办事效率低等问题,彻底解决以文件落文件,以会议落会议的问题。四是持续纠治“四风”。对各二级公司公务用车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排,根据排查情况,结合政策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五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取得成效。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组对各部门、各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打分,先后完成3次督导,及时推进专项整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2)针对“制定工作制度不够严谨”的问题。一是通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提高认识,并加强制度建设,修订《辽宁省辽勤集团有限公司公文处理办法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公文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强化规范性审查。三是《辽宁省辽勤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于2021年1月重新修订后以党委正式文件(辽勤党委〔2021〕9 号)印发。同时,重新以党委文件制发《辽宁省辽勤集团有限公司“三议一报告一执行”决策机制实施办法》等四个文件,同时废止原以集团行政文号印发的文件。四是集团各部门和二级公司举一反三,对已发文件认真梳理,加强作风建设,避免存在形式主义问题。五是修正错误表述。按照《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中关于“基层联系点制度”相关规定,修正《辽勤集团基层联系点制度》有关矛盾表述。六是推动基层党组织换届。自下而上完成集团基层党组织换届后,选举集团党代表,落实《党代会代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截至目前,已制定《辽勤集团党委下属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方案》,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完成7家二级公司下属党支部(党小组)架构的优化调整和换届工作。
(3)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通过座谈交流提高对党委会、董事会等会议记录重要性的认识,保证记录内容的原始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为日后工作查考提供有力依据。二是规范工作流程。要求有关记录人员对各类重要会议认真详实记录会议内容,会议记录要经审核后妥善保管。同时,按照《集团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管理规定》要求,对需要查阅的会议记录、纪要档案,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三是对电子会议记录实行专门电脑存储,并采取电脑开机密码和电子文件加密双重管理,党委会按规定需使用专门记录本手写记录。四是对集团各部门和二级公司相关电子会议记录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并整改,加强对二级公司会议记录的规范性指导和审查。五是要求“以电子版会议纪要代替党委会会议记录”的3家二级公司党委,对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深刻检讨,并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4.执行特殊岗位通讯费政策依据不充分问题。
针对“执行特殊岗位通讯费政策依据不充分”的问题。一是集团本部和二级公司学习《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实施细则(试行)》,提高对依法治企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依法治企能力建设,并加大合规性审查力度,确保政策依据充分。二是查找集团领导班子特殊岗位通讯费用报销依据。三是从3月起,立即暂停特殊岗位通讯费用报销,停止业务人员通讯费用报销,待有关部门确认依据后,按规定执行。同时,组织集团各部门和所有二级公司对各类费用报销进行全面梳理,汇总自查情况,确保各类费用报销政策依据充分。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
1.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对健全完善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开展中心组学习。学习习近平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把党建设得更加有力》重要文章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提高对党的组织路线的认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二是开展党务工作培训。3月30日开展集团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对集团换届选举工作及党支部工作进行培训。三是认真开展述职评议。召开辽勤集团2020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会议,准确掌握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重点点评、责令整改,提高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认识。四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辽勤集团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召开2021年辽勤集团党建工作会议,传达全省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会议精神,部署集团2021年党建工作。五是启动党代会筹备工作。集团党委成立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修订《中共辽宁省辽勤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六是推动基层党组织换届。自下而上推动基层党支部、党总支、党委换届和党代表选举工作,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截至目前,已制定《辽勤集团党委下属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方案》,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完成7家二级公司下属党组织架构的优化调整和换届工作,结合实际设置党支部或党小组,由原来的43个党支部调整为48个党支部15个党小组,方便党组织开展活动。
(2)针对“对工会、团委等群团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群团工作会上的讲话和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上的讲话精神为牵动,强化青年理想信念教育,面向集团广大团员青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讴歌建党百年时代发展。下属有关企业获评“2019-2020年度辽宁省青年文明号”、全国妇联授予的“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进一步激发团员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青春正能量的热情。二是开展排查建立台账。摸清集团团员青年的基数和分布情况,梳理构建集团团组织架构,为辽勤集团筹建集团团委及下属各级团组织奠定基础。三是推动工会组织建设。研究制定《辽勤集团工会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规划》(征求意见稿),督导二级企业开展会员会籍信息核查录入工作,统筹推动三级企业工会转隶并入集团工会工作,关注特殊群体职工的个性需求和特殊需要,将党的政策、组织的关爱送到职工手中,解决职工的实际问题。四是丰富群团活动载体。研究制定《辽勤集团工会委员会2021年度载体活动开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以11项具体活动措施为抓手,全面提升群团工作质量。五是推动工会主席选举。经省总工会批准,集团履行相关程序,于5月31日召开了第一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集团工会主席。六是筹建集团团委。成立集团团委筹备工作组,按照《团章》及《共青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等规定要求,准备召开第一次团员大会的有关材料,于5月31日召开了共青团辽宁省辽勤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共青团辽宁省辽勤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届委员会,组建集团团委。
(3)针对“对党费预算、使用管理等情况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强化制度执行。组织召开2021年辽勤集团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就贯彻落实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内容进行培训,严格执行《辽宁省党费工作细则(试行)》及集团党费使用相关规定。二是强化督导落实。责成有关二级公司党总支限期就党费使用不充分问题进行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结果,梳理党费使用项目,进一步规范党费管理和使用。三是深化举一反三。下发《关于督导党费预算落实情况的通知》,对各二级公司党委(党总支)一季度党费预算执行情况和党费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四是明确决策流程。制定2021年度自管党费使用预算计划,明确集团年度党费支出预算,报集团党委审议;各二级公司自管党费使用预算报本级党委会(党总支会)审议通过后,报集团党委备案。
2.党内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习近平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深刻理解全面落实组织路线的实质内涵,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懈地做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国企落实落地。二是严格遵守规定程序。会前,集团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思想,充分交换意见,尽到把关责任,切实增强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教育质量和政治功能。会上,相关责任人针对巡视反馈指出问题,结合“以案释纪明纪、不忘初心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任务要求,严格对照检查,开展自我批评。三是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成立8个指导组分别对接8家二级公司,对各二级公司班子和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前期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并现场参加各二级公司民主生活会,确保督导落实取得实效。
(2)针对“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认真对照检查。集团相关责任人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认领省委巡视组对辽勤集团反馈问题,针对党的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强化思想认识,明确改进措施。二级公司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分别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19名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领导干部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反思自身问题,明确改进方向。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集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辽勤集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压紧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主体清晰、责任明确、保障到位的党建工作运转机制,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召开2021年辽勤集团党建工作会议,传达全省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会议精神,部署集团2021年党建工作。三是开展批评教育。集团班子成员根据分管领域,分别组织开展对6名党组织领导干部未参加所在支部召开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问题及13名领导干部未按要求在所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或自我批评的问题开展教育谈话,严肃指出问题,各有关人员诚恳接受组织批评并提交思想认识书面材料。四是开展随机抽查。通过现场查阅资料的形式,抽查2家二级公司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情况及有关人员检视自身问题、履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提出现场反馈意见,要求立即整改。
(3)针对“组织生活会还存在走过场现象”的问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集团班子成员以个人自学的方式,对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把党建设得更加有力》重要文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政治生活相关文件进行再学习,二级公司班子成员同步开展学习。二是开展专题培训。召开2021年辽勤集团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对民主生活会流程、组织生活会流程、双重组织生活会相关规定等方面开展专项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者工作水平。三是严肃批评教育。对存在此现象有关同志进行教育谈话,涉及人员形成书面检讨材料,并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问题进行深刻检讨。四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印发《基层党的组织生活要求》的通知,对开展“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提出具体要求。随机抽查二级公司支部记录本,就记录内容进行督导检查,现场提出反馈意见,要求立行立改。五是严格考核。每年定期对下级党组织进行检查抽查,将党建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指标,与薪酬绩效挂钩。
3.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有关制度有差距问题。
(1)针对“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集团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首先要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的重要指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着力解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不严格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修订《辽宁省辽勤集团有限公司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程序》,进一步明确考核、考察、建档等工作程序。三是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落实回避制度,规范细节安排和会议管理,做好回避事项的提醒。
(2)针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对照检查,强化政策学习。集团相关责任人主动认领问题,开展自我批评,集团党委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若干问题解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提高对政策的理解。二是明确个人事项报告的范围。起草《辽宁省辽勤集团有限公司中层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针对“未查核比对就出具如实填报的结论性意见”等工作不严不实现象进行自查,相关领导逐级约谈责任人,对责任人进行谈话教育。三是加强对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兼职情况的管理。在起草的《辽宁省辽勤集团有限公司中层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在所任职企业的下属企业或其他企业(包括全资、控股或者参股企业)兼职,不得超过3个。集团中层领导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兼职的,必须报集团党委审批。全面清理排查二级公司中层以上人员在企业兼职情况,免去兼职数量超过三个的2人部分兼任职务。
(3)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集团党委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对档案信息化提出具体要求,全面推进档案准确性、完整性核查工作。集团组织部认真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辽宁省辽勤集团有限公司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对集团本部人员、二级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共计185人的档案信息进行核查,补充缺失档案材料500余份。二是稳步推进二级公司档案整理规范化。组织档案管理人员集中培训,印发《辽勤集团深入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督导二级公司档案规范化整理、专项审核工作,以电话回访、抽查检查形式加快二级公司档案整理工作进展。目前,各二级公司档案规范化整理、专项审核工作稳步推进、进展顺利。三是开展专项人事核查工作。由集团组织部派出专项工作组,赴有关人员入党时单位、相关部门了解情况、收集材料,核实入党情况,有关部门出具相关意见。
(四)对审计反馈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工作重视不够
1.落实审计整改责任不够有力。
针对“落实审计整改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认识和领导。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及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集团党委先后4次召开党委会,对建立独立审计机构、离任审计组织领导、财务专项整改工作等进行研究部署,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领导统筹;集团总部成立审计部,党委书记直接负责,体现审计工作独立、客观;成立以集团纪委牵头的离任审计整改推进小组,制定详实工作方案,扎实有序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二是集团各位党委委员积极推动审计整改工作。集团党委书记多次与有关部门沟通,研究集团法人治理体系建设、外派董事及监事问题。此外,还担任房产确权攻坚推进组组长,协调产权划转及土地确权等问题。其他班子成员分别赴省、市有关部门协调沟通,推动专项整改问题取得积极进展。三是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对有关专项审计问题及审计报告认真分析研判,形成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各单位成立了审计整改推进组,制定了整改推进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结果、整改进度等,按计划有序推进;对各单位整改进度进行实时跟踪,掌握各单位整改进度和存在问题,及时汇总并分类指导;组织召开专家审核协调会议,邀请原审计单位专家对各单位整改措施逐项审核把关,制定《整改项目完成时限表》。四是加快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启动集团内部控制及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工作,按照一年基本完成、两年基本完善的目标推进,实现集团管控制度化、规范化;对审计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各二级公司全面梳理排查相关制度,新建或修订4个方面27项制度,涉及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人事管理、档案合同管理等。五是关于审计报告中涉及的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兼职取酬问题。对违规取得的报酬予以退回,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2.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推进工作不到位。
针对“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推进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召开集团党委专题会议。组织有关单位对主题教育以来三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对整改措施实效性进行研判。二是强化理论学习教育。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以学习习近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有机融合,通过上下联动理论学习研讨,制定辽勤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自学清单,开展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调研等举措,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将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和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作为“十四五”规划编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聚焦问题短板,明晰规划路径和发展方向,形成组织、实施、督导、落实、评估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强化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落实全面深化企业改革要求,完善集团法人治理结构,集团党委聘请专家研究修订《中共辽勤集团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试行)》《辽勤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试行)》及《辽勤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中各层级的职责权限,八家二级公司同步开展制定修订工作。自2021年3月起,各二级公司党委会(党总支会)与总经理办公会实现分离。四是加快推进内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研究制定《辽勤集团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计划在两年内建立起集团及各子公司协调一致的风控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即建即用、务求实效、突出重点、上下统合的风控管理效能。五是在对标对表学习交流中提升服务意识。针对“大厦前厅部新员工多,业务能力素质偏低,服务质量不稳定”问题。通过与员工谈心谈话、加强业务培训、完善考核制度、建立奖励机制等具体举措,提升员工的自身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在对标对表学习交流方面,每年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一线岗位员工分别到有关市内五星级酒店进行考察,对标学习先进管理理念,查找自身短板、弱项,以借鉴服务成功案例的方式,依托“金钥匙”服务品牌,在现有业务基础上增设个性化服务和定制服务项目,制定《前厅部卓越服务手册》《微笑服务评比方案》,将“对标对表”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对客服务标准化的实际举措。不断完善部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将个人绩效与部门绩效相挂钩,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制定并实施部门“星级服务员”考评办法,定期将优秀案例发至前厅部员工群内,以树立标杆典型的方式激励部门员工学先进、找差距、促赶超。通过完成此项问题的整改工作,前厅部员工的精神面貌和整体接待服务水平得到不断提升,取得了良好成效。
三、巩固扩大成果,持续在深化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上聚焦聚力
两个月的集中整改过程中,我们学思践悟,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巡视整改的重大政治意义。省委巡视是政治巡视,在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中,必须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政治原则作为最高原则,把政治标准作为最高标准,以巡视整改成果检验“两个维护”的政治忠诚。无论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还是推进改革发展,只要下定决心、动真碰硬、一抓到底,就一定会抓出新气象、抓出新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省委各项工作要求,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抓好,保持从严治党的态度不变、决心不减、标准不降、尺度不松,团结带领集团广大干部员工坚定信念、不畏挑战、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奋力开创集团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辽宁的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坚决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坚决做到“五个必须”,坚决防止“七个有之”。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为抓手,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弘扬新时代辽宁精神,以良好政治文化涵养,为集团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持续做好巡视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始终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巡视新要求,以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用扎实的整改成效向省委交上一份合格答卷。深入学习领会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认真思考,深研细究,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立行立改与长期推进相结合,在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上构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长效机制,聚精会神抓整改、抓改革、抓发展。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防止反弹;对整改未完全到位的事项,继续紧盯不放,督促尽快完成;对需长整改的事项,持续跟踪问效,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工作成果,确保全面如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三)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集团党委将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要求,持续加大“四风”问题整治力度,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挥集团党委、纪委作用,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格做好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向基层延伸。
(四)全面推进“十四五”规划发展蓝图
以高质量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为契机,充分发挥集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围绕现代服务业,以“服务辽宁、输出辽宁”为使命,坚持创新引领、市场导向、资本驱动、资源统筹,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成为企业战略清晰、产业结构合理、主导产业优势明显、培育产业动能强劲、数字科技应用领先、实业与资本双轮驱动的省内一流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努力开辟一条体现新时代辽宁国企特点的、具有推广示范性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新路。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1578229;邮政信箱: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号辽勤集团本部办公室;电子邮箱:lqjtjjjc@163.com。
中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0年9月25日至12月21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1年2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法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2021年3月至6月,省委巡视组对省法院党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回头看”,2021年8月反馈了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省法院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全省法院首要政治任务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省委第三巡视组对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巡视是新形势下省委对全省法院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以及省法院党组及班子成员履职情况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是对省法院各项工作特别是管党治党工作的有力促进和强力保障。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全面客观地指出省法院党组在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省法院党组把准脉搏、找出病灶、查明病因,开出了一剂对症下药的良方。省法院党组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张国清书记对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纪委曹远航副书记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的要求,切实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巡视整改的现实紧迫性,对反馈意见照单全收。省法院党组把巡视整改任务的落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在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认真组织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学习研究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扎实部署整改工作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对反馈的问题逐条分析原因,深入查找症结,明确责任分工,逐项对号入座,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责任到人、到部门。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标对表反馈意见,从主观上找原因,从自身上找差距,从思想上找根源,深入查摆问题,不回避、不遮掩,真认账、真反思,不折不扣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召开全省法院巡视整改落实动员大会,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巡视整改对辽宁法院事业发展的先导性、战略性、基础性意义,把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查找差距、发现问题、弥补漏洞、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良好契机,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持续改进作风、提升法院形象的难得机遇,坚决把解决问题放在整改工作首位,坚持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形成以上率下、全员参与的工作氛围,为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思想基础。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强化省法院党组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成立省法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郑青亲自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分别担任副组长和成员,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调度整改工作。为合理有效开展整改任务落实,成立6个工作专班,逐项、逐级、逐部门抓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实现整改工作责任全覆盖。制定《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实施方案》,围绕具体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列明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要求责任部门对每一条具体问题都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研究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确定完成时限。明确各工作专班职责,针对认领的每一条具体问题,制定细化整改措施,责任到人,并严格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整改落实工作调度推进会,逐项调度,动态管理,挂图作战。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重点、难点问题严格督办,对可以销号的问题由责任部门、主管副院长、专班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层层把关验收,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取得实效。严格跟踪问效,及时掌握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分析研究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坚决防止出现敷衍塞责、搞“面子整改”等情况,确保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降标准,实现精准整改。坚持全省法院巡视整改“一盘棋”,要求各级法院对照省法院整改实施方案,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工作方案,举全省法院之力深入查摆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形成全省上下一体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是把握工作重点,确保整改落实。科学统筹巡视整改与重点工作任务,共同部署、共同推进,党组书记、院长郑青作为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动员,逢会必提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并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党组把整改工作与抓好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结合起来,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整改工作与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结合起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在全省各级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把整改工作与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结合起来,着力构建素质过硬的法院队伍;把整改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履行职责使命,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把整改工作与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坚决整治法院系统顽瘴痼疾,建设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把整改工作与推动司法改革结合起来,堵塞制度漏洞、完善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为法院发展夯实制度基础;把整改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促进形成全省法院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紧抓反馈意见,聚焦重点问题,扭住关键环节,坚决全面整改、深入整改、彻底整改,做到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不手软,不推卸责任,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对于可以马上解决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于不能马上整改到位的问题,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限期整改;对需要长期努力才能解决的问题,集中攻坚,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常态化整改,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不遗余力、不打折扣地将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一竿子插到底,确保除病灶、出实效,如期完成巡视整改各项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将巡视整改的每一项工作整改到位
省法院党组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4个方面30个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要求不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关于“理论联系实际融会贯通不够”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省法院党组建立并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学习机制规定,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对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和党组中心组学习个人发言作出“结合工作实际,不能泛泛而谈”的明确要求;将调研工作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方案,建立院领导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扎实开展调查研究,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工作调研,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带着问题学,带着课题走,切实做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机关党委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的重点内容,把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作为理论学习的重点环节,规定相应的必读书目,进行专题学习;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省法院2021年教育培训计划》,举办全省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全省中级法院政工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培训班,有计划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
三是关于“以习近平法治思想部署法院工作、破解司法实践难题有差距,司法建议没有发挥应有作用”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审判管理办公室制定下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明确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为办理司法建议的主体责任,发出司法建议的部门要对司法建议的效果及时跟进,明确答复时间,不能按时答复的,要及时提醒。规范建议办理程序,结合最高法院的相关意见明确了司法建议的适用范围、分类、格式要求;规范了司法建议的提出、审核、决定及签发流程。同时,明确省法院司法建议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对拟发送的司法建议书统一登记编号和审核,督促各承办部门及时反馈司法建议效果,对司法建议工作整体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积极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举办视频培训班,对全省法院司法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业务培训。
2.服务保障“法治良好”营商环境有缺位的问题。
一是关于“司法保护知识产权力度不够”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民三庭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制定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22条具体举措。同时为落实省委关于大力提高侵权成本、有效降低维权成本的具体要求,制定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提高侵权成本、有效降低维权成本的实施意见》,从树立新审判理念,切实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等4个方面提出49条具体举措,为全省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司法保护职能作用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有力指导。全省法院担当作为,立行立改,勤奋敬业,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在受案增幅明显的情况下,结案率也大幅提高。截至8月底,全省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5496件,审结3618件,结案率为66%。案件平均审理周期47天,同比缩短21天。加大知识产权犯罪惩治力度,全省法院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28件,审结79件,判决人数175人,罚金总额为4618万余元。
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2021年4月23日召开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发布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中英文对照),通报本辖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公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各种宣传活动传递法院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好声音”、“正能量”,营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浓厚氛围。
根据全省知识产权审判的发展趋势,持续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进一步完善与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三合一”审判机制相适应的案件管辖制度。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三合一”审判机制在沈阳和大连已经完成。为推进全省改革,及时调整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并召开协调会,学习传达省委巡视“回头看”意见和院党组会的精神,分析当前全省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的形势,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对如何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进行了讨论,提出了落实措施。结合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新形势,同时为解决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管辖层级的问题,向最高法院报请对全省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进行调整,增加三个基层法院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认真梳理行政案件现有管辖布局的特点,在符合有关改革试点要求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方案,努力实现全省法院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向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集中。
自2021年3月开始积极推动设立沈阳知识产权法庭,6月28日最高法院批复同意沈阳中院内设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专门机构,省编委于8月下旬批复同意设立沈阳知识产权法庭,现已对沈阳知识产权法庭的案件管辖进行了调整。在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沈阳知识产权法庭正在积极加快建设进度,预计于12月份竣工。
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专项业务培训常态化。5月28日组织召开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总结近三年知识产权审判成绩和经验,深入分析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同时也以“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业务培训。8月26至8月27日又举办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培训,邀请北京、广州知产法院法官和辽宁大学教授授课,全省70余名知识产权审判干警参加培训。
二是关于“司法为民意识不牢固”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审管办按照《关于审判流程管理的工作规则(试行)》规定配置智慧法院系统,对审限变更事项智能提醒,严格审批管理,明确审核、审批的管理职责,明确审核、审批的程序要求和时间要求。建立长期未结案件管理台账,对全省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进行台账式管理,每月动态更新台账内容;完善“四定”管理机制、积案清理通报机制、甄别管理机制、督促检查机制等积案清理长效机制;对清理案件数据和新增案件数据进行通报。加强闭环管理,对没有正当的长期未结案件限期清结,有法定理由的跟踪管理,在法定理由结束后及时督促清结,全省法院超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未结理由不充分的得到有效清理,有正当理由的未结案件全面纳入台账管理,定期督办,长期未结案件边清边积问题得到控制。
立案一庭按照最高法院2020年年底前召开的“杜绝年底不立案、不及时立案问题”专项会议要求,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院坚决贯彻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保证及时立案。2021年上半年,结合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法院条线顽瘴固疾整治工作,又在全省法院开展了针对“为提升结案率而在特定时间点有意控制立案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下发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省各级法院普遍实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当场立案,当场立案率达到近95%。
3.对审判权监督制约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关于“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不完善”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审判管理办公室制定《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细化院庭长、员额法官等不同层级主体的审判权力和责任,明确规定了法官行使审判权力的负面清单,实现对法官负面行为的监管。对审判权力清单中的审判管理权,在“四类案件”监管和流程管理中进行细化,嵌入“四类案件”监管系统和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对“四类案件”监管系统和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统一配置,全省法院统一监管规则和监管标准。
二是关于“案件质量评查不及时、不严格”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审判管理办公室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对2019年案件评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根据问题性质进行提炼、归类,吸收列入了2020年修订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案件质量评查的办法(试行)》,每年开展案件评查。强化重点评查制度,制定重点案件评查办法,明确省法院重点评查案件由省管一、二级高级法官领办评查;将最高法院2017年以来改判案件和有关部门交办案件纳入重点评查案件评查;组织省法院机关和全省法院开展案件交叉评查;落实上级法院发改下级法院案件评查制度,上级法院发改下级法院案件要同时对下级法院案件进行评查;组织业务骨干参与政法系统案件集中评查,对评查初步认定的瑕疵案件和错误案件进行复核评查,对错误案件,由省法院审判委员会逐一认定,组织全省法院对相关案件纠错补瑕;落实评查情况通报制度,及时通报评查工作情况;及时将案件评查情况向相关部门反馈和报送,推动评查结果在绩效考核、等级晋升及员额管理中的运用。
三是关于“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监管不力”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审判管理办公室联合立案一庭完善“四类案件”监管系统,增加“四类案件”自动识别项目,加大“四类案件”系统自动识别和标识力度,实现长期未结案件、涉国家案件安全案件、涉社会稳定案件以及上级法院发回或指令审理案件等类型案件的自动识别;加强对“四类案件”监管情况的管理,落实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四类案件”监管情况;加强对“四类案件”管理办法和系统使用培训,做到审判人员应知应会;全省各级法院全部实现“四类案件”网上监管,做到网上监管全覆盖。
四是关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审判管理办公室定期通报本院各业务部门文书上网和庭审直播数据,督促各部门及法官按规定推进司法公开,落实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关于司法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并在每季度的审判执行工作调度会上对司法公开工作进行调度。省法院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和庭审直播数量显著增加,上网率和庭审直播率提升明显。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关于“涉执行案件信访风险突出”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执行局制定了具体整治措施:①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利用全省法院执行廉政风险防控系统,有针对性地督办风险率高的法院,努力从根源上降低执行案件信访风险。②通过办理涉执信访案件发现和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问题。加大督办工作力度,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及时通过督办等方式限期解决,督促各中级法院不断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监督、协调力度,督促执行法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涉执信访案结事了。③进一步强化执行信访案件实质化解。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工作原则,加大执行信访案件集中清理和执行工作源头治理力度,定期跟踪信访案件进展,化解信访矛盾。④进一步规范各级法院执行行为。对于符合“一案双查”条件的及时启动,精准发力。⑤进一步加强培训。邀请最高法院相关专家集中授课,通过组织培训全面提升全省法院执行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全省法院执行廉政风险系统运行以来,风险点显著减少,信访案件办结率、化解率显著提高。各级法院树立起执行信访案件实质化解理念,不断提升案件质效水平。同时,通过将执行信访案件纳入执行监督工作程序,督促各级法院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信访问题。通过开展“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将符合“一案双查”条件的线索及时启动“一案双查”,切实整治了执行行为不规范问题,强化了执行工作系统管理。坚持源头治理,强化问责与保障相结合理念,进一步加大执行督办工作力度,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案件实际执结率;通过办理执行信访案件开展查纠,规范执行行为,努力提升执行案件的质量、效果,提高群众满意度,力争有效减少涉执信访的发生;强化涉执信访工作管理,努力克服疫情影响,保持工作高水平运行,对于信访矛盾较大、长期未能执结的执行信访案件,深入各级法院带案下访,解决实际问题;执行监督案件办实、办细,切实解决申诉人反映问题。积极主动接谈申诉人,依法审查,结合案件情况采取不同措施督办该案,力争获得申诉人理解和认可。
二是关于“财务管理风险依然存在”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计财处及时督促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采购项目,及时、据实开具发票及时报销,合理确定采购来源,杜绝集中在同一家公司采购现象。依照财务管理规定,参照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制度规定,重新梳理财务报销审批权限和经费支出流程,重新修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辽高法办﹝2021﹞20号)。明确一般性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经费)、非经常性支出(办公费、设备购置、基本建设、维修维护等)审批流程及重大开支金额,确定支付资金签批层级和签批权限,明确签批责任,既保证资金支出符合规定又避免多头签批,影响支出效率。充分发挥对财务支出的管理和监督职能,规范财务报销行为,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主管院领导要求计财处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挖掘剖析问题思想根源,立行立改,建立长效机制,并按照巡视整改要求,举一反三自查其他方面的问题,及时堵塞漏洞,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在计财处召开的巡视问题整改专题会议上,计财处主要负责人带头做了自我批评和深刻检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相关问题责任人也深入剖析了问题根源,做了深刻检讨发言。目前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毕,建立了长效机制,明确重大开支额度,合理确定资金审批权限和层级,确保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支出,杜绝违规现象发生。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上级财政部门规定发生修订变更情况时,及时修改我院财务管理办法,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强化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和政策把握能力,机关财务工作规范有序。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
1.履行“两个责任”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关于“落实制度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机关党委重新修订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辽高法〔2021〕37号), 成立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召开了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进行专题分析研究,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锻造新时代过硬法院队伍。集中组织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设立专门谈心谈话记录簿,并定期发布提醒通知,确保应谈尽谈,帮助处于违纪边缘的党员干部悬崖勒马,及时改正,强化监督的效果。
二是关于“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院党组结合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在逐一进行工作分工的同时,明确“省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审委会专职委员履行‘一岗双责’,负责(监督)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并将落实“一岗双责”纳入年度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述职考评的内容,推动提升领导班子抓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强化工作落实。
