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盘锦市兴隆台区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文章来源:兴隆台区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2-03-11
中国共产党盘锦市兴隆台区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中国共产党盘锦市兴隆台区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22年2月16日举行。出席全会的有区纪委委员16人,列席124人。区委书记出席会议并讲话。
  全会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以及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2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原所杰同志代表区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涵养清正廉洁政治生态,护航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建设全省一流现代化城区提供坚强保证》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省委书记张国清在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书记张成中在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统一的思想、坚定的意志、协调的行动、强大的战斗力打好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全会认真学习了区委书记耿敏的讲话。一致认为,讲话全面深刻地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充分肯定了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明确提出了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精准把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上来,持续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全会指出,2021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时俱进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用贯通有效推动工作;坚持以政治监督为首责,紧紧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匡正换届风气、净化政治生态等决策部署,全程跟进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安排落地见效;坚持以狠抓办案为抓手,紧盯政法系统、营商环境、金融领域、粮食购销、生态环保、征地征收等重点领域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发挥“三不”一体推进综合效应,治理腐败效能不断提升;坚持以人民立场为根本,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坚持以作风建设为导向,持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着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挖彻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坚持以改革创新为驱动,着力构建衔接贯通、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深入开展政治巡察,监督治理效能不断释放;坚持以自身建设为基础,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养和专业水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障。
  全会提出,2022年是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刻、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三不”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为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为奋力建设全省一流现代化城区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第一,突出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担负起“两个确立”“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责任。把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围绕“三新一高”、“四区一基地”建设、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等重点任务,主动监督、跟进监督、精准监督。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保障振兴发展“首要任务”,进一步构建“清”“亲”政商关系。
  第二,坚持“三不”一体推进,不断提升治理腐败效能。持续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坚持严的主基调,坚决消除存量遏制增量,全力消除阻碍振兴发展的腐败毒瘤。聚焦“关键少数”,防范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坚持靶向打击,精确惩治农村乱占耕地、违建大棚房以及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紧盯政法领域、国有企业腐败问题,主动排查深挖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国有资产流失、围标串标等问题。加强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持续推行“四位一体”任前廉政教育机制,督促年轻干部依纪依规依法开展工作。持续巩固提高案件质量,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第三,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巩固拓展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坚持不懈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深入整治。紧盯“四风”,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挖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的隐形变异问题。深化“为政不为”专项整治成果,对经常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找准症结,推动细化制度规范、完善治理机制。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弘扬新风正气,廉政勤政,廉洁用权,修身齐家。
  第四,严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顽疾,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面推行“阳光三务”,协助区委压实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主体责任,督促推动街道、村(社区)规范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用好“末端工作法”,集中开展“微腐败”大清扫,严肃查处一批基层“微腐败”案件,回应群众关切。对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进行重点督办。巩固深化扫黑除恶工作成果,推动“打伞破网”常态化。
  第五,全面贯彻落实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作用。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科学规划九届区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完成年度巡察工作任务。推动巡察监督向基层延伸,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加强对巡察整改的指导督导,完善巡察整改工作指引,巩固深化巡察整改“三项工作机制”。跟踪推进八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强化党(工)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制定和完善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体系。
  第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深入落实《关于规范县乡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做实强化力量配备、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考评体系等规范举措,持续强化“室组”“协作区”联动监督、联合办案,建立监督执纪执法协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协助区委动态完善、有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度,着力破解“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题。切实推进“四项监督”协同并进,构建以上促下、上下联动,机关抓总、横向协同的监督网。
  第七,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加强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动适应新时代新阶段要求。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突出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组织开展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主题实践活动,引导激励纪检监察干部忠于职守、履职尽责。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大数据监督和办案“双轮驱动”要求,强化大数据意识,掌握大数据知识,学习运用省纪委监委大数据战法应用系统。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守好行为底线,以更严的监督约束防止“灯下黑”。
  全会号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坚强领导下,戮力同心、担当尽责、勇毅前行,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奋力建设全省一流现代化城区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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