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三个强化”推进“微腐败”大清扫 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文章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发布日期:2022-03-30

  盘锦市盘山县纪委监委按照“坚决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化解一批信访问题、澄清正名一批不实举报”的总要求,聚焦反映县各部门、镇(街道)、村(社区)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找准“小问题”,深查“微腐败”,严防“大祸害”,以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部署。盘山县纪委监委把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成立了由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担任组长的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领导小组,按照省、市纪委监委部署安排,明确清扫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和流程,全面排查2021年以来接收全县各部门、镇(街道)、村(社区)干部三级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问题的信访举报,建立工作台账、逐案分解任务、确定完成时限,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用积极行动回应群众呼声。

  开展包案督办,强化工作联动。坚持上下联动、扎实推进,分类处置、标本兼治,全面推行领导包案机制,重点案件由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包案,对案件亲自领办、亲自协调、亲自落实。信访室牵头抓总,发挥镇街纪(工)委、联系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定期对线索、案件进行集体分析研判和跟踪问效,对线索复杂、多头举报的重点案件开展提级办案、联合办案。比如,关于反映某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某的相关问题线索,盘山县纪委监委成立了由监委委员任组长的专案组,经过四个月的调查核实,张某某截留退耕还林补贴款、挪用土地利费的问题属实,盘山县纪委监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直达末端解题,强化综合施治。盘山县纪委监委将“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与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阳光三务”等专题工作有效衔接,实行“末端工作法”,包案领导和调查人员直接深入群众,推动力量下沉到末端、核实情况到末端、问题解决到末端,做到当面了解情况、当面听取意见、当面解决问题、当面反馈结果,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一线,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果。截至目前,第一轮18件信访举报,已办结7件,办结率38.9%,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对2件实名举报进行了反馈,反馈率100%;对2件查否的匿名举报经本人申请后进行了澄清、澄清率100%;对1件查实的匿名举报进行了通报,通报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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