三是关于“领导督促机关纪委履职不力”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院党组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和机关纪委换届工作,印发《2021年省法院机关党的工作要点》(辽高法办〔2021〕7号),指导做好“两委”换届相关准备工作,已向省直机关工委提交了换届申请,正在按条例规定的程序推进换届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会议,推动日常工作有效开展。
2.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关于“对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督察室与审判管理办公室根据新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审判执行以外的具体工作情况,重新梳理汇总了省法院各部类、各部门在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分别从共性廉政风险点以及院领导、中层干部、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等6个方面梳理细化出135个廉政风险点,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61项。深入推进省法院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扎紧制度的笼子,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增强干警防范风险意识,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关于“廉政监察员制度形同虚设”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督察室进一步明确廉政监察员选任条件,由各部门党支部副书记或纪检委员兼任,协助所在党支部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相应工作;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对工作成绩突出廉政监察员,在晋职晋级上优先考虑;加强考核管理,将廉政监察员履职情况纳入年终工作考核,验收廉政监察员年度工作成效,根据考核结果,对不能正确履职廉政监察员,及时进行改选;加大培训力度,将廉政监察员培训纳入全省法院督察干部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廉政监察员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廉政监察员的日常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增强了审判执行“一线监督探头”监督作用;建立长效机制,根据最高法院即将出台《人民法院督察工作条例》,重新定位廉政监察员职能职责,对应建立完善省法院廉政监察员相关制度规定;选派廉政监察员参与接访、案件查办、审务督察、司法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加快在实践中锻炼成长。
三是关于“民事审判和执行领域风险突出”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民事审判和执行部门切实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尤其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地用理论武装头脑,为塑好人品、干好工作、尽好职责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切实加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廉政教育,发挥党支部、领导干部、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民事部类全体干警守住用权、做人、处事、交友的底线;紧紧围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教育引导民事法官严守党纪国法,自觉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强化制度建设,制定《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对包括民事审判执行领域廉政风险点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制定了防控措施、工作机制;对《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流程管理的工作规则(试行)》中审判流程管理和审批规则进行了调整,明确审限变更、延长等权限由主管院长或院长行使;扩大《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监督范围,增加五类案件进行立案标记,切实履行院庭长各项监督职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报告制度,防止内外部人员插手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交往,确保廉洁公正司法;严格执行审限管理制度,切实落实扣除审限、延长审限、中止审理等审限变更审批程序;强力推进长期未结案件和超审限未结案件专项行动,对1年以上未结案件纳入自动监管范围,制定台账,细化责任,促进在审限内结案正常状态尽快实现;严格司法办案的程序要求,强化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程序意识,充分运用信息化办案平台系统,堵住民事审判工作中的漏洞,强化流程节点监控,完善防控措施,实现办案全流程监督管理;严禁合而不议,充分发挥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定向把关作用,切实加强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制度落实落地,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进一步约束法官八小时工作之外的言行,做好法官家庭成员的管理教育,努力实现监督内容和监督领域全覆盖,确保“不能腐”落到实处;始终保持反腐的高压态势,使法官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做到正确对待权力、谨慎使用权力、不敢滥用权力。严格执行司法公开、判后答疑、案件评查等制度规定,持续开展案件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判后答疑、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的监督,促使法官依法履职,确保“不敢腐”落到实处;深入开展“拖延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问题”专项整治;开发“执行廉政风险防控系统”的应用,推进执行信息化与内部监督管理相融合,科学评估执行法官可能面临的廉政风险;加强“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的应用,简化案款发放审批环节,减少案款滞留时间,确保每一笔执行案款精准归集、精准发放;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交办线索及时督查跟进,主动搜集案件线索,加强对下级法院的有效监督管理,确保每一案件都得到切实有效的落实;制定《辽宁省法院系统回应群众关切开展超期未发放执行案款清理活动的工作方案》,聚焦法院系统超期未发放执行案款问题,着力解决执行案款滞留,确保执行案款依法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化解执行廉政风险;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实现对执行案款的科学管理,降低司法成本和廉政风险;以执行队伍廉政建设为核心,大力推行执行队伍建设,进一步举措中长期坚持,充分发挥省院执行局的职能及绩效考评的作用,及时发现案件的问题及队伍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精准整治;继续大力推进执行实施权改革,繁简分流,分段集约,杜绝权力寻租的可能,围绕执行37份风险点,提前预警,事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督,依法公正实施,及时纠错。
3.作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关于“密切联系群众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立案一庭在2020年1月制定印发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领导干部接访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省法院领导干部接访工作除个别月份受疫情影响暂停外,已恢复常态化运转,并将接访情况及时报送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关于“工作落实慢作为”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办公室对2021年1月份以来收到文件进行梳理检查,加快现存文件办理流转速度,对新收文件做到即收即办;及时调整传阅文件流转方式,将集中传阅文件方式调整为即收即传,提高传阅文件办理效率;修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文件管理,扩大无纸化办公范围,力争年度内非涉密公文大部分实行网上流转;研究设立阅文室,进一步规范密文的管理。通过健全制度,建立文件周转台账,规范登记程序,制作收文登记印戳,实现文件流转闭环管理。
立案一庭针对诉讼费退费不及时的问题,于2021年制定印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胜诉退费”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关于推进全省法院“胜诉退费”工作的规定》两个规范性文件,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相关退费工作。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有效
1.领导班子建设存在不足的问题。
一是关于“议事规则不完善”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办公室立即对2013年党组议事规则进行全面梳理,研学党组议事规则规定,对照上级文件和巡视整改要求,修订完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会议事规则》,《规则》对党组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及工作要求进行修改和完善,经党组审议同意后,立即印发实施。此外,《规则》还专门对党组决议事项落实的时限和督办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在全省法院落实落地。
二是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办公室对2013年党组议事规则进行全面梳理,查找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保障机制是否健全;修订完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会议事规则》,对党组成员会前学习、会中议事、会后落实作出明确规定,提高党组成员民主议事意识;进一步完善会议纪要制度,对党组会确定的工作专人督办跟进,保证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扎实落地;建立“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制度,为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提供制度保障。
计财处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提高对民主集中制的深刻认识,自觉强化对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管。向院党组提出修订财务管理规定的建议,明确“大额资金”额度和需要党组研究的具体经费支出事项。通过开展批评教育和建立长效机制,相关责任人已经认识到错误,并作出深刻检讨,并表示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修订并下发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辽高法办﹝2021﹞20号),明确10万元以上非一般性支出为“大额资金”和需要党组研究的具体经费支出事项。严格执行管理规定,重大事项“大额资金”支付时未经过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的不予支付。
三是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院党组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章》,把总规矩更好地立起来,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通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省委关于巡视整改落实的最新要求、张国清书记讲话精神的学习,提高思想政治认识和贯彻落实的精准度,组织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制发通知对党组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提出明确要求,并要求各支部将党组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报机关党委备案,机关党委派人员列席指导部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2.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关于“干部任免事项表决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人事处组织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等规定,熟悉掌握干部人事任免有关规定,修订完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会议事规则》,对党组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及工作要求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二是关于“执行干部交流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人事处认真学习《公务员法》《法官法》《辽宁省公务员交流工作办法》等法律制度,熟练掌握公务员交流的有关规定。对符合交流条件的处级领导干部经党组研究会后进行了交流。同时严格执行《政法机关(部门)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办法》《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办法》等文件规定。
三是关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滞后”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人事处认真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问答》,加强档案日常管理,严格规范档案查阅、复制和摘录程序,定期做好档案数字化录入工作,确保数字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确保与纸质档案一致。严格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干部人事档案的各项工作。
3.抓机关党建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缺失”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机关党委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各支部学习有关加强党建工作的制度规定,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省法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将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
二是关于“党建体制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机关党委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条例,认真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对机关党委委员工作分工进行重新明确,印发《2021年省法院机关党的工作要点》(辽高法办〔2021〕7号);启动机关党委换届工作,召开第八届党代会,推动实现党委班子组织建设健全,规范开展工作。
三是关于“党支部建设抓而不实”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机关党委认真组织各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任期、换届选举和补选等予以明确,指导规范各党支部按条例规定完成补选、换届工作,指导推动日常工作有效开展。
(四)落实审计监督发现和主题教育检视的问题整改不彻底
1.审计整改问题反弹现象突出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执行局安排专人到计财处财务科进行了核对,查明案件涉及金额及其他具体信息。第一笔款项转入破产管理人。第二笔款项由执行法院作提存处理。
问题中涉及的执行款项已及时发放完毕,均已按法律规定作出妥善处理,账号滞留执行款问题已妥善解决。
执行局今后办理案件,严格办案程序,严格执行案款发放相关规定,依法及时对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举一反三,在全省吸取教训,加强“一案一账号”监管,出现问题列入“一案双查”。
2.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办公室修订完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会议管理办法》,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重点对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发言时长等问题进一步作出规范,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会议交流发言人数、发言时间;科学制定年度文件和会议数量标准,每年第四季度组织各部门制定下一年度发文和会议计划,报省委办公厅审核;建立季度通报制度,每季度末将本季度发文和会议召开情况向全院通报,并提出整改落实意见。同时向省委办公厅备案,主动接受监督;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抓好省法院精文减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工作。加强发文审核,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召开会议数量和发文数量严格控制在省委规定要求的限度内,做到全年不超一会、不超一文。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整改成果推动整体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省法院党组充分认识到,目前全省法院巡视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是阶段性的,在很多工作上与省委的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整改的深度、广度还不到位。省法院党组将把握好这次解决自身问题的契机,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长期整改的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成果,转为服务保障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转为推动辽宁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全省法院各项工作上台阶、创一流,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
一是在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上下功夫。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之魂。作为政法机关、政治机关,各级法院党组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将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知行合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进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定力,站稳政治立场,坚守政治方向,切实以党的全面领导为全省法院工作掌舵领航。
二是在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上下功夫。将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作为全省法院谋划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十四五”时期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现实需要,把握大局、判明大势、抓住主责主业,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大局推进政治监督,在想问题、做决策、谋工作时,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切实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要求。
三是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上下功夫。以省委巡视“回头看”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省法院党组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切实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解决主体责任内容“虚化”、落实“空转”问题。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把管党治党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一级管一级、一级带一级,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全省法院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抓不好整改是渎职”的思想,对失职失责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倒逼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
(二)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巡视整改落实长效机制。
一是在发现问题的主动性上下功夫。把持续开展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推进各项工作发展的深刻启示启发和严肃提醒警示,举一反三,深入查摆法院建设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避免仅仅围绕省委巡视发现的问题故步自封,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的主动性、敏锐性、预见性,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工作,作为破解法院事业发展难题的重要抓手,不断促进辽宁法院各项工作在新时代实现新发展。
二是在强化工作机制上下功夫。以巡视反馈意见为抓手,紧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完善新型审判权运行监督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形成对审判执行工作以及法官司法行为的有效管控。推进监督工作和信息化建设相融合,利用智能审务督察平台,对庭审活动、诉讼服务实时监督管理。健全“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细化院(庭)长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的程序规则及权力边界,实现法官行使审判权和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监督权全程留痕、相互监督。全力改进执行工作,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和“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建设,完善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发挥“三统一”机制作用,强化对下指导,严肃整治执行不规范行为,促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形成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发挥诉讼程序监督制约功能,确保审判权依法正确行使,不断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是在加强内部监督措施上下功夫。以完善党的领导监督机制为统领,一体贯通党内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判管理、队伍管理的监督职能,形成监管合力,实现对法院工作各个环节监督的全面、有效覆盖,推动各项铁规禁令生效发力。依托“辽宁法院审判质效管理平台”,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坚持开展案件评查、廉政回访调查,发挥审级制度功能,针对二审、再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及时发现案件质量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稳妥推进法官惩戒工作,进一步完善以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倒查问责制为主体的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将法官惩戒与机关内部监督管理、审判监督管理等工作有机融合、有效对接,强化惩戒结果、监察成果的运用,形成严密监督网络。
(三)巩固巡视整改成效,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一是在开展教育整顿上下功夫。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性锤炼,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努力锻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坚决清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切实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综合功效。全力整治顽瘴痼疾,聚焦违反“三个规定”、以案谋私、充当诉讼掮客等突出问题实施整治,健全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大力弘扬英模精神,深入挖掘、认真提炼、大力宣传辽宁法院英模人物,展现法院队伍时代正气、时代风气。
二是在加强司法作风上下功夫。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和弄虚作假,以及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搞“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等突出问题,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在辽宁法院落地生根。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规范诉讼服务工作,重点对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纪律规矩教育,巩固深化“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成果,以系统内反面典型教育广大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充盈辽宁法院的新风正气。
三是在严肃执纪问责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专项检查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各级法院在领导班子建设、审判执行业务、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早督促整改。规范线索处置、敏感案事件的调查处理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及时核查、及时处理、及时回应,切实维护法院司法权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现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的效果。坚持对司法领域腐败问题零容忍,从严惩处法院干警贪污受贿、失职渎职、以案谋私、破坏营商环境、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清除辽宁法院系统的害群之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4—22696038;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32号;邮政编码:110013。
中共辽宁省司法厅党组关于十二届省委第十一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0年9月21日至12月21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司法厅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1年2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司法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2021年3月至6月,省委巡视组对省司法厅党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回头看”,2021年8月反馈了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工作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及时传达部署,高位推动整改。省司法厅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以对党绝对忠诚、对司法行政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整改落实工作,在全厅树立“抓好整改是尽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理念,真认账、真反思、真剖析、真整改。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司法厅党组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成立了省司法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暨省委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议。省司法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志敏代表厅党组作对照检查,各位党组成员依次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开展了严肃认真的相互批评。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辽宁省司法厅党组(含省监狱局党委)对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和《中共辽宁省司法厅党组(含省监狱局党委)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厅(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根据厅党组整改工作方案分别制定了本部门整改子方案,真正做到任务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确保整改责任具体到人、具体到事。针对选人用人方面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分别制定了《中共辽宁省司法厅党组关于选人用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中共辽宁省司法厅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导调度。建立整改督导销号制度。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处室进行严格审核,须经处室负责人、分管厅(局)领导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方可销号。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建立整改问责制度。对在整改工作中懈怠畏难、消极对待、不担当不负责,以及对问题视而不见、高举轻放的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决不姑息。召开巡视整改调度会,对整改缓慢的处室,进行了点名道姓的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整改。
四是坚持结果导向,强化成果运用。省司法厅党组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整改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对具备整改条件、能够及时解决的个性问题,立即行动、不等不靠,做到见底到位。对整改难度较大、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共性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着力从强化思想教育、理顺机制、健全制度着手,提出具体有效措施,一项一项解决,一个一个突破,强化制度规定执行力,防止问题反复发生。截至目前,通过落实巡视整改推动建立完善41项制度机制,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成果,积极用整改实效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二、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实逐条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省司法厅党组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截至目前,阶段性整改任务已全部整改完毕,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监狱布局调整改革、推进戒毒体制改革等需要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要求不到位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不够深入”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针对“理论武装不到位”的问题。
(1)制定《中共辽宁省司法厅党组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季度结合司法行政工作集中学习研讨至少1次。
(2)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的2021年度各季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与会人员根据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研讨发言。
(3)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厅党组会和局党委会首个议题均为政治学习内容,同时结合巡视巡察联动和教育整顿,进一步加强压力传导,明确要求省属监狱戒毒单位党委严格执行。
二是针对“思想认识不深刻”的问题。
(1)修改完善《中共辽宁省司法厅党组(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细则)》,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党组领学促学作用,践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承诺,全面解放思想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大学习大讨论,增强“主人翁”意识和主动服务意识,积极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浓厚氛围。
(2)制定《辽宁省司法厅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创新工作方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问责办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其13个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全系统1.5万余名干部职工签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责任承诺书。截至目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3)省监狱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关工作;省监狱局局党委先后两次在全省监狱系统工作调度会上部署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对全省监狱系统一网通办、监狱管理服务质量、刑罚变更执行案件办理、权责清单更新、门户网站和官微服务功能、举报投诉和信访案件办理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4)省监狱局印发了《推动广大干警践行服务宗旨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实施方案》,并持续推进工作落实。截止目前,全省监狱可视亲情电话全部建成开通,辽宁监狱狱务公开服务中心建成并开展接线服务。
三是针对“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的问题。
(1)起草《关于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辽宁振兴发展实现新突破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草案)》,省委常委会第242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委依法治省委名义印发。
(2)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工作会议精神专项调研、全省基层法制建设情况调研,深入市、县、乡和重点岗位,了解情况,总结经验,推进工作。
(3)已将辽宁省城市更新条例、科技创新条例、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列入2021年立法计划。
(4)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面向基层的服务标准、实施标准和发展指标,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力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5)起草《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草案)》,明确了5章44条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了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适时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6)起草《2021年辽宁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辽宁省国家机关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以省委依法治省办名义印发。进一步推动实现省(中)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
(7)印发《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调研活动的通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调研活动。本次活动共成立7个调研组,调研组组长由厅党组成员担任。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
(8)按照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要求,省监狱局党委委员于2021年2月10日前,均参加了分片包点单位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2021年2月26日,召开省属监狱系统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大会,局长、政委及其他局党委委员参加会议,听取党委书记、支部书记代表述职并开展评议。
2.关于“发挥主要职能作用不够充分”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针对“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省不够有力”的问题。
(1)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加快推进辽宁法治环境建设,为实现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起草《辽宁省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1年4月9日,省委常委会第242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省委名义印发。
(3)邀请全国著名法学家徐显明教授,为省委常委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做专题辅导,起草省领导讲话。2021年4月23日,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了专题会议。
(4)起草《辽宁省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具体举措》。省委常委会第242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省委名义印发。
(5)起草《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并以省委依法治省委名义印发。
(6)起草《辽宁省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送审稿)》,制定了10个方面3级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二是针对“立法效率不高”的问题。
(1)截止去年底,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立法计划中的立法项目已全部按时完成。
(2)印发《辽宁省司法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明确了需要提交审核的4方面材料和6种需要审核情形以及审核时限,规范了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在立法审核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立法的合法性审查,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有关部门,对《辽宁省拥军优属规定》开展了风险评估。
三是“推进监狱执法不够有力”的问题。
(1)去年11月,印发《关于在全省监狱系统开展减刑、假释案件专项复查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国提前部署组织对全省各监狱过去15年的减假暂案件开展交叉互查,发现存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今年3月,按照省委政法委部署,印发《关于继续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专项复查工作的通知》,积极推动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
(2)印发《省监狱局暂予监外执行集体审议工作规定(试行)》和《省监狱局罪犯减刑假释集体审议工作规定(试行)》,采取深入基层检查指导的方式确保制度落实。
(3)完成对监狱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的逐一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报省委有关领导。
四是针对“‘互联网+法律服务惠民’工程落得不实”的问题。
(1)升级“12348辽宁法网”。进一步优化法律咨询功能,完善智能咨询服务功能,整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和法考等相关业务,增加了《民法典》等重要法律的收录。经与省营商局反复沟通协调,保留了“12348”热线系统与“12345”热线系统双号并行,并与辽事通做好了衔接工作。截止目前,已建成“12348辽宁法网”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智慧法服中心(三平台、一中心)的“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2)为了更好发挥“12348辽宁法网”作用,印发《关于尽快学习掌握新版“12348辽宁法网”和热线服务功能的通知》和《“12348辽宁法网”项目培训手册》。3月18日至25日,先后在铁岭、盘锦、营口三市召开培训会议。
(3)印发《关于抽查核验“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情况的通报》,督导各地加快推进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全省共建立“村民评理说事点”11763个,达标规范率100%,已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的通知》,在巩固“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的基础上,将评理说事工作向城市社区拓展延伸。
(4)对全省15900余个村屯(社区)法律顾问进行重新对接,充实完善村屯(社区)法律顾问律师,重新建立法律顾问人员名册,保证通讯联系畅通。2021年3月6日,省律师协会召开辽宁省律师协会会长(扩大)办公会,要求各市更新村屯(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名册,编辑人员目录,确定通讯联系方式,完成律所、律师和村屯的工作对接。截止目前,全省14个地级市均已完成对接,全面更新村屯(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台账。
3.关于“深化司法行政改革有差距”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针对“职能优化和人员融合不够”的问题。
(1)已起草《辽宁省司法厅机关处室职责分工责任清单》,待省委编办反馈意见后印发并对有关处室进行调整优化。
(2)进一步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力度,在制定干部晋升方案前充分征求意见,提高干部选拔透明度。
二是针对“推进戒毒系统体制改革进展缓慢”的问题。
(1)进一步加大统筹推进省属戒毒单位企业改革工作力度,已起草《省属司法行政戒毒企业改革指导意见》。下一步,将会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司法部和省委关于司法行政工作改革要求以及省政府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总体部署,加快推进省属戒毒企业公司制改制和所企分开改革。
(2)结合司法行政“十四五”规划,已初步完成全省戒毒场所收治布局优化。下一步,结合我省戒毒工作实际,积极申请中央资金并协调有关部门,全力推动我省戒毒场所布局调整深层次问题的解决。
(3)经全力推动,2021年3月22日,省委编办已批复同意将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机构规格由副处级调整为正处级。
(4)已确定省马三家戒毒所为“扁平化管理、集约化配警”改革试点单位,现正在积极推进。
三是针对“监狱布局调整改革尚未完全到位”的问题。
(1)扎实推进省属监狱布局调整,做好6所省属监狱整合后续工作,基本实现了司法部要求的监狱省市两级管理体制。有关市属监狱撤并工作结合辽宁实际正在积极稳妥推进。
(2)印发《省属监狱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方案》,正式成立省属监狱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项目管理,有力推进了省属监狱基本建设高质量发展。
(3)印发《省属监狱基本建设项目检查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省属监狱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指南》,进一步明确了重点环节任务,明确量化考核指标要求,指导各监狱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
(4)向省委编办报送《关于调整省属监狱系统部分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请示》,已获批复,下一步将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5)对于不受编办批复限制的经费预算,已在2021年预算编制中实现统一申报、统一管理。印发《关于撤并单位做好相关财务工作的通知》,指导撤并整合单位按财政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财务清理,重点做好债权债务清理等工作,做好预算划转、财务并账等准备工作。
四是针对“基层党组织工作边缘化”的问题。
(1)3家省属戒毒单位党委(党总支)已在我厅第一批、第二批政治巡察时完成了整改,制定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责任。
(2)召开省律师行业党委会,成立了省律师行业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21年省律师行业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会上,明确要求各市律师行业党委尽快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律师行业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截止目前,全省14个律师行业党委均已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保证党对律师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
1.关于“‘两个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针对“落实主体责任的紧迫感不强”的问题。
(1)制定《辽宁省司法厅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提出了5方面19项重点工作和3项具体工作要求。
(2)厅党组召开会议,厅党组书记林志敏听取厅党组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3)省属监狱戒毒系统各单位按要求分别向省监狱局党委和省司法厅党组上报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年度报告。
(4)印发《辽宁省监狱局关于认真排查整改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出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迫感不强”等问题的通知》,督促省属监狱各单位全面排查、整改。截止目前,全省省直各监狱均成立了履行主体责任领导小组,都已听取了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工作报告。
(5)省监狱局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学习中央、省纪委会议精神,分析研判省属监狱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对省属监狱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6)印发《省属监狱系统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推动“两个责任”一体落实。
二是针对“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1)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司法厅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通知》,明确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是其中一项必须履行的职责,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
(2)印发《省监狱局班子成员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3)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完成了省属高风险监狱单位和处室一把手的廉政谈话,关键岗位覆盖率达到100%。
三是针对“持续开展警示教育不够”的问题。
(1)召开2021年度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上通报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一身警服换囚服》和《他们的忏悔》等警示教育片。
(2)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情况纳入2021年度省司法厅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和全省监狱工作实绩考核,定期组织跟踪检查。截止目前,全省监狱戒毒单位已全部开展警示教育,覆盖率达到100%。
(3)印发《省属监狱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要求全省监狱系统各党支部,坚持每月学习,以案促改。
四是针对“基层纪检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
(1)省监狱局已按编制配齐纪委办副主任和5名工作人员,纪检工作力量得到了加强。
(2)5家省属监狱纪委书记已于2021年4月底前全部到岗。
(3)在省属监狱系统抽调26名纪检战线干部开展以案代训、交叉办案,有效提升了纪检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效果。
2.关于“廉政风险和腐败隐患尚存”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印发《辽宁省司法厅机关各处室梳理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的通知》,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重新认真深入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提出了有效可行的防控措施。截止目前,厅机关全部处室已完成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无自查零风险的处室。
(2)制定《省司法厅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司法厅2021年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各级党组织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实时监控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格局。
(3)进一步细化省监狱局机关各处室廉政风险点,要求各基层单位细化廉政风险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4)辽宁省司法厅和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分别印发《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对廉政风险点及“四风”问题进行重点提示。
(5)辽宁省司法厅修订了《厅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试行)》,针对领导干部违规用车、大操大办等事项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3.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针对“巡视巡察联动发现,2017年以来,4家监狱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虚列支出、超标准公务接待”等问题。
(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厅直属机关纪委和局纪委办紧盯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向全体党员干部发出廉政提醒,提出纪律要求。
(2)对4家省属监狱单位开展了违规发放津补贴、虚列支出、超标准公务接待等问题专项督查检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
二是针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韧劲不足”的问题。
(1)制定《辽宁省司法厅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2021年版)》,严格规范了发文流程和数量,严格禁止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以小红头、白头文代替正式发文。
(2)截止目前,驻在式调研中任务已全部完成。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全省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星级司法所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全省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
(3)印发《辽宁省监狱局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切实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对省监狱局机关的发文数量、质量和统筹管理作出要求,加强责任落实,跟踪督查检查。
(4)结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正在开展的学党史和教育整顿工作安排,举办专题系列讲座,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5)规范司法行政机关政务信息采集管理。严格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信息采集使用管理的意见》要求,做好年度信息采集规划,合理排定本部门静态类、动态类、紧急类、随机类以及内部和涉密信息的采集频度,每年初根据厅办公室统一要求进行审核采集。未纳入信息采集计划的信息项目,严禁随意印发向基层采集信息的文件、通知,私自采集。有特殊原因需要采集的,要说明原因、依据、内容和信息用途,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方可进行采集。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针对“2015年以来,没有按照党组工作条例,及时修订党组议事规则,缺少‘三重一大’细化清单”的问题。
(1)在巡视期间,按照“边巡边改”工作原则,已制定《中共辽宁省司法厅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细化“三重一大”清单。
(2)巡视整改工作以来,厅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厅务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并留存。
二是针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不够充分”的问题。
(1)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共辽宁省司法厅党组议事规则》,确保“三重一大”项目应上尽上。认真做好党组会议准备工作,党组会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拟提交审议决策的事项,由党组书记确定后制作党组会议题单。
(2)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召开的党组会议前,议题均充分征求党组成员意见,不存在临时动议召开或增加议题现象。
三是针对“班子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红脸出汗’效果不明显,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问题。
(1)省司法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进行梳理和剖析,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对照党章党纪、民心民生,开门见山、直奔主题,主动对号入座,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查摆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剖析症结所在,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2)省监狱局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加强学习,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党委班子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针对“党建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
印发《辽宁省监狱局关于认真排查整改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出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迫感不强”等问题的通知》,督促各单位全面排查、整改。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二是针对“基层党建弱化”的问题。
(1)制定《辽宁省司法厅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将2021年作为“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年”,进一步巩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成果。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工作,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和整改落实。
(2)省监狱局对省属监狱各单位落实基层党建制度重点环节、重点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指导,确保党建责任制等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3)制定《辽宁省属监狱系统落实基层党建制度重点工作、重点环节一览表》,指导省属监狱各单位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党建各项工作。
(4)邀请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专家,对省局机关和省属监狱各单位各级党组织书记和党委办人员进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做好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专题系统培训,指导省属监狱戒毒各单位党支部规范开展换届工作,确保换届工作规范开展。
(5)对省属监狱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了两级抽查,印发《关于对省属监狱系统部分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视频抽查情况的通报》。截止目前,各单位已对所属支部实现检查和问题整改全覆盖。
(6)对省局机关和省属监狱各单位各级党组织书记等专兼职党务人员开展专题培训,邀请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专家,详细讲解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等工作,解答疑难问题,指导省属监狱各单位做好发展党员、党费使用管理等工作。
(7)制作培训光盘,组织开展省属监狱各单位党务干部业务培训,部署各单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完成专职党务干部和党支部书记轮训。
(8)省属监狱各单位通过线下考试、网络答题等方式组织本单位全体在职党员开展了一季度应知应会理论知识测试;利用企业微信组织全系统党办工作人员参加了“学理论、强素质”系列测试。
三是针对“未能如期完成律师三年党建任务,个别市级律师行业党委没有专职党务人员,个别地区党费未全额返还或经费不足,影响党建活动开展”的问题。
制定《关于进一步提高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质量的实施意见》。在2021年3月6日召开的全省律师行业党委会议上,明确要求各市配齐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协调市级组织部门研究落实党费返还工作。截止目前,各市均已配齐专职副书记、党务工作者,同时已与各市组织部门进行沟通研究,推动落实党费返还工作。
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针对“个别处级领导干部未交流”的问题。
(1)制定《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处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方案》,对全系统应交流未交流情况进行摸排。
(2)修订完善《省属监狱系统副处级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办法》,制定了交流轮岗计划。目前,已按计划实施处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
二是针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齐全”的问题。
制定《辽宁省司法厅深入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省属监狱系统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办法》和《省属监狱系统深入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2021年3月24日召开了全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培训会,会上邀请省委组织部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讲解培训。截止目前,辽宁省司法厅和省监狱管理局所有人事档案已全部审核完毕,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4.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针对“2019年省委印发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后,没有建立纪实等制度,也没有开展谈心谈话、综合评价等工作,教育引导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1)结合《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组部关于受处理处分干部使用问题的答复意见〉的通知》,制定《省司法厅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实施办法》,建立了跟踪帮助纪实等工作制度,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综合评价等工作,全面提升教育、帮助、引导效果。
(2)省监狱局提出明确要求,省属监狱系统各单位每月报送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情况,并积极帮助指导各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针对“正向激励制度作用发挥不够,厅党组制定有效管用的措施不多,虽出台了鼓励担当作为的文件,但没有落实到位。监狱干警心理疾病呈逐年上升趋势,疫情防控期间有的干警患严重抑郁症无法正常工作。有的干部仍存在‘不干事不出事’的消极思想,以种种理由找组织,不愿从事一线监区工作”的问题。
(1)修订完善《省司法厅党组关于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增加正向激励作用。
(2)制定《省司法厅党组从优待警若干举措》,进一步激励干警主动担当作为,加大从优待警力度,增强抓落实能力,着力提高干警职业荣誉感。
(3)成立辽宁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基金救助基金会,制定《辽宁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基金救助基金会章程》,进一步加强社会资金的筹集力度,抚慰、救助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编在职人民警察及其遗属,助力辽宁司法行政系统警察队伍建设。
(4)制定《全省监狱系统从优待警若干举措》,进一步激发民警干事创业热情,鼓励民警勇于担当作为,为确保监狱持续安全稳定,奠定坚实队伍基础。
(5)在2021年度全省监狱系统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计划中,设置33个心理矫治岗位。
(6)起草《全省监狱干警队伍积分制绩效管评考核办法》,用量化指标细化各项基本工作,对队伍实行科学、严明管理。
(7)起草《辽宁省监狱人民警察依法履职保护办法》,用制度为民警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保驾护航。
(四)巡视、审计问题整改不够有力
1.关于“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组织开展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明确了整改第一责任人,进行了党组成员分工,问题已全部整改。
(2)制定《中共辽宁省司法厅党组(含省监狱局党委)对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志敏同志任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总体责任;厅党组成员和局党委委员任副组长,负领导责任;厅(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任成员,负直接责任。明确要求厅党组成员和局党委委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分管负责部门的整改工作,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
(3)印发《关于开展辽宁省司法厅机关清理“混岗借调”人员的通知》,部署开展厅机关“混岗借调”问题专项整治。截止目前,已全部清理“混岗借调”人员。
2.关于“审计整改还有差距”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部署开展省属戒毒系统审计整改专项清查工作。组织召开省马三家强戒所审计整改情况推进会,要求分管厅领导和有关处室要提高重视程度,把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持续推进省属戒毒单位所企分开工作。召开专题协调会,听取了企业转制和所企分开工作汇报。
(2)制定《省属监狱系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暂行办法》,明确省局、各单位、各部门审计整改职责权限、整改时限和措施要求、责任追究办法等,通过流程图直观展示整改工作上下联动效果,为规范整改工作、提高整改质效提供了有力依据。
(3)省监狱局形成《审计发现问题分析研究报告》,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省属监狱系统审计相关工作。
(4)印发《省属监狱系统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辽监管发〔2021〕119号)和《省属监狱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辽监管发〔2021〕125号)。进一步规范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程序,保障了企业经营投资管理责任落实,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省司法厅党组将按照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和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履行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扭住问题不放松,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巡视整改任务全部落实到位。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鲜明的政治态度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切实担起依法治省统筹协调、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刑事执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加强党的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牢牢把握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持续在巡视整改落实上下功夫,强化担当作为,以整改实际行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厅党组成员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抵制反对任何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行,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坚持以上率下、当好示范。
(二)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整体推进、一体落实。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制度机制体系、责任落实体系、督查考核体系,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党支部建设,及时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方面突出问题,发挥好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形成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进一步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强化厅党组成员把关责任,坚持依法依规选人用人,畅通选人用人的机制,做到公道正派、公开公平地选人用人。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注重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三)进一步深化长效长治,抓好常态化整改工作。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做到思想不疲、劲头不松、措施不软。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经常“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尚需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督查,加快推进,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治理和逐步解决的问题,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推进,做到不解决问题决不销号;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合并整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整改落实消极懈怠、不主动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及时查处,严肃问责。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推动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统筹运用好整改成果,推动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整体走在全国前列。切实把“改”和“立”统筹起来,确保巡视整改成果的长效化。真正把整改成果体现到解决司法行政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上,体现到聚焦推进全面依法治省、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保持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等重点任务上。抓好巡视整改成果的巩固与深化,结合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和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深挖问题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确保始终坚持以昂扬的精神状态,一流的工作标准,务实的工作作风,卓越的工作实绩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和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不辜负省委和省委巡视组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与期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4-31966171;邮政信箱: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甲;电子邮箱: lnssft2021@163.com。
中共大连海事法院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0年9月27日至12月21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我院进行了政治巡视,2021年2月24日,巡视组向我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2021年3月至6月,省委巡视组对我院党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回头看”,2021年8月反馈了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工作情况
1.迅速动员部署
2021年2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我院党组反馈巡视意见的第二天,我院便分别召开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扩大)学习会,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张国清书记听取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3月5日,召开巡视整改动员大会,对全院做出动员部署;3月12日,院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派员监督指导。通过上述举措,全院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最坚决的态度,以最有力的措施把巡视整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组织领导
院党组以上率下,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强化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邓妍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抽调精干力量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督办。各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按照“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全院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制定《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细化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坚决做到整改不留余地、没有死角。
3.强化督促检查
在认真抓好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的同时,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对全院各项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改,坚持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往前赶、往实做。先后召开7次党组会,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推动整改;党组书记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周调度,各分管领导随时听取汇报,研究、督促和推进全院整改工作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汇总全院整改情况向党组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按照整改工作的时间节点监督整改落实。
4.建立长效机制
把巡视整改作为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创新的过程,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在切实整改巡视反馈问题的同时,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探索解决顽瘴痼疾、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并固化为制度机制,着力从根本上解决我院工作中存在的规范化不强、工作作风不硬等制约我院长远发展的问题。自巡视开展以来,我院建立、修订党建工作、审判管理、司法改革、队伍建设、政务管理等各方面重要文件和规章制度43项。
二、整改情况
院党组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4类问题10个主要问题29个具体问题共计65个具体表现,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81项,实行台账管理,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目前25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到位,4个具体问题(共10个具体表现)中的4个具体表现正在整改中。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使命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相关部署不到位问题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1年1月25日,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已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7-2021年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深了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理解,增强了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关于“聚焦《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学习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1年1月25日,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组织学习;2月1日党支部开展学习研讨。全体党员干部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学以致用水平得到提高。
(3)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制定《联系企业常态化工作制度》。二是已制定《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工作意见》。已走访港航企业、政府职能部门、海岛渔村等31个。三是在2021年工作计划要点中突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相关内容。四是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五是修订《关于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服务保障“海洋强国”“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作为重要内容。
(4)关于“对以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为重要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3月25日院党组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关于“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二是3月26日召开“海法讲坛”第13期暨海洋强国战略研讨会,全院干警参会,并邀请省法院、大连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服务对象等单位30余人参加。4名法官主旨发言,与会嘉宾热烈点评、高度肯定。
2.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5)关于“服务东北振兴发展大局意识不强。作为管辖范围覆盖东北三省的唯一专门海事法院,为地方政府提供司法建议的主动性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向大连市政府提出《关于做好进口冷链航运相关工作的建议》,两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相关事宜。二是开展自贸区海事司法保障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三是正在起草自贸区海事审判白皮书。四是已完成中日韩海事法律制度比较调研成果3篇。五是成立自贸区审判团队,专门负责自贸区案件审理。
(6)关于“审判质效不高、精品案件少。”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修订《精品案件培育办法》。二是修订《案件评查办法》。开展了对2021年发改案件的自查,对2020年未评查的发改案件重点评查。三是今年以来已编写典型案例28个。四是对2019年、2020年所有行政发改案件进行了自查,形成发改案件分析报告。五是出台《关于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方案》。六是与大连仲裁委、大连市调解中心及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部建立了联系,鼓励法官在诉前、诉中进行调解工作,进一步提高调撤率。七是每周调度审判质效、每月通报部门及员额法官的办案情况。八是每月通报超自然审限及一年以上的案件。目前我院审判质效指标均位列全省法院第一方阵,结案数较去年同期提升120.99%,结案率提高15.48%。
(7)关于“践行司法为民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两微一端”更新频率,2020年度微信公众号各项数据同比有大幅度提升。据清博大数据统计,我院微信公众号活跃度位居全国11家海事法院第1位。二是各业务庭对超过6个月以上案件进行分析,加快审理节奏。三是集中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截止目前,我院12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由去年的13件减少到3件。四是未进行案款确认的两个执行案件已完成案款确认。另有一个案件,由于相关款项由大连开发区法院另案查封,按照法律规定暂不具备支付确认条件。五是制定审判流程节点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审限管理补充规定。六是正在加强长海法庭审判信息化建设,并协调长海法院协助,努力实现“诉讼不出岛,村村可开庭”。
(8)关于“营造法治良好营商环境方面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除长兴岛办公场所尚未完成整改,其他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经过协调,被执行人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两案已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首批3亿元已到位,余款分三年付清,于每年12月底偿付余款总额三分之一。二是正在推进长兴岛巡回法庭办公场所选址工作,并将长兴岛法庭建设经费纳入2021年预算项目。
3.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9)关于“制度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0年11月16日制定《“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院务会议事规则》,规范了议事决事。二是2021年3月19日审委会研究分析“2018-2020年行政审判工作态势”,并将审委会研究审判工作常态化。三是已修订《专业法官工作实施细则》。四是定期通报海事审判执行工作态势分析,并长期坚持。
(10)关于“干事创业精神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发布院庭长办案指标,并对院庭长办案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已完成2020年我院中英文审判白皮书起草工作,正在英文校对,其他各单项白皮书正在起草中。三是协同长海县法院与普兰店区法院,建立收案联络机制,确保其收到海事海商案件后及时移送我院,截止目前,已移送我院案件3件。
(11)关于“责任担当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除设立自贸区法庭须上级审批外,其他已完成。一是形成建立自贸区法庭的请示,向省法院正式报告。二是已将2名法官助理调整为行政综合岗位。三是重新扩大和确定了东港法庭人民陪审员范围,进行了业务培训,增设抽签设备,随机抽签选择陪审员参加庭审。四是发布我院落实“三个规定”意见,并严格实施。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监督责任缺位
1.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2)关于“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我院2020年度每半年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今后长期坚持。二是2020年底,我院党组听取了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汇报,并向省委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今后长期坚持。三是2021年3月5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13)关于“领导、推进聚焦主责主业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作为综合派驻组,已将我院纳入监督范围,今年以来,对我院院本部和3个派出法庭开展调研3次。二是2020年12月11日,我院重新确定16名廉政监察员,并对其进行工作培训。按照要求,每月汇总上报“三个规定”填报情况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三是明确廉政谈话要求,制作我院廉政谈话本,发放给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廉政监察员。四是修订《廉政监察员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14)关于“层层传导压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班子成员已按照规定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制作以宋阳违规案为内容的警示教育材料,开展了警示教育。三是已在2020年度支部书记述职报告中认真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监督责任缺位问题
(15)关于“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自觉接受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政治监督。二是向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和省法院监察室学习线索处置程序等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16)关于“审查调查程序不规范、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规定,规范我院案件线索处置和办案程序。二是已严格按照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规定要求,开展案件线索报送工作。三是根据工作台账记录,补充完善信访线索材料。四是加强了对规章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
(17)关于“廉政风险防范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完善了《大连海事法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办法》《涉案款项管理规定》《诉讼费用收取及退款管理办法》《财务报销审判制度》。二是已咨询内控管理公司“重要岗位专项审计事宜”,将与内部控制度建设一同推进。三是重新配备两人负责招标、设备物资采购、维修改造项目。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18)关于“办公用房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重新测量全院办公用房面积,形成具体整改方案,经党组研究后,全院统一进行了整改。
(19)关于“公务接待和领导干部有关费用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公务招待管理办法》《招待费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二是严格执行相关报销规定。三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正在按照流程推进中。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领导班子建设存在不足问题
(20)关于“党组会‘三重一大’决策记录重要信息缺失。如2020年7月党组会研究合计费用364万元物业服务投标等项目,会议记录没有研究讨论过程”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组成员严格按照会议要求和表决程序,对研究事项认真研究、充分讨论,逐项进行发言和表态,进一步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二是党组成员、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对记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改进意见,并对会议记录情况进行认真检查。三是党组秘书进一步提高会议记录的质量和效率,使记录工作更加规范化,保证会议过程全面客观再现。
(21)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出台《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所有党组成员均进行领学,党组成员领学示范作用得到体现。
(22)关于“民主生活会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2021年3月12日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已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要求进行整改。一是每次民主生活会前,机关党委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发放民主生活会报告内容提示单。二是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三是及时制定班子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清单,会后及时向各党支部进行通报。
2.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不规范问题
(2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选任一名执行局副局长的错误做法已于2020年3月纠正。二是2021年3月25日召开专题党组会议,深入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和省委干部管理“4+10”系列文件,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正确方向,着力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
(24)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月18日,召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动员培训会,并印发了培训材料;对本次报告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25)关于“干部管理有短板。某干部私自持证件往返香港2次,受到处分。”问题。
整改情况:除派出法庭四名干部因干部管理权限等原因,未完成整改,其他均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因私出国(境)管理的暂行办法》《因私出国(境)承诺书》《因私出国(境)申请表》等制度规定。二是4月11日,党组决定对相关同志调离现工作岗位,对负有证件管理职责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在组织生活会上做出检查。三是到大连市出入境管理局,调取了全院登记备案人员持证情况信息,对全院在编人员出国境证件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和收缴。四是对干部档案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缺项的进行了补充。
3.抓机关党建力度不够问题
(26)关于“党支部管理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底已制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方案,长期坚持。二是严格落实党员干部接受函询后及时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说明的规定。三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等制度。
(27)关于“党费收缴和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1月21日制定了《党费收缴办法》。二是认真学习关于党费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四)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不到位,整改不严不实
(28)关于“2016年上一轮巡视,巡视组提出3个方面11项需要整改的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除办公大楼产权办理因市政府相关部门工作程序等方面的影响暂未彻底完成以外,其他整改已完成。一是多次与大连市住建局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并根据其意见完善消防设施,产权证的办理工作正在推进。二是重新修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三是3月12日,党组专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下一步工作
虽然我院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深层次问题的解决和长效化效果显现,还需持续用力、不断深化。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的创新理论的思想武装,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引导全院干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促进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确保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养成在吃透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是持续整改落实,以驰而不息的韧劲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深刻吸取我院2016年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不到位,整改不严不实的问题教训,树牢“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意识,继续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持续深化整改,把高的标准、严的要求、实的措施贯穿始终,确保整改不漏项、不打折、不落空,真正改出新成效、改出新作风。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通过开展专项督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等方式,巩固已有成果,防止问题反弹,确保巡视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我们将不断丰富和强化措施,不懈怠、不麻痹,久久为功。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继续全方位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切实增强巡视整改工作的整体成效。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解决问题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坚持“当前遏制”和“长远管住”相结合,把整改实践中的有效举措及时转化为补齐短板、堵塞漏洞的长效机制。综合运用巡视成果,充分发挥巡视标本兼治重要作用,着力解决巡视发现的具体问题,着力解决制度机制问题,着力形成正风肃纪的长效机制;通过转变干部作风、加强廉政建设、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激发党员干部干净干事、主动担当的精气神,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体制机制,努力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再上新台阶。
四是坚持合理统筹,推动海事法院长远发展。坚持把巡视整改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结合起来,与一流海事法院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与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勇于担当作为,善于攻坚克难,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加快解决制约我院进一步发展的突出问题,有力推动各项工作又快又好发展,为“一带一路”、海洋强国战略、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提供有力的海事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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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财政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0年9月25日至12月21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财政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2月25日,省委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2021年3月至6月,省委巡视组对省财政厅党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回头看”,2021年8月反馈了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组织抓好巡视整改落实
省委巡视反馈的意见符合党中央精神、省委要求和财政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厅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带领全厅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全力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巡视意见反馈当天,厅党组就召开了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强调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是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3月8日,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议,要求全厅干部强化政治担当,全员参与整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二)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和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副组长,其他厅领导为成员,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党组副书记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下设3个工作小组,成立后立即开展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促检查等工作,先后召开3次调度会、1次推进会,有力确保了整改事项组织推动有力、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效果明显。
(三)制定工作方案,夯实整改责任。制订《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逐条逐项梳理归纳巡视反馈问题,围绕4个方面26项具体问题提出76个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切实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建立巡视整改台账,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对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相关证明材料等提出明确要求。
(四)大力跟踪督导,推动整改落实。围绕整改方案,按周滚动更新整改台账,积极开展跟踪调度、督促检查,通报进展情况,突出协同配合,发挥上下合力,形成了压力层层传递、责任有效落实、工作快速推进的良好局面。驻厅纪检监察组形成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结合整改推进情况开展了面对面督导。
(五)建立长效机制,提升财政效能。通过建章立制,把体制机制层面存在的不足以及整改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做法归纳总结为规章制度。巡视以来,已制定出台30余项规章制度,其中包括定期调度、限时整改、跟踪督查巡视整改制度,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性创新、预算绩效、盘活存量资金、行政事业性单位资产等财政管理制度办法。
二、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确保逐项逐条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关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现代财政制度建设还有不足”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厅党组集中学习制度,今年以来累计集中学习16次,及时跟进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全会等内容。二是推动制度性创新工作,2021年3月,出台制度性创新工作暂行办法,围绕92个创新事项开展调研、研讨、撰写报告。三是围绕我省“十四五”规划目标,形成了《关于财政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研究报告,相关建议应用到2021年预算编制中。四是组织人员对全省财政管理体制情况全面调研摸底,为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持续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做好准备。根据省委巡视“回头看”意见,此项工作需长期推进。
(2)关于“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决策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一是修订党组决策规则,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专门条款列为决策事项。二是制定出台《辽宁省财政厅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办法(试行)》,针对重大风险防控明确了考核评价具体规定。印发通知,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纳入年度工作实绩考核。
(3)关于“落实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出台《辽宁省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修订《辽宁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建立了通报机制、反馈机制和奖惩机制。二是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将绩效自评最高得分与执行率直接挂钩。三是聘请第三方机构研究省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办法,建立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的关联机制以及资金分配与绩效管理结果的关联机制。
(4)关于“落实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成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专班,形成了《降低政府税费制度性交易成本 促进我省营商环境建设方案》《加强全省非税收入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二是督促抚顺、铁岭两市财政局立即整改,2020年12月底已将涉及违规收取的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全部退返到位。三是积极推动“一网通办”,按照财政部电子证照建设有关工作部署如期完成电子证照办理有关工作。四是2020年11月,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线上服务均已实现公安及移动等个人身份可信认证数据共享。
(5)关于“落实新发展理念、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力度还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快推进引导基金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对《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进行了修订。截至2021年7月,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了国家先进制造业基金,支持设立省内13只投资基金,直接投资全省175个重点企业。二是新增债券项目安排“两新一重”项目比重明显提升。
2.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履职尽责不够有力。
(1)关于“党组在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上动真碰硬的力度不够,部分县区非税收入有虚增苗头”的问题。
一是于2021年4月制定出台了《2021年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对省直执收单位入库非税收入项目进行实时审核,坚决防控违规收费行为。二是对非税收入增长较快、占比较高的项目和地区及时进行核查,发现问题督促其立即整改。三是督促盘锦市制定了计划,对违规填海罚没收入问题进行整改。
(2)关于“破解基层运转压力大的办法不多”的问题。
一是督导各市预算编制,2021年3月26日-30日逐市逐县开展审核,督促其在2021年预算中将“三保”支出放在首要保障位置。二是推动财力进一步下沉到市县基层,2020年11月,将财政部提前下达我省2021年财力性转移支付405.9亿元下达给各市。三是建立健全“专人专区”联络调度、风险提示预警、重点关注地区“一县一策”应急处置、工资专户监控等工作机制。
(3)关于“党组强化预算执行进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尚有不足”的问题。
一是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通报各市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对各市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进度进行了考核。二是与省直业务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加大对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的调度力度。三是加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按预算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时限管理,在中央资金下达后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
(4)关于“存量资金盘活用力不够,财政资金尚未完全发挥效益”的问题。
一是2020年11月18日制定《省财政收回存量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对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资金予以收回,并逐步建立当年预算力争当年支出的约束机制。二是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组织启动省直存量资金清理工作,认定的结余资金已全部收回。三是严格控制代编预算事项,除与中央配套、据实结算以及经省政府批准新增设立且暂时无法细化到具体单位和地区的项目外,不允许代编预算。
(5)关于“履行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检查职能不到位”的问题。
印发了《关于推进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盘活闲置房产有关事宜的通知》,推进闲置房产盘活工作。会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落实巡视意见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产有关事宜的通知》。集中清理期间,完成整改房产163处,面积16.86万平方米。
3.履行监督管理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职责有差距,债务风险依然存在,党组从全省整体把握政府债务、化解债务风险的力度还不够。
一是加强整体把握,统筹谋划地方政府债务、隐性债务、政府欠款、国库暂付款等方面风险化解方案。指导各地归集、处置国有资产收入专项用于偿还政府债务。二是完善“银政企”对接平台,主动对接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银政企”对接平台范围,及时置换当期或高息债务,有效降低利息成本。三是督促各市推进清欠工作,截至2020年10月底,由我厅负责督办清理的省本级政府部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2020年无分歧欠款已全部清偿。四是加快推动规范消化国库暂付款工作,2021年4月、7月,分别对一季度和上半年各市消化暂付款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关于“落实省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动作迟缓”的问题。
一是出台了《辽宁省财政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了贯彻落实《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二是制定印发了2021年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明确了班子成员的分工。
(2)关于“党组抓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2021年3月22日印发了日常监督办法和日常监督责任清单,明确日常监督重点。二是组成联合督查小组,今年以来先后明察暗访10次,现场提醒6次。三是2021年1月开展了2020年度内控考核评价工作,对厅内各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评结果纳入了2020年度全厅工作实绩考核。
(3)关于“对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紧盯不够”的问题。
一是2021年3月11日召开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党组书记与各党支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二是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对新提拔到正处级领导岗位和岗位交流的10名同志进行了重点提醒谈话。今年以来,厅机关纪委参加6个单位的招标、询价的现场监督。三是进一步完善“1+10+24”内控制度体系,2020年11月,针对新梳理出的13个风险点,制定了19条防范措施。
2.厅属事业单位资金、资产存在廉政风险隐患。
(1)关于“厅属3个单位4个账户管理”的问题。
2021年3月11日,完成了财务印鉴移交工作,除按要求必须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费及人员工资外,移交期间停止一切资金活动,并组织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启动了专项审计。目前,厅属3个单位4个账户已完成了移交工作。
(2)关于“厅属2处房产管理”的问题。
责成专员办服务中心监察四部、注评中心追缴租金,2020年12月29日,专员办服务中心监察四部向和平区法院提交了追缴租金的起诉材料,2021年3月18日正式完成立案手续,取得了《民事诉讼案件受理通知书》。2021年3月31日,专员办服务中心注评中心向和平区法院提交了追缴租金的起诉材料,4月1日正式完成立案手续,取得了《民事诉讼案件受理通知书》,8月2日,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注评中心胜诉,判决被告缴纳租金、利息及滞纳金等费用。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止。
厅党组责成厅机关纪委积极配合驻厅纪检监察组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制度要求,规范处置问题线索,深入开展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对违法违纪人员提出处分建议,按程序移送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审理。目前,已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规定的3名人员进行了党纪政务处分,并在全厅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针对发生的案件,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要求全厅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干部队伍和党的建设方面
1.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涉及重大事项的制度性文件未经党组会讨论。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修订《辽宁省财政厅党组决策规则》,明确了涉及重大事项的制度性文件要严格履行党组会议审议程序。二是完善公文审核程序,修订了《辽宁省财政厅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对制度性公文严格把关、印发。
2.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不够认真,个别民主生活会缺少征求意见环节。
一是今年召开的厅党组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均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会前均向有关方面广泛征求了意见。二是在召开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时,将反思魏跃晖、金允坤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专项内容。
3.选人用人工作还有不足,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严格。
一是进一步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行规范,按照《辽宁省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要求,将干部政治表现作为民主测评的专项内容。二是全面梳理厅管干部人事档案,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对无法找到的材料,由相关人员联系入党时所在党组织提供原始材料或情况说明。
4.党建主体责任未压实。
(1)关于“党组指导基层党建工作有欠缺,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一是指导省债务办、省市县财政专员办服务中心组建纪委,2021年4月22日,2家单位分别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纪委。二是督促财科所党支部立行立改,选举产生支部书记。
(2)关于“行业党建工作弱化”的问题。
一是加强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党建工作,2021年3月25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联合党委书记人选。推动成立行业党校,部署行业党史学习教育。二是对全省执业机构党支部进行优化设置。目前,营口市行业党总支已将中京华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改选为中京华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和中京华税务师事务所党支部,并积极发展党员,2名职工提交入党申请书,其中1名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四)落实巡视、审计和主题教育整改、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方面
1.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不够。
(1)关于“整改领导小组调整不及时”的问题。
组建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书记变动后,及时对领导小组负责人进行了明确。
(2)关于“党组制定的整改落实方案悬空”的问题。
一是今年以来,进一步部署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省推广力度,现已完成财政大数据中心一期建设。二是2021年以来,已累计交流轮岗干部15人。
2.建立整改长效机制还不完善,党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讲话精神认识还不够深刻。
一是再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委有关巡视整改部署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巡视工作的理解认识。二是制定出台了巡视整改定期调度、限时整改、跟踪督查制度,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
三、持续用力推进,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效
(一)确保如期完成整改。坚持定期调度、限时整改、跟踪督查等巡视整改制度,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如期完成。对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切实做到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把巡视整改工作抓紧抓好、落实落细,确保每条整改问题都得到有效解决,高质量完成巡视整改工作。
(二)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把立行立改解决当前问题和建章立制解决长远问题结合在一起,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制定出台一批强化管理、规范运行、提升财政系统党建和业务水平的制度措施,建立健全堵塞漏洞、预防为主的长效机制和管长远的长效机制和制度体系,切实深化我省财税体制改革。
(三)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综合运用此次巡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成果,对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通过深化财政改革与创新,消除问题产生的土壤,切实推动全省财政工作提质增效,确保我省财政可持续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4-22708192 ;通信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电子邮箱 :lnczdw@163.com。
中共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0年9月25日至12月21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1年4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2021年3月至6月,省委巡视组对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回头看”,2021年8月反馈了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坚决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厅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上来,以整改实际成果体现“两个维护”。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厅党组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对党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关键抓手,作为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坚强保障,不折不扣抓好巡视整改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当日,厅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巡视工作要求。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开展2次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新部署新要求,学习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在听取巡视情况综合报告时的讲话精神。3月26日,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巡视反馈的4个类别问题,深入查找不足,剖析问题根源,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3月5日,厅党组召开全系统巡视整改动员大会。3月10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以厅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市生态环境局和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与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明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安排,把巡视整改责任压实、压紧、压到底。厅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工作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主动认领问题,认真落实整改责任。
(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精准扎实、不遗不漏。厅党组在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反复认真研究基础上,为更加精准有效完成整改工作,经省委第四巡视组同意后,将巡视反馈意见60项“具体表现”细化分解为75项“具体整改任务”,制定172条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工作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证明材料清单,明确每项任务的整改目标和每条措施的完成时限以及佐证材料,将整改任务落实到责任处室和各市生态环境局。
(四)强化监督检查,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厅党组紧盯整改工作落实,在集中整改阶段和“回头看”期间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厅党组书记亲自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分管厅领导根据职责分工定期进行督导指导,扎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同时,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监察组建立了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机制,每周调度巡视整改情况,并2次进行会商,认真吸收意见建议,指导整改。整改过程中,厅党组从完善体制机制入手,先后制定《中共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巡视整改跟踪督办制度》《辽宁省市级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等20余项制度,强化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带动全系统全面整改,推动工作作风转变,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逐条对照、真抓实改,切实把巡视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贯彻落实党中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厅党组对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开展探讨交流不够深入”
一是2021年3月3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进行再学习,结合辽宁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深入分析交流讨论。二是制定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三是厅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结合实际深入细致学。如,2021年3月29日,以党组扩大会议形式,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生态文明建设70年》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低碳发展的重要论述,并观看专家讲座。
(2)针对“巩固气还不牢固,空气质量发生反弹的风险有所增加。”
一是2021年3月25日,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扩大)会议上通报各市空气质量情况和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二是将PM2.5平均浓度和优良天数比例分解到市,纳入省政府“三落实”平台进行考核,压实各市责任。三是更新21个大气重点区域,组织各市制定整改方案,并录入“辽宁省‘双20’大气重污染区域治理专项填报系统,精细化管理。四是在厅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客户端按月公布各市环境空气质量、重污染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和各县区排名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全省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4.4%,21个大气重点区域同比改善3.8%。其中,2020年1~9月份优良天数不降反升的4个市(沈阳、抚顺、阜新、辽阳市),到2020年底仅有阜新市同比恶化,其余3市均同比改善;今年上半年,4市均同比改善。2020年1~9月份 PM2.5浓度同比呈上升的4个市(鞍山、阜新、辽阳、铁岭市),到2020年底仅有鞍山市同比恶化,辽阳市同比持平,其余2市均同比改善;今年上半年,4市均同比改善。2020年1~9月份恶化的5个重点区域(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岭银州区、锦州松山新区、辽阳白塔区、鞍山立山区),到2020年底仅有2个同比恶化(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州松山新区),1个同比持平(鞍山立山区),2个同比改善(铁岭银州区、辽阳白塔区);今年上半年,仅有锦州松山新区同比恶化,其余4个重点区均同比改善。
(3)针对“组织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不够到位。”
一是印发《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和《关于强化“散乱污”企业及产业集聚区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辽环函〔2021〕63号),组织各市进一步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以沈阳市为重点,推动3个大气重点区域制定整改方案,强力推进综合整治。二是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的通知》,划定重点整治区域、明确重点整治类型、制定整治措施和时间点,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三是完成2020年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发现的“散乱污”企业整治。2020年8月,沈阳市于洪区造化街道对发现的5家“散乱污”塑料加工点进行取缔。2021年4月6日,沈阳市于洪区生态环境分局、工信局和造化街道办事处进行联合检查,5家塑料加工点设备已拆除,并将原料和产品进行了清理。
(4)针对“全省重要水功能区水质有部分无法达标。”
一是2021年2月26日印发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自查报告》(辽政〔2021〕22号)中,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内容为“2020年,全省全国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85.39%,比年度目标78%高7.39个百分点”,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二是2021年1月19日印发《关于建立全省河流断面水质动态预警制度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51号)。建立数据共享、实施高效、管控有力、多地协同的河流断面水质预警长效机制,并实施河流断面水质每日信息零报告制度。各市根据水质自动监测站及日常抽测情况,每日按时上报断面超标原因及整改措施。三是2021年1月25日印发《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市均按照工作方案开展水环境问题排查工作,建立水环境问题排查台帐。全省相关市已完成制定“25+X”断面水质“保三控劣”整改方案。四是按照生态环境部的要求,“十四五”期间水功能区目标要与国考断面水质目标进行整合。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国家尚未下达河流断面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年度目标。2021年1-6月份,我省河流水质持续改善,优良水质断面比例已由2020年的74.4%提高到81.8%。
(5)针对“未列入‘十三五’国考河流断面的鞍山南沙河、抚顺海新河水体类别仍为劣Ⅴ类”
关于南沙河水体类别为劣Ⅴ类问题。截至目前,鞍山市南沙河水质为Ⅴ类。一是开展城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稳达标促增效工作,加强对鞍山大孤山、判甲炉和立山工业园区(东台)污水处理设施监管。目前,各污水处理设施均实现稳定达标运行。二是深入实施南沙河综合治理工程,已实施南沙河流域排口改造、灵山工业区截污、判甲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东台污水处理厂新建截污管网等整治工程。三是东台污水处理厂(二期)已于2021年1月下旬通水调试,4月份调试完毕并出水达标。
关于海新河水体类别为劣Ⅴ类问题。截至目前,抚顺海新河水质为Ⅳ类,已完成消除劣Ⅴ类的整改目标。一是根据断面水质监测报告,2020年6月以来,抚顺市海新河水质已实现逐月达标。二是完善海新河污水收集管网。加快推进海新河上游截污管网建设,年内计划建成17692米截流干管,实现万新、新屯、龙凤、搭连地区域内雨污分流。目前,已建成8000米截流干管。三是强化上游企业监管。组织各有关单位强化海新河日常监管,在海新河污水处理厂上游三条污水管网安装自动水质监测设施,及时掌握水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治理。四是组织有关单位强化海新河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和管理,完善制度,规范操作。目前,海新河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6)针对“锦州锦凌水库一级保护区内仍有垂钓、旅游、车辆通行现象,居民倾倒生活和建筑垃圾未彻底解决”
一是制定一级保护区库区围网巡查制度。每日开展巡查和检查,发现垂钓行为,及时劝止,必要时没收渔具并进行处罚;对库区围网进行巡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附近村民在一级保护区偷种抢种、车辆通行等行为发生。二是修复一级保护区围网。经检查围网有23处破损,已全部修复。三是完成生活和建筑垃圾清理工作。共清理两个村屯13个点位约21吨垃圾,同时建立常态化网格管理制度,签订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村屯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垃圾及时清运。四是对锦凌水库保护区范围内所有风险隐患进行了排查并建立台账,制定整治方案持续整治。
(7)针对“对省内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未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规定”
一是正在对省内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和重点行业进行划定,拟将葫芦岛市连山区,锦州市太和区,丹东凤城市,抚顺市清原县、新宾县、东洲区,本溪市桓仁县划定为辽宁省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二是下一步经省政府同意后,在划定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内,对从事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和冶炼企业执行重点污染物排放限值。
(8)针对“有5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未落实国家环境辐射监测公开制度要求”
一是2021年4月20日前,5家企业全部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并公示了监测信息。二是省内所有伴生放射性矿产企业(共13家),认真执行国家环境辐射监测公开制度,对辐射环境进行监测并公开了监测信息。
(9)针对“履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职责不够到位,截至2020年12月,全省465个地块仅完成了现场采样和样品检测工作,数据对比核实进展较慢,尚未完成污染地块风险评估,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和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推进缓慢”
一是完成全省465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12月,完成数据对比核实、污染地块风险评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成果集成工作,并上报生态环境部。2021年2月,根据生态环境部意见完成修改,经省政府同意,向生态环境部报送了最终成果。二是进一步加快数据库及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正在建设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和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完成招标采购及合同签订和平台功能设计,正在进行系统开发。
(10)针对“2018年以来,抚顺市应建设完成的污水集中收集处理项目,仍有7个行政村未开工建设”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进度 确保完成“十三五”计划任务的通知》(辽环综函〔2020〕490号)要求,组织抚顺市履行项目调整有关程序,加快推动项目实施。东洲区哈达镇上年村、碾盘乡碾盘村、关口村、石富村、新太河村5个村调整项目建设方案,采取分散式处理模式,安装户用微动力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已安装设备395户(其中225户投入使用,170户在室内厕所改造工程完成后投入使用);东州区章党镇驿马村项目正在实施,管网建设已完成70%;东洲区碾盘乡平山村项目计划调减,正在履行调减程序。
(11)针对“履行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监督职责不到位,监管不够严格”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积极履行生态环境部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职责。2021年3月,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201号),规范全省畜禽养殖监管,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强化执法检查,加大部门联合惩戒力度。规范全省畜禽养殖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畜禽粪污处理设施不健全和建而不用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整改不落实等问题及时通报农业农村部门,取消违法企业养殖补贴政策。截至2021年5月,全省共检查畜禽养殖企业886家,发现生态环境问题236个,立案处罚企业45家,罚款99.93万元。三是压实各方责任,严格执行禁(限)养区管理要求。营口、铁岭市发布畜禽禁养区划定或调整方案。大伙房水源保护区区划调整涉及的抚顺市清原县、新宾县、抚顺县、东洲区等区县起草了禁养区划定方案;市级畜禽禁养区补充划定工作已完成项目招标并签约,计划2021年9月底前完成划定。
(12)针对“抚顺市新抚区千金乡羽康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未建成即投入使用;昌图县大连种鸡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而不用”
关于千金乡羽康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未建成即投入使用问题。一是由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新抚分局对该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二是督促企业采取临时措施,在粪污处理设施未建成运行前,与村民委员会签订无偿提供村民养殖粪污协议,由村民将粪污清运到田间地头,用于农作物种植肥料,避免粪污污染环境,期间未增加存栏量。三是督促企业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已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
关于昌图县大连种鸡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而不用问题。一是由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二是该企业在2020年4月生态环境部门现场检查后,即对损坏粪污处理设施进行修复,并启用运行。期间未增加存栏量,该企业养殖鸡2021年5月出栏后,已于6月10日关闭,厂房内养殖设备已拆除。三是2020年6月完成3个储存粪污坑塘清理,运至临近的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作为肥料处置。场外大坑已填平,正常使用堆粪场。
(13)针对“建立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举报奖励制度,目前此项制度尚未出台”
2020年12月29日,印发《辽宁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截至2021年5月21日,全省14个市均出台有奖举报制度。目前,全省接到举报400余个,经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核查,发现上述举报的问题不符合奖励范围,因此尚无奖金发出。
(14)针对“向国家申报大气项目审核通过率低。”
一是印发《中共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印发<辽宁省市级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辽环党组〔2021〕28号),将项目储备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提高各市生态环境局对项目储备工作重视程度。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辽环函〔2021〕51号),要求项目申报清单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联合行文报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备案,提高项目成熟度。三是加强与生态环境部业务司局沟通,邀请生态环境部大气司专家到我省指导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各类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培训,把握国家资金支持方向。四是积极组织申报中央储备库项目。
(15)针对“在库项目评估淘汰不及时,项目管理不规范,尚未建立更新淘汰机制”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辽环函〔2021〕51号),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并规范管理,每季度梳理汇总项目淘汰信息,今年上半年,梳理不符合实施条件项目117项,退出项目储备库。
(16)针对“推进各地项目开工建设缓慢,日常跟踪督促调度力度不够,造成项目按时发挥污染防治作用有限。”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辽环函〔2021〕51号),要求各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日常检查、跟踪调度,及时掌握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进展、预算执行情况。二是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严格执行中央专项资金季报制度,及时更新中央项目管理系统进展信息。三是通过采取对各市燃煤锅炉拆除补贴项目开展省级核查、会同生态环境部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管理局对部分水污染防治项目现场督导、对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组织排查、对进展缓慢资金滞留问题的部分项目下达督办函等措施,强力推进项目实施。截至目前,应开工项目中,大气未开工项目剩余1项,正在组织招标;水未开工项目剩余3项,其中2项已经完成招标,1项正在组织招标;土壤和农村未开工项目已清零。
2.贯彻落实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问题
(17)针对“有2个市尚未印发改革‘三定’方案、有6个市局未挂牌、9个市人员划转尚未完成”
截至目前,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全省14个市已全部印发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两项改革方案,并完成生态环境局和综合行政执法队挂牌工作。除锦州市外,其余13个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分局人员转隶,对锦州市实施周调度,目前已确定转隶人员名单,正在协调市委组织部进行档案审核。
(18)针对“厅党组对系统垂管后的市局主动领导不够,对市以下机构干部队伍状态不了解,生态环境机构改革效应发挥不明显。”
一是厅党组印发实施《市级生态环境局党组、双重管理领导干部请示报告事项清单(试行)》,明确了请示报告具体事项,加强对各市生态环境局组织领导。二是印发实施《辽宁省市级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将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绩等内容纳入考核。三是根据各市巡察工作安排,派员协助市委开展各市生态环境局巡察,去年底参加了大连、营口市委对大连、营口市生态环境局的巡察工作。四是印发《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加强会议管理,对全系统会议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3月5日,对参加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视频会议违反会议纪律6人公开曝光,涉及人员均写出了书面检查。五是全面启动锦州市生态环境局、铁岭市银州分局整改工作。厅党组研究启动锦州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调整工作;银州区生态环境分局落实了领导干部和职工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及人员已到位,同时严格日常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19)针对“环评审批尚未实现‘一网通办’,省级环评审批服务平台与生态部审批系统尚未实现数据共享,导致企业就同一申请事项在两个系统中重复录入”
成立联合推进工作组,协调完成省级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环评审批系统对接,企业对同一申请事项不再重复录入,实现单点录入、一网通办。
(20)针对“2019年以来,共审批环评项目189个,有6个审批超时限”
一是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环办〔2021〕27号),统一规范省市县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包括环评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完成生态环境部门依申请(六类)政务事项“四减”清单汇总,并按照“四减”清单完善了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二是加强环评审批政务服务力量。新增1名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由2人增至3人。三是印发《关于修改完善环评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276号)和《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审批相关事项内部程序的通知》(辽环函〔2021〕69号),建立审批进度预警提醒制度,规范审批流程。
(21)针对“执法不精准问题时有发生,2020年,鞍山、丹东两市生态环境局分别对3家企业做出罚款处罚,该3家企业随即向省厅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结果为撤销原处罚决定”
一是针对具体问题认真整改。2020年11月20日,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目录》以及配套规定,印发《2021年度执法队法制培训计划》,已开展2期培训,并对2019年以来584件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评查。2021年4月1日,丹东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复查复核“回头看”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开展行政复议案件自查和近2年重点案卷“回头看”,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工作,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组织全市194名执法人员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网上学习和考试,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执法培训。组织全省执法骨干参加线上执法培训,围绕环境执法热点、难点问题,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与执法规范化、生态环境执法典型败诉案例解析及启示、生态环境污染事件环境应急管理等方面内容邀请生态环境部执法部门、政策法规部门及专家教授进行网络授课,有效提高执法工作水平。三是开展案卷评查。2021年5月19至21日,组织开展2021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共抽查案卷80卷,评分90分以上的优秀案卷占比65%。通过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全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的质量,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各市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22)针对“监管不到位,提前发布受理公示、拟审批公示和提前审查信息”
一是严格执行环评审批流程,按时间节点在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公示。二是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法办事。三是将环评审批项目负责人公示信息负责制纳入《关于修改完善环评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276号)等文件,并认真执行。
(23)针对“朝阳市双塔区等12个县(市)、区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等相关规定,降低准入门槛,违规审批建设项目环评”
一是继续加大对朝阳市现场督办整改工作力度。朝阳市印发了《贯彻落实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情况通报要求实施方案》(朝环督发〔2020〕3号),明确要求禁止审批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铸造用生铁球团除外)。印发了《关于规范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意见》(朝环综函〔2021〕69号),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对环评审批实施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向社会公开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及时公开办理进度。环评审批信息及时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朝阳政务服务网站创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模块公示,监管部门同步接收公示信息,开展监管工作,加强分级分类、重点监管和双随机相结合的事中事后监管。二是组织技术复核和现场检查。分两批调取各市353份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组织专家审核,并对去年四季度审批的和省发改委压减意见中已取得环评批复的共77个“两高”项目实施100%现场检查,对第一阶段复核发现问题的58个项目(包括20个“两高”项目)履行处理程序,对34个存在问题的建设项目涉及的27家环评机构和32名编制人员实行失信积分处理,对6个环评报告存在严重质量的建设项目立案调查。三是严格环境准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印发《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本)》,上收6个“两高”行业9类报告书(表)项目;建立环评审批权限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区域生态环境和环评等质量情况,阶段性上收“两高”项目环评审批权。
(24)针对“2018年9月,省委要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执行率达到100%’,截至巡视进驻,全省86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仍有14个未完成规划环评”
一是加强现场调度,组成督办组赴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现场督办规划环评编制工作,加快推进规划环评编制工作。截至目前,沈阳浑河民族经济开发区等12个省级工业园区完成规划环评专家审查,沈阳浑河民族经济开发区等7个省级工业园区已完成批复,抚顺胜利经济技术开发区等5个省级工业园区正在履行相关手续,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正在编制当中。二是对全省省级以下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开展复核。调取规划环评62份,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复核,目前已完成100%,正在核实相关情况。
(25)针对“2017年以来,全省涉及生态环境问题共立案13366起,其中经济处罚12788起,占比95%;省厅及14个市局未对日常执法工作中涉及生态环境失职失责问题提出问责建议”
一是深入落实《关于建立辽宁省生态环境系统督察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辽环办〔2020〕37号)和《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梳理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215号),组织各市对2017年以来全省13366件行政处罚进行复核,未发现涉及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失职失责问题和其他部门失职失责问题。二是从2021年起,按照《关于建立辽宁省生态环境系统督察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省厅将组织各市开展行政处罚案件自检自查,并对各市上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发现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和其他部门失职失责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督察部门追责问责。
(26)针对“厅党组对在线监测结果运用不充分,2020年1月至9月,在线监测发现55座污水处理厂104次超标后,仅将情况通报至有关部门,没有组织跟踪督办,个别企业仍然存在屡查屡犯问题”
一是组织各市对55座污水处理厂进行核查,依法严肃查处超标问题。经核实,共查处违法企业4家,罚款65万元。二是加强在线数据应用,每日向各市推送在线超标信息,要求各市查处在线超标问题。同时,利用辽宁省环境执法综合管理系统,向在线超标市派发执法任务33次,各市按照任务开展了核查工作。三是省厅对各市核查的部分内容进行复核,发现生态环境问题2个,并责令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查处。对于发现履职不到位的,督促相关市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关于建立辽宁省生态环境系统督察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辽环办〔2020〕37号)向督察机构、纪检监察机构或组织(人事)部门等移交问题线索,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27)针对“截至2020年10月,全省共有应联网重点排污单位2507家,有219家未按规定与省厅监控设备联网,有295家停产或不具备安装条件的重点排污企业未按要求移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关于219家未按规定联网问题。截至目前,已联网196家;不需联网8家(排污许可证未要求);按照《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61号)要求,可暂不安装在线监控设施7家(不排放污染物2家、停产3家和不具备安装条件2家);仍未联网8家,其中,有1家经相关部门批准不联网。未安装设备的,已处罚6家,继续要求有关市督促整改并完成联网;其他1家,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政府承诺供暖前完成联网。督促各市继续推进在线监控设备联网工作,拒不安装的,要求有关市依法责令企业停产。
关于295家未按要求移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问题。截至目前,移出51家,按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剩余244家可继续保留在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44家企业中,按照《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61号)和排污许可证要求,可暂不安装在线监控设施224家(不排放污染物8家、不具备安装条件70家、停产一年以上106家,排污许可证未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施40家);应联网20家,其中,已完成联网13家,未联网7家(在建始终未投产3家,已处罚4家)。省厅将督促各市尽快推进未联网企业进行联网,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8)针对“2017年以来,年均近4万件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厅党组开展分析研判不及时,研究减量控增措施不具体;信访办理工作质量不高,2019年生态环境部抽查我省1133件群众信访举报中,有156件存在‘处理不到位’‘办结意见敷衍了事’等问题”
关于4万件生态环境信访问题。一是严格落实《辽宁省生态环境信访闭环管理工作机制》《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环境信访矛盾攻坚化解提高群众满意度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制度措施,进一步明确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听取生态环境信访情况汇报、开展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和研究减量控增措施”工作要求。二是通过召开厅党组会议或厅领导接访下访等形式,办理生态环境信访疑难案件。2021年1月,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印发《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方案》;2月召开厅党组会议,研究信访工作;3月7日,厅领导带队下访铁岭润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督导地方和企业解决问题,目前该案件已息访。三是持续推进化解重点难点案件“百日攻坚”行动,两次组织5个督导组到各地督导帮扶化解信访问题。截至目前,省信访局交办13件重点难点案件,已化解11件,其他2件生态环境问题已办结。
关于信访办理工作质量不高问题。一是针对“156件信访案件处理不到位,敷衍了事”这一问题”。严格落实《辽宁省生态环境信访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和《关于进一步加强12369环保举报平台案件办理效率和回复质量的通知》,2020年底前,各单位均已完成整改,生态环境部2021年以来信访月报,均无我省抽查反馈问题。二是印发《关于严格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落实环境信访工作制度加强环境信访问题办理工作的通知》,加大检查抽查和考核力度,每月调度各市工作情况,对抽查率不足30%的地区进行通报,目前各地区抽查率均达到要求。三是加强培训,提升能力。组织全系统信访人员参加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视频会议,提高信访人员能力和水平。四是从今年开始,每季度对省本级受理的案件抽取10%进行回访。截至2021年上半年,省本级受理90件,已回访14件,回访率15.6%。
3.生态环境安全存在隐患问题
(29)针对“截至2020年11月,全省28个化工园区中有6个园区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8个园区未开展应急演练;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区作为国家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试点园区,部分尚未建设的设施处于停建状态”
关于园区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和未开展应急演练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截至2020年12月,6个化工园区完成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8个园区开展了环境应急演练。二是将化工园区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和开展环境应急演练,纳入省政府组织开展“辽宁省化工园区和危化品企业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截至2020年底,完成化工园区环境应急预案和演练29个,超额完成1个。三是印发《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将“生态环境安全”作为重点攻坚内容,有力维护了“春节”“两会”期间生态环境安全。
关于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区问题,正在整改。一是经督导,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完成一期项目验收。二是安排30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拨付盘锦市财政,推动盘锦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三是加快推动二期建设,2021年3月,专门对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区进行现场督导,推动项目建设。
(30)针对“履行生态环境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环境安全风险隐患犹存,铁岭牧昌环保公司长期堆存1万吨危险废物,且处置进度缓慢”
一是与铁岭市、县生态环境局专题研究推进牧昌库存危废处置工作。铁岭县人民政府重新制定了《牧昌库存危废处置方案》,积极筹措资金进行代处置。二是经研究论证,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委托辽宁嘉冠石化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牧昌公司安全防范工作,召开牧昌公司危废贮存应急处置方案专家评估会,对处置方案进行了技术评审。三是铁岭县人民政府按照处置方案,择优选定有资质的抚顺中油优艺公司处置牧昌库存各类釜残、辽阳天汇隆源水泥窑处置公司处置牧昌库存废液。截至目前,现场处置730吨;向抚顺中油优艺公司转运处置各类斧残96批次合计2520.92吨;向辽阳天汇隆源水泥窑处置企业转运处置库存废液98批次合计2843.44吨;向贵鑫公司转运处置污染泥土5批次合计444.84吨;共计6539.2吨。四是结合落实《辽宁省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压实危险废物监督管理责任,深入排查整治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下发了《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推进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明确了10项重点任务,强力推进,聚力落实,逐步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监管长效机制。
(31)针对“应急能力建设推进力度不够,存在薄弱环节,省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尚未达到国家的最低标准,应急物资储备信息账目记载库存活性炭与实际不符,巡视了解3个省级物资储备库,均存在库房管理不规范、储存条件较差、应急物资超出保质期、物资混放等问题”
关于应急能力建设推进力度不够问题。一是调查摸底全系统应急能力现状,建立基础信息台账。二是印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方案》,从2021年4月起定期通报,推动各地提升生态环境安全意识,提高应急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与生态环境部对接,待新标准出台后,按要求开展生态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关于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沈阳、锦州、盘锦三个储备库贮存公司严格执行储备库管理制度,确保应急物资管理规范、存放有序、保质保效、保障应急要求。二是组织对三个物资储备库现场检查,完成库房管理不规范、储存条件较差和物资混放等问题整改。其中,锦州物资库对库房进行了全面修缮,无关设备已经清除。三是组织全省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与大型国企、危废处置企业或环境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等签订联动协议,以实现政企互补,共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对物资超期问题,向省财政厅申请专项资金,2022年采购更新。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问题
(32)针对“厅党组落实省委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不够深入、不够扎实,2019年6月省委下发新‘三定’方案后,截至巡视进驻尚未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2020年11月13日,经厅党组研究,调整了厅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关于调整省生态环境厅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辽环党组〔2020〕140号)。
(33)针对“垂管以来,对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形势研判不够”
关于对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形势研判不够问题。一是厅党组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的思想、理论、舆论等阵地建设;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平台,加强思想政治宣传引领;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党委)每季度分析研判一次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情况,出现重要情况及时、如实报告。二是厅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将工作情况定期向省委、省委宣传部报告。三是要求各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每年向厅党组报告意识形态工作。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方面
1.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
(34)针对“截至2020年11月,厅党组尚未制定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施细则》《主体责任清单》,也未谋划建立新体制下的垂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制定机制”
一是经厅党组会议同意,出台《中共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试行)》。二是2021年第一季度,厅党组专题研究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于2021年3月5日召开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推动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深入开展。
(35)针对“厅党组至今未制定贯彻落实‘第一种形态’要求的实施办法,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不充分”
一是制定《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已印发实施。二是严格执行重点岗位、敏感岗位人员谈心谈话,截至目前,已与103人次开展谈心谈话。三是每月底统计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情况,上报驻厅纪检监察组。
(36)针对“实行垂管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有136人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理,截至2020年11月,厅党组未结合身边人身边事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
一是持续开展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在2021年3月5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上通报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伟,原副局长邢伟民以及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金辉违法违纪案件,警示全系统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深刻吸取教训。二是组织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于3月5日通过视频会议组织厅机关、直属单位全体干部以及各市生态环境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各分支机构班子成员观看《激浊扬清--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孟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和《流泪的母亲河--开原市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鹿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另外,各市生态环境局以及沈阳、丹东、营口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等驻市分支机构自行组织全员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三是厅机关纪委深入大连、抚顺、丹东等等市生态环境局,用身边人身边事巡回开展警示教育,同时对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以案为鉴”专项整治行动予以指导。四是完成3家直属事业单位及省监测中心各驻市分支机构不在岗人员(包括长期不在原单位上班人员,包括离岗创业、驻村扶贫、在厅机关或其他单位挂职锻炼人员等)和正处于处分影响期人员的统计调查,对12位处于处分影响期的人员开展了跟踪帮助谈心谈话。
2.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37)针对“2019年10月,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4人赴营口温泉度假酒店参加社会机构组织的财务培训,产生费用以咨询服务费的名义报销”
一是责任人已退回相关款项。二是印发《关于<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财务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辽环办〔2021〕22号),明确“国家或省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一般仅发生差旅费,不发生培训费。对于参加国家或省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所发生的支出,应事前请批,严格结算报销手续。对于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一般不予参加审批,如单位领导认为确有必要派员参加,应明确预算开支,从严审批,厅机关人员逐级报至厅分管领导事前审批,事业单位逐级报至主要领导事前审批。严禁参加社会培训机构在风景区、旅游区举办的或者带有休闲、旅游、度假性质的业务培训班”。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8)针对“2017年以来,省厅开展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厅机关有14人次收取评审费和监审费4200元”
一是印发《关于<辽宁省生态环境厅采购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辽环办〔2021〕23号)。《办法》,明确“在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及其代表不得领取任何与采购评审、监督、记录等有关的劳务报酬。”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9)针对“2019年1月至6月,原核与辐射监测中心1名领导干部以虚开住宿发票并公款报销的方式违规套现8910元,用于偿还在沈阳华人大酒店的招待餐费”
当事人已退还违规报销费用。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问题
(40)针对“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有1人于2019年先后3次公车私用,违规报销费用1389元”
一是当事人主动向省监测中心纪委说明了问题情况,中心纪委对其开展了批评教育并退还违规报销费用。二是按照《辽宁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认真执行,通过“辽宁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杜绝公车私用。各单位定期开展自查,确保平台使用落实到位。
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突出问题
(41)针对“工作重形式轻落实,2017年9月,省厅印发《辽宁省水污染企业黄红牌公示制度(试行)》,明确要求将超量超标排放的企业纳入红黄牌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文件下发后开展督导检查不到位,制度‘一发了之’”
一是严格组织落实《关于推进水污染企业“黄红牌”企业监管公示制度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0〕100号),2020年全省累计有56家企业纳入“黄红牌”管理,其中“黄牌”56家,“红牌”0家。二是督促各市生态环境局及时在官方网站公开并更新纳入“黄红牌”的企业名单。截至目前,各市均按《通知》要求更新纳入“黄红牌”的企业名单,并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1季度,共有52家企业纳入“黄红牌”管理,其中“黄牌”较上季度核减10家,新增5家,共51家;“红牌”较上季度新增1家,共1家。三是计划将各市“黄红牌”企业监管及公示制度情况纳入2021年各市河长制考评内容,对各市“黄红牌”工作进行考核。
(42)针对“巡视了解,2019年以来69个地区长时间未登陆联网平台,其中丹东市高新区长达70天未登陆;31次抽查‘12369’环保举报热线连通情况,发现25个市、县(区)局有46次无人接听”
一是严格落实《辽宁省生态环境信访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和《关于进一步加强12369环保举报平台案件办理效率和回复质量的通知》的工作要求,责成各市进行整改。与2019年相比,2020年平台登录和热线接听均有改观。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环境信访工作制度加强环境信访问题办理工作的通知》《关于严格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的通知》,重申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信访闭环管理工作机制,严肃生态环境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纪律。今年以来,全系统热线接听及平台登录情况良好。二是对于丹东市高新区长达70天未登录问题,要求丹东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丹东市生态环境信访闭环管理工作机制(试行)》。目前,丹东市生态环境局已经将平台登录情况纳入考核,每月通报各分局登录平台情况。经我厅抽查,丹东市生态环境系统未再发生此类问题。
(43)针对“对丹东市2020年2次虚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2017年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未审阅、不研判,也未及时到实地检查督办,导致丹东凤城市东汤镇、通远镇污水处理厂长达3年时间仍未开工建设”
2020年,省生态环境厅督察办和辽东区域监察局先后4次对丹东凤城市东汤镇、通远堡镇两个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督导,12月底两个污水处理厂构筑主体工程基本建成。2021年4月,两个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及污水收集管网已全部完工,4月14日正式通水调试运行。外网电力接入、厂区地面平整等工作还有部分未完工,正在加紧推进。为推进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针对2020年2次虚报情况,由丹东市生态环境局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对2名相关人员分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和批评教育,并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商请加快完成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全面复查回访及相关工作的函》(辽环督察函〔2021〕17号),要求各地区对群众举报问题复查回访台账和档案进行梳理自查,查缺补漏,完善档案资料,对重点问题梳理分析研判,制定有效解决措施,并要求加强信息审核报送。三是印发《关于请对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举报问题办理情况进一步加强现场检查督导的函》(辽环督改办发〔2021〕14号),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挥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督导作用,加强对上述问题整改情况的检查督导工作,及时督促,推动地方尽快完成整改任务。四是对凤城市东汤镇、通远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2021年3月16日、24日省生态环境厅督察办和辽东区域监察局分别再次实地检查督办,印发《关于请加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问题整改工作的函》(辽环督察函〔2021〕19号),要求丹东市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尽快完成整改工作。五是2021年4月12日至15日,辽东区域监察局派人在凤城市驻点监察,现场督办污水处理厂建设并通水调试运行。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方面
1.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44)针对“厅党组指导机关党委履行职责不够有力,2017年以来,厅机关党委未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各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未研究机关党委和基层党组织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
一是2021年第一次厅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原则通过《2021年省生态环境厅党建工作要点》,目前已印发实施。二是加大机关党建工作力度,在党史学习教育期间,从直属单位抽调党员3人加强全厅党建工作;按月安排党建任务,按周部署学习内容;开展形式多样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辽宁日报等上级单位宣传报道9次,利用省厅内外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学习进展、学习材料百余篇。三是制定机关党委学习计划,召开党委会议进行理论学习,及时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各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制度。四是认真研究机关党委和基层党组织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管理,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开展基层党务干部培训班和抽调业务骨干到厅机关党委挂职锻炼方式,对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45)针对“机关党委以签批的方式代替党委会议讨论审批预备党员”
2020年12月25日,厅党组讨论通过了7名发展对象列为预备党员和2名预备党员转正的申请;29日,机关党委会批准陈国伟等7名同志为预备党员,批准陈雷等2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2021年3月,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结合我厅实际,制定《省生态环境厅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干部队伍建设和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46)针对“2019年8月,4名处级干部拟任人选公示期从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实际公示时间仅为4个工作日”
一是立行立改。2020年11月以来对10名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均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度,确保公示期满五个工作日。二是长期推进。对全系统人事干部开展培训工作,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各项政策规定的学习,确保能够准确掌握、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度,确保公示期满五个工作日。
(47)针对“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报告率较高,2017年以来,查核145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有41人未如实填报,不如实报告率达28.3%”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日常监管,不断提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一致率。2021年集中填报工作,厅党组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人事部门采取了培训、电话咨询、重点辅导等方式,力争一致率取得明显提高。一是1月28日向集中填报人员印发《报告表》和省委组织部《通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易错易漏点》等材料,共发放 255份。二是2月4日,举办了2021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电视电话培训班,全系统240人参训,通过培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报信息的准确性。三是1月28日至 2月24日开通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130次。四是对35名重点填报对象进行了“一对一”辅导。其中,对24名近两年报告情况与查询结果不一致人员进行了提醒,避免重复犯错。五是严格审核每名申报人员的填报情况,防止漏报。
(48)针对“干部在企业社团违规兼职,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3名干部2019年以来在企业社团违规兼职,均未履行审批程序”
按照巡视整改要求,2021年4月2日,厅党组会议对省科技中心领导干部兼职事项进行了集体研究,批准了省科技中心党委提交的《关于领导干部兼职情况的报告》,两名同志符合条件继续兼任,一名同志不再兼任。同时,要求按照所在社团章程履行规定的程序,再到相应的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49)针对“干部人事档案集中管理不及时,2019年机构改革后,各市生态环境局双重管理干部的人事档案按规定应由省厅集中管理,但目前仅有7个市完成了档案移交工作”
一是积极督促有关市委组织部,尽快移交双管干部档案。目前,14个市生态环境局双重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已全部移交,共接收档案140本。二是长期坚持。印发《<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深入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辽环办〔2021〕12号),对全厅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专项审核。
3.主动担当作为有缺失问题
(50)针对“2018年10月,省委印发《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厅党组推进力度不够,导致丹东市2019年8月为应对中央环保督察临时印发落实方案,并被通报”
一是2019年9月,丹东市政府、纪委和组织部对丹东市生态环境局进行集体约谈。二是印发《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明确各市大气重点工作及完成时限,实行清单式管理,按月调度锅炉、挥发性有机物等工作进展,拉条挂账推进。三是在辽宁省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客户端按月公布各市环境空气质量、重污染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和各县区排名情况。
(51)针对“2019年4月,省委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省生态环境部门2019年底前向社会公开执法标准、运行流程等情况,截至2020年10月,厅党组制定的6项制度尚未出台”
一是印发《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若干规定》(辽环规范〔2020〕2号),进一步规范执法标准。二是印发《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运行机制》(辽环办〔2020〕74号),截至目前,机制中明确的工作报告、调度、通报、复核,信息公开、司法联动、省级统筹执法7项制度各地区均按要求逐步落实,同时,确定的10项工作程序也已按进度要求落实。三是2020年12月印发《辽宁省2020年度生态环境执法效能考核奖惩办法暨星级执法队评选暂行办法》《稽查管理办法》(辽环办〔2020〕72号),2021年修改完善了绩效考核奖惩办法暨星级执法队评选暂行办法,2021年4月印发《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2021年度生态环境执法考核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280号),进一步优化考核工作。四是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和各地区改革进展情况,印发实施《辽宁省生态环境执法尖兵库管理暂行办法》(辽环办〔2021〕30号)。五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已正式印发。
(52)针对“2017年4月,省委印发《辽宁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7-2020)》,要求省厅牵头负责21项工作任务中有3项完成时限为2017年,截至2020年10月,该3项工作仍未完成”
2020年,厅党组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双20”重点任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阶段性目标,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多年来最好水平。全省国考断面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4.4%,全面消除劣五类,河流水质主要污染物氨氮、总磷平均浓度,比重点整治前的2018年分别改善82.3%、65.7%。全省PM2.5年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改善26.4%,优良天数比例83.6%,比2015年提高8.6%。今年以来,厅党组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更加积极主动履职,紧紧围绕全省产业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履行维护“五大安全”使命、创建辽河国家公园等重大安排,主动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谋划全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前已编制形成规划初稿。针对未能出台的3项“排污权有偿使用”相关文件,经与生态环境部进一步沟通,因未纳入国家“地方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围,需待国家统一部署后开展。下一步,我厅将对试点地区排污权交易开展情况进行充分借鉴,主动做好前期制度设计、调查摸底等相关工作准备,待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后,迅速启动我省排污权交易工作。
(53)针对“2019年有3个地区生态环境部门担当意识不强,对驻地企业报送的上游污水排放导致下游国考断面连续严重超标问题,既未采取有效措施,也未对相关企业偷排超排情况进行查处,导致水质恶化”
一是印发《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个别地区和单位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措施不力情况的通报》,对锦州市生态环境局、锦州市松山新区环境保护局、开原市环境保护局通报批评,调整锦州市、开原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同志。二是督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工业点源监管,锦州、铁岭市加强监督执法,已对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了处罚。三是组织开展城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行动,排查污水处理厂上游入管网企业,严厉查处将未经预处理的工业废水直接排入管网、影响下游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行为。截至目前,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共28件,罚款109.54万元。四是将锦州西树林和铁岭清辽断面纳入我省“25+X”重点断面范围,锦州、铁岭市按照制定的“25+X”断面水质“保三控劣”整改方案实施整改。五是为实现河流水质精细化管理,依据省监测站数据中心每日提供的重点排污单位(含污水处理厂)超标信息,每日在全省水质监管群内发布超标预警信息。问题中涉及到的锦州西树林、铁岭清辽断面水质良好,2020年均为Ⅲ类水质。
(四)落实巡视、审计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等整改不严不实方面
1.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54)针对“2016年12月,厅党组针对省委上轮巡视反馈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时至2020年10月,厅党组未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厅党组成立新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整改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各市生态环境局和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与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轮和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同时,责成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巡视整改日常综合性工作,统筹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好巡视反馈各项要求。
(55)针对“对照认领中央巡视反馈的问题,有的用中央巡视反馈前制定的方案代替整改;有的用完善制度推进整改,但至今仍未出台”
一是问题中指出的未出台的《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干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已通过党组会审议并印发实施。二是厅党组制定《中共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巡视整改跟踪督办制度》《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党组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目标证明材料清单》,由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加强对本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和整改成效审查力度,严格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6)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141项整改任务,截至巡视进驻,有8项没有达到序时进度,有2项未按时限完成整改”
一是巡视进驻前,8项未达到序时进度整改任务,有5项完成整改,分别为锦州燃煤锅炉环保设施改造全部完成,以及沈阳、鞍山、抚顺、辽阳4市的河流断面水质实现达标。另3项任务中,阜新市氟产业化工园污水处理厂已改造完成,但由于发生爆炸事故,被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再次指出。铁岭凡河新区水环境问题(涉及2项任务),被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再次指出。二是2项未按时限完成整改的任务,1项完成整改,即辽阳汤河水库水源保护区完成整治。1项未完成,即大石桥镁制品企业污染治理问题,仍未达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在督察报告被再次指出。上述未完成的4项整改任务,以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督察组认定为未全面完成的其他18项整改任务,已全部纳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一并整改。
(57)针对“目前仍有11座乡级污水处理设施无法运行;拟定出台《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审批(审查)内部程序》至今尚未落实”
关于11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无法运行问题。对11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实地勘查,评估设备状况和运行条件,分类制定整改措施。一是对具备运行条件的(3座),组织地方政府完善配建、检修设备,恢复设施运行。其中,新宾县下夹河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配套收水管网建设,设施恢复运行,后期运行维护、扩能改造等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得到统筹解决;抚顺县海浪乡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实施技术改造,已完成设备招标采购,预计2021年年底前运行;建昌县石佛乡污水处理厂计划进行设备维修,已完成检修维护评估,预计2021年年底前恢复运行。二是对不具备运行条件的(8座),组织有关县(区)进行科学评估,落实属地管护责任,对设备进行封存管理,并强化生活污水管控。其中,清河区聂家乡污水处理设施、沈抚示范区拉古乡污水处理厂经区政府(管委会)批准,2021年4月完成设备封存工作;建昌县喇嘛洞镇、碱厂乡、头道营子乡、素珠营子乡、要路沟乡和新开岭乡污水处理厂经县政府批准,于2021年7月完成设备封存工作。
关于拟定出台《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审批(审查)内部程序》至今尚未落实问题。经厅党组会议同意,印发实施了《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审批相关事项内部程序的通知》(辽环函〔2021〕69号)。
(58)针对“针对‘发文多、会议多’问题,时至巡视进驻未整改到位,也未制定精简发文和会议的规章制度”
印发《关于建立严控“文山会海”问题工作制度的通知》,从制度建设入手,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改进作风,减轻基层负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会议管理,严控会议总量、规模和规格,坚决防止以会议落实会议。严格发文审批,严禁无实质内容转发文件。
(59)针对“对连续2年审计指出问题整改重视不够,‘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环保科学园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等5项问题未完成整改”
经厅党组审议,印发《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审计工作管理规程(试行)》,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审计指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一是科学园未完成不动产登记证办理问题已完成整改,2021年2月1日取得科学园产权证。二是原省环境工程评估审核中心名下北京房产未更名问题已完成整改,2021年4月20日取得更名后产权证。三是原放射性废物库扩建未转为固定资产问题正在整改。省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完成项目资料收集整理,与原承担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公司对接,按照决算评审要求提供材料,工程造价公司正在编制项目决算评审报告,待决算评审报告编制完成后,办理资产转固手续。四是省监测中心历史遗留往来账款长期挂账问题正在整改。经过与退休老干部沟通,落实催款事宜;完成相关资料搜集,到皇姑区市场监管局查证相关企业情况。下一步继续依法催收,请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核销申请。五是大气污染企业超标排放和以罚代管问题已经完成整改。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大连市和抚顺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对违法企业进行按日连续处罚,倒逼企业完成整改;印发《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全流程“建管用”工作的意见》(辽环综函〔2021〕286号),对涉嫌超标行为及时向有关市局预警,督促及时复核;指导各市综合运用环保法及4个配套办法,按月进行情况通报,截至2021年上半年,各市综合运用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对违法企业实施按日计罚案件1起,查封扣押32起,限产停产8起,移送公安101起,共142起,是去年同期3倍。同时,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执法考核工作的通知(2021年)》,将各市月度人均处罚率及重大、较大案件查处率纳入对各市月度考核,推动各市生态环境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倒逼企业完成问题整改。
2.推动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尚未建立问题
(60)针对“厅党组对巡视整改与日常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巡视整改工作制度体系和督察督办制度不完善,未形成整改的长效机制”
一是成立新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二是印发《中共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巡视整改跟踪督办制度》,由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加强巡视整改工作督察督办,推动整改落实。三是加强巡视整改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出台《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等,将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
三、巩固成果、夯实基础,推动新时代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经过集中整改和巡视“回头看”推进,巡视整改取得积极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省委要求和人民群众热切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基础依然薄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们在巩固集中整改阶段成果基础上,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继续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源头治理、整体治理和系统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协同减污降碳为总抓手,提升气、巩固水、治理土、防风险、强生态,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关键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进一步改善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使实践第一种形态成为常态。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开展党风廉政专项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风险意识,做到自重、自警、自律。全面开展巡察工作,在省委巡视办指导下,参加市委对各市生态环境局巡察工作,同时对厅直属单位和监测分支机构开展巡察。全力支持驻厅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压实监督责任,全力支持办案“亮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使全系统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提升党的建设水平。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强化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强化基层党组织在贯彻落实中的领导作用,突出政治功能,使组织强起来、党员强起来、党的工作强起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省委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严把选人用人关特别是政治关。加强干部日常管理,进一步提高干部考核精准度,严厉整治基层干部“松懒散”工作状态,推动工作作风向“严”和“实”转变。
(四)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持续推进巡视整改落实见效。厅党组以上率下,严格落实巡视整改跟踪督办制度,对基本整改到位的加强跟踪督查,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巡视整改真落实、真见效。全面系统推进整改,把本次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和巡视“回头看”指出的问题紧密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工作,全力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坚持标本兼治整改,注重举一反三,抓住问题多发易发领域和环节,坚持“当前改”“长久立”并重,建立完善整改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4-62788378;邮政信箱:沈阳市浑南新区双园路30号甲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邮编:110161;电子信箱:bgs411411@163.com。
中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0年9月至12月,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农业农村厅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省委巡视组对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对照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务实的作风狠抓整改落实,坚决扛起巡视整改重大责任,坚决完成巡视整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用好巡视成果,把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一是省农业农村厅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我厅落实巡视整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同时,认真学习省委书记张国清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不断深化认识。二是引导和带动全厅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巡视是政治巡视、政治体检,是树牢“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和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充分认识到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代表的是省委对被巡视党组织的要求,体现的是党中央巡视工作的权威,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充分认识到抓好整改落实,是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必然要求,是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的强大动力。三是正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巡视整改责任,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做深做实做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厅长陈健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及所属执法队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和推进巡视整改工作。陈健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6次党组会议,直接部署、直接调度、直接督办整改工作。各党组成员分兵把口做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全厅各级党组织及其书记承担起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做到“五个责任到位”,即: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到位、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到位、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到位、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责任到位、各部门负责人落实整改责任到位。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反馈问题,深刻剖析、举一反三,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主要措施。三是细化整改措施。按照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要求,制定《中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每项整改任务由至少一位厅党组成员担任责任人。同时,逐级建立巡视整改台账,明确整改重点任务、阶段任务和长期任务。
(三)立足标本兼治,坚持统筹兼顾,全力推动巡视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一是坚持标本兼治。充分发挥巡视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对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反复发生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寻究根源,完善制度、严格执行,制定各类制度性文件共44个。二是坚持统筹兼顾。把巡视整改工作与春耕备耕生产、党史学习教育和“十四五”开局起步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落实整改任务,在巡视整改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实现整改成果的有效转化。三是强化整改督查。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每周滚动更新整改进展,确保问题整改一个、巩固一个、提升一个。机关纪委把督促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做到以问责促整改,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持续发力,逐项逐条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厅党组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不到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还存在短板。
一是关于“学习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领会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第二,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第三,在《2021年度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重点突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及时跟进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通过整改,全厅上下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提高了政治站位,强化了责任担当,增强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三农”和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自觉性,明确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工作思路。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关于“产业兴旺成果不明显。”的问题。
①关于“蔬菜水果、肉禽蛋奶等多以原产品形式进入市场,精深加工不够。
整改措施:第一,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制定了《辽宁省“十四五”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聚焦补短板强弱项,围绕“五大农产品产业链”发展格局,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全面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和水平。第二,协调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亿元支持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抓好预期投资564亿元的966个农业项目,切实发挥项目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拉动作用。第三,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提档升级,重点推进沿海水产品、辽西北畜禽及肉类、辽东中药材及绿色产品加工集群和盘锦东北粮食储备集散中心建设,计划新培育农产品加工集聚区10个。第四,积极落实省部共建要求,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邀请农业农村部4名专家,围绕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农产品加工高质量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初加工等内容对全省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广大干部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思路、能力和水平。通过整改,目前我省已经成功申报种养结合奶牛产业集群,凌源、桓仁两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9个农业产业强镇,预计可获得国家项目资金支持4.1亿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②关于“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充分发挥宣传引导的积极作用,与中央电视台、新华网、辽宁电视台、辽宁日报等主流媒体签订合作协议,投入资金宣传推广辽宁特色农产品,着力提升我省特色农产品的品牌知名度。第二,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华东、华南农产品品牌推介会、农民丰收节等活动,宣传推介辽五味子、辽人参、鲅鱼圈海蜇、西丰梅花鹿、彰武黑豆等为代表的优质农产品,打好特色品牌这张牌。第三,积极组织开展农产品品牌路演活动,结合农产品电商平台的交易,提升我省传统品牌和新兴品牌的产品知名度、美誉度、市场价值和品牌影响力。通过整改,目前已在中央电视台CCTV-1《朝闻天下》、CCTV-4《晚间黄金栏目》黄金时间段高频播放辽宁特色农产品宣传片,辽宁电视台新闻栏目定期播出“黄金纬度带”系列品牌宣传片,成功举办了辽宁省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活动,我省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及产品影响力稳步提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是关于“生态宜居建设还有欠缺。”的问题。
①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厕所革命’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督导推动沈阳农村改厕问题排查整改。省政府成立7个调研督导组,深入沈阳市9个涉农县(市、区),重点核查农村户厕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程跟踪沈阳问题整改。
二是举一反三开展全省排查整改专项行动。成立了省农村改厕问题排查整改专项工作组,将长效管护体系建设情况纳入排查整改范围,对建立健全运维管护体系提出具体要求。
三是加快推进户厕运维管护体系建设。下拨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资金和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用于支持建立农村户厕运维管护体系。
此问题属于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②关于“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加强项目建设组织领导,督促各地提高认识,科学制定项目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确保项目验收顺利完成。充分发挥市、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机构牵头协调作用,严格落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属地责任、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加快实现建设目标。第二,严格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对项目实施、建设成效、资金效益进行全面核查核验。对验收不合格项目以及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标准和整改时限,指导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时完成整改,并及时向市级主管部门申请验收。第三,加快验收进度。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明确的时间节点,抓紧推进项目验收工作。第四,坚持结果导向,竣工验收结束后及时开展绩效评价,科学评估项目建设质量,保证实施效果。下一步按照《关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督促指导各项目县加快项目验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立行立改。
四是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还不够牢固”问题。
①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科学确定建设目标。农业农村部在《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十四五”期间,拟安排我省建设任务总量为3194万亩,年均建设任务约320万亩。按照任务安排,2025年我省将建成高标准农田3702万亩,约占全省耕地面积的53%,超过全国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第二,多次赴农业农村部汇报高标准农田工作情况,及时做好请示沟通,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经过努力,2021年,农业农村部下达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375万亩,比去年增加140万亩。第三,把提高规范性作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重中之重,在出台《辽宁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项目设计、评审、监理、施工、验收、管护等6个专项办法,以及资金管理、激励评价和专管员制度等3个管理办法,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管理体系。通过落实省级专管员和“周调度、月通报”等制度,大力推进项目实施,狠抓工程建设质量。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②关于“保护性耕作质量还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把工作部署作为抓好落实的重要前提,筹备召开了全省春耕现场会,春荣副省长出席会议并全面部署工作任务,组织全省上下共同推动保护性耕作工作开展。第二,提早制定保护性耕作年度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推动将保护性耕作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核,督促各市抓好任务落实。第三,修订完善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组织省级专家组开展专项技术指导服务,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技术骨干及实施主体开展培训,着力提高保护性耕作建设质量。第四,在东北四省区率先启动保护性耕作周调度制度,动态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通报。同时成立6个督导检查小组,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各地高质量完成项目任务。
整改进展情况:立行立改。
③关于“粮食生产新技术应用、新品种推广还不充分,优质高效绿色种植业发展水平还不均衡”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加大绿色农业技术推广力度,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工作和科学施肥用药技术指导,制定了三大农技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全省化肥减量增效工作视频推进会,印发了《关于做好化肥减量增效相关工作的通知》《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实施方案》和《辽宁省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拟印发推动农药减量工作和科学用药指导文件,持续加大绿色农业技术推广力度。第二,制定《辽宁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方案》,完善试验组别,增加优质食味稻、鲜食玉米、鲜食大豆等优势特色作物品种试验组别。修订《辽宁省玉米品种审定标准》,提高指标要求。印发《辽宁省农作物优良品种推介名录》,加强优良品种宣传推介,在不同生态类型区推广农作物优良品种67个。印发《辽宁省农作物新品展示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增加展示示范作物种类,完善不同适宜区布局,开展技术培训和专家田间现场鉴评等具体工作任务。通过整改,粮食生产新技术应用、新品种推广水平显著提高,优质高效绿色种植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建设绿色防控示范区。辽粳433、沈稻529、盐粳219、沈农508等4个水稻品种获第三届全国优质稻品种食味品质鉴评金奖。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五是关于“落实强农惠农富农项目用力不足”的问题。
①关于“缺乏定期调度和有效监管,导致部分惠农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完善项目实施及资金执行调度机制。印发《中央及省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调度的通知》,建立了月调度机制,印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中央及省财政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情况的通报》,对年度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印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财政农业项目定期调度工作的通知》,做好项目实施及资金执行调度工作,适时向有关单位和各市通报调度结果。第二,加强项目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从制度层面上明确项目管理职责,规范项目管理要求,确保农业投资项目任务完成。通过整改,逐步建立起中央及省财政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情况调度机制。通过定期调度,找出项目执行缓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加快项目实施的措施。同时,通过明确职责分工和落实管理责任,提高了厅相关单位及各市农业农村部门农业投资项目管理水平,促进了项目规范管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②关于“项目资金未全额拨付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印发《关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指出个别地区存在的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各地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拨付,抓好项目规范管理。第二,印发《关于开展农业农业项目实地推进工作的通知》,组成3个工作组赴各市实地推进农业农村项目实施,开展项目服务指导,调研督导工作落实。第三,积极指导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研究推进项目落实的工作举措,指导沈阳市农业农村部门加快与财政部门对接,研究收回闲置项目资金用于其他项目路径;指导丹东、辽阳、营口等地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③关于“对项目实施后开展的绩效评估质效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研究制定《中央及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推动我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明确绩效管理责任,规范绩效管理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二,研究制定《关于做好2021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明确绩效评价的范围、内容、方式等,拟经厅党组会议审议后印发执行。通过整改,对中央及省财政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达到了中央及省有关要求。利用省财政预算资金,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中央及省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绩效重点评价工作,形成了常态化工作机制。2021年,将继续优化评价方式,对中央及省财政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④关于“绩效评估成果的实效性不够强,2018年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绩效评估工作至今未完成,对2019和2020年的项目分配参考价值不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督促第三方机构确定了绩效评价所需提供的资料及审核重点,制定了评价体系和调查问卷。第二,印发了《关于实地开展2019年度中央财政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做好绩效评价配合工作。第三,将2018年确立、2019年实施的项目以及2019年确立、2020年实施的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纳入绩效评价范围,组织第三方机构进驻重点县开展实地绩效评价,提高评价工作的实效性。通过整改,目前绩效评价工作已完成6个市的15个县(市、区),进度超过60%,4月底之前完成所有县(市、区)的现场评价工作。同时,通过运用第三方绩效评价,督促各市、县(市、区)开展自查自评,完善项目档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和整改,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管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落实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履职尽责有差距。
一是关于“指导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办法还不够多。厅党组探索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路径还不宽,目前实施的项目引领和典型示范两项举措,效果还不明显”的问题。
①关于“2019年全省12199个村中,有6069个无经营收益,占比49.7%”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制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意见,建成全省“三资”管理、确权信息应用平台,着力提高农村资产管理的规范性,防止集体资产损失、流失。强化事前监管,推动集体资产进入省农村产权交易网络信息服务平台,计划进场交易县(市、区)占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县(市、区)的70%以上。第二,继续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巩固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成果。第三,起草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印发《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联合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12家单位印发《辽宁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农村产权流转行为,盘活农村集体资产,促进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收。通过整改,截至4月13日,通过全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发布交易公告的项目947宗,全省农村产权交易额突破1亿元,为集体经济组织增加收入661.1万元。通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及时解决了一批程序不规范、数据不准确、档案资料缺失等问题,保护了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动农民实现共同富裕打下基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实施后,将进一步加强集体资产监管,保护集体资产安全完整,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供有力支撑。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②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雁阵效应不强,全省6.94万家登记注册农业专业合作社中,国家级、省级示范社合计占比1.1%,纳入农业农村部名录系统的9675个家庭农场,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不足5%”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制定了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名录管理制度,探索组建家庭农场协会、联盟,积极开展省市县示范家庭农场评选和示范县创建,稳步推进省市县示范社“三级联创”,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试点县建设,在镇、村按比例确定重点扶持社。将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等规模农业经营户纳入家庭农场管理口径,扩大家庭农场主体类别范围,提升家庭农场群体规模和政策受益面。第二,依托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宣传法库县卓然谷物种植家庭农场、大连市旅顺口区绿泽家庭农场等8个典型,以点带面推进示范推广。继续加强家庭农场典型宣传,计划年底前宣传22个典型,年底前开展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并实施动态监测。通过整改,目前纳入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数量超过12万个,较2019年底实现大幅增长,促进了适度规模经营,建立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为增加农业生产规模效益和农民经营性收入,确保全省粮食生产安全提供了“双保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关于“落实‘放管服’助推优化营商环境还有欠缺。厅党组落实省委‘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还不够深入,在深度放权方面还有较大空间,尚有32项可下放权限至今未选择下放”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于2020年6月向省营商局报送《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拟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许可等职权事项确认表的函》,建议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事项125项,其中先进省份未列入省直部门权责清单事项共46项,我厅经梳理后可对标先进省份下放18项,占原数量46项的39%,超额完成4项。通过整改,鉴于部分事项仅省级部门有此审批能力,且涉及我省农业农村生产安全、渔船渔港生产安全、野生植物保护安全等重大问题,省政府未同意我厅下放14项省级职权,并非我厅未落实省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应放未放”。目前我厅行政审批事项已经基本实现“应放尽放”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是关于“推进农副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建设还存在不足。农副产品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
①关于“厅党组履行‘指导蔬菜种植结构调整’职能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发展,提高蔬菜等产品供给能力。2020年,推动将新增10万亩设施农业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将其纳入对各市政府绩效考核,同时积极筹措资金推进全省设施农业建设。科学制定了2021年设施农业建设方案,全省计划再新增设施农业10万亩,目前已将建设任务下达,组织各地层层落实责任,尽早开工建设。第二,开展调研指导工作,保证设施农业建设进度。4月15至20日,派出5个工作组深入28个县(市、区)开展调研指导,掌握全省建设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推进今年设施农业建设开好局、起好步。第三,优化蔬菜种植结构,推进蔬菜生产产销顺畅。在保障粮食安全基础上,为优化种植结构,印发了《关于推进2021年全省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指导各地科学规划区域布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统筹抓好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等工作,满足市民对蔬菜等“菜篮子”产品的需求。通过整改,2020年全省新增设施农业11.1万亩,超过年初既定目标任务,提高了全省 “菜篮子”产品全季节供应保障能力。目前,各地优化蔬菜种植结构得到优化,实现了错峰上市,丰富“菜篮子”产品供应,实现产销顺畅。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②关于“每周发布的《主要蔬菜品种市场价格简讯》没能与市场需求做到有效衔接”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加强省内主要蔬菜市场监测,及时进行信息发布。同时,每个工作日在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发布价格信息。第二,在12316话务平台设立“价格查询”专栏,每天对监测的产地蔬菜价格进行发布,农民群众通过拨打12316可随时查询各地蔬菜市场价格。第三,提升《蔬菜市场价格简讯》的质量和时效性,及时更新报告内容,为农民提供有效的农产品市场预警分析报告。第四,积极与辽宁广播电视台乡村广播“金农热线”栏目沟通,每周播报一次蔬菜价格。通过整改,在做到《主要蔬菜品种市场价格简讯》与市场需求有效衔接基础上,群众可通过网站、电话等方式了解农产品市场价格。同时,在沈阳、大连、鞍山、阜新、朝阳等5个市的蔬菜批发市场设立了价格日监测信息点,通过批发市场信息员上报的信息形成蔬菜价格日监测报告。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③关于“‘猪肉禽蛋供给充裕、牛羊肉产能不足’的局面仍然存在,距离‘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扩大全省“粮改饲”项目实施范围。制定《2021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将“粮改饲”项目由目前7个市扩大到全省实施,以玉米种植结构调整为重点,推进粮食作物种植向饲草料作物种植的方向转变。第二,实施好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加强顶层设计,整合项目资金,向牛羊产业发展倾斜。印发了《关于开展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调研的通知》,制定《辽宁省新一轮农牧民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拟对农业农村部下达我省的草牧业补奖资金进行整合,对投资100万以上的新(改、扩)建牛、羊、驴、鹿规模养殖场给予50万元补助,推动草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牛羊肉市场供给。通过整改,有效减少牛羊等草食家畜饲草料供需缺口,大幅降低牛羊生产成本,推动草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牛羊肉市场供给。
整改进展情况:长期推进。
四是关于“落实省委‘百万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计划还不够到位。厅党组对当代农民流动性强、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等特征把握得不够精准、制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方案科学性、针对性还不强,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还不完善。2018至2020年,实施培训项目的涉农区县分别有60个、53个和51个,培训总数和覆盖率逐年降低。截至2019年底,法库、海城等8个县(市、区)未能完成2018年度培训任务”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建立月调度制度,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支出等进行跟踪督导,特别是对法库、海城等8个项目县的培训进行多次督导,推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第二,完善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农民的致富、就业能力和收入水平,根据2020年培训需求,更新了省市县三级培训基地库、师资库,提高培训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第三,组织各市开展2021年培训需求调查,动员各地扩大培训项目覆盖面和受众群体,着力以精准服务激发农业培训学员生产创业动力。通过整改,法库、海城等8个县(市、区)完成了2018年度培训任务。全省培训基地库和师资库数量分别达到545个、2890人,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2021年53个县(市、区)有培训需求,比2020年有所增加,覆盖面有所提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五是关于“机构改革效能未得到充分释放。厅党组推动直属事业单位在机构改革后,实现深度融合还有差距”的问题。
①关于“2018年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成立后,部分党员干部存在‘改革适应性障碍’。人已进入到新时代,思维还停留在过去。多数干部在谈话中流露出‘怀旧念旧’和‘等靠要’思想,面对新职能、新定位,闭门抱怨、搁置回避,缺少主动作为”的问题。
整改措施:用班子带队伍,以培训强素质,抓考核提质效,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第一,制定了《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党员干部2021年度培训计划》,组织32名党员干部参加2021网上冬训“十百千”行动,组织49名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省直机关工委开展的省直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轮训,着力提振广大干部精气神,提高干事创业积极性,提升适应岗位能力水平。目前,已完成2期培训,另2期将于4月底前完成。第二,制定了《辽宁省农业发展中心干部工作实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成立了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考核频次及考核等次,建立了以奖促先的考核机制,激励广大干部积极主动作为。通过整改,进一步提高了中心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及履职尽责认知,提升了对改革重组机构、职能、人员深度跨越融合适应能力,相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其中:2个中心获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植保员练兵全国团体第八名、个人第十名,推荐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兴辽英才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等人选28名,立项省自然基金资助计划、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辽宁省科技特派团等项目4项,获省科技进步2等奖1项,作为合作单位获1等奖1项、2等奖1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②关于“‘农村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建设’‘生态循环农业推广’等一些职能工作没有开展”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加强农村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建设,召开40余人参加的体系会议,先后组织线上和线下培训共3次、参加人员120人次,提升系统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第二,加大生态循环农业推广力度,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向国家申报秸秆能源化利用试点县和全球环境基金零碳村项目,均已纳入首批试点行列。积极推广秸秆打捆直燃集中供暖项目,截至2020年底,已建成126处,合计446.59蒸吨,供暖面积达179.99万平方米。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完成耕地土壤分类管理工作任务,省本级和93个县(市、区)完成率100%。通过整改,农村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建设以及生态循环农业推广取得一定成果,比较有代表性的工作成效明显,目前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废弃农膜回收率达86%。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防范化解海洋渔业领域重大风险有缺失。
厅党组还未能完全适应‘海洋渔业管理’新职能要求,相关承接措施还不够完善,未能及时构建新的监管体系。
一是关于“履行渔政执法职能存在短板。省级没有专业执法队伍,执法力量与渔业大省地位不匹配”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切实扛起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加强水域生态文明建设重大责任,起草了《关于加强省级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建设的请示》并报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建议进一步加强省级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建设,构建省市县三级渔政执法体系。第二,2020年12月25日,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组建省级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的通知》,同意组建辽宁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在我厅的大力推动下,辽宁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于1月25日揭牌成立。目前,我厅已经确定了省总队以及6个执法队的临时负责人,组织无任用调研后立即启动领导班子选拔任用程序。同时,积极协调办理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刻制印章,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确保尽快形成战斗力。通过整改,初步构建了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海洋与渔业执法体系,2市9县也组建了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省市县三级渔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关于“推动渔业安全管控不够到位。国务院安全生产督导组、农业农村部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辽宁加强渔业安全监管。2018年至2020年10月全省共发生渔业安全事故121起,死亡196人”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开展涉海渔船起底式大排查,建立“一船一档”数字化档案,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管控。截至4月21日,沿海各市已排查录入“省渔船信息普查填报系统”各类渔船24399艘,完成率80.5%。第二,强化科技管船,推进北斗船载终端设备安装使用全覆盖。3月11日,已率先在丹东市完成了58台北斗船载终端测试设备安装工作。4月初,第二批90台北斗船载终端测试设备已运抵大连市,正在安装并进行稳定性测试。4月底、5月初,北斗船载终端设备将开始批量生产及安装。第三,开展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和制止非法越界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相继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21”辽宁省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2021年辽宁省春季渔政执法行动暨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动方案》,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第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印发《加强全省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全覆盖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对渔业安全生产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隐患并加强整改,有效降低事故发生风险。第五, 4月20日,印发《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集中利用伏季休渔和安全生产月等开展船东船长船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和安全意识。通过整改,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传递到社会和市场主体,切实唤醒企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渔业生产安全事故总数与上一年相比有所下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是关于“伏休期作业、违法违规越界捕捞等问题屡禁不止。2020年前7个月,我省累计被中国海警局查获违法违规渔船432艘次,占全国查获总数40.9%;累计被黄渤海区其他省份执法机构查获223艘次,占外省查获总量80%以上;累计被韩国等国家通报违法作业23艘次,占通报总量57.5%”的问题。
整改措施:坚持最严格的法律制度,对破坏渔业生产秩序和边海防安全稳定等违法行为实施最严格的处罚,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震慑。目前,在上级通报的805艘渔船中,已查实处罚617艘,属涉渔“三无”船舶的95艘被清理取缔,查无船名号或被“套牌”的93艘。相关情况已上报农业农村部。通过整改,2020年全年,沿海各市共摸排海洋涉渔“三无”船舶3035艘,全部完成清理取缔任务。2月24日,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批示:“有突破,值得肯定”。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4.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关于“厅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阵地意识还不强。仍在延用2015年原省农委党组制定的《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未结合机构改革后新职能予以修订,且未明确厅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党组成员履行意识形态责任不到位,2017年以来党组成员9人次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未提及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未按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厅机关党委2018年、2019年未对厅机关和事业单位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新修订了《省农业农村厅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中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了厅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在2020年度党组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将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第二,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厅领导班子成员述职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同时要求厅各处室、各单位每半年进行1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厅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向厅党组报告1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第三,将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纳入省农业农村厅党建目标绩效评估体系,每年底结合党建目标绩效评估考核进行专项督查检查,推动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常态化管理。通过整改,完善了有关制度规范,压实了主体责任,厅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明显增强,全厅上下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共同把牢意识形态主动权,守住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关于“对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现有2名习练‘法轮功’人员情况不掌握”的问题。
①朱云峰同志有关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组织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组成立了4人的专项调查组,就农田建设与开发部朱云峰是否习练“法轮功”开展调查工作。2021年3月2日,朱云锋原工作单位省财政厅人事处负责人明确表示:“朱云锋在财政厅工作期间未发现有习练‘法轮功’情况”;2021年3月4日调查组一行到当事人朱云锋家中走访,经过1个小时左右的深入沟通交流,也未发现习练“法轮功”迹象; 2021年3月23日,调查组深入当事人朱云锋所在的格林社区调查,经社区及所辖陵西派出所、陵西司法所联合证明,朱云锋未在辖区“法轮功”转化名单中。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关注朱云锋有关情况,如发现存在习练“法轮功”问题,将及时妥善处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②李梅同志有关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组织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对省渔港与水产种苗中心李梅因习练“法轮功”被劳动教养等情况进行调查。2004年4月至2007年4月,李梅因习练“法轮功”被公安机关进行劳动教养。2021年3月辽宁省渔港与水产种苗中心再次与李梅通过电话取得联系,了解目前情况并做思想工作,规劝其转变思想,签写保证书,但李梅表示不写保证书,且拒绝提供现住址。2021年3月,辽宁省渔港与水产种苗中心与李梅原所在街道综治办(大连老虎滩街道)沟通,街道表示李梅已搬离原居住地,对李梅目前情况不掌握。多年来,单位始终坚持积极负责的态度做好法轮功痴迷者李梅的教育及转化工作。目前,李梅已搬离原居住地,社区无法与她取得联系,仅能通过手机与其联络。下一步,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坚持定期与李梅面对面谈心谈话,对其进行思想安抚、教育,劝其能够早日转变思想、重回正途。同时,继续配合街道、社区等单位,共同与其保持联系,通过以案释法、帮教结合等手段,进一步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劝其能够写出不再习练法轮功承诺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
1.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一是关于“落实责任清单要求还有缺失。2018年以来,厅党组未落实‘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的要求,也未听取机关党委对基层履行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情况汇报”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第二,认真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机关党委于每年6月、11月做好筹备和提示工作,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制度,2月25日已全面完成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通过整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有关制度要求进一步得到落实,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关于“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
①关于“对已排查出的厅管干部家属、子女及配偶经商办企业与农业农村厅业务职责有关联、易产生廉洁风险等问题不够重视,未建立相应的管理办法”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厅处级领导干部家属、子女及其配偶从事与其业务职责有关联、易产生廉洁风险的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制度》,明确了禁业范围和处置办法。第二,加强监督排查,通过个报核查、谈话咨询、调查了解等方式,及时发现厅管干部家属、子女及配偶经商办企业与农业农村厅业务职责有关联、易产生廉洁风险问题。第三,加大处置力度,采取发提醒单、个人承诺、党纪处分等不同方式,切实把好廉洁风险关。通过整改,在2020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工作中,对厅管干部家属、子女及配偶经商办企业与省农业农村厅业务职责有关联、易产生廉洁风险问题方面,进行重点提醒,并要求作出承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②关于“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成立2年来,领导班子没有研究过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工作,班子成员未明确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工”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制定《中心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工清单(试行)》,明确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工。第二,中心领导班子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每年听取一次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抓党建责任纪实性汇报。第三,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每年底组织一次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通过整改,加强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研究,明确了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分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是关于“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还不够强”的问题。
①关于“厅党组对廉政风险排查还不够重视。重点岗位和重点领域查找廉政风险点避重就轻,未将主要职能列入风险点。13个职能处室分别只查找出1条廉政风险点”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结合省委第四巡视组在对我厅进行常规巡视工作中指出的廉政风险方面的问题,厅党组要求机关党委、纪委按反馈意见完成整改工作。第二,印发了《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厅立即进行一次廉政风险点全面梳理排查,制定具体的风险防控措施,同时要求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权限,将廉政风险点查清楚、找仔细,突出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制定严密的防控措施。第三,要求各单位每半年针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廉政风险分析研判,并将分析研判情况报告机关党委,厅党组与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每半年对廉政风险情况进行一次研判,有针对性地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通过整改,全厅共查找出116项廉政风险点,制定了161条防范措施。各单位在原来查找的风险点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新的要求以及职责、权限的变更,列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②关于“人事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重要职能未列为廉政风险点”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制定《省农业农村厅干部选拔任用廉政风险点防范措施》,从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严格履行干部人事工作程序、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等方面加强职务晋升风险点防控。第二,制定《职称评审廉政风险点防范措施》,从材料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核准上报等相关方面明确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通过整改,职务晋升、职称评定风险防控力度明显增强,在2021年8名副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当中,严格按照公布职位、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提请党组会议集体研究、任职公示、备案等程序步骤开展工作,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③关于“种植业管理处的‘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等重要职能均未列为廉政风险点”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农药生产许可环节。制定《农药生产许可提交材料规范要求》《农药生产许可评审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工作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书面审查、技术评审和实地核查,确保易发风险可防可控。第二,农药市场监督抽查环节。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随机产生被抽查单位,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抽样工作必须由两人以上执行,形成互相监督机制。第三,农药市场监督抽查结果判定环节。实行双人判定,采取复核制;建立问责机制,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严肃处理;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办案人实行回避制度;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及时公布抽检信息。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是关于“开展警示教育不够深入。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厅有6名党员干部因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厅党组未能充分利用‘身边事’‘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根据《党委(党组)运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办法》(试行),结合党十九大以来受到立案处理的九个违法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第二,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的开展自查自纠。第三,查找十九大以来的案件台账,梳理出受到立案处理的9名干部违纪情况,围绕违纪案件事实材料撰写警示教育教材。第四,学习教育中厅党组率先垂范,召开厅党组会议进行学习教育。第五,印发了《关于建立常态化廉政警示教育制度的通知》,完善警示教育长效机制。通过整改,通过制定整改目标,明确具体责任人,截至4月20日,已按照阶段步骤完成全部整改工作,撰写了《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 构筑全面从严治党的牢固防线》专题教材,通报十九大以来9个违法违纪案例,教育全厅党员干部针对问题照镜子、敲警钟,增强对腐败的“免疫力”。同时,对照违纪违法案件的共发问题,开展专题研讨发言,不断肃风正纪,打造风清气正的政府机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履行监督责任有不足。关于“厅机关纪委信访举报工作管理不规范,未建立信访举报登记台账,对信访举报情况底数不清”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规范了机关纪委收到问题线索及办理情况台账,并指定人员负责登记管理,对举报内容、收信来源、时间,处理方式及结果都进行了明确。第二,对现有信访举报情况进行了再次梳理完善,核清底数。第三,建立信访举报制度,每月向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报告问题线索,每季度向厅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信访举报工作情况。通过整改,我厅信访举报登记备案工作进一步正规,管理人员的工作意识进一步提高,登记举报信息更加及时,处理举报问题更加快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关于“2016年至2018年,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多名在职人员,以参加羽毛球比赛组队练习名义,接受省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提供的沈阳市健力健身中心消费卡1.5万元、沈阳原动力羽毛球馆消费卡5000元以及1.2万元运动服等”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厅巡视整改领导小组责成厅机关纪委和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针对此项问题开展专项调查,切实查明存在问题。第二,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高度重视反馈意见,成立专项调查组开展调查。第三,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在听取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专项调查情况后,对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核实情况进行督导。通过整改,机关纪委与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配合做好后续处理工作,对与学会、协会有关的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立行立改。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
1.执行“三重一大”规定不够规范。关于“未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一些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分配未经党组会研究。2019年以来,有17个中央资金涉农项目、合计资金10.75亿元未上党组会议审议,占比13.3%”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党组会议事规则,确保中央及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经厅党组会议审议。2021年度中央及省财政下达资金已报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整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落实厅党组会议事规则,中央及省财政相关资金分配意见通过厅党组集体决策,确保了资金分配使用安全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日常管理不严格。
一是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材料不规范。2017年以来,厅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普遍缺少相关人员的原任职务和拟任职务;2019年5月选拔任用18名处级干部,纪实材料缺少民主测评汇总表和考察谈话记录等”的问题。
①关于记录普遍缺少相关人员的原任职务和拟任职务问题。
整改措施:改进党组会议涉及干部人事任免记录方式,明晰干部人事议题记录内容,注重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相关人员的原任职务和拟任职务等内容填写。通过整改,从2021年1月1日起,涉及干部人事议题的内容都做了细化表述。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②关于纪实材料缺少民主测评汇总表和考察谈话记录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加强情况调查,向当年参与考核的同志了解情况,查找考核记录材料,对查找到的考核记录及时归档。第二,对近期人员不全未能全覆盖考核的,进行补充考核。通过整改,目前陈广鹏的原机关考核材料已经查到并归档;补充完善了张宇同志的测评材料,增加了周丽、张晓红同志谈话内容;对新提拔涉及延伸考核的同志(如张晨阳、欧明齐等同志)实行了全覆盖考核。今后工作中,将坚决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齐全。抽查的47本干部人事档案中,不同程度缺少干部任免审批表、工资变动表、考察材料等。渔业渔政管理局、国际合作处各有1名干部档案中均缺少干部履历表”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对2017年以来新提拔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重新审核,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第二,及时购买相关表格、耗材,以供补充、完善不足之处所需。第三,做到应补尽补,对《干部履历表》《工资关系表》等能够进行完善补充的表格进行了替换,确保干部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通过整改,切实做到了应该尽改,确保干部个人档案的原始性、全面性。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党建工作不严不实,基层党组织不健全。
一是关于“党组抓党建工作还不够到位。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成立2年,至今未组建基层党委和纪委”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中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直属机关委员会于4月19日印发《关于同意召开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党员大会的批复》。第二,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第(一)和第(三)条意见,进一步明确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党委的定位和职责,由厅党组结合实际明确对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参照部门内设机构进行管理。第三,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于4月21日下发《关于召开中共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党员大会的预备通知》,决定于近期召开中心党员大会,同时通过选举成立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党委和纪委。通过整改,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于2021年4月下旬召开了党员大会和确定大会议程。明确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其党委按照参与决策、推动发展、监督保障的要求,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整改进展情况:立行立改。
二是关于“机关党委履行党建职能不到位。审核入党材料不严谨,2017年以来新发展的10名党员,有5人入党材料不规范,存在考察记录时间倒置、1人档案中有2份《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抄袭等现象”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巡视反馈意见,组织厅机关党委和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认真开展调查,全力做好问题整改。经核实,2017年新发展的10名党员中,其中4名党员因机构改革已不在省农业农村厅任职,其余6名同志现就职于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本次重点对该6名同志存在问题进行情况摸排和问题整改。第一,认真履行支部自查、中心核查、厅机关党委复核等程序,发现有3人考察记录时间倒置、2人共计4篇思想汇报存在与工作实际脱节情况,未发现1人档案中有2份《入党志愿书》现象。通过整改,目前已经责令明旸、陈腾两名同志对思想汇报进行整改,保证思想汇报符合工作实际。第二,完善工作流程,制定了《省农业农村厅从严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办法》,印发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和工作模板,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的规范性。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是关于“机关党委处置除名党员不够及时。对3名党员被所在支部除名的请示搁置4年,时至巡视进驻未予批复”的问题。
整改措施:对于佟海恩、吕铁男、沈琳娜3名长期不按有关规定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的同志,2021年4月,相关党支部再次分别与其沟通联系,其中,佟海恩、吕铁男正式写出退党申请,沈琳娜不写退党申请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同月,3名同志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研究,对3名同志予以除名。4月13日,厅直属机关党委召开会议审议,同意对佟海恩、吕铁男按自愿退党处理,沈琳娜按自行脱党处理,对3名同志予以除名。通过整改,目前厅机关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印发了《关于对沈琳娜同志除名请示的批复》《关于同意对吕铁男同志除名决定备案的回复意见》《关于同意对佟海恩同志除名决定备案的回复意见》,完成了对3名党员除名事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4.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不严格。关于“2017年以来,省委组织部抽查99名厅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一致有21人,占21.21%”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召开“2021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培训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处理办法》,要求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重要性,充分认识“两项法规”的刚性约束作用,充分认识选拔任用干部的“凡提必核”程序,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同时讲深讲透易错易漏点,发放培训课件,着力提高个人事项填报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第二,在2020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工作中,对曾填报不一致且继续填报的同志,开展单独辅导和经常性提醒,同时进行重点审核。第三,今年集中填报完成后,组织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进行逐人逐项审核,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通过整改,2021年春季至今,我厅个人事项报告查核比对结果一致率100%。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落实巡视、审计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到位
1.落实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不到位。
一是关于“领导小组调整不及时。2016年10月,原省农委党组针对上轮巡视反馈,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截至2020年10月,先后有5名副组长岗位变动或退休,未及时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5人负责牵头推进的长期整改任务责任人一直空缺”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成立了本轮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和分工,并将上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纳入其中,同步推进两次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做到事有人干、责有人负。第二,坚持举一反三,印发了《关于调整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关于调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关于调整生态环境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关于调整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关于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暨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对有关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进行了优化调整,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过整改,目前基本完成了我厅成立的各个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的更新调整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实。对上轮省委巡视指出的‘领导干部对党建基本情况不了解’等问题没有整改到位,本轮巡视发现此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研究制定《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政治理论、规章制度作为厅党组的重要学习内容,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着力提高党组成员对党建情况的理解和把握,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第二,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各项制度,确定厅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优化方式方法,推进党建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第三,组织全厅上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将党史学习教育纳入厅党组和各支部党建重要内容,利用微信群开展“党史百年天天读”学习活动,组织各基层党组织邀请先进模范人物、专家学者、党员领导干部等讲党课,要求领导干部切实做到以史为鉴,汲取经验,提高党建能力和水平。第四,定期对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开展学习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开展了“辽沈智慧党建云平台”学习培训,联合省委党校举办全省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本领学习,努力营造以学带干、以干促学的党建工作氛围。通过整改,领导干部对党建基本情况把握程度明显提高,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党建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是关于“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到位。对检视出的‘巡视整改忽冷忽热时紧时松’问题,制定了‘进行一次回头看自查’整改措施。截至巡视进驻,尚未落实,工作处于悬空”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以本次巡视整改为契机,全面梳理上次巡视、审计和主题教育中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一并纳入本次整改范围,切实做到同部署、同整改、同提升。第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巡视工作有关精神,着力在建章建制上下功夫,制发了《关于印发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考核工作制度的通知》。通过整改,明确了巡查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方式和基本程序等,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是关于“推进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认真”的问题。
①关于对2017年审计指出的‘未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问题’整改不到位,2019年度审计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再次发现‘水生野生动物监测’等5个项目均未履行政府分散采购程序”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加强制度建设,已于2020年4月印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对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做出明确规定。2021年1月,印发《关于修订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采购标准,规范采购程序,确保采购工作规范执行。第二,优化预算编制方法,在2021年预算编制中已将原海洋渔业厅直属单位承担的项目直接编入承担单位部门预算,并将2020年渔业资源和生态保护项目部门预算资金委托第三方开展购买服务项目。通过整改,今后我厅将严格执行辽宁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做到应采尽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②关于“审计指出的‘资产账实不符’等7个问题没有完成整改”的问题。
其中:关于“固定资产盘亏272.73万元”的问题;关于“中心通用设备盘亏19台”的问题;关于“超数量、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的问题;关于“中心部分房产有账无实”的问题等问题。
整改措施:已于2020年1月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报送《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核实处理的函》以及《资产报废审批表》,就上述4个问题中的有关资产申请办理报损、报废手续。通过整改,目前报废资产已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并进行账务处理。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报损资产进行批复后,我厅将依据批复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此外,在“中心部分房产有账无实”的问题中,原省畜牧业经济管理站联建育种基地账实不符的原因、专家论证的可以拆除意见及申报核销资产损失等相关材料也已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我厅拟对账有实无的牛舍作固定资产减少处理,同时核减非流动资产基金66.08万元。目前正在等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意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其中:关于第4个“中心40处房产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落实责任分工,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组织中心各部门积极办理房产更正、移交手续,并将尚未整改到位的房产分解到各部门,由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成立整改专班,分头抓好落实。同时,定期调度整改进度,细化整改措施,逐步化解权证补办难点。第二,修改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杜绝未批先建、违规违建、不及时完成竣工验收等问题再次发生。通过整改,目前8处记账错误的房产已通过更正方式完成整改,15处房产即将完成整改。为推进后续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将尚未整改到位的17处房产归纳为六类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整改进展情况:长期推进。
其中:关于第5个“农业厅本级长期挂账往来款1333.58 万元”的问题。
整改措施:积极梳理解决往来账款问题,厅本级将其他应付款科目下拨入经费周转等16笔往来款项,合计金额137.79万元,调整至收入类科目。2020年11月,我厅对其他应收款科目下辽宁职业学院1080万元,再次印发催款通知,加大催缴力度,目前已催缴10万元。通过整改,2021年4月,辽宁职业学院向我厅复函制定还款计划,承诺还款。其他应收款科目下原畜牧辽牧大厦契税115.8万元,已由原渠道资金列支。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其中:关于第6个“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制度未及时更新”的问题。
整改措施:在前期征求各市起草意见的基础上,于4月8日印发了《关于征求<辽宁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和《关于征求<辽宁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函》,向各市农业农村局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征求意见。通过整改,已印发《辽宁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的通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其中:关于第7个“辽宁省黑山县、彰武县、建平县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进展缓慢问题”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通知》,定期调度项目建设进展并进行通报。2020年4月,向黑山县等3县政府负责同志通报项目进展,要求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第二,深入实地督导调度,于2020年10月、11月和2021年4月,对项目进度缓慢的地区逐县进行现场督导,督促加快项目建设,并将督导结果向省领导进行了书面汇报。第三,为进一步规范验收标准,于2021年2月下发了《关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用于指导项目实施、竣工和验收。通过整改,目前项目县完工率已达到99.7%,基本实现建设目标。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各项目县加快项目验收进度,提高建设质量。
整改进展情况:立行立改。
2.落实巡视整改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关于“对巡视整改工作常态化认识还不到位,未建立日常监督考核制度体系,督察督办工作机制不健全,落实整改常态化体制机制未形成”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任务来抓,并将上次巡视、审计和主题教育需长期整改的问题纳入本次整改工作,统筹推进、通盘落实。第二,进一步健全日常监督考核体系,印发《关于印发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考核工作制度的通知》,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紧盯问题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持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在省委第四巡视组的精心指导下,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厅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成效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确保已经整改问题不反弹的工作压力较大,需长期推进整改的任务十分繁重,移交问题线索办结的力度需要不断加大,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下一步,厅党组将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而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紧紧围绕“问题整改要见底、长效机制要建立、各项工作要上台阶”的整改目标,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长期抓、持续抓、深入抓,全力以赴、扎实有序做好后续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特别是要以巡视整改为动力,持续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取得新成果,向全省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一是更加深入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细化学习专题、深化学习内容,确保件件抓到底、事事办到位。二是从开启百年新征程、实现百年新目标的战略高度、从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出发,加强战略性、系统性、前瞻性研究谋划,从根本宗旨、从问题导向、从忧患意识出发,紧紧依靠新发展理念来研究我省“三农”工作的短板、优势和特色,探索新时代我省“三农”事业发展的新规律,走出切合我省实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之路,切实担负起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新使命,以实际工作成效来展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成效。三是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促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在乡村振兴实践中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打造“一个支部一个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帜”,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向基层延伸,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二)坚决克服“过关”思想,毫不松懈的抓好持续整改。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一是坚持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件件有整改、条条有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效果不好的深入分析原因、改进方法,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果。二是坚持定期调度制度。机关党委每月调度各部门整改工作情况,领导小组每半年集中调度全厅整改工作情况,每年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整改进展情况。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完善现行制度机制。对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要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对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抓紧时间建立完善,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四是抓好执纪问责。把督促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公开曝光。
(三)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纪律,执行党的纪律的模范。二是聚焦整治“四风”问题,扎实推进干部作风转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警示教育,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三是完善和执行各级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综合运用各种措施,着力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日常监督,突出抓早抓小。
(四)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政治和组织保障。一是严格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定期召开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开展党建调研督查,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不断加强模范机关建设。二是强化党支部书记和党务专管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党支部书记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切实解决党建工作的实际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4-23448821,024-23448896;电子邮箱nwjgdw446@126.com。
中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0年9月25日至12月21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1年2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2021年3月至6月,省委巡视组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回头看”,2021年8月反馈了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承担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做好巡视整改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契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将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具体行动,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将巡视整改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融入住建事业发展全局,一体推动各项整改任务取得扎实成效。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认真研究部署。2月23日,在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情况反馈会议上,厅党组书记、厅长魏举峰作了表态发言,对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当日,召开厅党组会议,全文传达了省委书记张国清关于巡视整改的工作要求和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第一时间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3月11日,厅党组召开了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厅党组书记、厅长魏举峰要求全厅党员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举措,举全厅之力坚决做好各项整改工作。在整改期间,厅党组以身作则、带头整改,厅党组书记、厅长魏举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各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认真研究整改落实举措,一项一项对照,一条一条落实,确保反馈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二是加强理论武装,深刻反思剖析。3月11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不断强化巡视整改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3月17日,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领导班子对巡视反馈意见全部认领,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各党组成员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围绕巡视反馈意见,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工作、作风,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做到了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进一步加强了党内政治生活锻炼,为厅党组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厅党组印发了巡视反馈意见等材料,厅机关各党支部、省建服中心党总支认真组织学习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省委巡视办领导讲话精神,切实把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传达到每位党员干部。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厅落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魏举峰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厅机关各党支部书记、省建服中心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机关党办,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共同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调度一次、每周碰头一次,掌握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整改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厅机关纪委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开展检查、反馈问题、督促进度,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四是发挥系统合力,上下联动抓整改。针对老旧小区改造、房地产市场、安全生产、垃圾焚烧、污水处理、建筑业发展等存在的问题,建立了省市联动整改工作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贯通融合的整改工作局面,确保问题解决在基层,使群众感受到整改成效。4月20日,召开了全省住建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再次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出部署,督促各市住建部门高度重视,协同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做到点面结合抓整改、上下贯通求实效。
五是出台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厅党组制定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选人用人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及整改工作台账,针对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9个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细化整改内容,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形成整改落实“路线图”和“时间表”,推动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地、落实。同时,严明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坚决防止虚假整改。
六是发扬斗争精神,全力推进整改。厅落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对难点问题重点调度、逐个解决。厅党组书记、厅长魏举峰亲自推动,派出督导工作专班进行指导,推进问题解决。驻厅纪检监察组把对厅党组落实巡视整改任务监督作为落实自身巡视整改任务的工作重点,加强对厅党组及党组成员和机关各党支部、省建服中心党总支落实巡视整改任务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力推动了巡视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举措,坚决推动巡视整改落实落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为27个具体表现,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逐条推进整改落实。截至目前,27个具体表现已整改完成21个、正在整改6个。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扎实深入。
一是联系实际深入学习不够。
整改工作和成效:厅党组组织全厅党员干部及时“补课”,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推动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一是编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重要论述摘编》,已动态调整更新10余次,目前收录了习近平总书记2013-2021年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100多条。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学习重点,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开展学习研讨。三是每季度传达住建部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通报,每季度调度我省贯彻落实情况,全力推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辽宁落实落地。四是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省政府与住建部签订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印发了部省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实施方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是结合职能职责推动落实不够。
(1)推动解决加快老旧小区改造瓶颈之一的资金短缺矛盾有效破解不够。
整改工作和成效:按照国家提出的“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目标要求,科学确定我省老旧小区改造目标,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改造,把城镇老旧小区的市场化改造作为突破口,充分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发展社区消费新模式、新业态,破解老旧小区改造融资难题。一是2021年全省计划开工改造老旧小区1000个以上,涉及居民58.6万户,截至6月底已全部开工。二是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累计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32.3亿元,有效解决资金困难问题。三是积极与国开行、中行、农行等金融机构洽谈合作,争取资金支持。四是召开全省老旧小区改造视频培训会,重点讲解老旧小区改造市场化引入社会资本,完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等工作内容。五是召开企业家座谈会,研究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引入社会资本问题。六是在辽宁省城市更新博览会中,安排“老旧小区数字生活”主题展览和“老旧小区市场化改造”主题分论坛,宣传市场化改造模式,组织改造项目招商推介,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改造。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1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2)推动地方政府建设海绵城市着力不够。
整改工作和成效:针对鞍山、抚顺市未能完成海绵城市覆盖面积任务要求的问题,一是加强对鞍山、抚顺两市的调度指导,结合城市排水防涝、园林绿化等要求,认真执行海绵城市要求,打造优美生态环境。二是指导鞍山、抚顺两市认真核对城建统计年报数据,加强部门配合,准确填写海绵城市建设面积。三是认真编制辽宁省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有关海绵城市建设内容,有序有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四是加强城市内涝治理,制定《城市排水防涝系统化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建立健全项目库。五是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去年以来,会同省发改委争取城市内涝治理资金7000余万元,争取县城排水防涝资金8000余万元。六是建立长效机制。编制了《辽宁省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各市编制《城市内涝治理5年方案》、城市内涝治理专项规划。通过整改,鞍山、抚顺两市完成既定目标。城市内涝治理效果明显,去年以来全省共消除城市重要易涝点59个,建设改造排水管网563公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仍需加大力度。
整改工作和成效:严守安全生产红线,不断加大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理工作力度。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组织全省各级住建部门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观看人数2万余人。二是召开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印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指导各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督查检查。今年6月17日至7月5日,省级、市级住建部门共检查项目2424个,检查企业和单位1343家,发现安全隐患6056个,已全部整改完成。会同有关部门组成5个联合督查组,对14个市和沈抚示范区开展了燃气安全专项督查。共抽查管道燃气企业81家、检查点位129处,排查出隐患517个,所有问题隐患均向属地政府进行了反馈,督促进行整改。目前,已整改问题474个。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 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求不够有力。
(1)全省14个市的房屋租赁、抵押网签数据,以及31个县(市)区的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网签备案系统未按有关规定要求与省厅数据平台联网。
整改工作和成效:加快推动各地房地产市场监管网络平台建设。一是截至2020年底,未联网县(市)区均已完成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与省厅数据平台联网。二是将二手房及房屋租赁数据联网工作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的绩效考核,向进展缓慢的市政府发提示函,督促相关市今年年底前完成数据联网工作。三是按照住建部和央行具体政策,逐步推进抵押网签备案工作。积极研究抵押网签备案工作流程,已协调省数据平台对抵押网签备案系统进行开发,拟于9月底完毕。会同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省银保监局共同推进联网工作,年底前完成联网。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对房地产市场波动监测、推动有关方面进行有效调控不够到位。
整改工作和成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指导沈阳市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在供给和需求两端发力,房价变化趋于平稳。二是对各市“一城一策”方案进行严格把关,将各市完成“一城一策”方案确定的房地产核心指标的年度调控目标列入省政府绩效考核。三是加强全省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建设,每月调度各市房地产主要指标并实施动态监测,发现风险苗头,指导有关市及时运用“一城一策”政策工具箱,采取针对性措施化解市场风险。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作为不够。
(1)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面,2019年考核节点没有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检测目标。
整改工作和成效: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黑臭水体整治效果。一是与第三方水体检测单位签订协议,于2019年底完成了对丹东花园河(补测2次)、白房河、五道河,营口引奉河、锦州常屯河共计6条次的检测。二是结合整治工作实际,对2020年重点整治黑臭水体开展4条次的检测,已于2020年底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在污水处理方面,推动全省88个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缓慢。截至2020年底,还有18个重点镇未建成污水处理厂。
整改工作和成效:一是压实责任,解决堵点问题。到丹东市、葫芦岛市现场督导,责成市政府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加快建设进度。二是开展抽查核实工作。今年以来,赴朝阳、辽阳等地现场核查重点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确保生活污水能够收集和处理。三是大力指导各地开展工作。结合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镇污水处理等工作,到沈阳、本溪、丹东、营口、辽阳、铁岭、朝阳等地调研,指导各地科学推动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于资金压力较大、人口密度不高、产业支撑不足的重点镇,优先考虑公共建筑、学校、成片住宅楼采用一体式处理设施、人工湿地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在城市垃圾焚烧处理方面,截至2020年底,全省有11个市不能达到垃圾焚烧比例30%的要求。
整改工作和成效:一是7月26日经省委深改委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委宣传部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合理确定分类类别、推动源头减量、推进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完善分类运输系统、提升分类处理能力、加强分类处理产品资源化利用。二是赴本溪、朝阳等市督导垃圾焚烧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确保年底前开工建设。督促在建项目加快施工进度,紧盯时间节点,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三是将推进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纳入2021年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核。截至目前,沈阳、大连、鞍山、营口、辽阳、阜新等6市建成运行项目10个,焚烧处理能力达到1.53万吨/日,沈阳、鞍山、营口、辽阳、阜新市实现城区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本溪、朝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年底前开工建设;铁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年底前建成运行;抚顺、丹东、锦州、盘锦、葫芦岛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2年底前完工。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2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4.整治行业乱象持续用力不够。
整改工作和成效:整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和规范招投标管理力度持续加大。一是在厅网站发布了10起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发挥了震慑作用。二是组织各市开展了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工作培训,提高人员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三是开展全省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印发了整治工作方案,9月底前厅相关部门与驻厅纪检监察组联合开展督查抽查。四是督促各市开展自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2021年全省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进一步加强协调,集中力量,认真开展自检。五是每季度调度各市自查情况,督促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对发现的问题整改、惩戒到位。截至二季度末,各市共检查项目2007个,查出存在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159个,共处罚金1561.5万元,对4家企业予以停业整顿。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走深走实不够
1.主体责任夯得不实。
一是工作安排部署同步跟进不够。
(1)厅党组会议研究重大资金使用问题时,没有同步对防范廉政风险提出工作要求。
整改工作和成效:一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通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务管理办法》等,明确职责、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同时,把财务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等规章制度在内网进行整理公布,责成各处室对照执行。二是要求各处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使用财政资金,严格履行招标采购、集体决策、合同审查、成果评价等相关制度。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廉政风险。三是立行立改。自2021年4月2日第16次党组会议开始,厅党组会议研究资金拨付时,对防范廉政风险提出明确要求,责成机关各处室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财经纪律。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厅机关各处室年度工作计划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同步安排不够。
整改工作和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一是立行立改,各处室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同步安排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对各党支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指导,要求各处室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并联合驻厅纪检监察组对各支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召开全省住建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四是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机关党办每半年对各党支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1次监督检查。通过整改,各党支部进一步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升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做深做实执纪“后半篇文章”不够到位。
整改工作和成效:通过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进一步加强了全省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驻厅纪检监察组、厅党组共同编印了《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违纪违法案例选编》,选取了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阳,凌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杨广彪等28个违纪违法案例。组织各党支部学习案例选编,进一步提高全厅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制发《全省住建系统吸取违纪违法案件教训 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工作方案》,在全省住建系统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完善制度、修补漏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为全省住建系统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防微杜渐、警觉警醒。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监督责任落的不够严实。
整改工作和成效:针对2018年机构改革后没有按照职责变化更新廉政风险点清单的问题,厅机关纪委重新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形成了2020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权力责任暨廉政风险点清单。同时,还根据工作职责、机构调整、人员变化等及时更新清单内容,把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名党员干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力度不够。
一是工作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现象。对开展“党建+营商环境建设”活动跟踪问效不够。
整改工作和成效:对开展“党建+营商环境建设”活动再部署、再推动、再落实。一是组织各党支部、省建服中心党总支深入学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驻厅纪检监察组会同厅机关纪委对各支部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强化学习效果。二是印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活动工作方案》,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省委组织部“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简报以《深化“强转树”行动 践行“721”工作法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全面提升城管执法队伍服务水平》为题,专题报道了我省城管执法工作在服务社会、服务百姓、服务民生、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经验做法。三是落实省政府“带头抓落实、层层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工作要求,重点工作由厅党组书记、厅长魏举峰牵头抓总,各分管领导齐抓共管,责任处室具体负责,推动纳入绩效考核,加强基层调研指导,运用项目化、清单化工作模式,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斗争精神不足问题。
整改工作和成效:针对辽宁建业图书销售有限公司尚未脱钩的问题,一是成立厅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督导组,督促建服中心党总支进一步落实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制定方案,每周调度进展情况,对问题处理情况进行督办。二是省建服中心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了事企关系未及时脱钩问题整改方案,到相关部门开展了专题咨询,与律师事务所进行专业咨询,解决拖欠房租、搬走腾空办公用房等事宜,及时止损。三是省建服中心成立了清算组,在省工商局完成备案;完成原书店公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营业执照等声明作废的登报公告;已在企业信息网上发布了书店债权公告。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1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
1.贯彻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意见不到位。
一是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够严格。
整改工作和成效:针对决策事项没有建立督察、评估和反馈机制的问题,厅党组立即采取行动,边整改边研究建立规章制度,采取有力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印发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会议议定事项督办工作机制》。建立议定事项台账,安排专人负责,在每月中旬对当月党组会议议定事项进行督办,每月末对办理情况进行汇总综合。今年上半年,已按月印发督办单6期,督办具体事项85项,办结82项,需日常持续推进的信访、安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常态化工作将持续开展跟踪。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厅机关学习贯彻有缺失问题。
(1)党支部对《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的不到位。
整改工作和成效:及时进行“补课”,组织各党支部、省建服中心党总支深入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驻厅纪检监察组会同机关纪委对各支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党支部学习到位、认识到位、落实到位。通过整改,全厅党员干部更加注重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意见的学习,提升了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加强了政治机关建设,提高了机关党的建设质量。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厅机关党委会履行预备党员转正程序不够严格。
整改工作和成效: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标准,规范党员管理程序,不断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工作。一是组织各党支部、省建服中心党总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了解掌握发展党员的工作流程。二是补齐有关同志的省直机关工委党校结业证明,存入档案。对发展党员的档案资料开展自查,对缺少的培养教育考察等材料进行收集补充。通过整改,深刻认识到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进一步规范了发展党员的工作流程,加强了党员档案资料的管理,提升了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和水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仍需提升。
一是党支部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工作和成效:推动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提升机关党建质量。厅机关党委专门下发工作提示,要求各党支部在开展支部活动中结合自身业务知识短板组织学习。将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情况纳入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通过整改,各支部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开展“自选动作”,进一步拓展丰富了支部学习内容,做到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提升党支部学习效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党组织生活不够严肃认真问题。
(1)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严肃。
整改工作和成效: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一是在开展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要求各支部严格召开组织生活会,确保会议程序规范、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认真,真正开出效果。厅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检视自身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二是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组成4个督导组,对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看,组织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严肃认真,达到了预期效果。三是机关党委与部分党支部书记提醒谈话,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会议质量。通过整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有了较大提升,批评与自我批评见人见事、客观真诚,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民主评议党员不够严格认真。
整改工作和成效: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严格控制优秀率,确保评议取得实效。一是在开展的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明确要求各党支部评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不得超过1/3。二是驻厅纪检监察组会同机关纪委对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了检查。结合巡视“回头看”发现问题,对个别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完成整改任务。三是机关党委与部分党支部书记提醒谈话,强调了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通过整改,起到了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作用,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执行干部工作有关规定要求不够严格规范。
一是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对个别应该延伸考察的未进行延伸考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材料不规范。
整改工作和成效:一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干部管理“4+10”系列文件精神,在干部选拔任用和晋升职级工作中,重点关注延伸考察干部,严格落实延伸考察等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要求,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认真开展自查,查阅2016年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材料档案,特别是考察谈话记录、档案审核意见、试用期满考核材料等,需要补充的立即补充完善。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和晋升职级过程中,进一步规范考察谈话记录、档案审核意见、试用期满考核材料等。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到位。
整改工作和成效:针对个别干部在企业违规兼职、“混岗”、“混基层经历”问题整治不彻底的问题,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履行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审批程序、因工作需要的人才培养程序和工作人员借调程序。责成省建服中心党总支免去相关同志在企业的兼职工作。出台了干部交流锻炼工作暂行办法,整治借调人员问题。二是加强“混基层”问题整治力度,加强对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不断强化考核考勤职能,增加对援藏援疆、驻村扶贫、挂职锻炼干部的考核力度和考勤频次,确保相关人员在基层一线或艰苦边远地区,履职尽责、到岗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工作和成效: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准确核实干部人事档案有关信息,补齐相关档案材料,不断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对缺少档案材料的同志,及时与原单位联系,补充年度登记表、工资登记表、考察材料等人事档案材料。对干部人事档案信息认定不准确的同志,严格核实档案信息,已对其在职研究生学历进行了重新认定,并履行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手续。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四)巡视和审计整改不够扎实
1.仍然存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严肃问题。
整改工作和成效:一是印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聚焦五个方面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整治,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二是制定了2021年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专题培训方案,厅党组书记、厅长魏举峰亲自部署填报工作。三是分3个批次对全厅填报对象开展教育培训,重点讲解“两项法规”、“10个不予采信”、易错易漏点和漏报瞒报行为及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继续实行填报对象和配偶“双承诺”制,切实提高填报对象及家人对填报工作的认识。四是指定一名同志作为填报联络员,负责填报过程中答疑。针对临近退休人员、核查发现问题等重点填报对象进行“一对一”辅导。五是指定专人紧盯易错易漏点,逐人逐项逐条审核填报对象的《报告表》,对有疑义事项及时与填报对象进行沟通和确认,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对核查发现的漏报瞒报问题,准确认定,依纪依规严肃进行处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审计整改存在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工作和成效:厅党组定期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魏举峰亲自督办,分管领导逐个研究推动,具体处室强化工作举措,推动整改进度。强化跟踪调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部门进行约谈,组成督导组开展实地督导,督促整改落实。目前,推进缓慢的9个问题中已完成4个,正在整改5个。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1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深化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巡视整改是一个持续深入的过程,按照省委巡视组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厅党组将坚持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始终如一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确保每一个问题整改到位。同时,不断深化整改成效,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努力推动全省住建事业再上新台阶。
1.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住建部门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改进和创新住建工作的实际举措。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房地产市场监管、污染防治、建筑业发展等工作,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2.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把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同步谋划、统筹推进。强化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化警示教育宣传,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与驻厅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调,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将苗头性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委实施细则,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重部署轻落实现象,全力缩短“说了”和“做了”、“发文了”和“落实了”、“开会研究了”和“问题解决了”、“任务分解了”和“工作完成了”之间的距离,不断增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3.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高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水平。着力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抓好“三会一课”,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内法规,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形成厅党组、基层党组织上下联动、多向互动的党建工作格局,切实解决党支部组织生活不够严肃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4+10”系列文件精神,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树立实践、实干、实效导向,营造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4.持续用力、紧盯不放,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整改落实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厅党组将定期调度,跟踪督导,对整改中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事项,推动形成制度化,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按照序时进度持续推进,确保全部完成整改;对共性问题,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将整改措施转化为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规定,不断巩固和拓展巡视整改工作成果。将常态化整改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和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巡视工作标本兼治的作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努力开创全省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4-23448629;邮政信箱: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党委;电子邮箱:lnjsjgdw@163.com。
关于十二届省委第十一轮巡视第五巡视组对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0年9月25日至12月21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交通运输厅进行了常规巡视。2021年2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2021年3月至6月,省委巡视组对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回头看”,2021年8月反馈了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要求,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对省委巡视组“政治体检”出的问题,始终以照单全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的政治态度进行整改。同时,抓住巡视整改有利契机,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扎实有效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见效。
1、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省委巡视组向我厅反馈意见后,厅党组迅速行动,先后召开党组会议4次、全厅处级以上干部会议3次,专题学习、研究、部署和推动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一是迅速动员部署。接到反馈意见后,我厅立即行动,召开了厅党组扩大会暨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议,原原本本学习反馈意见,逐字逐句领会巡视建议,对巡视反馈意见全盘接受,全面认领,专题研究部署,并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有力契机,向全厅发出了坚决整改的动员令,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确保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二是提高思想认识。3月19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重要论述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组织开展了专题研讨,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四个短板”、“六项重点工作”,查找工作上存在的问题,深入思考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办法,党组成员做了交流发言。党组成员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加深了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解和认识,一致表示,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当前交通运输重点工作,坚决整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在3月、4月的党日活动中,组织党员干部对上述重点内容开展了集中学习,同时,还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交通运输论述摘编》《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35)》等内容,通过开展学习,使全厅上下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坚定了整改落实巡视反馈意见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三是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党组、厅直单位领导班子分别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具体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了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精心组织安排,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推动巡视整改扎实有效开展。一是切实加强巡视整改组织领导。立即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赵爱军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领导全厅巡视整改工作;其他党组成员结合职责分工,分兵把口、分工负责,自觉承担起整改责任;厅直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的具体责任。二是从严从细制定整改方案。厅党组对标整改要求,紧扣反馈意见,逐条对照检查,反复研究整改措施,在不断修改完善、数易其稿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实施方案》,将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清单的25个问题细化分解为36个问题,把巡视组提出的4方面意见建议细化成13个巡视整改要求,同时,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党员学习教育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关于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群众意见较大的“老大难”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关于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关于开展公路建设养护工程招投标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方案》4个专项整治方案。厅直单位也主动认领问题并制定了相应整改落实方案,确保全厅上下一体推进、集中发力。三是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研究制定了《关于整改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工作安排方案》,并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研究制定了116条落实措施,逐条逐项明确负责人、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进一步具体明确巡视整改的工作目标、整改任务、遵循原则、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工作要求,真正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求到位,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3、从严推进,强化督查,确保完成集中整改任务。一是举全厅之力集中攻坚。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一周见行动、周周有变化、两月出成效”的总体要求,建立了巡视整改落实联络人制度,成立了巡视整改专项工作微信群,对整改任务实时跟进,每周调度,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厅党组严格履行抓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厅党组书记牵头抓总,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带头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指导监督、推动落实,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主动认领问题、倒排计划、挂图作战,对即知即改问题,雷厉风行马上改;对需要时间解决的,明确时限有序改;对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深入改,一项一项落实措施,一项一项对账销号,形成了推动问题整改的强大合力,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扎实推进。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厅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调度各单位、各部门整改任务进展情况,每周向厅党组成员汇总报告总体进展情况。3月23日,召开了巡视整改调度推进会议,调度各项整改任务推进情况。4月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调度推进会议,逐个单位、部门听取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对整改工作再部署、再要求、责任再压实。对于长期推进或进展缓慢的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解决交通运输领域群众意见较大“老大难”问题、审计整改等问题,每周一调度,每周一督办,务求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最大的整改成果。三是务求取得实效。4月16日,厅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巡视整改总结评估验收会,按照厅党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须从严、整改措施必须从细、整改结果必须经得起检验”的要求,逐项梳理整改落实工作是否达标,是否符合巡视整改的要求,是否做到了“问题要解决、长效机制要建立”。厅党组书记对各专项整治报告和巡视整改综合报告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巡视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四是坚持统筹结合。厅党组坚持把抓巡视问题整改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具体要求结合起来,把抓问题整改与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把抓问题整改与推动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结合起来,把抓问题整改与深化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实施交通强省战略结合起来,将巡视整改工作列入全厅重点工作内容,与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以整改成效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结合省委制度创新工作部署,在建立常态长效机制上狠下功夫,先后制定和修订制度性、规范性文件33个,为持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强化了制度保障。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细化为24项36条,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目前,可以做到立行立改的28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其余8个问题已经完成集中整改任务,正在持续推进整改,务求取得长效化成果。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交通强国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
1、着力解决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建设交通强国战略部署要求有差距问题。
一是关于“及时跟进学习不够”的问题。厅党组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党员学习教育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厅党组理论学习2021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围绕学习教育方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等党中央、国务院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学习计划,作为重点内容及时跟进学习。3月19日,召开了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会议,集中学习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在3月、4月的党日活动中,组织全厅各党支部对《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习近平关于交通运输论述摘编》《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35)》等内容开展了集中学习,全面深化认识理解,进一步明确方向目标,为持续抓好贯彻落实打好思想基础。厅党组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辽宁行动方案》,组织全行业确定了48项交通强国试点项目,组成7个专项调研组赴15个市(区)调研交通强国试点任务,加快推进交通强省试点建设。坚持每月印发党组织学习安排,部署各党支部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规党纪,每月学习《习近平关于交通运输论述摘编》重点篇目,确保对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常态化学习。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推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滞后”的问题。
①整改“厅党组对推动公铁水空邮‘五位一体’现代化立体交通网发展缺乏有效统筹和有力落实,协调联动机制没有完全建立”问题。厅党组立足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牵头组织作用,协调相关部门编制形成了《辽宁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重点体现公铁水空邮“五位一体”的综合交通发展,全力加快推进智慧、绿色、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了全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协调联动机制,报请省政府同意,成立了由王明玉副省长任组长,交通、发改、铁路、民航、邮政等21家省(中)直单位为成员的“辽宁省推进交通强国建设领导小组”,全面强化了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统筹协调力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②整改“省邮政局局长2018年3月兼任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以来,从未参加过厅务会或厅长办公会研究有关工作”问题。重新修订印发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厅务会议、厅长办公会议制度,明确参会人员,严肃会风会纪。省邮政局长作为厅领导班子成员,已2次参加全厅重要工作会议,进一步提高了厅领导班子统筹研究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议事决策水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③整改“全省现有的20个二级以上高快速铁路客运站,仅有9个配套建设了汽车客运站,但未实现一体化换乘”问题。大力推进公铁客运一体化换乘,全面梳理“十四五”综合客运枢纽建设规划项目,计划到“十四五”末期,实现全省既有二级以上高快速铁路配建公路客运枢纽达到15个以上,新建客运枢纽全部满足一体化换乘要求。按照“零距离、一体化换乘”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全省综合客运枢纽布局,加快实施公铁衔接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重点推进大连北综合客运枢纽、朝阳高铁站综合客运枢纽、营口熊岳公铁枢纽调度中心、彰武县公益性客运乘降站等4个项目建设,力争朝阳高铁站综合客运枢纽主体工程年底前完工并及早投入使用。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计划于2025年底前完成整改。
三是关于“探索扩大交通运输投资有效招法不够”的问题。厅党组加大力度破解交通建设资金短缺突出问题,全力协调铁路、民航、管道等相关部门,编制形成了“十四五”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项目库,规划总投资超过5900亿元。2020年我省公路、水路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增量达54.2亿元,排名全国第15,同比增长66.3%,增速排名全国第一。建立了重大项目工作专班,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形成了“建设一批、开工一批、推进一批、储备一批”的动态循环推进机制,2021年年底前确保京哈高速绥中至盘锦段扩容改造、本桓(宽)、绥凌高速公路3个项目具备开工条件。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已报请省政府研究决定,本桓(宽)、绥凌高速公路2个项目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筹资建设,目前已完成PPP咨询服务机构招标工作,预计吸引社会资本投入330亿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四是关于“推进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着力不够”的问题。组织对全省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现状进行踏勘,摸清了底数,确定了中央分隔带改造、干线公路低标准路段和断头路改造等“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十四五”期间,计划将现有一级公路全部增设中央分隔带,规划总投资6亿元。其中,2021年计划增设170公里,总投资0.9亿元,11月底前完成年度任务。加快推进国省干线低标准路段和断头路建设改造,编制完成了《辽宁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35年)》,计划2025年底前,国道基本实现二级以上标准,影响通行的“断头路”全部打通。按照轻重缓急和前期工作进展情况,2021年将重点推进本溪柞本线、丹东丹阿线、阜新柏哈线等低标准路段以及新民沈张线分水岭渡口、抚顺傅桓线等“断头路”改造,保障人民群众安全顺畅出行。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计划于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改
2、着力解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精神有短板问题。
一是关于“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不够扎实”的问题。3月19日,厅党组召开了中心组学习研讨会,重新对照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提出的“四个短板”、“六项重点工作”,结合工作职责,深入分析查摆短板弱项,聚焦问题理清思路,持续抓好贯彻落实,厅党组成员做了交流发言,党组书记做了中心发言。组织全厅各党支部对照“四个短板”“六项重点工作”开展对照检查,共查找问题44项,明确了进一步改进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厅机关党委对厅直单位、厅机关各党支部开展学习研讨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分类指导和督促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用力不足”的问题。严格落实《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与省“一网通办”工作专班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召开了协调推进会议9次,专项研究对接事项,协调解决具体问题30余项,推动成立专项工作联络小组6个。我厅自建的“辽宁省超限运输行政许可”等4个行政审批系统已与辽宁省政务服务系统实现对接“一网通办”,25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网上通办,实现了政务服务信息数据开放共享。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是关于“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积极作为不够”的问题。厅党组主动谋划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照交通强国建设战略部署要求,编制形成了《辽宁省“十四五”智慧交通发展规划》,明确了我省交通运输创新驱动发展目标与重点任务。积极谋划“十四五”重点示范工程项目,与华为、中国联通、深圳航天院等创新型企业进行了多次交流探讨,理清未来发展思路,大力拓展智慧交通应用场景。在智慧高速方面,主动对接省交投集团,研究制定了沈山改扩建工程智慧高速建设方案,重点在大数据平台、车路协同管控系统、智慧服务区等10个方面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在智慧港口方面,积极与辽港集团对接沟通,大力推进智慧港口2.0项目建设;在智慧物流方面,与深圳航天院对接研究多式联运路港枢纽数字化运营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论证了多式联运路港资源调度系统建设的可行性。大力推进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在道路运输安全领域的广泛应用,制定了《辽宁省营运车辆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加大行业推广应用力度,全省46557辆“两客一危”车辆已有34072台安装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比重达到73.2%。大力推进全省城市公交车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制定印发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隔离设施安装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中央油补资金对每台公交车给予2000元奖补的资金政策,全省16418台市区公交车已全部完成安装改造。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着力解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着力不够的问题。
一是关于“强化交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力度不够”的问题。
①整改“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犹存”问题。加快补齐农村公路村级道路安防设施短板,组织各县交通部门以村道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库和整改方案台账,制定下达了2021年农村公路安防工程959公里计划,已全部完成施工图设计,计划至2024年底前全部完成4000公里公路安防工程建设任务。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计划2024年底前完成整改。
②整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力度不足,仍存潜在安全风险”问题。制定印发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正式启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系统的通知》,召开了全省电子运单管理系统启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分配行业管理账户111个,开通危货企业账户1179个,电子运单管理系统全面推广应用,全省1120家企业、27676辆车已启用电子运单,进一步提升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水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落实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化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厅党组印发了《关于调整厅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根据领导班子变动情况,调整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督促厅直单位及时调整了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组织召开了一季度全厅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分析研判交通运输领域当前突出问题,对全厅意识形态工作做出部署安排。狠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监管,针对2020年7月“辽宁交通”官方微博误发信息引发舆情预警风险事件,立即通过省委网信办采取技术手段,迅速降低事件热度,消除舆情风险,对事件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暂停其微博编辑工作。同时,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制定印发了《辽宁省交通运输行业政务微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政务微博管理和阵地建设,严防行业热点舆情信息散布炒作。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两会”期间舆论宣传工作的通知》《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强化重点时段、重点领域舆情监控和宣传引导工作。组织聘请了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行业舆情预警监测,对发现的行业舆情热点问题及时监测并采取措施应对处置,坚决防止负面热点信息恶意炒作引发舆情事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4、着力解决落实交通运输领域有关改革任务要求用力不够的问题。厅党组切实加强对各市交通综合执法改革进程的跟踪指导督导,多次深入市(县)开展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调研,与当地政府建立对接机制,协调解决改革后工作运行的实际问题,督促地方政府加快建立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对标交通运输部执法改革工作要求,向各市下发督办通知,明确机构挂牌和人员划转时限要求,对进展缓慢的市(县)实行挂牌督办,安排专人跟踪提醒。目前,巡视反馈问题中涉及的大连、阜新等5个市全部完成挂牌和人员划转。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
1、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不够的问题。
一是关于“厅党组责任落的不实”的问题。厅党组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3月24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听取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分析新形势、新任务,研究2021年任务安排。3月30日,厅党组召开了全厅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通报分析情况,厅党组书记作工作报告,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全会和省直机关党建会议精神,总结过去一年工作,分析形势和存在问题,对全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部署安排。制定印发了《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了7个方面23项具体任务安排。厅党组与厅直单位、厅机关各处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14份,厅直单位签订责任状14份,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制定印发了厅党组议事决策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厅党组在召开会议研究重大资金预算和重大项目计划安排时,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督促、同考核的要求,同步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相关要求。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的问题。联合驻厅纪检监察组印发了《关于省审计厅移送6个县(区)农村公路建设市场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辽交公水〔2021〕99号),剖析涉及6个县(区)、81家企业的违法违规问题,形成警示培训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制定印发了《公路建设养护工程招投标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辽交公水发〔2021〕16号),重点针对在建和新开工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等10类招投标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建设单位自查、项目法人抽查、地方监督检查,督促地方和相关单位共同整改。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反映渠道,在省厅门户网站公布专项整治行动投诉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强化部门联合监管,与省发展改革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省厅门户网站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路建设招投标信息870条,合计完成公路工程招标6228项,形成市场监管合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组织开展公路工程企业信用评价187家,印发了《辽宁省公路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自3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引导企业诚信、合法参与公路建设养护市场竞争。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是关于“做深做实执纪‘后半篇文章’用力不足”的问题。4月13日,厅党组召开了全厅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原抚顺市政协副主席、市交通局局长董春然,沈阳市交通局原副局长王晓民及部分省管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会上,厅党组书记作了讲话,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清正廉洁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是针对发展中心主任王金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省纪委监委实施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案件,要求全厅围绕交通运输领域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资金拨付、行政审批、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各项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建立权责清单,理清权力运行界限,完善并公开办事流程,在研究重大业务工作时,同步研究规范权力运行和防范廉政风险。厅党组专门印发了《全省交通运输系统3起典型违法违纪案件的警示通报》《关于省审计厅移送6个县(区)农村公路建设市场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点名道姓通报了近年来交通系统典型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全系统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释纪明纪,做到防微杜渐。坚持每周编发廉政手机报,及时通报上级有关要求和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着力解决履行监督责任发力不够问题。厅党组责成厅机关纪委加强日常廉政监督提醒,常态化开展廉政约谈。制定印发了《省交通运输厅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明确了廉政谈话有关具体要求。厅机关纪委与机关11名正处级实职领导干部逐个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对厅机关11名副处级实职干部开展了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厅直单位均按照机关纪委部署要求,组织对12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和18名副处级实职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强化了警示提醒。组织全厅各党支部专题学习了驻厅纪检监察组印发的《关于省交通运输厅系统违规违纪有关情况的通报》,并开展了督促检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对照通报反映的问题,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形成了《廉政风险隐患自查自纠表》,排查廉政隐患66项,并逐项完善了监督制约措施,从源头上防范违纪问题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持续整治不够的问题。
一是关于“制定制度有‘重形式’现象”的问题。修订完善了《中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大额资金议事决策规程》,进一步明确了厅机关单项资金额度10万元以上公用经费及经费类支出项目;厅单项投资额度60万元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的预算及计划编制、预算调整、追加预算、执行进度、年度决算草案等纳入厅党组会议集体议事决策范畴,进一步明晰了大额资金标准,规范了党组议事决策程序。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抓工作落实不够”的问题。修订完善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公文流转程序,厅办公室加强督查督办,保证公文及时收发办理,坚决防止公文流转延误。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将驻厅纪检监察组印发的《关于省交通运输厅系统违规违纪有关情况的通报》(驻辽交纪监[2019]20号)纳入3月份党建学习安排,组织全厅各党支部认真学习通报内容,开展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提高了防范能力。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是关于“推动解决交通领域群众意见较大的‘老大难’问题勇于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群众意见较大的“老大难”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围绕打击出租汽车非法经营行为、整治道路客运违法经营行为、治理客运站等重点区域及周边秩序乱问题等6个方面集中开展整治,每周一调度、每周一督办、每周一反馈。截至目前,全省共开展执法检查16688次,其中联合执法4287次,检查车辆675603台,查处违法出租车1700台,罚款金额240.1万元;查处违法客车2124台,罚款金额625.78万元;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5504台,卸载684899.2吨;约谈货运企业749家,罚款382万元。督促沈阳市交通运输局针对行业存在的非法运营等乱象开展集中整治,推动沈阳市交通运输局、沈阳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打击道路客运非法经营犯罪联合执法行动方案》,成立市区两级公安、交通执法人员组成的24个联合执法队,共出动执法人员950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313台次,检查运营车辆9525台次,共查处违规案件1295件,其中非法营运“黑车”1036件,出租汽车违规222件,其他违规案件37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
1、着力解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两张皮”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坚持把交通运输重点业务纳入党支部学习重点,3、4月份,组织各党支部集中学习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35)》。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辽宁交通运输发展史相关内容。坚持每月制定印发党建学习安排,组织党员及时学习交通运输业务相关内容,并将《习近平关于交通运输论述摘编》纳入每月学习要点,开展常态化学习。推动党支部结合各部门重点任务,实施党支部示范工程25个,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展。组织各党支部以“党建+营商环境建设”为主要内容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深入15家企业开展调研,收集企业实际问题和建议19项,并将其开展情况纳入党建督导检查内容,开展2次督导检查,推进“党建+营商环境”取得了新成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着力解决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意见不够严格的问题。组织开展了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求各党支部切实把学习贯彻党内法规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长期坚持下去,组织党员干部反复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条例》《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等法规制度,进一步促进全厅党员干部增强学习执行党内法规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3月19日,厅党组召开了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省委《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并组织各党支部对上述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了专题学习。制定印发了《关于调整省交通运输厅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调整了厅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厅直单位也根据领导班子职务变化及时调整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省交通运输厅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组议事决策清单》,进一步发挥了厅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了党的全面领导。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着力解决执行干部工作有关规定要求不够严格规范的问题。
一是关于“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指导督促厅发展中心党委组织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对2020年度发展中心开展的普通管理岗位聘任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进一步严格规范了岗位聘任、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等工作。厅党组进一步规范了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制定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充实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要求。将干部试用期满有关考核要求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按照干部试用期考核规定,组织开展了7名提拔干部和1名调任干部的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科学评价干部试用期间的工作能力和德才表现,用准用好考核评价结果。建立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清单,涵盖13项应纪实留存资料,做好纪实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修订了省交通运输厅《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及证件管理办法》,明确专人负责证件收缴和保管,建立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台账,加强动态管理,及时做好信息变更等工作,有效发挥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作用。责成厅发展中心同步修订了《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办法》,并认真开展自查,109名应报备人员全部报备,实际收缴因私护照73本、港澳台通行证39本,全部人员做到应缴尽缴,中心成立以来因私出国(境)人员共6人全部按照相关程序审批办理,未出现问题。全面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定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了120名干部人事档案审查,收集补充档案缺失材料20余份,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四)巡视、审计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够扎实
1、着力解决推进巡视整改不够的问题。厅党组进一步健全了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制定印发了《省交通运输厅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廉政谈话提醒常态化制度化,每月统计党组成员谈心谈话情况,做到经常性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厅机关纪委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及时印发廉政提醒通知,严明节日期间廉洁纪律要求,强化干部廉洁自律。厅党组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党组成员分工,分别对厅机关受到组织处理的4名处室主要负责人(有1名同志已调离)逐个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督促其深刻汲取教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着力解决审计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厅党组加大审计整改督办力度,厅党组书记组织召开了审计整改调度会,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分管厅长带领相关处室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举措,全力推进整改落实。截至目前,省审计厅提出的未整改的15个审计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制定印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对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实行“问题清单、整改跟踪、结果反馈、清单销号”闭环管理,形成了抓审计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制定印发了《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2021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审计工作计划》,开展重点项目和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着力解决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存在“纸面整改”现象的问题。进一步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工作成果,持续抓问题整改落实,制定印发了《关于持续抓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常态化整改工作的通知》,梳理确定了23项问题开展常态化持续整改,对巡视组指出的“抓工作标准不高,工作中部署多,检查落实不够”等5项需要长期推进的问题全部纳入整改清单,落实责任分工,持续推进整改落实,每季度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不断取得长效化成果。
三、巩固运用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全省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一是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推动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思想理走深走实。二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领域和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着力补齐“四个短板”,扎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深入学习中央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全会精神,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交通运输行业不折不扣落地见效。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践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做到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按制度落实。
2、全面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好各级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认真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坚持季度进行监督检查,半年进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汇报和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把谈心谈话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提高谈心谈话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持续改进文风会风、改进调查研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坚持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回潮。聚焦缩短“四个距离”,引导党员干部集中精力抓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围绕交通运输领域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资金拨付、行政审批、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各项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堵塞廉政漏洞。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从中找出规律,补齐制度短板,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问题发生。四是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纪问题,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防止违纪问题发展为腐败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发生腐败等违法问题的,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决查处各类腐败问题,坚决遏制顶风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对查实处理的违法违纪案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3、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推动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以干成事论英雄、以解决实际问题论能力、以高质量发展项目和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论业绩”的选人用人导向,开展无任用工作调研,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建立储备库,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力支撑。完善制度建设,建立“4个办法、2个模板、1个清单”,确保干部工作严谨规范,依法依规。二是提升党支部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标准,全力整改省委巡视提出的党支部工作的具体问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工程”和“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等实践载体,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动员组织党支部和党员在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的主战场上当先锋、创佳绩。三是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继续实施党建示范工程,不断丰富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载体,谋划重点任务注重突出党建引领作用,部署党建工作注重强化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善于从业务的薄弱环节背后查找党建工作的短板,从补齐拉长党建工作短板入手推动业务工作上水平,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交通运输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形成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强大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
4、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延伸工作,不断推动巩固巡视整改工作成效。一是紧盯不放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组织“回头看”,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审视整改结果,巩固整改成果,提升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推进的的整改事项,加大落实力度,强化督查督办,不见成效不收手,不达目的不收兵。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机制。把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强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用制度约束防止坚决防止回潮反弹,用制度固定和扩大巡视整改工作成果,以整改新成效推动交通运输工作新发展。三是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厅党组继续团结带领全厅党员干部,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主动适应新阶段,贯彻新理念,落实新要求,把巡视整改与制定实施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建设交通强省、推进重大工程、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提高执政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统筹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通起来,以巡视整改新进展推动事业新发展,以实践工作成效检验巡视整改工作成果。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攻坚,我厅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厅党组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在深化整改上下功夫,以此次巡视整改为新起点,坚定信心、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切实把整改成果融入贯穿到交通运输工作的各个方面,全力推进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4-23877799;邮政信箱: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辽宁省交通厅机关党委;电子邮箱:lnsjttjgdw2021@163.com。
中共辽宁省水利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0年9月25日至12月21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水利厅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1年2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水利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2021年3月至6月,省委巡视组对省水利厅党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回头看”,2021年8月反馈了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抓好巡视整改的简要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当天,厅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再次集体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张国清书记在听取省委第十一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有关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成立了由时任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殿武同志任组长,其他厅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全厅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会后,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的研究意见,从自身实际出发,精心制定了《中国共产党辽宁省水利厅党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厅党组文件形式于2021年3月5日正式印发全厅各级党组织。2021年3月26日,厅党组专门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逐一进行剖析,查摆根源、研究对策,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集合力量,为全厅整改工作当好示范、做好引领,从而以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科学周密的计划安排,保证了巡视整改工作迅速启动、顺利推进。另外,根据省委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的部署要求,2021年4月30日,厅党组又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成立了省水利厅配合做好省委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领导小组和联络组,全力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所有问题真正整改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清单管理、对账销号。在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分析、梳理的基础上,2021年2月26日,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闫功双同志牵头,组织厅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逐个问题、逐条意见进行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2021年2月27日,形成了详细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责成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列入清单的所有项目内容,一日一对账,实时进行掌控和动态管理,对按时完成的整改项目及时销号,对未按时完成的整改项目安排专人进行督促提醒,保证了巡视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三是定期调度、强力推进。自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在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日调度的基础上,厅党组利用召开党组会议、厅务会议等时机,先后开展集体调度达6次。时任厅党组书记、厅长、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殿武亲自召开调度会议达4次。现任厅党组书记、厅长冯东昕自上任以来,已先后2次亲自进行调度。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梁海同志还从派驻监督的角度,2次专门听取各部门整改情况汇报。除此之外,其他厅党组成员、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还根据各自分工情况,先后召开分管部门、分管单位调度会议累计达11次。为强化调度工作的严肃性,每次调度会议都邀请驻厅纪检监察组同志同步听取各部门汇报,进一步提升了调度会议的质量,使各项整改工作得到了更加强有力推进。
四是压实责任、强化监督。为进一步扎紧巡视整改工作的责任链条,首先从厅党组成员做起,按照各自分工,对巡视反馈的每一个问题都明确一名党组成员为负责人,在此基础上,再逐一明确具体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确保每一项问题每一条措施都可检查、可问效、可追责。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部分基层党组织在年度全面工作总结时没有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照搬厅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对“一单位一特色、一支部一品牌”要求落得不实、学习贯彻党内法规不够严实等具体问题,2021年3月19日,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闫功双同志代表厅党组与相关党组织负责同志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指出问题、明确要求,使大家进一步认清了自身工作上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增强了抓好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另外,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根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先后8次采取不打招呼方式,对各基层单位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检查,从而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整改工作更加扎实开展。
五是完善机制、寻求长效。按照巡视整改工作必须注重长效、形成常态的要求,从整改工作一开始就把建章立制作为重中之重突出出来,先后制定了《辽宁省水利厅纪律作风建设监督员工作办法》《中国共产党辽宁省水利厅党组开展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资本参与水利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水利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辽宁省水利建设质量监督履职情况巡查实施细则》等多个指导性、规范性文件,基本形成了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权、按制度整改的良好机制,为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巡视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
厅党组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细化为116条具体措施,逐条推进整改落实。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有关工作要求有短板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
一是关于“ldquo;学习不够扎实深入”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到2021年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基层党组织与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中,持续推进、狠抓落实。
(2)从实际需求出发,精心制定年度党组成员个人自学推荐书目,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讲话精神一并作为班子成员个人自学内容。
(3)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3.14”、“9.18”、“1.03”等治水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今年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抓好深化学习。
(4)党组中心组于2021年2月2日以学习贯彻全国水利会议精神为主题,再次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开展了一次专题研讨。
(5)抓好延伸学习,对厅机关各党支部开展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开展学习的党支部及时进行督促提醒。
(6)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重要讲话进行收集整理,截止2021年12月初,已汇编成册,发放给全厅所有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供大家随时随地学习使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是关于“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的指示精神,印发了《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计划用水单位超计划超定额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指派专人对全省14个市的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用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截至2021年12月底,已按计划完成了监督检查任务,进一步规范了用水户的用水行为,提高了基层节水管理水平。
(2)根据全国节约用水工作会议精神和节水工作要点,2021年4月13日,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召开了省(中)直单位有关部门处级联络员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年度全省节约用水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节约用水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解读《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辽宁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并对农业节水、工业节水、高校节水等具体工作进行研讨,共同推进《辽宁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落地。
(3)2021年3月21日,印发了《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资本参与水利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水规财函〔2021〕51号),明确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水利行业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项目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据统计,截至2021年12月底,全省社会资本参与水利项目共有43个,项目总投资48.66亿元。其中,沈阳2个、落实资金1.5亿元,大连1个、落实资金1.96亿元,鞍山1个、落实资金0.04亿元,抚顺1个、落实资金0.01亿元,本溪2个、落实资金0.4亿元,丹东8个、落实资金10.56亿元,锦州1个、落实资金0.75亿元,营口4个、落实资金5.55亿元,阜新1个、落实资金0.81亿元,辽阳1个、落实资金0.2亿元,铁岭1个、落实资金0.8亿元,朝阳11个、落实资金6.36亿元,盘锦1个、落实资金1.1亿元,葫芦岛1个、0.005亿元,沈抚示范区1个、落实资金0.4亿元,省水资源集团等单位6个、落实资金18.22亿元。
(4)2021年2月9日,组织召开梳理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视频会议,传达学习《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转发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梳理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的通知》(辽财债管〔2021〕38号),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专项债券申请使用工作。
(5)2021年2月18日,协调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会同省水资源管理集团申报LXB供水二期工程政府专项债9亿元。
(6)为加大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金融支持,将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协助提供全省重点领域项目融资需求有关情况的函》(辽金监函〔2021〕152号)转发至各地,并将各地融资需求按时报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7)2021年3月30日,邀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一带一路”PPP发展研究中心合作发展部主任韦小泉教授为全省水利系统做了“运用PPP模式 助力辽宁水利发展“专题讲座。全省1100人参加培训。
(8)将推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项目工作情况报厅党组会议研究。
(9)2021年9月13日,召开全省水利规划计划座谈会议,督促各地持续推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项目建设管理运行等工作。
(10)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项目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省2021年度“大禹杯(河湖湾长制)考核”,对落实不力的地区,按照考评标准扣减相应分值。
(11)2021年9月,将各地做好社会资本参与水利项目有关工作列入2021年下半年基层服务调研工作任务,明确考核指标,督促各地有效解决社会资本参与水利项目不足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
一是关于“推进贯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委“1+8文件”实施方案不够有力的整改方案》。
(2)制定完成《任务分工表》,细化分解9大类34项具体任务,共涉及13个部门(单位),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
(3)2021年4月21日召开贯彻落实“省委1+8方案”厅党组专题(扩大)会议,听取各牵头部门工作汇报。
(4)组织各牵头部门、单位总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完成材料汇编工作。经梳理,《任务分工表》中明确的34项具体任务,已全面完成。
(5)2019年4月至6月,省水利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河道采砂管理巡查暗访工作,发现疑似盗采砂石问题53件。省水利厅对相关市下达了采砂问题整改通知。各地收到整改通知后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水政监察支队进行现场了解核实,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向我厅进行了反馈。根据各市反馈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确属非法采砂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将问题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历史遗留砂堆砂坑进行了恢复治理;对一些河道治理工程以及在河道管理范围外采砂情况进行了说明。
(6)督促各地进一步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要求各地落实重点河段、敏感水域的河湖采砂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和行政执法责任人等4个责任人。组织开展《辽宁省流域面积5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主要河段及市际间界河(2021-2025年)河道采砂管理规划》报告编制工作,并经省政府批复,为采砂管理提供规划依据。
(7)省河长制办公室、省水利厅、省公安厅于2021年10月13日联合印发《辽宁省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辽河长办合〔2021〕2号),在全省范围内的河道、湖泊、水库持续深入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活动。会同省公安厅、省检察院成立省级河道采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组建省级督导组,分区包市督促各地区抓好行动落实。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冯东昕多次调度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亲自安排省级督导工作,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安排,到2022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任务。
整改进展情况:阶段性完成,持续推进整改。
二是关于“推动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发挥效益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召开座谈会逐市逐项调度重点水利项目验收工作,落实任务目标。
(2)2021年4月1日召开全省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会议,明确相关工程竣工验收推进任务。
(3)印发《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水利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成立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推进工作服务组,为重点工程验收提供支持和服务。
(4)时任省水利厅厅长王殿武、副厅长闫功双先后5次带队赴葫芦岛市、锦州市、本溪市、丹东市、阜新市和铁岭市,全力推进8个重点水利工程验收工作。
(5)组织项目法人全面梳理8个重大水利工程竣工验收问题清单,制定验收推进计划,明确验收推进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6)先后约谈本溪市、葫芦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督促观音阁水库输水工程、大雅河水利枢纽工程和猴山水库工程全力完成阶段性验收目标。在后续推进年度内,将验收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大禹杯(河湖湾长制)”竞赛考评。
(7)围绕解决锦凌水库竣工验收问题,2021年3月23日,水利厅召集锦州市水利局、工程项目法人研究竣工验收相关工作推进计划。同时,锦州市委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到锦凌水库工作调研、现场办公,解决难题。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锦凌水库验收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牵头,在水利局集中办公,专门负责推进水库移民及验收工作。2021年01月26日,锦凌水库工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永刚在市水利局召开了关于移民收尾和规划调整工作推进会议,推进锦凌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工作。2021年5月19日,时任省水利厅厅长王殿武调研推进锦凌水库验收工作,对移民专项验收、度汛安全等工作作出安排部署。2021年8月19日,副厅长闫功双到锦凌水库调研,要求贯彻落实王殿武厅长的部署要求,认真梳理存在问题,精准归类,建立一事一单长效机制,确保按时完成验收工作。省水利厅厅长冯东昕分别与本溪、锦州、葫芦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进行座谈,推进观音阁水库输水工程、锦凌水库、青山水库和猴山水库竣工验收。
(8)邀请省内知名专家亲自赴锦凌水库、诚信水库、佛寺水库指导验收工作,组织专家对锦凌水库、青山水库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情况进行了稽察,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计划于2023年底前完成全部竣工验收,持续推进。
3.防范化解水利领域重大风险力度不够
一是关于“风险防控整体谋划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制定《辽宁省水利厅重大风险防控方案》《辽宁省水利厅2021年“防风险保稳定”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等相关文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2)将“防风险、保稳定”作为平安辽宁建设重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召开7次厅长办公会、4次厅务会议和多次专题会议调度进展情况,做到与业务工作同推进、同落实。
(3)全力应对17次强降雨和7次较大场次洪水,通过及时研判会商、强化水文测报与“四预”措施、排查风险隐患、落实防汛责任制等,实现了“不死人、少伤人、低损失”防汛工作目标。
(4)加强水域岸线空间和用途管控,组织实施河湖“清四乱”攻坚行动、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1万亩,继续巩固生态封育成果,积极协同创建辽河国家公园,河湖环境生态面貌进一步改善。
(5)颁布实施《辽宁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出台3项水利行业监管和执法制度,规范开展厅领导特定飞检和调研、水利基层服务、行业督导检查、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全省水利工程质量提升、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督促整改国家暗访稽察发现问题546个,持续强化水利行业常态化监管能力。
(6)办理水行政审批事项3788件,实现了“五零”目标。做好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段值班值守,开展燃气水电等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累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5件次,均妥善办结。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完成水利部网络安全攻防演练和省公安厅护网专项行动。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外来人员管控排查,推进职工疫苗接种。
(7)督促指导抚顺市完善城市超标洪水防御预案。按照松辽委督查组意见,抚顺市防办对《抚顺市城市超标洪水防御预案》进行了补充完善,增加了洪水调度方面的内容,且与《浑河超标洪水防御预案》进行衔接。
(8)督促指导各市对城市超标洪水防御预案进行审查并完善。在组织各市完成城市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编制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省水科院、设计院、原省防办等单位的专家指导各市对预案进行审查。各市均于2020年底前组织专家对预案进行审查,并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预案。截至2021年3月24日,我厅已全部收集了14个市和沈抚示范区的城市超标洪水防御预案及其审查意见。
(9)2021年4月9日,下发《辽宁省水利厅关于修订完善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参照《重要江河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编制要点》和《重要江河超标洪水防御预案参考提纲》,修订完善城市超标洪水防御预案。截至今年汛期前,各市均已对城市超标洪水防御预案进行复核和修订,并报省水利厅备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是关于“山洪灾害防御预警工作存在隐患”的问题。
整改措施:
(1)2020年5月6日,成立暗访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抽调厅水文防御处、原省防办和省河库中心(省水文局)相关人员成立5个省级山洪灾害防御暗访调研督查组,对全省13个市55个县(市、区)山洪灾害防御情况进行暗访调研,要求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限时整改。已于2020年7月20日全部整改完成,并向松辽委报送了《辽宁省水利厅关于松辽委山洪灾害防御暗访调研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辽水厅〔2020〕15号)。
(2)2021年2月10日,印发《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和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水防御函〔2021〕23号),进一步明确建设、运行、管理职责。确保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管理平台、监测预警设备设施及群测群防体系能够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效益。
(3)2021年2月22日,印发《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下发2020年度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用于山洪灾害监测站点水毁修复项目工作要求的通知》,确保救灾资金向山洪灾害重点倾斜。
(4)2021年3月15-19日,厅水文防御处、省河库中心、原省防办联合组成调研组先后实地调研了锦州市、本溪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自动监测站及市县监测预警平台运行维护情况,实地调研了2市市级监测预警平台,锦州市太和区、凌海市,本溪市区、本溪县、桓仁县5个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太和区水利局等9处自动雨量监测站、本溪县右寨子等5处自动水位监测站、凌海市下铁厂村视频站,为有针对性开展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工作奠定基础。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是关于“水利基础设施运行还有一定安全风险”的问题。
整改措施:
(1)组成3个工作组,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到相关市水利(水务)局召开现场工作会议,以2020年9月30日未完成的整改问题为依据,启动对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追究程序。
(2)实行清单式管理,已完成整改的,说明完成情况、提供佐证材料;尚未完成的,说明原因,明确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对各地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调度,建立对账销号制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